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1)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1)【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
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费完善宏观调控【正文】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
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
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
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
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
一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
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
(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有关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庞大,税收在其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建议。
建议一:引入综合房地产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是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征收的,这种税收方式容易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并且对于不动产资产的持有者来说,税负较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引入综合房地产税制度。
综合房地产税是一种基于房产的价值和占有时间来计算的税收制度。
这种税制可以通过鼓励房产持有者合理利用房产、减少空置房产的现象,调控房地产市场。
同时,综合房地产税的税率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动态调整,以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
建议二: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为了平衡房地产市场和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我建议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
这个基金可以用于支持购房者的购房贷款利率补贴、提供租赁住房、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
通过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可以将税收的收入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
建议三: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为了确保房地产税能够有效征收和管理,需要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征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另外,我建议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收取房地产税,即先征收税款,再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退还适当的税款。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房地产税对纳税人的现金流造成冲击,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建议四:加强税收信息共享为了更好地管理房地产税收,我建议建立起税收信息共享的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将房地产税征收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让政府各部门之间能够共享数据,以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效率。
同时,也可以提升纳税人的便利性,减少纳税人的行政成本。
结论通过引入综合房地产税、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以及加强税收信息共享,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可以得到改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思考
税收天地
关于 房产税试点若干问 思考 题的
傅光 明
( 湖北 省财政 厅 , 武汉 407 ) 30 1 内容 提 要 : 近年 来 , 国房 地产 市场 快速发 展 , 价 高企 不 下 , 房 难成 为一 个 民 生 我 房 住
问题 , 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房产税 ,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上海市和重庆市在我 国特殊国情 下实施 的房产税试点属 于授权立法的模式。本文认为房产税试点属于授权立法范围, 在 现阶段 实施房产税试点很有必要 , 并对房产税的几个关键要素进行 了深入分析。
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 但是
从 19 年到 20 年实施房产税的效果来看, 98 09 仍不理 想。我国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住房价格居高不下, 高房 价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有必要通过房产税收改革
对 房地产 市场 进行宏 观 调控 , 效地 调控 房价 , 有 清理
整顿税费, 降低房价 ,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均衡发展。
者, 甄别 成本 低 。
评税机构设置。 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评估 机构 , 有的直接归属于税务机关 , 如美国归属于地方
三、 房产税试点 的几个 关键要素
上海 、 重庆成 为房产税试点城市 , 明我 国对 表 保 有环节的房产税征收露 出了曙光 。来 自 重庆“ 两 会” 的消息 , 重庆市政府确定开征 高档 商品房房 产 税, 就是将过去免征房产税的个人所 有非 营业用的 房产的一部分 , 即高档商品房部分纳入房产税的征
房产税在保有环节征税具有以下特点 : 一是对 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课税对象的财产 , 是不直接 参与流转的财产 ,是私人拥有或受其支配的财富 。 二是具有直接税性质 , 税负不易转嫁。是对使用 、 消 费过程 中的财产征 收 , 对生产 、 流通 中的财产不征 税, 税负很难转嫁。三是与所得税相辅相成 , 可以调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制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改革对策,将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得更加合理和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 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我国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只征收了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种征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过度投资和流动性过剩,同时也对高端住房市场的参与产生了不利影响。
