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器械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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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器械的选择、采购、存储、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临床需求,合理选择医疗器械,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证明和合格评价报告。

第五条采购医疗器械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资金来源,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应的采购记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采购委员会,负责医疗器械的选择和采购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医疗器械的存储和使用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存储制度,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和存放,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完整。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和完好,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和误用。

第九条医疗器械使用完毕后,应当进行清洁、消毒和包装,放入指定位置,避免混乱和错乱。

第四章医疗器械的维护和检查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维护制度,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维护技术,提高医疗器械的使用效果和寿命。

第五章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管理系统,明确医疗器械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医疗器械的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医疗器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对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法律制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正确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发挥专业技能和水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规范医疗器械使用操作制度

规范医疗器械使用操作制度

规范医疗器械使用操作制度为了确保医院内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1. 器械购置与管理1.1 医疗器械的购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需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并具备售后服务。

1.2 医院会对医疗器械进行严格管理,订立器械管理计划,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3 全部医疗器械的购置、领用、使用和退还必需经过相应的程序和记录。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领用和使用医疗器械。

1.4 医院设立特地的器械库房,对医疗器械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存放和管理,确保库存准确、数量充分,并设置专人负责库房的管理。

1.5 对于过期、失效、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需及时淘汰和报废,防止误用和繁殖医疗风险。

2. 器械使用操作要求2.1 医务人员使用医疗器械前应对器械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而且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2 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需依照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便更改或拆解医疗器械。

2.3 日常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必需时可以采用适当的清洁消毒方法进行清洁处理。

2.4 在使用医疗器械时,医务人员应认真察看其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或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5 医务人员在使用某些高危医疗器械时,必需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技能,否则禁止操作。

2.6 在使用医疗器械时,医务人员必需对患者进行充分告知和说明,并征得患者的同意,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7 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患者的反应和看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操作。

2.8 在使用医疗器械时,医务人员应及时清点器械,防止遗漏和丢失。

3. 器械使用后的处理3.1 医务人员在使用完医疗器械后,应依照规定进行消毒清洁。

医医疗器械经营规章制度

医医疗器械经营规章制度

医医疗器械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代理、租赁、维修等活动。

第四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五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其许可证号码、有效期限、经营范围等信息。

第六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和销售医疗器械,严禁购买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九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医疗器械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能力。

第十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章产品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采购和验收制度,确保所购买的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管销售记录、报告和相关资料,供监管部门查阅。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依法向购买医疗器械的用户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告知用户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收集、整理和报告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和质量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确保用户的安全和权益。

第四章市场监管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有关市场信息和动态,做好市场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9篇范文精选)

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9篇范文精选)

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9篇范文精选)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篇1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政策的规定,在质量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

二、负责起草或修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质量工作规划,并指导督促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五、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

六、协助开展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工作。

七、定期向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八、指导并督促本部门员工做好有关质量工作。

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篇2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

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公司分管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最新医疗器械规章制度篇3一、牢固树立“质量为本”思想,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关,对盲目购进造成积压变质的负具体责任。

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工作,保障医院的日常工作运转及医疗器械的合理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出入库管理是指对医疗器械出库和入库的管理,包括医疗器械的登记、审核、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出入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及时、准确、规范地出入库,并严格控制医疗器械的数量和使用流程。

第四条出入库管理的原则是按照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合理利用,遵循诚实、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出库管理第五条医疗器械出库门诊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门诊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写明医疗造物名称、型号、规格及其有效期。

(二)门诊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由主管医师签字,并注明用途及使用时间。

(三)门诊医疗器械使用申请的出库数量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四)门诊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经质管科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五)门诊医疗器械出库时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核对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是否与申请单一致,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医疗器械出库住院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住院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写明医疗造物名称、型号、规格及其有效期。

(二)住院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由主管医师签字,并注明用途及使用时间。

(三)住院医疗器械使用申请的出库数量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四)住院医疗器械使用申请应经质管科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五)住院医疗器械出库时应有专人负责核对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是否与申请单一致,并进行登记。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七条医疗器械入库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医疗器械入库应有详细的入库单和货物清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

(二)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核对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入库单一致,并进行登记。

(三)医疗器械入库后应立即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达到要求。

第八条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医疗器械报废应有详细的报废单和报废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报废原因等。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条例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条例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用于医疗、预防疾病、诊断、治疗或缓解疾病的器械、用具、器具、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以及与其有关的软件。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医疗器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注册备案制度,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注册备案批准文件。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管理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生产医疗器械的生产资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要求并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确保产品标识清晰明确,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完整,产品合格证明齐全。

第十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保障用户权益。

第三章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应当在证照范围内。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清点,确保产品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对医疗器械的销售进行资料登记备案,确保追溯和追踪产品的来源和去向。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的宣传推广,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

