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文件
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前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富有特色、文化、科技、智慧、绿色、低碳、共享的国家森林城市,为加快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步伐,本文将探讨实施方案。
一、省级政府工作部署依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林业和园林局继续指导市县有序推进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内涵,创建城市特色景区;•推进城市工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升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城市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到2025年,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面积达到5000公顷,城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公园绿地建设面积达到每千人100平方米以上。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1. 增加绿化覆盖率以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为核心,营造森林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任务目标•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45%以上;•增加城市公园建设,打造市民休闲运动的优质空间。
2. 推进城市主干道绿化建设以推进城市主干道的绿化建设为主线,以“绿色城市、美丽家园”为目标,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任务目标•重点加强城市主干道景观绿化,建立绿色发展示范带,打造城市景观品牌;•增加市民爱绿意识,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3. 加强公园建设重点加强市区、县城公园建设,打造优质、成熟、频繁、规范的城市公园系统,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生态空间。
任务目标•到2030年,全市公园、绿地每千人占有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加强公园标准化建设,要求公园设施、景观和服务达到国家标准。
4. 推进“故乡美化工程”推进县城、乡镇、村庄美化工程,重点加强城市路灯、背街小巷升级改造,打造现代化、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任务目标•大力开展“背街小巷”绿化行动,提升城市品质;•实现森林城市“厕所革命”,提高公共卫生设施服务水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顺政办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20〕7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构建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北京市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按照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首绿办函〔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遵循,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依托顺义区“一港、两轴、三带、多点”功能布局构建绿色空间,着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秉承“森林城市”建设理念,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健康的、近自然的森林城市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城市林业经济和生态文化全面发展,提升城市森林管理水平,发挥森林综合效益,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森林体系,到2023年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要求,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三、实施步骤(一)创建准备阶段(2019年—2020年)1.编制工作方案。
2019年1月—2020年3月,区园林绿化局组织起草《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针对创森5大类36项评价指标要求,征求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3•【字号】芜政〔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芜政〔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建设森林城市,是加快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城市升级版,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芜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来打造,紧紧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主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以“十大工程”为重点任务,实现森林进城、入村、绕路、依水、围田、悦人、入心、惠民,在芜湖市域内逐步建设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城市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打造皖江生态样板,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芜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坚持保护优先,师法自然;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建设;坚持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总体布局及目标(一)总体布局。
按照芜湖“山水相间、城林交融”的森林城市发展理念,总体布局为“一核携四星、一廊串多点、三网连三区”。
“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为芜湖市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域。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函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04•【字号】沪奉府〔2023〕56号•【施行日期】202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函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奉贤区位于上海市南部,东与浦东新区接壤,西与金山区和松江区毗邻,南临杭州湾,北与闵行区相隔黄浦江,土地总面积704.64平方公里,下辖8个镇、3个街道,175个村民委员会,149个居民委员会,常住人口114.09万人。
其中奉贤新城是《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重点推进的五大新城之一,是上海“十四五”规划中上海南部滨江沿海发展走廊上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和独特生态禀赋的节点城市。
全区拥有13.7千米长的江岸线、31.6千米的海岸线和40.7千米一线海塘,是一个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
2021年6月,获评“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成为上海首个获此殊荣的区。
2021年全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0.09亿元,财政收入670.82亿元,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4086元和39298元。
多年来,奉贤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高度重视全区林业发展建设,全力做好造林增绿、护林保绿、城绿相融工作,让城市处处有公园,让森林“看得见走得进”,让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
近三年,奉贤区累计投入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30亿元,“上海之鱼”碧波荡漾,绿林环绕,年丰公园、雕塑公园、青年艺术公园、泡泡公园相继开园,全区11街镇、1个开发区实现“一镇一园”全覆盖和“15分钟公园生态圈”。
