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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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贷款贴息政策是指国家为扶持某行业,对该行业的贷款实

行利息补贴,此类贷款称为贴息贷款。以下是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欢迎阅读。

一、政策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关于

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

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渝财社〔2014〕7号);《重庆市

人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2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关于调

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市

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紧急

通知》(渝财金〔2016〕68号);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渝银发〔2016〕147号)。

二、贷款对象

1.已经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

请创业担保贷款:

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正在接受

公共就业服务的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人员;

⑵就业困难人员,即《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

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征用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

员及残疾人;

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⑷刑满释放人员,含社区矫正期满人员;

⑸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

生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

类毕业生;

⑹《重庆市人民**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确定的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

⑺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

农民工。其中,市内务工返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市外务工返回市

内均可视为返乡;

⑻网络商户,即已在重庆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第三方

网络平台实名注册商户或入驻市内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电商,以

及按照《关于开展网络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1号)规定认定为网络创业的人员;

⑼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⑽在重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登记自主创业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其他人员。

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以上除第

⑸条所列人员外,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

庭成员(主要指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

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不含政策性组合

贷款记录)。

2.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⑴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⑵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

⑶企业应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⑷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借款申请人的创业项目或创办的个体工商组织、小微企业等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

三、贷款额度

1.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每人1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人。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确定,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最长不超过2年。

五、贷款贴息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期还款的,财政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政策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六、办理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抵押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承诺书;

6. 其它相关资料。

(二)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职工花名册;

6. 被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 企业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依据、工资表和财务报表;

8. 抵押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 企业简介和公司章程;

10. 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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