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检查汇报材料(第三方监测 城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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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住建部检查工作汇报

(第三方监测)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轨道交通项目部

2013年4月

迎住建部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以及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城勘院技发〔2013〕9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对第三方监测工作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切实保证我院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第三方监测项目的工作质量,为各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监测数据,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落实,自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3月10日,我院启动了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第三方监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院、项目部分级实施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工程概况

1.1本项目部第三方监测工作涵盖的工点

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线路全长约1.2km,都为地下线,该段共计2站1区间,车站均为明挖车站(世纪大道站、迎门滩站),区间为盾构区间(世纪大道站~迎门滩站区间)。目前本项目部进场实施第三方监测的工点为世纪大道站,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1.2第三方监测工作内容

1)现场监测:分为周边环境、工程结构自身两部分,与施工监测做到同点监测,测点从施工图监测设计文件中选取,经轨道公司相关处室审批后实施。

2)现场巡视:分为周边环境、工程结构自身两部分,巡视频率与监测频率相同。

2.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情况

2.1组织机构建设

1)单位资质

我院为1992年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号110105000572418),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规定每年定期检验。

我院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证书编号:勘甲010113-KJ)、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甲测资字11002053),具备承担地铁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工程的资质。

2)人员、仪器投入

项目部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一名,执业资格均满足业主要求且具备地铁工程监测工作经验,其它技术人员分为数据分析、现场巡视,从数量、配置及工作经验、执业资格等方面均能满足工程需要。仪器设备均定期检定,投入数量和仪器精度能满足工程需要。

2.2第三方监测实施

1)技术依据

(1)各工点施工图设计文件;

(2)《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建设部);

(3)《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

(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6)《地铁设计规程》GB50307-2003;

(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版);

(8)《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

(9)《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10)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规范、法规。

2)监测方案

本项目部依据设计图纸、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规范、法规等结合工程现场情况编制试验段第三方监测方案,方案严格按照我院的规定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方案编写人编写完成、经审核人审核后再由批准人批准签字后做为评审稿上报轨道公司。轨道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后,我院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作为最终实施

方案并报轨道公司备案,最终第三方监测方案内容详实全面,签字盖章齐全,符合相关要求,完全能够满足指导第三方监测工作的目的。

3)监测实施

①基准点

每个工点设一套监测基准点,为统一全线监测系统并与施工系统一致,监测基准点与全线控制网联测,为保证监测基准的稳定性,定期对监测基准点过行复核。每个工点作为一个监测单元,每个相对独立测区的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同观测点一起布设成闭合环网、附合网或附合线路等形式,基准点及工作基点个数均不少于3个,保证了必要的检核条件。

②初始值

各监测项目初始值均在施工影响前与施工单位共同取得,即在工程降水抽水或土方开挖前取得。

③监测方案执行

各工点监测、巡视频率均能严格执行方案,各监测、巡视项目均能依照方案全面开展。

4)监测成果

目前,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第三方监测日常报告的形式主要有日报和周报,预警发生后发送预警通知单或预警建议,全线尚未完全完工,目前无总结报告。日报以工点为单位,区分不同监测项目上传信息平台,周报以工点为单位编制。

5)信息反馈及处置

在施监测工点当日监测数据、巡视报表上传信息平台及时,出现预警信息后除在平台预警外,以预警通知单的形式发送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并积极参与预警响应及消警工作,预警通知单及预警后响应情况相关记录按工点存档齐全。

3.自查整改情况

项目部自检及院复查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在多方面工作做的较为到位,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部分工点监测点存在破坏、压占或未能现象。

对于破坏和压占的测点,项目部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与监理单位一同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和清理测点,对于恢复和清理不及时的工点,我项目部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发送施工单位,并抄送监理与建设单位;对于由于施工影响、场地条件限制个别测点未能按照方案布置的情况,我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申请设计变更或请监理单位组织主题会议(建设、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参会),讨论现有的监测点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及其它替代的措施,并签字确认。

针对材料堆放、施工作业车辆、施工场地布置等易于对测点造成破坏和压占的问题,我项目部在对后续开工工点技术交底会上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部署上,充分考虑监测工作的实施,减少监测实施缺失的周期。

2)大部分工点地表沉降、管线沉降测点现场标识不清晰,现场监测组以图纸参考进行,致使个别测点在现场测量时应用电子测量仪器输入点号时有误,给内业数据处理及成果输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针对各工点测点标识均不明确,不能非常明显的标识出测点位置及各种监测项目对应的监测点,不便于测点保护的问题。项目部已同轨道公司工程处联系,要求各施工单位进一步规范测点标识,加强测点保护工作。

4.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院单位资质完全能够满足第三方监测的技术要求,我院为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第三方监测项目部投入的从业人员及仪器设备满足工程需要,项目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项目部编写的监测方案内容全面详实,经过专家论证,签字盖章齐全,按监测方案实施的现场监测及巡视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成果报告内容全面、分析深入、预警准确、反馈及时,为相关各方判断现场安全状态起到重要作用。

自检中发现工作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个别工点测点破坏或压占现象以及测点标识不清等不足,我项目部及时将自查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并会同各方做了进一步规范,经过整改后,基本上满足了住建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后续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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