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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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一.学位申请审批书的填写方法:第4页,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填起;第5页,攻博期间的所有科研成果目录,需附上证明原件;第6页归档成绩单;注:此时,须到院办公室办理归档成绩单,加盖公章后;并需要送到9—406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归档,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第7页,相当于论文摘要;关于第8页:该页的项目在指导教师同意送审和答辩后进行,也即:必须在送审前填写完毕;所在系(教研室)意见栏,由各专业负责人填写(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李健老师;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段发阶、李艳宁、李一博老师;光学工程专业:陈晓冬、王晋疆老师;物理电子学专业:张贵忠、桑梅老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明东、蒋景英老师;关于第9页.来学院盖上“同意申请答辩”,分委会主席“姚建铨”,学院负责人“赵会娟”,注意日期,一定填写送审以前的日期,关于第12页待评审意见收回后由答辩秘书来学院办理及学位办办理,注意:此时在第12页盖上“同意答辩”,分委会主席“姚建铨”,注意日期,要填写现在的日期即可。

博士生答辩一.首先进行答辩预申请二.送审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学院对推荐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论文评阅专家3名(其中校外人员至少2名)。

要求评阅专家分属3个不同单位,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多年来我们学院一直是3个评阅人都是博导进行的。

三.关于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的规定1.被抽查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日期二个月前提交3份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聘请3位校外论文评阅人进行盲审。

2.提交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将作者及导师姓名隐去(包括发表成果部分),同时交1050元送审费。

3.校外评阅人名单对博士学位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保密,评阅人应是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评阅意见由学位办统一反馈给答辩秘书。

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1.当收到全部评议专家的评阅意见,并且论文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要求,上报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四)科研成果要求: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一、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二、答辩委员会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必须经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四名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内必须有二至三位校外专家;导师或副导师只能一人参加答辩,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两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中级技术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

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三、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盖章有效)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申请答辩者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约45~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会休会。

6.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工作会议:a)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或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来校后的学习成绩及论文工作情况;b)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汇总的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c)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研究生是否达到学位条例中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d)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e)投票表决;f)签署决议书。

7.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材料及学位审批材料存档博士生答辩结束后,应协助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汇总以下材料(见:“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具体说明及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审批材料说明专栏“博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按顺序要求装袋,并将目录贴于档案袋上,相应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属院(系、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五、论文提交校图书馆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后,博士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和4本论文,具体提交说明请参照图书馆网站—读者服务—论文提交相关要求。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一、答辩前的准备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

学位论文预审须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三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论文评阅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

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学院(系、所)。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若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至少6人。

3.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至少有6名委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

4、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点和外单位相同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导师。

5、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至少4人(不包括导师),校外专家2-3名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导师。

6、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7、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应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

秘书应在答辩前完成论文的送审评阅工作,答辩时协助***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首先,答辩前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提交论文、审核论文、组织答辩委员会和选定答辩日期等。

研究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自己的论文,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和专家组成,对论文进行评审。

答辩正式开始前,一般会举行开题报告或学术报告,研究生需要向评委和其他参与人员介绍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成果。

这是一个展示研究成果和表达观点的机会,也是为答辩做准备的重要环节。

接下来是答辩本身。

在答辩开始前,研究生通常需要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自己的答辩申请和材料,包括答辩报告、答辩PPT和论文摘要等。

答辩顺序一般按照委员会推荐的顺序进行。

答辩一般由答辩人做一定时间的开场陈述,介绍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在陈述过程中,答辩人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回答评委的问题,并根据评委的意见和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

评委会就答辩内容提问并进行讨论,评价答辩人的学术水平和论文质量。

评委可以提出各种问题,包括论文的创新性、方法的合理性、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等。

答辩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进行回答,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在答辩过程中,评委会一般会根据答辩人的回答和表现给出评价和意见。

评委会可能会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答辩人需要进行解释和讨论。

答辩人还可以根据评委的提问和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最后,评委会根据答辩人的表现、答辩内容和论文质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决定是否通过答辩并获得博士学位。

评审结果可能有通过、有条件通过、延期重新答辩、不通过等。

答辩后,研究生需要根据评委的意见和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完成修改后,研究生提交最终版论文,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总的来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一个重要的学术交流和评判过程,旨在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论文质量。

通过答辩,研究生可以与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学术讨论,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认可。

博士生论文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

博士生论文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

博士生论文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博士生论文答辩是博士生完成学业的重要环节,对于博士生而言,论文答辩是展示自己研究成果与能力的机会。

在论文答辩中,博士生需要向一系列评委和听众面前解释、阐述自己的研究内容和结论,并回答评委和听众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博士生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论文答辩程序1.开场白:博士生在答辩开始前需要对评委和听众致以简短的开场白,介绍自己的姓名、导师、研究领域和论文的主要内容,可以利用开场白来引起评委和听众的兴趣。

2.论文报告:博士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自己的论文进行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实验过程、结果分析和结论等。

