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七章《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类项目安全管理规范
客运索道类项目安全管理规范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旅游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涉旅安全有关单位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安全生产职责》《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精神,落实客运索道项目安全监管各项要求,推动旅游业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为游客提供观光游览、休闲体验等服务的经营性客运索道、客运缆车类等项目(以下统称客运索道类项目)。
三、管理职责(一)属地管理责任1.负责对客运索道类项目招引的审核把关,对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手续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2.督促客运索道类项目经营主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3.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客运索道类项目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对辖区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客运索道类项目,监督其停止开放或运营,直至整改完成。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将客运索道类项目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范畴。
(二)部门监管责任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工作。
指导做好自然保护地内的项目建设活动的审核、审批工作。
2.生态环境部门:指导自然保护区内客运索道类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安全评估或检测检验。
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监督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的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3.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指导客运索道类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安全评估或检测检验。
对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景区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A级景区内客运索道类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开展A级景区内客运索道类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
督促客运索道类经营主体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549号令)和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及铁道部安全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路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以强化特种设备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为手段,以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和人员素质达标为保证,建立“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部门管理、检验单位把关、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逐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具体设备参照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确定。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指按国家法规规定,对特种设备购置、更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保养、检验、报废和事故处理等环节,实施全面的环节管理、过程控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各单位、多经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在路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制,路局物资部门负责全局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路局安监部门负责全局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路局职教部门负责全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工作的组织落实;路局计划和财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和修理费用的落实;各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全部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路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文件、规程及规则,并制定具体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2.建立全局特种设备台账并根据动态及时更新。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6001-2007附件A:客运索道作业种类及其范围代号附件B通用理论知识要求B1 基础知识B1.1客运索道的定义;B1.2客运索道的分类;B1.3客运索道的主要特点及应用范围;B1.4客运索道的主要设备组成;B1.5客运索道对主驱动机和紧急驱动机的基本要求;B1.6客运索道对制动和停机后恢复运行的安全要求;B1.7客运索道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装置;B2 安全知识B2.1客运索道安全监察的宗旨;B2.2客运索道岗位职责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B2.3 客运索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B2.4 客运索道安全监察及其检验;B2.5高空作业安全知识;B2.6防火、灭火,防触电、防雷击,防止与周边物体发生干涉;B2.7 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其他标志;B2.8客运索道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及营救装备、急救物品使用;B2.9人员的自救和防护。
B3 法规知识B3.1《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B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B3.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B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B3.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附件C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C1 基础知识C1.1各种类型客运索道的工作原理、结构、设备组成、特点及技术参数C1.1.1单线循环式固定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C1.1.3单线循环式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C1.1.4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C1.1.5客运缆车;C1.1.6客运拖牵索道。
C1.2客运索道关健零部件C1.2.1客运索道用钢丝绳;C1.2.2驱动装置和迂回装置;C1.2.3张紧装置;C1.2.4抱索器。
C1.2.5吊具。
C1.2.6索道线路支架、托(压)索轮组、鞍座、支索器。
C1.2.7缆车线路、轨道、道岔、行走机构、夹轨器。
C1.2.8 脱挂抱索器索道站内设备。
C1.3客运索道电气系统C1.3.1客运索道电气系统的特点、要求;C1.3.2供电系统;C1.3.3电力拖动系统;C1.3.4控制系统(其中包括安全检测及自控系统、信号的传输系统、PLC控制系统);C1.3.5 通讯系统;C1.3.6 防雷接地系统。
客运索道双体系指南
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基本要求 (2)4.1 明确职责 (2)4.2 制定方案 (3)4.3 建立制度 (3)4.4 人员培训 (4)5 风险分级管控 (4)5.1 风险点确定 (4)5.2 危险源辨识分析 (4)5.3 风险控制措施 (5)5.4 风险分级管控 (6)6 隐患排查 (7)6.1 隐患分类 (7)6.2 隐患分级 (7)6.3 排查类型、周期和组织级别 (7)6.4 隐患治理 (8)7 文件管理 (8)8 持续改进 (8)8.1 评审 (9)8.2 更新 (9)8.3 沟通 (9)9 信息化管理 (9)附录A (规范性附录)风险点登记台账-客运索道 (10)附录B (资料性附录)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客运索道(脱挂式抱索器) (11)附录C (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0)附录D (资料性附录)重大风险告知栏(示例) (31)附录E(资料性附录)使用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客运索道 (32)附录F(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客运索道 (33)附录G(资料性附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安市泰山索道运营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崂山旅游集团索道公司、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洪根、曾庆贵、王雷、刘子腾、贾丙丽、王建、熊兴荣、吴银环、张洪涛、张昭辉、宿爱香、刘见向。
