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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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研究
[摘要]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适应社会管理方式变化,检察工作机制需要改变,需要创新,需要突出法律监督的宪政角色,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检察工作;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本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
一、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业务的关系
“民之治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社会管理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助推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是社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作用、担负重要使命。正因为检察权的这种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检察机关应当在社会管理创新这项全局性工程中创新监督手段,拓展监督范围,更好地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而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坚持依法参与的原则,恰当把握好角色定位,做到不失位、不缺位,不越位,才会真正收到各方认可的社会效果。
二、如何在检察业务中结合社会管理创新
(一)适应社会管理方式变化,突出法律监督的宪政角色,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平台,以监督促规范,将社会管理创新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实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密切相关。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监督促规范,积极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2.以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为保障,强化协作意识,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辐射性。检察机关可在内部各部门之间实现左右联动,例如建立侦查、侦监、公诉、警务、技术“五位一体”的办案机制,以提高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水平。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应重视与检调对接工作的衔接,特别对于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立足在法律规定及原则范围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通过开展量刑建议来确保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落在实处,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将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管理。
3.以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抓手,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管理相关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应强化创新意识,坚持把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作为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面对侦查工作中迫切需要
突破的难题,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为载体,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侦防一体化新机制。一方面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围绕建设廉洁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查办司法领域的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并结合案件特点,深挖渎职侵权犯罪背后的贪贿犯罪问题。针对涉案人数多、案情错综交织的复杂性案件,检察机关应创立反贪、反渎联合办案机制,集聚部门优势,提升攻坚能力,以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4.以深化民生检察服务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审判监督,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一是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岗”制度。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的形式及特点,检察机关可专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配备业务素质高、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控告申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细则办案,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着力构建以“民事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审判监督格局。把抗诉与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以公益诉讼、督促支持起诉为特色品牌的为民服务绿色窗口。
5.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切入点,打防结合,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政策在解决社会管理问题中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检察机关应一方面对严重暴力性犯罪施以重拳,形成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相关工作机制,在批捕、起诉条件上准确把关,构建高压安全网。另一方面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继续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办案方式。
(二)适应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科学理性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立足眼前,突出重点工作。在“吃透上情、摸透社情、立足院情”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可选择几个重点项目,专门制订计划,强化执行。
2.立足大局,实现创新实效。检察机关应坚持检察社会管理创新既要从本部门、本科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更要注意了解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各项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认识,紧跟形势发展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寻求新对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社会发展的管理机制。
3.立足人才,搭建创新平台。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并积极为干警深造提供机会。为能充分发挥出检察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引导每一个干警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地扩展自我能力、突破自我极限、实现自我发展,搭建检察机关参加社会管理服务平台,促推联动共建。(三)积极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1.以执法办案为基础,以调查研究为轴心,以检察建议为形式。着眼于服务社会建设大局,对普遍性、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调查研究,深刻分析社会管理形势、特点和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性建议。针对个案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分析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向相关单位提出监督性意见建议,始终将检察建议的重点聚焦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牵动民生与发展、政府管理、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上,聚焦在建设、工程、规划等重点部门。
2.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切入,以扩大检察工作领域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