“上海海湾森林公园休闲一日游”及“上海奉贤吴房村万亩桃园一日游”2条线路入选国家文旅部“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300条线路之列。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鄂政办字[2012]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字〔2012〕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旗内各大企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旗林业局制定的《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旗委、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现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十六次全委会议和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坚持生态立旗发展战略,打造生态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鄂伦春自治旗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二、总体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自然和谐,森林与草原相拥;有进有退,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实施城乡森林生态建设工程,林区、农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河流湿地生态建设工程,绿色廊道生态建设工程,有效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我旗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旅游产业化进程,实现特色产业富民目标;达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3]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1日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根据《枣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为指导,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依据,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的基本思路,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创建步伐,注重创建实效,提升创建水平,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系统创建、低成本创建的原则;总体布局坚持以造林绿化为重点,造林绿化、林业产业、森林生态文化、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五大任务”全面推进的原则;区域布局坚持以中心城区环城森林公园建设、峄城冠世榴园扩建、枣临高速和抱犊崮旅游大道通道森林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其它重点部位全面推进的原则;造林绿化坚持以山丘森林为重点,通道森林、城市森林、水系森林、山丘森林、平原森林、镇村森林等“六大”森林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2012年未完成的造林绿化任务和2013年造林绿化任务同时完成的原则;工作方式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资金投入坚持生态公益项目由财政投入为主,商品经济项目由企业、个人投入为主,大力增加创森投入的原则。
《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通过评审
· 5O·
园 林 科 技
景 名胜 区协 会 、中 国城市 科 学研 究 会等 6家学 (协 )会 向大会 发来 贺 信 。
摘 自中国风景 园林 学会 网站 2018.01.16
《全 国 森林 城市 发展 规划 (2018-2025)》通过 评 审 2月 5日,国家 林 业局 在北 京 组 织 召开 《全 国森
林 城 市发 展规 划 (2018-2025)》专 家评 审会 。来 自中 国工 程 院 、北 京林 业 大 学 、浙 江农 林 大 学 、福建 农 林 大学 、安徽 农 业 大学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国家 林业 局 林 产设计 院 、国家林 业局 中南 规划 院 、国家 林业 局 华东 规划 院等 单位 的专家 ,国家林 业局 计财 司 副 司长 张 艳红 ,宣传 办 主任 黄采 艺 、副 主任 马大轶 以及 国家发 改委 、财 政部 等相 关部 门的领 导 出席 了评 审会 。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建设管理、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生态森林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1. 建设现代化的生态交通网络,包括道路、铁路、水路等,提高城市内部和外部交通的便捷程度。
2. 加快推进绿色能源的应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3. 建设智能化、绿色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生态保护与恢复1. 制定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保护城市内外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强湿地、林地、水源地等的保护与恢复工作。
2. 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加强草原、河流等生态系统的恢复,提高城市的生态质量。
3. 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打造美丽乡村、生态农庄等,吸引游客,拉动当地经济。
四、绿色产业发展1. 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和支持高科技环保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 加大对绿色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广有机农业、特色农业等,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
3. 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
五、生态文明建设1. 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2. 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建设生态公园和城市绿心。
3. 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鼓励建设绿色建筑,减少土地利用强度。
六、政策支持和监管1. 设立专门的森林城市建设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和推进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2. 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配套建设保障资金。
3.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推动森林城市建设。
七、社会参与和宣传1.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2. 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参与森林城市建设,促进合作共赢。
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旨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生态森林城市,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恢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持和监管、社会参与和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4•【字号】宜府办发[2010]110号•【施行日期】201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九月四日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创建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认真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工程,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宜昌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三峡国际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建设。
(二)创建原则。
政府主导,全员共建,目标管理,效益兼顾。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努力建设林业生态、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确保两年把宜昌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一)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全面实施《宜昌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
今明两年,积极推行“以工程项目为主要依托、以基地造林为主要形式、以社会造林为主攻方向、以产业发展为内生动力、以科学技术为建设支撑”的造林新机制,努力培育新的造林主体,充分吸收社会资金,调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争取集中连片植树造林1000亩以上的基地达到60个以上,促进造林树种多样化,不断提高植树造林质量。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1]17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1]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按照全市新一轮城乡建设规划的总体布局,坚持“生态经济共赢、人文景观和谐、山水城林相融、城市乡村互动”的发展理念和“主城森林进城、近郊森林围城、远郊兴林富民”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和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加快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深入推进“绿色南京”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6万亩,四旁植树1500万株,森林覆盖率(扣除水面面积)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8%,绿地率达到41.2%,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4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到85%,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