所以,我们需要对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2. 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我国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较大,这导致了房地产税收政策难以贯彻。
如果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公平和稳定的物业管理体系,就能够有效地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3. 体现行业差异的税收另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与其它行业相比存在的过度税收问题。
这些过度税收的问题导致了建筑商和开发商更加努力的控制成本,从而降低了建筑物的品质和标准。
另外,这种税收差异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业的追求的企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损害。
二、改革对策1. 调整税制政策为了解决对个人房产的税收问题,我们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房地产和购房者,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另外,我们还可以参考国际上的经验,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合理关联模式。
2. 改进物业管理体系在物业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支持体系,提升整个物业业务的现代化水平。
3.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税收征收方面,我们应该采取改进的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我们需要完善税收执法监管体系,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税制的公平和透明。
4. 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由于房地产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的领域,所以在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
我们应该充分关注社会饱和、社会保障和社会责任,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可靠的房地产市场。
房产税税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
重庆仅征收房产税约 1 亿元 ,上海也不 多.靠房产税增加
二 房产税 开征 的基 本定位
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名 目繁杂 : 在取得环节 。开发商
地方财政收入可谓杯水车薪 ,恐怕连维持征收房产税 的机 构都不够 何谈让地方政府摆脱 土地财政”7不可否认 这 与试点 中房产税税 率相对较低 、征收覆盖面较窄有很大
的选择 。在通胀时代 ,将住房作为投资的首
选 ,归根结底 是由于保值 增值渠 道的匮乏 是一种无奈之举 。因此 在房产税设计 时 应考虑适当保护 中产阶级利益 中等收入群 体不断扩大 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 否则 ,
产税基本定位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补充 ,与当前房地产 税 费、 土地财政 ”并行更符合现实。
金、 资源重新进入到实体经济当中 , 只有房地产泡沫破灭 , 实体经济才能更好地转型。
支撑 起来 的 “ 土地财政 ”产 生了强烈 的 “ 路径依赖 ” 。分 年度征收房产税 所增加的财政收入只能是 细水长流 “ ,
远不及一次性征收土地 出让金见效 。
同时 , 房 产 税 也 难 以与 土地 出让 金 同 日而 语 。2 0 1 1 年
专 家认为 .可 用房产税来替代土地 出让金 .以此抑制卖地
冲 动 。 然 而 近 些 年 来 .地 方 政 府 已 对 依 靠 土 地 出 让 金
制房价 的 目的。本文 认为这 与房产税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高 ( 一般 在 1 %一 3 % 之间)有很大关系。我国开征房产税 的 目的 ,应 当是弱化住房金融属性 ,发挥调控 房价 的作用 ,让大量资
作用
上海 采用 以房产 交易价格 为税 基征 收房产税 尚可理 解 ,其可避免过高的征管成本 以及应税财产价值引发 的争 议。重庆只对主城区高端住 宅开征房产税 ,不对郊区县的
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思考
国现 行 的 房 地 产税 收 制度 并不 能 满足 房地 产 市场 健 康 发展 的要 求 ,其 存
在 的 缺 陷 已 经 暴 露 出 来 。 改 革 房 地 产 税 收 制 度 势 在 行 。
税 率 幅 度 及 减 免 税 等 要 素 。 从 征 管
一
大 , 营 . 房 快 速 膨 胀 , 全 可 以 作 经 [ } j 完
土 地 价 值 的 上 升 而 J升 , 具 有 税 源 : 不 足 且 缺 乏 弹性 的 缺点 ,不 能 发 挥
调 节 十 地 级 差 收 益 的 作 用 , 也 无 法 对 土 地 闲 置 脱 象 和 土 地 投 机 行 为 起
有 的 不 动 产 税 等 却 r 总 税 收 的 3 % 。 从 计 算 依 据 看 , 多 数 国 家 趋 0 大
剑廊 有 的调 节 作用 。
( ) 种 设 置 存 在 缺 陷 。 行 税 三 税 现
制 在 房 地 产 流 通 环 税 种 较 多 , 负 税
大 的 税 权 和 财 权 . 关 阳 , 地 产 悦 如 房
法 由 各 州 制 定 , 各 州 可 根 据 本 州 财
着 农 村 城 市化 水 平 小 断 提 高 , 些 地 一
K 的 弹 性 特 征 。 房 地 产 价 值 的 估 算
足 美 困 房 地 产 税 制 度 的 核 心 , 经 过 多 年自 己 的 房 地 产 估 价 部 ¨ , 并 形 成 系 统 的 估 价 怀 准 和 估 价 方 法 体 系 从 征 管 权 限 来 看 , 地 方 政 府 拥 有 较
已具 r城市 的功 能 , 其在 经 济 尤
发 达 地 区 , 农 村 的 房 产 规 模 急 剧 扩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种集成化管理方式,通过对房产、土地等不同形态的房地产进行整体性的管理,达到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目的。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税收加重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因此,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业的发展能力完善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第一步是提高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包括税收管理软件、服务器、数据库、金融结算系统,提高数据采集和监管的能力等。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应当采用数据智能化、信息安全化、管理规范化的方式,完善税收一体化管理。
二、加大数字化执法力度数字化执法是在数字化、算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基础上,通过智能化分析和决策,实现对行业监管和执法的精准化。
通过数字化执法可以有效防止房地产税收中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监管和处罚。
加强数字化执法的力度可以有效减少税收差距,打击行业内的不良行为,并促进全行业走向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房地产税收管理部门、土地、房地行政部门之间的议程和数据共享机制,可以更加精准和有效地实现房地产税收的自动化征收管理。
