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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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2.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3. 保密原则:对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持续改进: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3. 审批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4. 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2. 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3.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反洗钱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4.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反洗钱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进行有效身份识别,收集并核实客户身份信息。

第八条客户身份识别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2. 客户职业和收入来源;3. 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4. 客户交易背景和目的。

第九条对高风险客户,公司应采取加强型尽职调查措施,包括:1. 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2. 调查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3. 跟踪客户交易活动。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可疑交易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大额交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交易日期、金额、币种;2. 交易双方名称、账号;3. 交易目的、用途。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反洗钱领导小组(Anti-Money Laundering Leadership Group,简称AML小组)是一个由政府或金融机构设立的组织,致力于制定和实施反洗钱政策和措施。

反洗钱相关部门是指在国家、金融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中负责执行反洗钱任务的部门。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银行与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合规性,并减少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风险。

AML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协调反洗钱政策,确保各个相关部门遵守国际反洗钱标准。

他们负责监测和评估国内外的洗钱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此外,AML小组还负责协助国际间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反洗钱相关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政策和法规:反洗钱相关部门负责通过制定和修改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能够遵守反洗钱的要求。

他们还负责解释政策和法规,以便金融机构能够理解并正确执行。

2. 监测和调查:反洗钱部门负责监测金融机构的交易活动,以及其他可能与洗钱有关的活动。

他们使用各种工具和技术来识别可疑交易,并进行调查。

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他们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报告给执法机构。

3. 建立合规体系:反洗钱部门负责确保金融机构建立并执行合规体系,包括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和客户尽职调查等程序。

他们也会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金融机构员工了解反洗钱规定,并正确执行相关的程序。

4. 国际合作:反洗钱部门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他们分享信息和情报,提供支持和协助,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

5. 处罚和制裁:反洗钱部门负责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和制裁。

他们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惩罚,以确保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执行。

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反洗钱相关部门的职责是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风险。

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全至关重要。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反洗钱机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地识别、评估和监控洗钱风险,防止洗钱犯罪活动。

第三条本机构适用于反洗钱各项工作,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四条本机构设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政策和程序,监督反洗钱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反洗钱操作规程,组织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收集和分析可疑交易信息等。

第六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应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包括收集客户基本信息,核实客户身份,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更为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包括深入了解客户的财富来源、资金流向、交易目的等,评估客户洗钱风险。

第九条定期对客户进行重新识别,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本机构应制定可疑交易标准,对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的交易进行分析和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可疑交易时,应及时向反洗钱办公室报告,由反洗钱办公室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第十二条对可疑交易报告应进行详细记录,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够随时提供给监管机构进行查阅。

第十四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本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章内部监督和审计第十六条本机构应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评估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公司反洗钱部门架构与职责

公司反洗钱部门架构与职责

反洗钱部门架构与职责为了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健全反洗钱管理结构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公司反洗钱工作最高决策机构。

法律合规部为反洗钱委员会的下设机构,负责推动反洗钱的日常工作。

(一)反洗钱工作委员会成员和职责反洗钱工作委员会最高领导人为公司董事长,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业务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成。

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长任命。

主要职责:1、制定反洗钱工作目标和方向,保证公司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2、监督检查和考核反洗钱工作情况,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健全、可操作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对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反洗钱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落实整改要求。

3、任命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并接受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二)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法律合规部为反洗钱委员会的下设机构,负责推动反洗钱的日常工作。

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由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运营部、清算部、信息技术部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反洗钱组织体系,规划各重要岗位反洗钱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重大事宜;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工作保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可疑交易线索和案件协查;3、定期、非定期审核客户资料,落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客户真实交易情况,按照监管机关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并上报数据;4、培训、考核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知识,督促反洗钱岗位职责的履行,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职业敏感度和可疑交易分析能力;5、客户尽职调查,接入前客户身份识别、经营目的和资质收集,接入后对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了解;6、定期总结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反洗钱工作委员会;7、接受中国证监会和监管部门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反洗钱安全应急预案

反洗钱安全应急预案

一、背景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2. 设立反洗钱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反洗钱安全应急措施。

3. 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1. 一级响应:当发生重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严重影响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轻微影响时,启动三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冻结,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2. 二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限制,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 三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关注,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恢复与总结1. 应急处置结束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后恢复工作。

2.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3.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级管理层、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业务条线岗位职责说明