第四章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配置许可,配置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规章管理制度

三类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规章管理制度

三类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三类医疗器械在医疗机构中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三类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将三类医疗器械的管理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做好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三类医疗器械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的认识和操作技能,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三类医疗器械,并保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在采购三类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产品的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并保存复印件。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采购三类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产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购货单位、购货日期、验收日期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购的三类医疗器械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配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验收不合格的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标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三类医疗器械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储存的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检查,确保储存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三类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标识清晰、明确。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编号,并建立医疗器械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科室、使用日期、维修日期等。

医疗器械说明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说明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说明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规章。

二、医疗器械生产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合格的生产场所和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验证,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可靠。

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追溯性。

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合规。

7.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三、医疗器械销售1.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合格的销售场所和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销售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4.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产品信息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信息真实准确。

5.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和性能。

6.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遵守广告法和相关规定,保证产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医疗器械使用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医疗器械,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使用和定期检测。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4.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产品的性能稳定可靠。

5.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器械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和服务。

6.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和管理系统,确保产品的追溯性和安全性。

医疗器械试用和使用规范制度

医疗器械试用和使用规范制度

医疗器械试用和使用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医疗器械的安全、准确和有效使用,规范医疗器械的试用和使用行为,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各个科室、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

医疗器械的试用和使用必需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医院将布置特地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试用和使用管理工作,监督和引导各个科室、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的操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试用管理第四条医疗器械的试用必需经过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批准,并由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试用前,科室负责人必需提出试用申请,明确试用目的、期限和试用方法,并提交试用计划。

第六条医疗器械的试用计划应包含试用的具体内容、试用期限、试用人员名单、试用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措施等。

第七条医疗器械的试用期限不得超出3个月,试用期满后,需进行试用效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第三章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第八条医疗器械使用前,医生必需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医疗器械的使用必需严格依照厂家的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不得私自转变使用方法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改装。

第十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过程中,医生必需认真察看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动,及时调整使用方法并记录相关操作和察看结果。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使用完毕后,必需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必需依照厂家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必需详实并保管至少3年。

第十三条发现医疗器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医生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并报告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记录。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培训,提高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与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合作,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维修、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和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纳入到医院整体管理中,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培训和宣传,提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二)组织医疗器械质量培训和宣传;(三)监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实施;(四)定期对医疗器械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估;(五)处理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和投诉;(六)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

第七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渠道、采购文件等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或者授权代理商采购医疗器械。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基本信息;(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等使用信息;(三)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质量信息;(四)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包装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标识,并建立医疗器械档案,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等。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制度,明确使用流程、使用人员、使用管理等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使用医疗器械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打印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打印

医疗器械规章制度打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器械管理应依法、科学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医疗器械管理应坚持风险管理和健康风险评估原则,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医疗器械管理应依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器械使用者的科学认知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管理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与其生产项目相符。

第七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可控和稳定。

第八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和辅料的管理,确保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可追溯。

第三章医疗器械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规范经营医疗器械。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贮存、运输和销售流程,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销售单位应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承诺,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销售单位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售后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四章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器械使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医疗器械使用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器械相关的问题。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和科学使用。

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

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

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使用人员培训,确保大型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大型医疗器械的特性、使用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器械的性能稳定和医疗安全。

二、使用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大型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大型医疗器械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医疗器械的性能、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知识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患者信息、操作过程、维护保养情况等,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大型医疗器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大型医疗器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三、质量控制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大型医疗器械,并保存购买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购买的大型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性能、规格、数量等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检测、校准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性能稳定和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大型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信息安全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疗器械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信息和医疗器械使用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医疗器械工作制度(3篇)

医疗器械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器械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疗器械日常管理工作。

3.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如下:(1)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器械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制定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

(3)采购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等工作。

(4)验收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验收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5)使用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

(6)财务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报废等环节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医疗器械采购及验收1.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预算等因素,编制医疗器械采购计划,报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验收:验收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符合质量要求。

5.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由验收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标识、登记。

四、医疗器械储存及使用1.储存:医疗器械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2.使用:使用部门应根据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正确、规范地使用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群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群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的配备、管理和使用,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及相关领域。

第三条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管理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配备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医疗服务的需要,合理配备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的覆盖范围和数量满足医疗需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配备清单,定期更新并报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保证采购的医疗器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库房,确保医疗器械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损坏和污染。

第三章医疗器械的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业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第九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档案,对所有医疗器械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和备案,确保医疗器械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器械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第四章医疗器械的使用第十二条医疗器械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完好无损,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应当符合操作规范,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避免误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医疗器械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医疗器械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汇报。