同时,数据共享机制可以将各个部门的数据统一存储和分析,便于政府对整个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四、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为了更有效的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除了基本的法律、财经专业和管理技能外,还需要注重人员的根本素质。
税收管理人员需要在执法、执行过程中内心理智、法治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出色,才能对纳税人产生更好的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数字化执法、建立共享机制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可以有效的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共建高效、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房地产行业。
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改革的思考
房地产 保有环节征 税的影 并提出 政策建议。 响, 相关
镇土地使用税三个税种。 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 的 目 在于合理调节政府与房地产的所有者或房地产的实际 占 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 展, 其弊端日 益暴露出来。
竞争。
房地产税费不清, 征收混乱我国税权集中于中央,
地 府对 方政 征税的兴 趣较小, 但是对掌握在手中的房地
环节的税制及其政策目 标进行规范性改革与 合理设定。
一
产收费 很热衷, 如土地出让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
、
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市 育 加 、方 点 设 等 某 费 象 教 附 费 地 重 建 基金 。 些收 对 本
地 的 4 税 , 种 费 高 0 5项 等 产 有1个 种 各 收 从 达8至1 不 , 0
3
基 建 管 理 优 化 第2 卷 21 年第2 总第9 期 4 02 期 1
目 前我国的 房价建设成本占4% 各类税费及其利润则 0, 占 到了6% 而且这些名目 0。 繁多的税费, 多数集中 在房 地产交易的环节。作为聚财和分配手段的税收对于保
我国的 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 耕地及其后备资源不 足。 据全国 土地详查资料表明,99 1 年我国人均占 9 有耕
成 就 以 等 价上 这不 低了 地的 本 可 坐 房 涨。 但降 土 使用 效 , 且 地 在 有 间 增 部分 几 没有 率而 房 产 保 期 的 值 也 乎 被
课税, 造成了 财政收 的流失 ( 保有环节 三) 征税范围 过窄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郑景文【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大重要支撑,而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房地产税及其结构的合理性也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并由此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相应地随之蓬勃发展。
但就现行的房地产税而言,我国自从1994年进行税收改革之后一直未随发展而进行调整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无法跟上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脚步。
因此,基于全面分析研究而进行切实有效的房地产税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As a pillar industry of national economy ,the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sustainabl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Meanwhile ,the rationality of real estate tax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and its structure will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In recent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n our country ,the real estate market also began to flourish .Despite all those efforts made by the government an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considered ,we can find that the currently available real estate tax system has been unable to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de-velopment of the current real estate market for there has been no adjustments or reformes made ever since the year of 1994 .Therefore ,thor-ough researches on real estate tax which are based on the history ,effective reform on real estate tax which is based o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study is imperative .【期刊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00)003【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改革;借鉴与建议【作者】郑景文【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一、房地产税的概念及特点房地产税指的是公共主体对非公共主体所拥有的或属其支配的房地产进行征收的活动,这种征收是无偿性、强制性的,其计税的依据一般为房地产的价值或收入。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房地产税是指政府对房地产及其交易活动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我国,房地产税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因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出发,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思路。
一、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按照房屋的建筑、位置、租售合同的期限等因素确定税率,并按照建筑面积和估价确定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则是指在土地转让、租赁等交易活动中征收的税金,税率一般为1%至4%。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制存在一些问题:房产税税率较低。
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国家的房产税税率在1%至5%之间,而我国房产税税率则只有0.5%至1%。
低税率导致税收收入不足,无法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秩序,也不能充分发挥房地产税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土地增值税在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从卖方处征收的,这就存在一定的漏税问题。