引言本标准依据客运索道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客运索道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客运索道使用管理现状编制而成。
安全生产客运索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客运索道安全实行企业负责人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客运索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客运索道管理部门负责客运索道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3.客运索道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4.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客运索道安全管理1.客运索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确保客运索道制造质量。
3.客运索道设计文件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用于制造。
4.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
5.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客运索道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7.客运索道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8.客运索道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客运索道安全监督检查1.企业应设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客运索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对客运索道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4.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对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事故处理1.发生客运索道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事故损失最小。
2.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企业应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1.对在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制造第五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客运索道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新部件,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
第九条客运索道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厂的应提供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
客运索道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应当明示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操作规程、试运行检查项目、人员要求、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维护保养项目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期和方法等。
第十条客运索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向质检总局申报,由质检总局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质检总局批准,方可投入制造、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具有高效、安全、方便、舒适等特点,适用于山区、河流等复杂地 形和人流密集场所,是现代旅游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
客运索道的分类
类型
客运索道按照运行方式可分为固定索道和移动索道;按照承 载方式可分为单承载索道和双承载索道;按照驱动方式可分 为电动驱动索道和液压驱动索道。
适用范围
不同类型的客运索道适用于不同的场所和用途,例如固定索 道适用于旅游景点和城市公共交通,移动索道适用于临时场 所和特殊场合。
03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明确、具体的安全管 理目标,为安全管理体系 的建立提供方向。
分析危险源
全面分析客运索道可能存 在的危险源,为后续的安 全管理提供基础。
制定安全管理计划
根据危险源分析结果,制 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包括安全培训、设备维护 、应急预案等。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客运索 道》
2023-11-07
目 录
• 客运索道概述 •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法规与制度 •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体系 • 客运索道安全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 客运索道安全培训与教育 • 客运索道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01
客运索道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客运索道是指用于运送旅客的索道,通常由一条或多条承载索、牵引索、扶 手装置、运载工具等组成。
环境因素
极端天气、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可能对客运索道的安全造成影响。应对措施:加强对 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客运索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1 2 3
预案制定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响 应流程、职责分工、资源调配等具体内容。
客运索道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客运索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客运索道及其相关设施、设备、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客运索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客运索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管理的决策、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 负责客运索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 组织客运索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5. 负责客运索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 负责客运索道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六条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起草、修订和发布;2. 组织客运索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 负责客运索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 负责客运索道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5. 负责客运索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客运索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客运索道安全负总责,对客运索道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客运索道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第十三条客运索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客运索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客运索道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运行安全。
客运索道操作规程