高级管理层、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业务条线岗位职责说明

⾼级管理层、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业务条线岗位职责说明公司⾼级管理层、反洗钱主管部门岗位职责及相关部门岗位职责说明⼀、分公司⾼级管理层及其职责(⼀)分公司领导⼩组成员组长:李XX常务副组长:杨XX副组长:⾕XX成员:分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分公司领导⼩组职责1.统⼀领导、部署全辖反洗钱⼯作;2.研究制定公司的反洗钱政策、⼯作⽅案和基本制度;3.研究解决反洗钱⼯作中的重⼤和疑难问题,加强组织建设、⼈员配备与技术投⼊;4.加强与⼈民银⾏沈阳分⾏、辽宁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作的协调与沟通。

5. 反洗钱⼯作的其他领导职责。

(三)分公司领导⼩组领导及成员职责组长: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作;副组长:接受组长委托,具体负责公司反洗钱的各项⼯作。

成员:根据反洗钱领导⼩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反洗钱管理⼯作。

了解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接受反洗钱培训,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履⾏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主管部门岗位职责风险/合规管理部设⽴专职反洗钱岗位,反洗钱岗位⼈员为反洗钱⼯作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员,负责具体承办反洗钱⼯作。

风险/合规管理部是公司反洗钱⼯作的牵头部门,协调各部门反洗钱⼯作;负责向监管机构报送反洗钱信息;草拟和修订公司反洗钱制度;组织开展反洗钱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

开展反洗钱检查⼯作,对反洗钱⼯作的有效性、合规性进⾏监督;对反洗钱⼯作涉及的各类制度、办法、措施的遵守和执⾏情况开展测试与评价;将反洗钱⼯作纳⼊到公司内控评估⼯作中,并撰写相应的检查与评估报告。

三、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各相关部门⾄少设⽴⼀个兼职反洗钱岗,负责与风险/合规管理部专职反洗钱岗联系,做好客户⾝份识别与再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反洗钱相关⼯作,配合反洗钱专职岗位及时收集、报送反洗钱⼤额交易、可疑交易信息等反洗钱监管数据。

财务会计中⼼在反洗钱⼯作中负责公司的资⾦收付全流程管理,准确和详细反映资⾦收付信息;加强资⾦结算与银⾏账户管理,。

反洗钱紧急预案

反洗钱紧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范结合;-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保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金融机构分管反洗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行反洗钱工作;- 制定反洗钱政策和制度;- 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 收集、分析和报告可疑交易信息。

3.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反洗钱工作;- 发现可疑交易,应及时报告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配合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开展调查和处置。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1. 风险识别:- 识别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交易监测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 识别特定业务、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

2. 风险评估:- 评估洗钱风险的程度和可能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客户身份识别1. 客户身份信息收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收集客户的身份信息;- 客户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等。

2. 客户身份核实:- 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高风险客户,应采取更为严格的身份核实措施。

五、交易监测1. 交易监测标准:- 制定交易监测标准,包括交易金额、交易频率、交易对手等;- 对异常交易进行重点关注。

2. 可疑交易报告:- 发现可疑交易,应及时报告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报告内容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对手、交易内容等。

六、内部管理1. 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的反洗钱政策和制度,包括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内部管理等;- 定期评估和修订反洗钱政策和制度。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分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厘清分公司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陕西分公司延安中支黄陵营销部成立了发洗钱领导小组。

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卫成(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负责人)成员:刘晶赵娜(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出单及内勤)一、发洗钱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领导、监督分公司本级整体反洗钱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分公司所辖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反洗钱工作。

3、定期或临时召集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怎样解决问题等进行讨论决定。

4、负责就分公司及所辖机构筛选的重大、疑难涉嫌洗钱案件与总公司合规部、当地人行反洗钱处及时进行报告.5、对分公司及所辖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与人员给予工作支持并评估成效。

6、落实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对反洗钱领导小组其他工作要求。

二、办公室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1、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设在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应至少召集3次以上反洗钱专项会议,配合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人行、保监局、总公司合规部工作要求,进行反洗钱任务分工与成效评估等。

每次会议纪要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根据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或修订分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同时及时报备当地人行。

3、负责及时向当地人行、总公司合规部报备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变更情况。

4、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培训工作。

培训方式可采取:邀请当地人行专家来司现场培训;安排人员参与人行、保监局、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协调反洗钱兼职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等。

培训资料应妥善保存,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宣传工作。

使用总公司下发的宣传资料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公司客户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负责制作、悬挂反洗钱宣传条幅、宣传板等。

总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

总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其所属各级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我行通过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防止洗钱活动在我行发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全行反洗钱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二)审查和批准反洗钱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协调和监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四)处理重大反洗钱案件;(五)向上级机构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六条总行反洗钱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反洗钱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修订和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程序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级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四)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和宣传教育活动;(五)处理日常反洗钱业务工作。