有些卖方可能会通过虚假报价等手段来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损失。
当前土地增值税率很高,对一些地价较高的城市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税负过重,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房地产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税收收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并没有相应调整,政府无法有效地调控房地产市场,也无法满足居民对于住房的需求。
针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提高房产税税率。
适当提高房产税税率,可以增加房地产税收入,提高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
在提高税率的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采取差别化税率,以充分调节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2.完善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制。
应该将土地增值税改为从买方征收,这样可以减少漏税现象,增加税收收入。
应对土地增值税率进行适当调整,降低一些地区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思考
为 了增 强消 费税 的环境保 护效 应 , 筹措 生态 补偿 资金 ,
应 对现 行 的消费税 进行 改革 。 扩大 消费税 的征 收范 嗣 , 天 将 然气 、 液化 气 、 炭等二 氧化碳 排放 量大 的能 源类 产 品纳 入 煤 应税 消费 品 的范围 内。 把一些 可能 造成 环境破 坏 的产 品 , 例 如 电池 、 虫 剂 、 次性 塑 料用 品 等纳 入征 税 范 围 , 杀 一 达到 以 较低 的成本 刺激 厂商 或个人 减少 污染 的 目的 。适 当提 高含 铅汽油 的税 率 , 以抑 制 含铅汽 油 的消费 , 推动 汽车 燃油 无铅 化 的进程 。在继 续实行 对不 同排 气量 的小汽 车适 用差 别税 率 的基 础 上 . 应对 排气 量相 同的汽 车 , 视其是 否安 装尾 气净 化装 置 而实 行 区别 对待 , 应 明确规 定 对使 用 “ 色 ” 料 并 绿 燃
国家资 源 , 避免过 度开 采 问题 的产生 。 以销售 价格 为计税 依
据 , 资源课 税 的税额 随着 资源 价格 的变动 而变动 , 使 价格 杠 杆 和税 收杠 杆相 互协调 , 发挥调 节作 用 。 ( ) 整消 费税 二 调
1 污染 排放 物进 行课 税 。征 收此 类税 的 目的在 于利 . 对 用 税收政 策 限制或 禁止 某些 经济 活动 。主要 税 种包括 二 氧 化 碳税 、 二氧化 硫税 、 污染 税 、 水 固体 废 物税 、 圾税等 。 垃
这 些 问题 的 存 在 导 致 房 地 产 税 收 在 满足 地 方 财 政 需 要 、 改革 和调整 , 现行房 地产 税制 的基 本框 架 是在 19 9 4年 全 面
的 构性税 制 改革后 形成 的。具体 可分 为 类 :1 流 转税 ()
关于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税制的思考
( ) 种繁 多 , 费混 杂。在我 国特殊 的土地 制度 下 , 四 税 税
不 利 于调 节财 富分 配 和地 权 的平 均 。 通环 节税 费 重 , 流 抑制 了土地 的 流动 和正 常 的市 场交 易 , 长 了土地 的隐性 流 动 , 助 逃 税现 象 因而 增 多 . 这就 从 总量 上减 少 了 国家 的税 收 收入 。 ( ) 税 范 围过 窄 , 二 课 免税 范 围过 宽 。一 方 面 , 产税 和 房 城镇 土 地使 用 税 的课税 范 围仅 涉及 城 市 、 县城 、 制 镇 和工 建
税 收与 税 务
— 面
关 于 完 善我 国房 地 产 行业
口李 杰
裁脚哟感毒
( 西西京 学院 陕西西安 702 ) 陕 1 1 3
摘 瘿 :随着我国房地产 市场的繁荣发展 ,房 地产业 已成为我 国财政 收入 的重要 来源之
一
,
本 文 重 点 分 析 了我 国现 行 房地 产税 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 出 了改 革 和 完善 现 行 房 地 产 提
、
我 国现行 房地 产 税收 制度 存在 的问题
( 流通 环 节税 费重 , 有环 节课 税 轻。 国现 行 房地 一) 保 我 产税 收制度 主 要涉 及 1 4个税 种 , 目前实 际 征 收的有 1 2种 。 特 点 是开 发 流 通 环 节税 种 多 , 及 了其 中 的 l 涉 0种 。 收 负 税 担重 ; 而保 有 环节 仅 涉及其 中的两 种 , 担也 很轻 。我 国房 负 地产 税 制 政 策 基 本上 是 不 卖不 税 、 租不 税 , 不 一旦 租 售 , 则 数税 并 课 , 而导 致开 发 和经 营环 节税 负过 重 。 从 消极 影 响还 有: 在房 地 产保 有 阶段 发生 的价 值 自然 增值 部分 , 于没 有 由 有 效 的税 收 调控 机制 , 政府 不 能充 分参 与增 值 的分 配 , 能 只 任 由其 流 向房地 产 的实 际保 有者 ,使 得 纳税人 倾 向持 有 土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税收的管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税收来源单一、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文将从税收体制、政府管理和纳税人角度探讨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
一、税收体制的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第一步是完善税收体制。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交易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来源单一,难以满足城市化进程中对财政收入的需求。
可以考虑引入房产税或者财产税等新的税种,通过多元化税收来源来增加房地产税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对土地增值税等现有税种也需要进行细化和优化,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性。
二、政府管理的优化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还需要优化政府管理机制。
应加强税收征管力量,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防止税收漏税和偷漏税的现象。
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协调和统一,明确税收政策的底线和红线,避免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而放松对房地产税收的管理。
政府还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通过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等手段,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确保税收稳定和可持续性。
政府还应积极支持和引导房地产税收的广泛参与,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鼓励房地产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法,积极履行税收义务,共同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纳税人的参与和合作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还需要纳税人的广泛参与和合作。
纳税人是税收的主体和源泉,只有纳税人积极配合和参与,才能保障税收的顺利征收和管理。