最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八篇)
最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八篇)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八篇)篇一为切实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按照“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我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建设山青水秀、地绿林茂的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2023年启动创建工作,用3年时间,力争2023年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一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
(二形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5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板块基地130万亩。
(三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基地20个,实现多数市民出行500米内见休闲绿地。
三、工作重点系统。
三是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在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完善绿化隔离林带。
四是构建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生态网络,保护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确保水质不断改善。
(二增加生态总量,实现森林围城。
规划城市森林300万亩,其中2023-2023年人工新造林39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森林围城”布局。
一是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碳汇造林等工程,加强造林补绿工作。
2024年创建森林城市倡议书
2024年创建森林城市倡议书2024年创建森林城市倡议书1绿色是生命之源。
绿色散发的馨香,是生命之花的绽放,是开放在人们心里的光芒。
身处大自然,雪花吟颂自然风光,用水诉说生的希望。
星星在天空中变奏,虫儿在夜暮下吟唱。
一沙一世界,一草一天堂。
一颗小小的露珠,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一朵小小的花儿,散发着沁人的芬芳。
自然的奥秘,用绿色的生命同天籁之音娓娓道来;绿色生命的预言,以别样的姿态藏在你我身边。
静下心,你听见花开的声音了吗?而这一切都要起源于绿色——生命之源。
是她为人类创造的一切。
然而,在时代进步,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加的物质文明面前,是否曾经起过一丝的绿色?哪怕那只是一瞬间。
纵然从来都没有过。
在当今的社会发展经济才是最好的理由,人民只沉迷于华丽物质的追求。
从没考虑过自已的生存环境是否充满了绿色。
在人们所谓的物质文明消费中,是否会想起少年时代的你,是否听得见鸟儿在森林的高枝上歌唱,是否爱在林荫道上徜徉。
当然,这一切都被无情的否决,取面代之的是人类在没有珍爱绿色——生命之源的同时在疯狂、痴迷的享受着自己的为完美丽的"物质人生"的同时也不忘再在雪上加霜把原本被阻碍经济发展所消除而剩下部分绿色又除去一部分,就差绿色没有完全消失。
而人们似乎还没觉悟到。
有意或无意的破坏着我们周围的环境,绿色也在一点一点的减退。
生命是一条绿色的河,也是一个奇迹,一枝从污泥里长出的夏荷,竟开出雪一样纯的洁净的花儿:一只细细黑黑的萤火虫儿,竟能在茫茫黑夜里发出星星般闪亮的光。
这就是绿色生命之源的力量。
所以,为了绿色,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那残留不多的一点儿绿。
让我们唤醒心中那颗沉睡的种子让它重新绽放生命之源。
在这近几年的时间里,值得庆幸,人们已经意识到了生命中的绿。
开始在保护生命中的绿。
对绿的破坏和污染也有了很大的改观。
是啊!让我们把绿播种在每一个人的身边让他重拾心中的生命之源。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份绿色的希望,创造绿色的森森城市不是说出来的,而是要用一生来证明,用一生来诠释的。
202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倡议书
2023创立国家森林城市建议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自人类工业化以来,城市化进程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地球上的环境格局,给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我们大地资的支撑力正逐渐被消耗殆尽,全球气候变暖、大规模林火、水资匮乏等环境问题正日益严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迫切需要找到一种可持续开展的城市化形式,以保护生态环境、进步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繁荣。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发起“2023创立国家森林城市建议书”。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一个以森林为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开展为导向,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开展的城市形态。
我们希望通过创立国家森林城市,打造一个以森林为灵魂、以生态为核心、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样板。
首先,在创立国家森林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它具有调节气候、保护水、净化空气、防治自然灾害等重要作用。
因此,在国家森林城市的规划中,我们将充分保存现有的森林资,并在城市布局中大规模引入森林和绿化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步城市空气质量和生态系统安康度。
其次,我们将积极推进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
绿色出行是国家森林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我们将大力开展公共交通、非机动车道和步行系统,鼓励居民减少自驾车出行,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同时,我们将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居民节约能、减少废弃物产生等环保行为,努力打造一个低碳、环保的城市。
此外,我们也将注重保护城市生态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地。
城市化进程导致了许多自然栖息地的破坏,使得许多动植物物种濒临灭绝。
为了保护城市生态多样性,我们将在国家森林城市的规划中优先考虑保护和恢复自然栖息地,建立动植物保护区,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繁育工作。
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希望可以恢复和保存城市的生态多样性,为居民提供一个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将注重国家森林城市的居民生活质量。
城市是广阔居民生活的场所,我们将在城市规划中注重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效劳设施。
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管理,促进城市森林建设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创建办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需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取得国家林业局创森办(设在宣传办公室)批复后,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一)申报范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地级城市。
(二)申报条件申报城市的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须达到或接近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其中:1、天然水面(湿地)面积超过市域面积20%以上的城市,扣除水面(湿地)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2、直辖市考察范围以城市建成区为主;3、申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已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三)申报程序1、申报城市向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提出创建申请;2、申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对申报城市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推荐申请报告;3、申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城市需向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报;4、直辖市直接向国家林业局申报。
(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通过书面和网上两种方式同时上报,具体包括:1、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3、申报城市开展城市森林建设的工作报告。
(五)申报批复国家林业局创森办对申报城市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派工作组全面了解申报城市的创建条件和工作基础,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正式向申报城市回复是否同意创建。