客运索道操作规程一、总则本规程旨在规范客运索道的安全操作,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防止索道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应熟悉客运索道的结构、性能、安全要求及操作原理,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在操作客运索道时,必须遵循本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二、操作前准备检查索道设备的外观和结构,确保无明显损坏、变形或污渍。
检查索道的安全装置,如紧急停车装置、防坠器、限速器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检查索道的座椅、扶手、安全带等乘客使用设施,确保其稳固可靠。
确认索道线路无障碍物,确保索道运行的顺畅。
三、启动与运行在启动索道前,操作人员应确认所有乘客已正确就座并系好安全带。
操作人员应按照索道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启动索道,确保索道平稳启动和运行。
在索道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索道设备的运行状态,注意观察乘客的情况,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如遇索道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停车与结束运行当索道到达终点站时,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要求,平稳停车。
停车后,操作人员应确认所有乘客已安全离座,并检查索道设备,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如需继续运行索道,操作人员应重复启动与运行的步骤;如需停止使用索道,应关闭电源,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安全注意事项严禁超载运行索道,不得超过其额定载客量。
乘客应遵守索道的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座椅、扶手和安全带等设施。
在索道运行过程中,乘客应保持安静,不要随意移动或站立,以免发生意外。
如遇索道故障或紧急情况,乘客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人员的指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六、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索道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紧固,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定期检查索道的安全装置和关键部件,确保其完好有效。
定期对索道进行载荷试验和安全检查,评估其安全性能。
七、培训与记录操作人员应接受客运索道安全操作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记录索道的运行情况、检查记录、维护记录等,以便分析和改进。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9号颁布时间:2016-02-25实施时间:201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制造第五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客运索道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新部件,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
第九条客运索道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厂的应提供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客运索道安全运营规程,明确操作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制造资料、安装改造记录、检验检测报告、事故记录等,并定期进行归档和更新。
第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客运索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
第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应急演练。
乘客管理制度,加强乘客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乘客乘降规定,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客运索道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客运索道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工作。
第十四条客运索道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维护保养能力,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维护保养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之客运索道
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
制定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行业 标准和技术规范
制定流程:调研 分析、起草、征 求意见、审查、 发布
制定内容:设备 安全性能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 维护保养规范等
更新完善:根据 实际情况和需要 进行修订和完善 ,确保标准的时 效性和可靠性
游客不规范行为的管理问题
游客在索道车厢内拥挤、打 闹、站立等危险行为
游客携带违禁物品乘坐索道
游客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 索道乘坐规定
游客在索道口不排队、不听 从工作人员指挥
安全管理与经济效益的平衡问题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等方面,以确保乘客 安全。
客运索道运营公司需要追求经济效益,但安全管理投入会增加运营成本,与经济效益产生矛盾。
智能化监控技术: 利用物联网、大数 据等技术,实现对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
新型安全防护装置 :研发新型安全防 护装置,提高客运 索道的安全性能, 保障乘客安全。
安全管理标准的国际化接轨
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加强与 各国客运索道安全管理经验 的交流与合作。
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 念和技术,完善客运索道安
检测客运索道的 各种性能指标, 如载重量、运行 速度等,确保符 合安全标准。
对客运索道的关 键部件进行重点 检查和维修,防 止设备故障。
建立完善的客运 索道安全管理制 度,确保检查和 检测工作的有效 执行。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客运索道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 程和责任人。
YOUR LOGO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保护国家、人民和集体利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下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一)压力容器(二)锅炉(三)压力管道(四)电梯(五)起重机械(六)爆炸性环境用设备(七)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设备(八)客运索道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本规则进行使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的选型与安装第四条使用单位在选型时应当根据生产、使用需要合理选择,并结合现场条件、安全技术要求等因素,履行有关规定程序。
第五条设备安装应当依照设备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相关规定程序及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并应当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设备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设备安装后,设备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设备竣工验收,并填写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
第三章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操作员和维修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时,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应当加强管理。
第九条特种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合理确定检查、维修、保养周期及内容,并进行记录。
第四章异常情况的处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当发生重大设备故障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排查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得存在安全漏洞。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科技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能够满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客运索道及其运营、维护、管理等相关单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客运索道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2. 客运索道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客运索道的日常安全管理。