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中应积极遵守税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应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利和监督作用,加强对税收透明度和公平性的监督,与政府共同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顺利实施。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些思考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些思考摘要: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是非常热的,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房地产税的角度讨论了税收和一些具体的改革方向和措施的改革的必要性,并希望通过合理有效的税收改革,将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引导指引向良好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地方财政,房地产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越来越完善,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很快。
通过近几年来看,在中国一些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房地产市场价格扭曲的增高,运行也是越来越偏离正常轨道。
问题的原因是有很多因素的,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制度的不合理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在关系到人民的重大民生问题,房地产市场更应该健康发展。
它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宏观经济可持续的不震荡的发展,还要合理的规范产业结构这样才能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高质量的劳动力流向,政府还要保证广大人民的信心。
房地产税制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是起着很大的作用的是非常有效地工具,也是影响重要政策和地方财政来源。
一个规范的好的制度是能够引导产业有序地,不畸形的发展,房地产税保证稳定和地方财政可以可持续增长。
因此,中国的房地产税转型改革是必须的。
第一,房地产税改革可以很好的解决很多税费方面的问题。
改革最重要内容是税收代替收费,这样德牧的是为了解决现在房地产市场乱收费的问题,一个房地产税收形成的有很多的税种,这些税种作为地方税体系的辅助税。
第二,房地产税转型改革可以监官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从房地产收入的所有房地产税的形式直接向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提供,形成详细的房地产税收和支出数额的项目,根据房地产税收利益多的规定,房地产税收入基本满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我们还要防当地政府把房地产收入作为一个有利可图的对象,乱收费,随随便便浪费的情况发生。
还有就是,房地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房地产税可分为流转税和保有环节这两种税。
通过对房地产税的科学设计,如增加土地溢价来积累增值税,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削弱了一些地产商的利润,抑制房价过热,这样可以更好的让房地产市场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通过对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现状的数据分析,从中总结出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标签:房地产业;房产税;税制结构;税制改革1研究背景及意义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的税制体系发生重要变化,随之带来房地产业税制改革的探讨。
到2011年初,上海市和重庆市率先推出房产税改革。
紧接着根据《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将逐渐增大。
在2017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财政部长及各代表提出房地产税立法议程。
现行税制体系已无法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求,规范房地产业税制体系及房地产业市场行为、完善房地产征管措施,将是税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2我国现行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的现状2.1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体系现状在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11个,具体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覆盖了房地产交易的取得、保有、流转各环节以及二手市场交易。
已经逐步形成初具规模的房地产税制体系。
具体税种情况见表1,表中明确显示流转环节多达9个税种,而保有环节仅有2个。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杂费现象严重,渗透于各个交易环节,费用设置较为随意且透明化程度低。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业的税种主要集中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其三个税收收入之和已经达到该行业全部税收收入的90%。
并且根据报告显示,这三个税种收入呈现逐年平稳增长的趋势,营改增之后,由于营业税的取消,在短期内,房地产业税收负担并无大的减少,营改增效应全面实施后,房地产业的税负会有一定的下降。
2.2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的开发商和购买者有一定的投机行为,跟风买卖房产。
再加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土地的稀缺性、地区的特殊性和房产使用的有限性这些特点,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呈现以下三种态势。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作者:阎星宇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7期房地产税的改革从2011年试点地区开始推进,到现在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当中,为优化税制结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本文将从分析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讨论当前身处房地产市场与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改革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现存漏洞提出几点对策及建议。
随着2021年到来,我国已步入“十四五”发展时期。
今后我国税制改革将在“十四五”时期继续逐步地深化进行,同时着重体现在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之上。
无论是基于健全直接税、地方税体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等方面看,房地产税都是重要的税种之一。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后我国房地产税地改革应以房地产税立法为首要任务,逐步地、积极地、稳妥推行。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改革已推行近十年。
