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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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安政人[2008]4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安溪县“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一年来,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县”目标,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其它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工作,成绩显著。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教师节表彰225名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凡近三年来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本次不再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评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县优秀教师”175名,“县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共225名(见附件1)。
四、评选和申报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
五、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精神奖励的原则。县委、县政府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发布“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加强领导,县成立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负责全县表彰人选的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校表彰人
选的推荐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校要切实保证70%以上的名额评选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要注意推荐农村中小学或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30%以内。
2.各校要树立正确导向,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去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各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推荐质量。要严格评选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要进一步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五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都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有关调查核实材料。
4.各校要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审批时,发现违反各项有关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名额不予追补。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务必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送的材料包括:
1.《安溪县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呈报表》一式1份;
2.《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一式1份。
上述表样从附件3、4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
1.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安溪县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4.安溪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表
安溪县人事局安溪县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基金会,县分管领导,存档(2)
附件1:
安溪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备注:安一中、铭选中学优秀教师名额中含赴宁支教教师表彰名额。
附件2:
安溪县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剑宾(安溪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谢升平(中共安溪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毅龙(安溪县人事局纪检组组长)
王中华(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佳敏(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晓生(安溪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成员:黄玮凌(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刘才木(安溪县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股负责人)
施必辉(安溪县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清辉(安溪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赖加团(安溪县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陈际郁(安溪县教育局初幼教股股长)
陈进春(安溪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办公室:
主任:黄玮凌(兼)
成员:吴国良、谢金川、王福昌、陈雪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