3. 客运索道维护单位应设立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客运索道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4. 客运索道运营单位、维护单位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培训与考核(1)客运索道运营、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
2. 设备管理与维护(1)客运索道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禁止使用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3. 运营管理(1)严格执行客运索道运营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
(2)对运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3)加强运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客运索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设立安全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3)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 应急处置(1)制定客运索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便于应急情况下使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客运索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运输、安装测试特种设备以及其他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务实、高效、公正,坚持风险管理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水平,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关口前移、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和登记第七条依法经许可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获得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如特种设备更换、迁移、重大改造、重新安装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者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
第九条特种设备许可申请流程包括:编制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技术审查、决策、发放许可证书等环节。
第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优化审查服务流程、压缩审查周期、增加审查人员等方式,提高许可审查效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证书管理制度,加强对许可证书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设备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设备信息、检验信息、维护信息等。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经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规章、国家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手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合理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促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选择和购买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选择特种设备时,应根据自身需要和工艺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产品。
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购买特种设备时,应与供应商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要求,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设备管理人员经过合格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并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资料。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安全使用情况和检验维修记录等。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国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标准。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生产与制造第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和设备;(五)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二)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三)对特种设备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四)对出厂的特种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和设备;(五)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制造;(二)对制造过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三)对制造的特种设备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四)对出厂的特种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场所和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特种设备;(二)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三)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五)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之客运索道
04
培训教育: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谢谢
02
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操 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04
加强乘客安全教育,提高乘 客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事故处理流程
01
发现事故:立即 停止运行,报告
管理部门
02
疏散乘客:迅速 组织乘客撤离,
确保人员安全
03
现场调查:了解 事故原因,收集
证据
04Hale Waihona Puke 制定方案:根据 事故原因,制定
解决方案
05
修复设备:按照 方案进行修复,
2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对客运索道的设计、 制造、安装、使用、检验、 检测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3
《客运索道安全技术规范》: 对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 环节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和 管理
4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培 训考核管理办法》:对客运 索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考核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管理
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 都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客运索道在旅游景区、滑雪场等地的普及,为游客 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方式,提高了旅游体验。
客运索道的分类
1
2
3
4
按照驱动方式分类: 有动力索道和无动 力索道
按照运行方式分类: 循环式索道和往复 式索道
按照承载方式分类: 吊椅式索道、吊篮式
系统安全可靠
检查索道设备的安 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确保乘客安全
安全检查的频率
每日检查:在运营前和运营后进行 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月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年度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1.客运架空索道: 客运架空索道是利用架空的绳索支撑运载工具运送乘客。 ★按其运行方式分为: 曳 (1)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简称往复式索道) (2)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简称循环式索道) ★按钢索的利用情况分为: (1)单线索道(承载和牵引功能合为运载索) (2)双线索道(承载索和牵引索分开) (3)多线索道(多条承载索或牵引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七章 客运索道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一、客运索道的定义及分类
