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能源管理合同范本.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能源管理合同

单位名称酒店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甲方通讯地址

(用能单位)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乙方

通讯地址

(节能服务

电话传真公司)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1总则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

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内容:

包括共两期阶段,涉及项目建设,能耗监测分析系统建设阶段及能源

优化改造。

2.2.1一期阶段,乙方负责在酒店建设能源监测分析系统,对酒店内涉

及水电气供应管路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并提供

能耗监测系统平台,甲方可以通过网络接入后进行相关的管理软

件操作。甲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享有该系统平台的使用权。乙方对

该系统所产生数据提供服务器并进行数据保存,定期分析和提供

酒店内各区域能耗表现及设备功效运行情况报告与节能建议。

2.2.2二期阶段,乙方综合酒店各单位或部门的运营数据并据此进行可

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

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等服务。本阶段将从管理行为节能和优化

设备节能两方面中提供一系列的节能优化方案。

2.3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优化内部能效管理表现,降低能耗,

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 本合同期限为六十三个月,自始,至。

3.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三个月,自始,至。

3.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起始日后六十个月为

效益分享期。六十个月后,如甲方未变更经营范围及经营所有权,则合

同由节能效益分享期顺延六十个月,此阶段为效益分享延续期。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 1 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

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5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修

改之外,不得修改。

3.6 乙方应当依照第 3.2 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

设、实施和运行。

3.7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4合同收费模式 ,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包括两部分:能耗监测分析服务费用和节能效益分享

4.2 能耗监测分析服务费:费用标准为酒店总电费1%,按月收取。该费用

收取的起始日为双方对该监测系统签名确认的验收之日。

4.3 节能效益分享:按节能方案实施所得节能效益,效益分享期内节能效益

的 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效益分享延续期内乙方的收取比例由 80%调整为 20%。

5节能效益的计算

5.1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预计约为人民币50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能效益为准)

5.2 节能率的计算方法

5.2.1在进行节能改造工程前,乙方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并用此系统测

量所得之数据按不同区域的用电结构情况实行分区计算某具体区

域的节能率:

5.2.2各区域的节能验证和节能率计算请见附件 2.

5.3 节能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日历月为单位,对通过节能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区域 A1 为例,

公式定义:

Y:节能改造后当月区域A1 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当月甲

方向供电局缴纳电费的单价)。

S:依据附件 2 所得区域 A1 的节能率。

X:根据区域节能率和当月电费推算出的节能改造前区域 A1 电费,推算公

式为“ Y÷(1 - S)“

计算公式:

当月 A1 区域节能效益(元) V A1=( X A1-Y A1)=Y A1*S A1/(1-S

A1) 当月酒店节能效益(元) V total=V A1 + V A2 + V A3 + V A4 +

依据本合同涉及项目的节能原理,节能效率一定大于等于零。当出现受到

其他因素影响,导致节能效率为负时,对于能查出原因的,则在甲乙

双方共同确认的基础上,予以修正。如未能查明原因的,此项节能收益

不纳入当月节能效益计算。此项的负值结果不对其他分项构成影响。

5.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六十个月,节能改造后按本条第 5.2 、第 5.3 条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 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5.5 分享效益起始日后,甲方应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三天内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

的节能分配款,付款数额为第 4.3 条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

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

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5.6 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气价按同期供电、供气部门价格

计算。

5.7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或其中一项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

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6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6.1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内予以书面核准。

6.2 在设备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6.3 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6.4 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

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