2020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以及重庆已发文,明确将继续作为改革试点推行房产税改革,这将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意味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将继续稳步推行。
推进房地产税,有利于培养地方主体税种,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是打击炒房行为的利器,为过热的房价降温。
但由于房地产税受关注度高,立法过程要不断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加之受疫情影响,目前更需要合适的时机和准备基础才能出台推行。
一、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重交易、轻保有,住房持有成本几乎为零。
如果房地产税的征税环节为保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加之房地产税属于典型的直接税,即税收负担直接由房地产持有者个人负担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转嫁。
这意味着征收房地产税会增加住房投机者的持有成本,使其抛售手中多余“闲置”的房子,提高市场房屋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炒房行为,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然而,这种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市场泡沫、资源配置不均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本文旨在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背景、现状、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文章首先概述了房地产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然后分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税制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难度大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和建议,包括完善税制设计、加强税收征管、推动税收公平等。
希望通过这些思考和建议,能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房地产税改革。
然而,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地产税体系逐渐完善,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在内的房地产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二是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调整,旨在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然而,在房地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税收制度尚不完善,一些税种的设置和税率调整缺乏科学依据,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优惠政策被滥用,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税收征管手段仍有待加强,一些地区的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导致了税收流失和逃税现象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应完善税收制度,科学设置税种和税率,确保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和执行力度,防止滥用和不当享受优惠政策;应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的手段和力度,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从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谈对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的思考
财经界Money China从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谈对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的思考广州航海学院张琳琳摘要:我国现行房地产相关税种繁多,法律层级低且陈旧,税制结构不合理,制度设计“重流转,轻保有”,已不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要求。
从立法上确立房地产税的法律地位,整合现有房地产税收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是保障房地产税合法有效开征的必要途径。
关键词: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将关键词锁定在“立法”与“改革”上。
作为一个综合概念,房地产税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
房地产税关系到国计民生,与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作为公共政策,需要在政府和民间充分讨论,并经全国人大讨论后立法确定。
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需厘清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和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并着力于减少房地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房产税保有环节税收,最终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税。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分析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来看,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十余个税种。
其中属于房地产专有的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五个税种,这个五个税种组成了人们所普遍认为的房地产税。
下面,我们从房地产的交易和持有两个环节对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1、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房地产交易由原来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对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获得的增值部分课税,具体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无论是转让土地还是转让房产,税率均为11%。
增值税对所有行业的交易行为都要征收,不属于房地产交易专属税收。
2、土地增值税相对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多了“土地”二字,只对转让土地或含有土地使用权的物业征收,仅转让无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不征收该税,土地增值税属于房地产交易专属税种。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摘要】房地产税又称不动产税或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税。