第七条各级分支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工作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执行总行反洗钱工作制度、程序和操作规程;(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三)向上级机构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四)协助上级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处理。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八条我行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客户身份识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核实和记录;(二)真实性原则: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三)有效性原则: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包括:(一)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国籍、住所地等基本信息;(二)客户的职业、收入、资产、投资等情况;(三)客户的资金来源、用途、交易背景等。

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反洗钱政策和规范:负责制定银行的反洗钱政策、规范和流程,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 组织实施反洗钱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分支机构等单位开展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措施的有效实施。

3. 提供培训和教育:负责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确保全员参与反洗钱工作。

4. 风险评估和监测:负责进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定相关指标和监测措施,及时发现、防范和应对潜在的洗钱风险。

5. 审查和报告:负责审核和审批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交易等反洗钱事项,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相应的反洗钱信息。

6. 合规检查和自查: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合规检查和自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和内部规定。

7. 与监管部门沟通和协作:负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反洗钱监管工作。

8. 风险防控技术支持:负责建设和维护反洗钱风险防控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9. 外部合作和信息共享:负责与其他金融机构、执法部门等进行合作,共享反洗钱信息和经验。

10. 监督和问责:负责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以上是建设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一般职责,具体还需根据银行的规模、业务特点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和细化。

关于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公司文件***发〔202*〕***号关于成立****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反洗钱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洗钱活动。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成立****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及反洗钱工作职责如下:一、反洗钱领导小组- 1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经理)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工作职责为:1.推动并实施监管机构及上级公司各项反洗钱规定;2.对本机构执行反洗钱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公司向反洗钱监管机构报送可疑交易信息;4.牵头开展公司反洗钱宣传和培训;5.落实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总分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6.其他反洗钱工作。

二、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部是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反洗钱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推动。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

同时指定公司***部负责人***作为反洗钱工作联络人,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内外部联系。

联系人:***电话:***- 2 -电子邮件:***反洗钱工作职责为:1.执行各项反洗钱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初步识别;2.初步分析、识别并及时上报可疑交易;3.具体开展公司反洗钱宣传和培训;4.协助上级公司对认为可疑交易的情形进行调查;5.协助人民银行、公安、司法机关等反洗钱组织开展工作;6.其他反洗钱工作。

三、其他事项:****公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应从思想上重视反洗钱工作,认真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掌握公司反洗钱工作内容,密切配合反洗钱调查,积极保持与当地人行的联系和沟通,听取监管意见,落实监管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反洗钱工作。

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规定模版

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规定模版

附件: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规定为健全反洗钱组织架构管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保障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反洗钱组织架构第一条总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对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负责。

副组长由各分管业务工作的行领导担任。

领导组成员包括内控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查部、运营管理部、零售银行部、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部、金融市场部、能源事业部、金融同业部、网络金融部、银行卡部、个人信贷资产部、小企业金融部、科技信息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内控合规部负责人担任。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领导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全面监督,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全行洗钱风险控制政策及目标;(二)审定全行反洗钱规章制度;(三)审定异常交易规则和模型;(四)审定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五)审定全行洗钱风险分析与评估情况;(六)审定其他反洗钱重大事项。

第三条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部署、指导全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协调成员部门履行领导组职责;(二)组织制定反洗钱内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全行洗钱类型分析与风险评估工作;(四)组织开展反洗钱监测系统需求立项、业务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规则和模型进行调整和优化;(五)发布洗钱风险提示、外部监控名单等预警信息;(六)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检查工作;(七)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开展反洗钱检查、调查工作;(八)考核评价成员部门和分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九)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银行反洗钱应急预案

银行反洗钱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反洗钱风险,确保银行金融安全和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恐怖融资、违规交易等。

3. 组织领导:成立反洗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行长- 副组长:分管副行长- 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2. 应急工作组:- 负责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处置等。

3. 相关部门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拨、交易监控、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

-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等工作。

- 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信息管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

- 技术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1. 预警:- 建立健全反洗钱风险预警机制,对可疑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 发现可疑交易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报告:- 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 报告内容包括:可疑交易的性质、金额、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

3. 处置:- 根据可疑交易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对可疑交易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交易背景、目的、资金来源等。

- 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防止可疑资金流动。

- 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4. 后续处理:- 对可疑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对风险较高的客户,加强监控和管理。

- 修订和完善反洗钱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应急保障1.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用于支付调查、取证、赔偿等费用。

2. 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人员保障:组织应急队伍,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期货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期货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期货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监测和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确保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总体决策和协调。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反洗钱措施;3. 监督检查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4. 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收集和更新,以及客户交易监测。

2.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交易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交易。