二、申报考核办法国家林业局创森办负责国家森林城市的考核和复查工作。
(一)申请条件创建城市申报时间和实施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超过一年以上,且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向国家林业局创森办提出考核申请。
(二)申请材料1、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工作报告;2、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森林建设三个方面的逐项自查报告;3、城市森林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4、反映近期城市森林覆盖率的卫星遥感分析数据;5、反映创建工作的图片介绍及不超过20分钟的影像资料。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2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27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人、自然和谐共生,2008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森林工程建设。
同年10月,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围绕“让森林拥抱城市,让城市走进森林”的主题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投资239亿元,完成造林任务1119.5万亩,初步形成了森林生态体系、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和通道景观带,绿色乡村建设效果初步显现,林业产业初具规模,生态文化方兴未艾。
我市多数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但也存在差距:一是水岸绿化率为70%,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二是道路绿化率为65%,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三是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85%,未达到90%以上的指标要求。
为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已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各区县(自治县)要相应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明确责任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严格细化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扎实抓好各项工程和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二、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抢抓今年秋季造林的大好时机,今年下半年完成新造林180万亩以上,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2.25•【字号】绍政办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近期重点项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5日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我市决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线,进一步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绿化理念,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美丽绍兴,充分利用绍兴经济社会优势和自然山水、森林资源优势,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着力构建综合效益显著的生态屏障,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资源优质高效、生态环境宜居、生态文化繁荣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形成“城乡森林化、通道林荫化、水岸绿茵化、农田林网化”的城市乡村统筹、山水路田一体、防护功能完备的城乡森林生态体系,至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人均公园绿地14.5平方米,乔木树种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
力争2015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范围和主要建设任务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范围为全部市辖行政区域,包括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主要建设任务是实施八大系列工程。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7•【字号】湖委办通[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湖委办通〔2010〕71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0月27日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目标,结合生态城市、美丽乡村和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加快“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推进乡村绿化,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着力构建城市生态屏障,努力建设绿化覆盖率高、生态功能优、城乡景观美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惠民富民。
坚持把生态优市的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
坚持把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评判创森实绩的基本标准,努力以森林建设的实际成效致富群众、造福人民。
--生态优先、崇尚自然。
坚持把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改善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积极倡导近自然化建设理念,逐步构筑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生态体系。
--工程带动、统筹发展。
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管理,促进城市森林建设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创建办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需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取得国家林业局创森办(设在宣传办公室)批复后,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一)申报范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地级城市。
(二)申报条件申报城市的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须达到或接近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其中:1、天然水面(湿地)面积超过市域面积20%以上的城市,扣除水面(湿地)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2、直辖市考察范围以城市建成区为主;3、申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已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三)申报程序1、申报城市向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提出创建申请;2、申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林业厅(局)对申报城市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推荐申请报告;3、申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城市需向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报;4、直辖市直接向国家林业局申报。
(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通过书面和网上两种方式同时上报,具体包括:1、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3、申报城市开展城市森林建设的工作报告。
(五)申报批复国家林业局创森办对申报城市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派工作组全面了解申报城市的创建条件和工作基础,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正式向申报城市回复是否同意创建。
二、申报考核办法国家林业局创森办负责国家森林城市的考核和复查工作。
(一)申请条件创建城市申报时间和实施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超过一年以上,且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向国家林业局创森办提出考核申请。
(二)申请材料1、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工作报告;2、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森林建设三个方面的逐项自查报告;3、城市森林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的说明;4、反映近期城市森林覆盖率的卫星遥感分析数据;5、反映创建工作的图片介绍及不超过20分钟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