主要特征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使用人或保有人每年按照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款。
实际上该税种是对不动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性质的税收。
本文主要针对房地产税的经济归宿进行分析。
希望能给同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利益;税收体系1.房地产税相关改革房地产税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征收,而且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以上。
美国2002年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72%(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7)。
我国的房地产税由于其设计复杂、税费混合等特点,难以估计其实际比例,据上海易居发布的报告认为我国2012年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占到地方税收收入的16.6%。
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现状是税种多、税制复杂、税费不清、税负分配不合理。
从目前来看,房地产领域涉及的税种达到14种,主要涉及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流通、保有等多个环节。
其中开发、流通环节达到12种,保有环节2种。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多数房地产税的税种立法层次低,税种过多,征税覆盖面窄,并且减免随意,筹资功能比较弱(安体富、王海勇,2004)。
新一轮的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宽税基、简税制、低税率、严征管,广泛的共识是减少现行房地产税的税种,统一开征新的房地产税作为保有环节的唯一税种(谢伏瞻,2005)。
本文以统一的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以其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地产税为研究对象。
2.房地产税的经济归宿由于纳税人都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他们会通过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来满足其独立的物质利益需要,因此理性的纳税人为了弥补因国家课税而造成的利益“损失”,在“税收刚性”的冲击下,将会产生税负转嫁的动机,通过价格的浮动机制来实现税负的转嫁。
税负转嫁方式分为三种,前转又称顺转,是指卖方纳税人通过提高所出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将一部分或全部税收负担转嫁给买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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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税 制的配套改革 .即涉及租 、税
费三项改革 内容 . 以税收改革为主体 。
以提 出采用 土地 出让金 和土地年租 分配 ,促进社会公平 ,故应 采取高起 金并 行”的方式 是因为尽管批租制 征点和高 累进税率 。从 中国 目前的税 弊端较 多 ,但批租 制一次性收取土地 收征管水平看 ,遗产税应采 用总遗产
进行流通和 管理 ,取消一切不合理 的 况 ,使我 国房 地产 业综合税 费负担适 息共享 ,提高税源的监控水平 。
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 目 对确需保 留的 当调低 , 可降低 至 2% 左右 , 并调 5 收费项 目通过 规范费 ”的办法分 别 整不 同环节的税负 。 纳入 规费 ”和 使 用费”系列 . 并 第二 ,尽早建 立起全面 准确 的房
地产信 息资料和监控系统 ,通过信息
比对堵塞税收漏洞 。要利 用税 务机 关 现有的设备和资源 以契税征 管中积 累的信息为基础 ,对从房地产 管理部 门 以及纳税 申报过程 中取得 的信息进 行整合归集 .根据各地 实际情况 以省 市 、区或地 区市 或县 区 、市 为单位逐 步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 ,充实、
工 洽 房 地
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文 /姜玉娟
简便 、降低交易成本等 。鉴于此 .笔
者认为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可依据这 样的思路进行 : 当土地承租人购买政
府 一 定 年 限 的土 地 收 益 权 的 时候 ,年
租制就变成 了出让制 如果土地使 用 权人将 出让的土地使 用权分 拆为土 地
从各 国不动产保有税的实践来看 . 场比较等方法来确定 。
四 ,房地 产行业 费用清 理
济发 展 的若干 重大 因素有特 殊联 系 ,
理论上 对租 、税 、费三者 的界 定 房地产业税费改革 的重 点是科学规 范
税 看 , 多数 国家的不动产保 有税 在计税 如 下 : 收是 国家凭借 其政 治权力强 税费体 制、依法理顺税费关系。
五 、房 地 产 业 税 收 征 管 和 配 要强化房地产产 权登记制度 ,清查土 第二 ,按性 质和 目的合 并税 费种 套改革 地 , 立 土地 位 置 、 建 权属 及 面 积 台账 。
要想 使纳税者诚 实纳税 的收益和 二要实行房地产 税减免 申报制度 ,这
类 。根据 土地 与房屋 的内在价值联 系
证照 工本 费 , 实现 真正意义上 的 少 税基 ,拓宽征 收范 围 ,将房 地产税 培 持 ,同时加强征税机 关之间的沟通协 费政府 ” 将事业性收费转为劳务商 品 育成地 方税 收体 系的骨干税种 。根据 调 、准确 、快捷地传 递信息 逐步实
行为和 中介 服务行为 .按非商 品劳务 我 国 目前财税体 制及 市场产业发展情 现各 管理 部门之间 、各税 种之 间的信
买土地 的开发商转变为购买 房屋的土
地使用者 由政府土地管理部 门与土 我国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既定 目标 .
改革土地供 应管理制 度 ,将 原来 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 同 ,将 国有土地
包 括 公平 、效 率和 收入 。公 平 目的 , 的土地批租 制改为土地年租制 ,由~ 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地租赁给 土地使 用 是为 了实现 财产税 的公平 负担 .通过 次性 收取几 十年的土地出让金改为一 者使用 。年租金水平会依据市 场价值
策 将 上述 各 类 住 房 分 为 普 通 和 非 普通
住房 , 对个 人 转手 交 易的普 通住 房 ,
销 售时免征营业税 。在实际征 收管理
中 ,准确 、合理 地判定是否征税 或者
免税十分重要 .必须在管理 中逐步完
善各种措施。 第 四 ,实施配套 制度 。包 括 : 一 纳入财政预算 内管理。
房 地 产 行 业 租 、税 、费 的调 整 应
财产税 、纳税人 以及 市场的信息 ,注 评估价 值增税 。即房地产税 的计税依 依据其市 场运行过程 ,实现正税 、明 少费。尤其是在 费重税轻 ” 、 收 重与 各部 门的协调 配合 ,强化征收管 据是土地使 用权和房 产所 有权的市场 租 、
租赁权和一定年 限的地租 收益权 ,转
让 其 中一 项 权 利 时 ,土 地 出让 制 就 转换 为年 租 制。从 理 论上 讲 土 地
年 租 制 和 土 地 出让 制 同属 土 地 租 赁 制
度 .前者是将土地租金分年缴 付 后
者是将一定年 限的土地租金一次性缴
付 ,年租制和 出让制 的土地 收益应该 是一致 的,都是土地使 用权 在经济利 益上的体现 。两者完全可以互相参照 , 以便形成统一协调 的土地一 级市场 。 改为年租金制后 交租金者 由原来购
收调 节引导其他资源 的不 断优化 ,还 励设 立土地 年租金的 同时 ,可采用土 要实现财产税 自身 的有效征管 。收入 地 出让金和土地年租金并行 的方式。 目的 .是为 了实现 稳定充足的财政税 收 以应对政 府不断增长 的财政支 出。 照 的是 租税分离” 的原则 , 只有这样 .
