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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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情

况汇报

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

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日自治区质监局办公会议及市局会议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本月日立即召集全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广水事件”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没有给内设股室下达罚没收入指标。只是明确了目标管理责任和打假责任指导性任务,没有下达过任何罚没收入指标。

二、没有存在“乱罚款”或“以罚代管及只罚不管”的现象。我局为了保证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肃、文明、廉洁执法,特制定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规章制度》,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必须牢记“五

公开”“八严禁”“十不准”,不办人情案,不以权谋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收取“保护费”或“赞助费”,严禁不开票或开白条,严禁擅自处理罚没物品或私自扣押物品,严禁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购物或购物中执法,严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和消费。

三、严格执法程序和业务规程。我局一直都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要求各股室工作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行政执法纪律,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流程图进行执法办案。

四、所有执法人员都持证上岗。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局明确了在办案时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时候应有两人以上穿着制服、佩带标志,同时严格执法主体,所属的技术机构不允许参与执法。

五、我局所属计量测试所的检定人员都取得计量检定证书,所开展各项检定业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有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其他检定项目。

六、没有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为了明确打假责任,保护广大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打假工作责任制,明确稽查大队作为主要打假力量,负责本县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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