1.客运索道的定义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 曳 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 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运载工具是索道上运载人员和货物的承载装置。
1)吊椅。单线循环式客运索道上用的运载工具。吊椅按容量分为单 人、双人、3人、4人、6人及8人,我国以双人吊椅为主。 2)吊篮。单线循环式客运索道上用的一种半封闭的运载工具。吊篮 容量一般为双人座,少量为4人座。 3)吊厢。容量一般在12人以下,多为双人、6人和8人,少量为4人, 厢体为封闭式的运载工具。 4)客车。多线往复式索道和地面缆车上所用的运载工具,容量可达 百人以上,包括运行小车、吊架和厢体。
间的若干支架支托在空中,随着地形的变化,支
架顶部装设的托索轮或压索轮组将钢索托起或压 下。载有乘客的运载工具通过抱索器吊挂在钢索 上,驱动装置驱动钢索,带动运载工具沿线路运 行,达到运送乘客的目的。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五、客运索道的工作原理 往复式
固定抱索循环式
拖挂抱索循环式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4.运载工具的最小间隔时间或最小间距
t=s÷ nv。 1)对固定式抱索器能跟随行走上下车的双人吊篮、吊厢间隔时 间不得小于5s。
2)活动式抱索器索道的吊椅、吊篮和吊厢索道的最小间距应不 小于1.5倍正常制动距离。
3)拖牵索道拖牵器间距:单人拖牵器最小间隔为4倍运行速度; 多人拖牵器最小间隔为6倍运行速度。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5、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
2、索道作业程序
3、司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4、维修钳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6、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检验项目 1、钢索——钢丝绳 2、运载工具 3、驱动装置抱索器 4、张紧装置 5、基础、支架机构 6、托压索轮 7、供电系统 8、控制系统 9、噪声检验 。。。。。。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维修 改造
安全管理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1、设计安全管理
★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
设计许可
★客运索道 设计文件 鉴定申请
检验检测 机构
内 容 与 要 求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1.线路参数:
线路是索道运载工具能顺利通行的路线。
1)水平长度Leabharlann L 2)斜长:L’ 3)高差:H 4)坡度:H/L 5)跨距:L ‘’ 6)线路支架数:n 7)索距
L’’ L’ H
L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2.运载工具参数: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4、使用安全管理
客运索道安全
管理审查表
使用单位
当地安检机构
运营申请报告
国家客运索道 监督检验机构
许可证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5、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
1、安全检查维护制度 1)遵循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做好“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采取防范措施 不放过。 4)坚持“三级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四、客运索道的构成 1.钢索:
承载索和牵引索
2.运载工具:
吊椅、吊篮、吊厢、客车
3.抱索器
固定式,拖挂式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四、客运索道的构成 4.支撑装置:
支架 托压索轮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四、客运索道的构成 5. 驱动装置: 6.迂回装置: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7.离地最小距离
1)跨越居民区或耕地时,离地面不得小于5.0m。 2)跨越建筑物时,离建筑物顶端不得小于2.0m。
3)跨越果林、经济作物林时,与树木最高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同时还要考虑修剪周期内林木生长的高度。 4)无人通行的地区或是禁止通行的隔离带不得小于2.0m(吊椅 式索道不小于1.0m)。
六、客运索道的特点 与其他运输工具相比,客运索道突出的特点是: ★可直接跨越山川和地面障碍,适应性强; ★运距短,节省行程时间; ★结构紧凑,施工量小,占用空间小;
★低能耗(一般用电力驱动),无污染;
★投资比其他运输形式相对低,回收快。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七章 客运索道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按照客车与轨道关系分为: 有轨道制动器和无轨道制动器 ★按照张紧方式分为: 重锤张紧式、液压张紧式和车厢自重张紧式。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2.客运缆车: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3.客运拖牵索道: 利用雪面、冰面、水面支撑运载工具运送乘客。 拖牵式客运索道依靠架空的钢丝绳带动拖牵装置,在地面 曳 上从低处向高处运输乘客。拖牵索道一般是单线循环形式, 不允许反向运行。 根据拖牵索的高度分为: ★高位拖牵索道 ★低位拖牵索道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15个工作日
鉴定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2、制造安全管理
★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单位 申请许可依据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目录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基本条件 ★制造条件评审细则 制造许可证 制造许可申请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记录 ★制造许可申请书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高位拖牵索道: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低位拖牵索道: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1.线路参数 2.运载工具参数 3.运行速度 曳 4.运载工具的最小间隔时间或最小间距 5.输送能力 6.离地最大距离 7.离地最小距离
第二节 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及检验项目
一、客运索道的安全管理
3、安装、改造、维修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许可条件 鉴定评审报告 安装维修 改造单位 安装维修改造许可申 请 申请许可依据 ★施工单位许可条件 鉴定评审记录 ★安装维修改造许可 申请书
★客运索道施工基本条件 ★客运索道施工单位考核年度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许可证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5.输送能力
一般按每小时输送的人数计算
6.离地最大距离
1)单线循环式客运索道离地面的最大允许距离取决于运载工具 的形式以及营救方式。 2)往复式索道客车离地面的最大距离:客车无乘务员时为60m; 客车有乘务员时为100m;不超过线路全长的10%的局部地段 的客车离地最大距离可超过前两项的规定;
单线往复式索道在跨间运行时为:6.0m/s,过支架时 为4.0m/s。
单线间歇循环式和脉动式吊厢索道为4.0m/s,上下车 时的慢行速度为0.4m/s。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三、客运索道的基本参数 3.运行速度:
正常情况下牵引索或运载索的运行速度(m/s)。
2)脱挂抱索器单线索道最大运行速度一般不超过5.0m/s,最大可提高 到6.0m/s。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2.客运缆车: 客运缆车:利用地面轨道支撑运载工具运送乘客; ★按照轨道形式分为 曳 单轨道式、双轨道式、脱挂循环式等。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曳
第一节 客运索道的分类及特点
二、客运索道的分类 ★按支撑物的不同分为:
1.客运架空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曳
★按运载工具不同分为:
1.吊厢式索道 2.吊椅式索道
★按运行方式不同分为:
3.吊篮式索道
4.拖牵式索道
1.循环式客运索道
(连续、间歇、脉动)
2.往复式客运索道
3)地面缆车的最大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0m/s;车厢内无乘务员时,运行 速度不允许超过8m/s。车辆无轨道制动器时,不允许超过1.5m/s。运 行运度必须平稳调节。 4)拖牵索道运行速度。高位拖牵索道最大运行速度为3.5m/s;低位拖 牵索道最大运行速度为1.5m/s。
5)检修时应采用0.3~0.5m/s的运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