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_国际人权法_伊斯特拉诉乌拉圭酷刑和不人道待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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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特拉诉乌拉圭——酷刑和不人道待遇案
Estrella v.Uruguay
[案例文书]判决书
[案例状态]已审结
[涉案国家]乌拉圭阿根廷
[审理机关]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案情摘要]
伊斯特拉是一位阿根廷钢琴家,住在乌拉圭。1977年,他接到官方通知:作为庇隆主义者,他被认为是乌拉圭政府的反对者。他和朋友在蒙得维地亚的家中被绑架,并遭受了酷刑,绑架者要求伊斯特拉承认他参加了一个在乌拉圭和阿根廷实施军事行动的计划。
1977年12月23日,伊斯特拉被转移到一个军营,1978年1月20日,他被带到另外的监狱,继续受到不人道的酷刑的对待。伊斯特拉在监狱一直被关押到1980年2月13日,他出狱后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乌拉圭提出了控诉。
人权委员会最后认为,乌拉圭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和第10(1)条。因此,委员会要求乌拉圭为其违反公约而使伊斯特拉遭受的痛苦对伊斯特拉提供有效的救济,包括赔偿,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学理词]
人权
[法律点]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违反人权的控诉?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决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案件背景]
一、庇隆主义简介
庇隆1895年出生于阿根廷,1946年出任阿根廷总统。他提出以“社会正义、政治主权、经济独立”为口号的庇隆主义。1947年,庇隆将阿根廷正义党改称为庇隆主义党。1974年庇隆去世。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关内容
第七条
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特别是对任何人均不得未经其自由同意而施以医药或科学试验。
第十条
1、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
2、(甲)除特殊情况外,被控告的人应与被判罪的人隔离开,并应给予适合于未判罪者身份的分别待遇;
(乙)被控告的少年应与成年人分隔开,并应尽速予以判决。
3、监狱制度应包括以争取囚犯改造和社会复员为基本目的的待遇。少年罪犯应与成年人隔离开,并应给予适合其年龄及法律地位的待遇。
三、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职责有
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人权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和起草国际人权文书并提交联合国大会;就有关国家的人权问题进行公开或秘密的审议,其中包括调查有关侵犯人权的指控,处理有关侵犯人权的来文,就有关国家的人权局势发表意见并通过决议。
[案件事实]
伊斯特拉是一位阿根廷钢琴家,住在乌拉圭。1977年,他接到官方通知:作为庇隆主义者,他被认为是乌拉圭政府的反对者,他的音乐会和音乐讲座都被取消。正当他要与他的朋友离开乌拉圭时,他们在他于首都蒙得维地亚的家中被15个着便装的人绑架。他们被蒙上眼睛带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包括他们一共四个人遭受了酷刑,伊斯特拉申述他们遭受的酷刑包括电击、橡胶警棍打、戳、踢、将手从身后吊起、被按入水中直至几乎窒息、双腿分开并手臂上举站立近20个小时,以及精神折磨,包括威胁对亲戚或朋友实施酷刑或使用暴力,另外,把他们带到阿根廷处死,让他们目睹朋友遭受酷刑,并使他们产生幻听或幻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
对于弹钢琴的伊斯特拉,他们将他放入一个切断手术模具中,威胁要用电锯切断他的手,在那之后11个月里,伊斯特拉的双手和双臂都没有感觉,右手的拇指一直不舒服,膝盖也非常痛。绑架者要
求伊斯特拉承认他参加了一个在乌拉圭和阿根廷实施军事行动的计划。
1977年12月23日,伊斯特拉被转移到一个军营,1978年1月20日,他被带到另外的监狱,继续受到不人道的酷刑的对待。伊斯特拉认为,事实上任意惩罚的政策一直贯彻始终,目的就是要摧垮犯人的心理。被关押者一直被置于焦虑、不确定和紧张的状态之中。
伊斯特拉认为很多被关押者得了精神病。有时一天会有三次警报,每次听到警报,不论被关押者在哪,都必须立即趴在地板上,手放在头上。被关押者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被卫兵射死。射击练习就在监狱的操场上进行,靶子上披着犯人的衣服。伊斯特拉在监狱一直被关押到1980年2月13日。
[当事人诉求]
伊斯特拉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乌拉圭提出了控诉,指称其实施监禁的条件级待遇构成了国际法上不人道的待遇。
[裁判要旨]
一、人权委员会认为对伊斯特拉实施监禁的条件构成了不人道的待遇。
人权委员会还回顾了其收到的其他对该监狱的投诉,确信在该监狱存在不人道待遇的情况。
二、人权委员会认为乌拉圭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及第10(1)条。
因为伊斯特拉在他被抓捕后的第一天受到了酷刑,并且他被关押在不人道的环境中。
因此,委员会要求乌拉圭为其违反公约而使伊斯特拉遭受的痛苦对伊斯特拉提供有效的救济,包括赔偿,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核心关联文献]
·边永民编著《国际公法案例选》,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第68-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