第五章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医疗器械的功能正常。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促进医院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确保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用于防备、诊断、治疗、病理学检验、妊娠掌控的设备、用品、料子或其他器具。

2.医疗器械使用者:指接受相应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

3.医疗器械使用监督人员:责备任区域内的专职医疗器械使用与管理人员。

第二章医疗器械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程序与要求1.医疗器械采购应依照国家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2.采购文件应认真记录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数量、单价等信息,并由医疗器械使用监督人员进行审查。

3.采购人员应依据医院实际需求、产品质量、价格等综合因素,进行医疗器械的选型。

第五条医疗器械验收1.医疗器械采购后,应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医疗器械使用监督人员进行指定。

2.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等信息,并检查外观完好、标识是否清楚、附带文件是否齐全等。

3.如发现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刻通知采购人员并予以返厂或退货处理。

第三章医疗器械使用与操作第六条使用资质与培训要求1.医疗器械使用者应持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操作资质,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操作。

2.医疗器械使用者应定期参加医疗器械使用与操作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医疗器械使用规范1.医疗器械使用者应依照操作手册和相关规程进行医疗器械的使用。

2.医疗器械使用前应进行必需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功能正常。

3.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或从事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操作。

4.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第四章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第八条维护与保养制度1.医疗器械使用监督人员应订立医疗器械的维护与保养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

医疗器械配套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配套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配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配套使用,提升医疗设施的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使用医疗器械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医疗器械配套使用是指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耗材、工具、人员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配套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配套用品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的种类和用途,合理配置相应的耗材和工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配套用品的采购、库存、分发、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配套用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配套用品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配套用品的完好无损。

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规模,合理配置相应的医护人员。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配备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使用医疗器械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设备维护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设备维护的管理制度,明确维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提供及时的服务和支持,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配套使用的应急预案,明确医疗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医疗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配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医疗器械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手术器械、医用注射器具、医用口腔器具、医用注射器具等各类医疗器械,但不包括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管理要求,未经审批擅自生产、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管理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

第七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九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的生产记录和档案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追溯体系,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全程进行追踪和监测,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医疗器械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最少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销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销售。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销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对医疗器械的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和档案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其目的是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以下将详细介绍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使用原则: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临床治疗需要进行合理选择和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器械使用,避免过度治疗。

2.安全使用原则:医疗器械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3.质量管理原则:医疗器械的选择、采购、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性能稳定可靠。

4.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需要知情同意的医疗器械治疗或检查中,医生必须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充分解释治疗或检查的目的、方法、风险等信息,取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管理流程1.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a.编制和完善医疗器械的选型、采购和验收标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b.建立医疗器械的台账和档案,包括器械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清查和更新。

c.加强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性能稳定。

d.对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汇总分析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制度。

2.临床使用管理:a.严格执行各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程和临床操作规范,确保操作规范化和流程化。

b.加强医疗器械的现场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和储存。

c.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和质量控制,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d.加强对医疗器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操作技能和临床应用水平。

3.信息管理:a.建立医疗器械使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医疗器械进行档案管理和跟踪追溯。

b.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患者的治疗结果进行记录和统计,为医疗质量评价和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c.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医院器械科的规章制度

医院器械科的规章制度

医院器械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器械科的管理,提高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器械科是医院内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维护、保养、管理、监督和使用安全等工作的专业部门。

第三条医院器械科的工作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质量第一,安全至上,服务至上。

第二章器械科组织结构第四条医院器械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技术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医院器械科设备有闲杂区、清洗消毒区、材料库房、维修区等。

第六条医院器械科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消毒器械清点和入库验收。

第七条医院器械科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器械消毒效果抽查。

第八条医院器械科必须定期开展器械使用培训,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

第九条医院器械科要建立健全器械采购评审制度,不得私自购买医疗器械。

第三章器械采购管理第十条医院器械科负责编制医院的器械采购计划,每年定期进行器械采购招标。

第十一条医院器械科严格执行器械采购审批流程,确保医院器械采购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对器械供应商进行资质认定和定期评估,确保器械供应商品质可靠。

第四章器械保养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第十四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器械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建立医疗器械维修记录,经常性开展设备维修检查。

第五章器械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建立医疗器械领用、归还登记制度。

第十七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对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医院器械科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六章器械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器械科负责监督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建立医疗器械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二十一条医院器械科负责定期进行医疗器械使用风险评估。

第七章器械科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医院器械科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医院器械科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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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器械规章制度篇一:某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四.医疗器械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五.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六.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一.总则:(一)医疗器械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二)医疗器械物资种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分为三类:第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医疗器械具体分类:①医疗设备:包括:诊断设备、治疗设备、手术室设备、麻醉设备、康复保健设备及器材、护理设备、消毒设备、灭菌设备、美容仪器、实验室设备、非系统辅助设备、配套软件等。

