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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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和时间: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
2.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时间:新参保增员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转入增员为每月5日至25日,
早6:00至晚10:00(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网址:/csibiz 。
3.请购买数字证书,并在网上申报参保人员增加。遇特殊情况网上申报不成功的,需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办
理,并根据参保人员情况携带《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材料明细表》所列材料,及时到社保中心提交审核。 4.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与医
保存折领取告知》。
5.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JPG 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9KB <大小<20KB ;
2.月均工资收入: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原因:新参统(或其他新参统)。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业务办理完毕
新参保人员增加
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业务导入成功后,在【业务报表查询】模块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1份;点击【人员增加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2份
请在网上申报成功的当月携
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否则增员不成功
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录入职工信息,并上传职工电子照片后,点击【提交】
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在【查询管理】模块点击【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即完成增员,单位不用再到社保中心办理
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转
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录入转入职工信息,点击【提交】
转入人员增加
提示:
1.网上申报增员时,以职工在上一家单位登记的个人信息为准录入。如原信息与事实不符,请在增员成功后办理信息变更。
2.月均工资收入: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增员原因:转入。
提示:
公费医疗人员:用人单
位仍需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提交审核。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2.录入信息、增员
3.打印报表
4.提交材料审核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2.录入信息、增员
3.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材料明细表
增员类型
所需
材料 明细
参保 人员 情况
参保职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
记表》及(副表)各1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
加表》2份
单位公章
①护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证选一); ③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材料④者无需提供材料②③)。 ①要求派号情况说明2份; ②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每页均加盖公章)。 ①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增员 报盘文件 备
注
新参保人员增加
普通 人员 网上申报 √ √ √ √ 无特殊情况请网上申报
企业版 √ √ √ √ √ 港澳台人员 派号 √ √
参保
√ √ √ √ √ 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 操作
外籍人员
√
√
√
√
√
提示:
1、普通人员:请购买数字证书,并在网上申报新参保人员增加。遇特殊情况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可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2、港澳台人员:需先到社保中心派号,然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3、公费医疗人员:除按普通人员增加提交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工资审批表》(或《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携带编办的编制批复。
4、请根据增员类型和参保人员情况,提交打“√”的所需材料。
转入人员
增加 网上 申报 请购买数字证书,并在网上申报转入人员增加。网上申报增员反馈成功,单位不用携带材料到社保中心提交审核(公费医疗人员请看“注”中提示内容)。
企业版
请购买数字证书,并在网上申报转入人员增加。遇特殊情况网上申报增员不成功的,单位可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并携带①《北
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2份;②增员报盘文件;③公章,到社保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费医疗人员请看“注”中提示内容)。
注:参保人为公费医疗人员的,单位需携带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2份;②《工资审批表》(或《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携带编办的编制批复;③增员报盘文件(网上申报的不用);④公章,到社保中心添加公疗标识。基本医疗转公费医疗,还需携带社保卡做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