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廊道树木砍伐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输电线路廊道树木砍伐协议书

甲方:

乙方:市(县区(镇) 街(路)号房主(代表人)(土地使用人)

为了确保输电线路安全可靠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单位运行的输电线路下方有乙方种植的树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森林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砍伐输电线路廊道下影响安全生产运行的树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砍伐树木范围:

至 220千伏输电线路(号至号)廊道下影响安全生产的棵。

第二条砍伐树木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树木补偿:甲方因运行输电线路安全可靠需砍伐/修剪乙方的树木,其中:树种棵,补偿单价棵,小计元

树种棵,补偿单价棵,小计元

树种棵,补偿单价棵,小计元合计:元(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进行赔偿。乙方负责办理所有砍伐手续及树木砍伐,不得影响甲方已建成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补偿款到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自收到补偿款后,必须将所补偿的树木砍伐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

阻挠甲方正常作业、提出其他与本协议相违背的要求。

2、乙方保证在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内部实施以下活动:(1)改(扩)建房屋、

构建建筑物等;(2)栽种高杆林木;(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

施保护办法》所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付补偿款的,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约定,在线路廊道下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附属

设施及种植的各种高杆林木,甲方有权进行拆除和砍伐,又称产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约定,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

法》所禁止的行为,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约定,阻挠甲方正常作业或有其他行为致使甲方

无法进行作业,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另行商定。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或拒不履行的,甲、乙方可申请林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诉讼期间不的影响甲方正常作业。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