3.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4. 法务部门:负责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合规审查。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包括但不限于:1. 收集客户基本信息;2. 核实客户身份证明文件;3. 了解客户职业、经济来源等情况;4. 对高风险客户进行特别关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客户身份信息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四章交易监测与报告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监测内容包括:1. 大额交易;2. 异常交易;3. 高风险交易;4. 其他可能涉嫌洗钱活动的交易。

第十一条发现可疑交易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按照规定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反洗钱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洗钱专项工作制度

反洗钱专项工作制度

反洗钱专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类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全面覆盖,确保我行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第四条我行应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作战的反洗钱工作格局。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我行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主管行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计划、政策及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全行的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风险评估等。

第七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工作联络人,负责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向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告可疑交易和客户风险信息。

第八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照职责开展反洗钱工作,确保业务操作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

三、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第九条我行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了解客户及其业务背景、资金来源等信息。

第十条对新客户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职业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

第十一条对已有客户进行持续关注,根据客户风险程度定期开展尽职调查,确保客户信息及时更新。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十二条我行应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进行报告,对可疑交易进行内部调查。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可疑交易时,应立即向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办公室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对可疑交易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五、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第十五条我行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客户、业务、地区等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洗钱风险程度。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银行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xx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成员单位由财务部、办公室、资产业务管理部、保卫部、人事稽察部、市场开拓部、营业部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所辖业务范围的反洗钱工作职责.第三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列职责:(一)统一领导和管理xx反洗钱工作;(二)研究制定反洗钱工作规划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研究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四)协助国内反洗钱组织开展工作,指导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五)接受xx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职责.第四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组织我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和办法的起草制定;(二)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协调;(三)负责组织对系统内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四)负责组织员工反洗钱教育和培训;(五)负责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核实、认定、协查;(六)负责各类洗钱案件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侦查;(七)负责组织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开发的业务需求编写工作;(八)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外反洗钱工作动态;(九)负责与人民银行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十)负责与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并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十一)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为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十二)负责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承担下列职责:(一)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资产业务管理部的职责负责制定本业务范围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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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分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厘清分公司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

陕西分公司延安中支黄陵营销部成立了发洗钱领导小组。

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卫成(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负责人)成员:刘晶赵娜(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出单及内勤)一、发洗钱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领导、监督分公司本级整体反洗钱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分公司所辖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反洗钱工作。

3、定期或临时召集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怎样解决问题等进行讨论决定。

4、负责就分公司及所辖机构筛选的重大、疑难涉嫌洗钱案件与总公司合规部、当地人行反洗钱处及时进行报告。

5、对分公司及所辖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与人员给予工作支持并评估成效。

6、落实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对反洗钱领导小组其他工作要求。

二、办公室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1、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设在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应至少召集3次以上反洗钱专项会议,配合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人行、保监局、总公司合规部工作要求,进行反洗钱任务分工与成效评估等。

每次会议纪要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根据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或修订分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同时及时报备当地人行。

3、负责及时向当地人行、总公司合规部报备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变更情况。

4、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培训工作。

培训方式可采取:邀请当地人行专家来司现场培训;安排人员参与人行、保监局、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协调反洗钱兼职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等。

培训资料应妥善保存,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宣传工作。

使用总公司下发的宣传资料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公司客户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负责制作、悬挂反洗钱宣传条幅、宣传板等。

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出单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1、将反洗钱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嵌入日常出单管理和《出单操作流程》中。

2、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1)对现金投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填写《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

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3、负责大额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规定的大额交易信息完整填写于《安邦保险大额交易报告表》,并于第二日将大额交易信息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

4、负责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

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业务,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6)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1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8)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9)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20)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1)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2)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

(2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延安中支财务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1、反洗钱季度、年度非现场监管报表填写和报送。

根据当地人行要求将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或光盘)于每季度开始后5日内报送当地央行,需要总公司用印的应于每季度末即31日前将用印表格报总公司审核,以免迟报。

2、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1)对退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应填写《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

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3、负责大额交易报送工作。

对财务部门发现符合规定的大额交易信息完整填写于《安邦保险大额交易报告表》,并于第二日将大额交易信息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

4、负责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

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业务,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1)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2)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3)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4)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5)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6)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7)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8)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9)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五、理赔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1、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1)对理赔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填写《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

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2、将符合“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情形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此外,对以下三种情形可以免除可疑交易分析和报告。

一是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二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的授权委托书,将保险金作为已出险的保险标的修理费支付给修理厂家或已垫付费用的保险标的使用人或作为被保险人的医药费支付给医院;三是保险人依照与其他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向主承保公司支付应分摊的赔款;四是依据人民法院的调解、判决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保险人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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