完善房地产企业 的户籍资料和其他纳
税人的户籍资料 。 第三 ,进一步 完善和落 实住宅房 地产交 易的营业税 和个人所得税 的征
收 管理措 施 .简化办税程序 ,方便纳
税 人 。由于 中国 的住宅 包括 商 品房 、 白建住 房 、经济适 用房 、已购公有住 房 、城镇 拆迁安置住房等 ,目前 的政
理 .堵塞税 收漏洞 , 减少税 收流失 。
对 不 动产 征 收 保 有 税 计税 依 据 的选 择 ,在很大程度 上是 出于该 国的社会 和 政治考虑 。从 近年来 的国际实践来
价值 ,计税 的市场价值 通过评估 、市 费挤 占国税 ”等 不合理的现状下 考
虑到城市建设和 房地产 业负担 水平及 与城市规 划建设 、国土保护等 国民经
政 府 财政 工 具 调 节 人 们 的 收 入 和 财 产 年 收取一次的土地 出租金。改革后的 的变化灵活调整 ,并且土地年租金 的
分配 。效率 目的 ,是既要实现土地 资 土地 年租金 在土地保有期间课征 ,但 标准制定要依据土地等级进行 区别 设 源 的有效配置 ,又要通过对财产 的税 不并入 房地产税。在实际操作 中 鼓 计 。
Ma 2 1 3 y 02 7
第一 ,将具 有经营性 质的房地产 并入 教 育税 等 。 收 费从行政 事业性 收费 中分 离 出去 .
理入手 .严格按照先 缴纳税 款 ,后办
第三 ,取缔不合理 、不合法 、纯 理 产权 证 书 ,即 先税 后 证 的原 则 .
将 其他 行政 性 收费基金 转入 流转 税 、 属 三乱 ”性质 的收 费项 目,以减 轻 各级税务机关和征 收契税 的财政机关 财产税和行 为税 ,只保 留权属登记等 纳税人 的额外 收费负担 ,同时应扩大 应取得房地产 管理等 部门的配合与支
二 房 地 产 取 得 、保 有 和 交
在 房地产取得 环节开征遗产和 赠
土地年租金 不并入房 地产税 遵 易各环 节的税收 改革
要实现上述 目标 ,必须从税率 税金 、 才可实现 明租 、正税 ”的 目标 ,将 与税 ,可弥补无偿转让房地 产环节税 税种 免税范 围等 方面全面地进行房 经济 行为同政府行为 区别开来 。之所 收调节 的缺位 .主要是为 了调节财富
( 作者单位 : 山东威海市委党校 将 相 应 增 加 。 二
是市 场价 值反 映纳 税人 的 纳税能 力 , 有利 于 实 现税 收公 平 原 则 。但 以 市 场价 值为税基 需要定期对财产进行 评
估 ,税 收征 管成 本较高 。因此 .以市
场价 值为计税依 据要设立专 门的房地 用房产按房产原值 一次减除一定 比例 的是政府及 有关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之 产评 估机构 .并 实行严密的财产登记 后的余值征税 以及个 人和单位 出租按 间的等价交换关系。 制度 。税 务机关从不 同渠道搜集有关 租 金征税 的方 式 .统 一改为房地产 的
土地 基准价课征 土地 占用税 . 占而 不
开 两年及 以上 者无偿收归 国有 。二手 房 交易通过营 业税 、个人所 得税进行 调节 。
三 房 地产计 税依据调 整
财产 税 的 计税 依 据 大体 有 三种 . 包 括 土 地 面 积 、市 场 价 值 、 其他 价 值
如账 面价值 。一般 以市场价值 为计税 依据 。客观 地分析 ,以市场价值 为税 基有 两 个优 点 ,一 是税 基具 有 弹性 , 随着房地产 市场价值 的上涨 ,税基 扩
出让 金 的方 式 并 非一 无 是处 , 如 操 作 税 制。遗产税 和 赠与税 的配合 模式 ,
土地 出让方式 改革
36 Ma 2 1 y 02
应 该 采 取 赠 与税 和遗 产 税 分 设 的模 依据选择 上开始 出现两个倾 向 : 一是 制、无偿 、固定地 占有一部分 国民的 式 ,对 生前赠 与财产课征赠 与税 .对 倾 向于采 用同一种计税依据 ,二是在 收入 ,是补偿政府 提供服 务所需 的代 死 后遗产课征 遗产税。赠与税 的税率 选 择 同~ 种 计 税 依 据 上 .倾 向于 采 用 价 。地租是 土地所 有者凭借其土地所 应高于遗产税 的税率 。 房地产 保有环节 的课征 是我国房 从价计征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价值 。 按 中央政府确定 的税制改革思路 有权 向土地使 用者 索取使 用土地的报 酬 ,体现的是一种 纯粹 的经济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