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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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分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厘清分公司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
陕西分公司延安中支黄陵营销部成立了发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卫成(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负责人)
成员:刘晶赵娜(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出单及内勤)
一、发洗钱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监督分公司本级整体反洗钱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分公司所辖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反洗钱工作。
3、定期或临时召集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怎样解决问题等进行讨论决定。
4、负责就分公司及所辖机构筛选的重大、疑难涉嫌洗钱案件与总公司合规部、当地人行反洗钱处及时进行报告。
5、对分公司及所辖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与人员给予工作支持并评估成效。
6、落实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对反洗钱领导小组其他工作要求。
二、办公室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设在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应至少召集3次以上反洗钱专项会议,配合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人行、保监局、总公司合规部工作要求,进行反洗钱任务分工与成效评估等。每次会议纪要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根据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或修订分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同时及时报备当地人行。
3、负责及时向当地人行、总公司合规部报备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变更情况。
4、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可采取:邀请当地人行专家来司现场培训;安排人员参与人行、保监局、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协调反洗钱兼职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等。培训资料应妥善保存,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宣传工作。使用总公司下发的宣传资料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公司客户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负责制作、悬挂反洗钱宣传条幅、宣传板等。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出单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将反洗钱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嵌入日常出单管理和《出单操作流程》中。
2、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1)对现金投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填写《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3、负责大额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规定的大额交易信息完整填写于《安邦保险大额交易报告表》,并于第二日将大额交易信息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
4、负责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业务,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
(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
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6)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1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8)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9)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20)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1)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2)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
(2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延安中支财务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反洗钱季度、年度非现场监管报表填写和报送。根据当地人行要求将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或光盘)于每季度开始后5日内报送当地央行,需要总公司用印的应于每季度末即31日前将用印表格报总公司审核,以免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