②医疗器械:包括:诊断器械、治疗器械、手术器械、护理器械等。

③医疗材料:包括:植入及内固定材料、介入材料、人工器官、影像胶片、化学试剂等。

④卫生材料:包括:医用敷料、护理用品等。

(三)医疗器械有效证明:(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国产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都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一)医疗设备(固定资产)采购管理1.请购(请购部门必须认真填写)(1)请购类别:①新增;②添置;③更新。

(2)论证内容: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请购设备的市场应用及普及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⑤效益论证:◇更新设备应对原在用设备的采购金额、使用时间、收费标准情况、诊断或治疗数量合计、毛收入合计、设备耗用水电支出合计、与设备辅助相关的水电支出合计、人力支出合计、维修支出合计等进行计算。

※(院财务科给出原设备收益及支出统计合计)◇对新增设备的采购金额、拟启用时间、收费标准情况、诊断或治疗日均数量、单次诊断或治疗有效工作时间、单次平均参加诊断或治疗人员及工种数量、单次平均人力支出预计、单次平均设备耗用水电支出预计、单次与设备辅助相关的水电支出预计、包含在收费标准中的耗材平均支出预计、年度维修支出预计、年均毛收入合计、年均纯收入预计、投资回收年限等进行计算。

(注:单价低于人民币1万元设备无需上述论证)2.审批(1)医疗设备主管部门工程技术审核(2)采购额<人民币1万元:主管院长批准。

人民币5万元>采购额≥人民币1万元:院长办公会批准。

采购额≥人民币5万元:院内部审计审核,院长办公会批准。

3.采购(1)单机金额<人民币1万元,采购人员与使用科室负责人协商购买。

(2)人民币1万元<单机金额<人民币10万元,批量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由主管院长、最终用户负责人、院内部审计人员及医疗器械科主管人员与供货商谈判及签约后,医疗器械科执行采购。

(3)单机金额≥人民币10万元,批量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由医疗器械科办理政府采购。

(二)医疗器械(非固定资产)采购管理1.请购(1)常用库存发放物资:每月初由医疗器械科仓库根据上月入库、发出和库存情况制作《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月采购计划书》,由仓库保管员、采购员、科内审核员及科长确认。

报财务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2)非常用库存发放物资:临床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医院医疗器械申请表》上报其医护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3)内植入材料:由于内植入材料(如骨科材料及眼科材料等)金额较大,且需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实施手术。

因此采取:①医院根据临床科室论证及需求确定长期供货商。

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及手术需求选择内植入材料。

③手术后将患者姓名、住院床号、住院单号、植入材料名称、植入材料金额汇总制表报其业务主管部门(医务科)审核。

(4)维修零配件:①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单价<1000元):由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负责人根据日常维修需求,直接采购补充备用维修零配件后办理入库手续。

②大额维修零配件:由设备最终用户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填写《**医院医疗器械申请表》,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主管工程师附加故障情况技术说明,其负责人及医疗器械科负责人进行确认后上报医疗器械主管院长。

2.审批(1)常用库存发放物资:《医疗器械仓库物资月采购计划书》由财务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2)非常用库存发放物资:由医护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医院医疗器械申请表》上报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内植入材料:经医务科审核后的《**医院内植入材料月使用汇总表》,上报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疗器械科完成采购手续。

(4)维修零配件:①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无需请购手续。

②大额维修零配件:故障设备用户填报的《**医院医疗器械申请表》,经医疗器械科审核,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采购。

3.采购(1)上述请购除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外,均需见医疗器械主管院长批准,医疗器械科审核员登记后,由医疗器械科采购员完成采购工作。

(2)用于医疗器械维修的常用小额维修零配件,由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直接采购。

(3)凡属于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物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三)医疗器械试用管理(1)论证:临床科室应对所需要试用的医疗器械以往用户情况及市场准入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

(2)申请:拟试用部门需向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详细的试用申请书。

(3)审批:医疗器械科对医护主管部门批复的试用申请书就其产品市场准入情况及供货商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上报主管院长。

(4)引进执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医疗器械科与供货商签订试用协议书,执行引进验收。

(5)结论:试用部门应严格控制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满需及时向医疗器械科提交试用结论报告书,并终止试用。

(6)对于接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进行临床试验的临床科室,必须事前向院医务科办理申请,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管理办法》。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1.入库(1)卸货及运输: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器械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器械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器械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总务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器械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医疗器械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医疗器械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器械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

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

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

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

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器械科提出书面申请,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5000元,医疗器械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财产转移。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5000元,医疗器械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亲笔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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