报告需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晰,并重点突出自己的创新点和贡献。

3.评委提问:在论文报告结束后,评委会对博士生进行提问。

评委的提问旨在检验博士生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以及对相关领域的掌握程度。

博士生需要准备充分,对于评委的提问做到有条理、有思路地回答,并尽量回答得以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

4.听众提问:在评委提问完毕后,听众也有机会提问。

这些听众可以是其他导师、同行学者或感兴趣的研究者等。

博士生需要接受听众的提问,并作出对应的回答。

5.结束语:博士生需要在答辩结束前给评委和听众一个简短的总结,回顾自己的研究内容和结论,并表达对导师和帮助自己的人的感谢之情。

二、注意事项1.准备充分:博士生需要提前准备充分,熟悉自己的论文内容和结构,充分思考与论文相关的问题和观点。

对于可能被提问的问题,博士生需要对其进行思考和准备答案,以增强自信和流利程度。

2.报告风格:论文报告需要简洁明了、引人入胜。

博士生应当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控制报告的长度,注重报告的逻辑结构和条理性,避免让评委和听众迷失在报告内容之中。

3.听取意见:博士生需要虚心听取评委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仅能够借鉴和改进自己的研究,还能表现出求知欲和学习能力,对于评委的意见应积极回应并给予合理解释。

4.表达清晰:博士生在答辩过程中需要清晰地回答问题,展示自己对研究领域的理解和掌握。

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1. 担任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答: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本院系讲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以及非毕业年级的在册博士生。

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背景。

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年级硕士生除外)。

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背景。

2. 答辩秘书的职责有哪些?答辩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1)协助统计和录入论文评阅结果,协助录入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等内容,并打印相关表格;(2)按A、B档封面要求,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报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审核。

审核后,将全套材料中《论文学术评阅汇总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含)之前的全套材料报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期间,负责材料整理、递送和意见沟通等;(3)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通过后,取回材料分别找院系和分会负责老师答辩审批;(4)协助安排与答辩相关的事宜;(5)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重点记录委员提问与学生回答的内容),并整理、录入、打印、签字;(6)收发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7)协助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录入、打印,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全体委员签字(一式两份);(8)整理答辩材料:按照A、B档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整理,表决票粘贴于从系统中打印的“表决票粘贴页”中间;处理与论文答辩相关其他事宜。

3. 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系统下载吗?具体下载路径是什么?答:是。

相关表格必须从学生系统中下载和打印。

具体路径见本手册中“学位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分别针对申请学位研究生和答辩秘书)、“博士/硕士学位审批相关材料清单”等部分的相关内容。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答:是的。

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认为可以送审的,再送同行专家评阅。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且已完成论文撰写的,均按照本办法进行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在论文送出评阅和盲审前,进行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被确定送盲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送出盲审前必须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其他硕士研究生应在答辩日的至少两周前要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

检测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人选须学位点责任教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确定。

第四条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与评阅:(一)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参加校盲审的抽检。

抽中的申请人将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二)申请人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答辩审批表》中的论文基本信息部分,并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

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录入评阅人信息并打印《评阅答辩审批表》,经导师审阅、责任教授和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后,由培养单位统一打印评阅意见书后将论文送出评阅。

硕士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

原则上应有一位校外专家。

专业学位论文实名评阅人至少有1人为本专业(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

具有讲师及相当职称且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如系专门从事申请人所撰写的论文课题领域的研究的,可以作为论文评阅人,但是仅限1名。

论文指导教师不可作为论文评阅人。

(三)盲审通过,且评阅专家均同意答辩的,申请人可进行答辩。

评阅、盲审出现异议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评阅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执行,其论文盲审按上述条款执行。

博士毕业答辩流程(一)

博士毕业答辩流程(一)

博士毕业答辩流程(一)博士毕业答辩流程为了顺利完成博士学位的授予,博士生需要参加答辩。

下面是博士毕业答辩流程的详细步骤:申请答辩博士生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答辩论文、答辩报告、指导教师意见等文件。

指定评审委员会学院会在指定的时间内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导师和外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需要审查文献综述、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实验结果等内容,然后作出是否通过答辩的决定。

提交论文博士生需要在答辩前逐级提交论文,以便评审委员会审核。

在审核无误后,博士生需要提交学院规定的公开答辩通知和相关材料。

参加答辩在答辩前,博士生需要准备好答辩PPT,并准备好详细的答辩报告,答辩过程中需要回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

答辩结果评审委员会会在答辩后作出决定,根据博士生的表现,分别出具“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等不同的答辩意见。

答辩后处理如果博士生通过了答辩,就需要进行论文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版论文,然后进行博士论文答辩稿的修订工作。

如果不通过,则需要重新修改论文,再次参加答辩。

以上就是博士毕业答辩的全过程。

希望博士生能够严格按照规定,顺利完成毕业答辩,取得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在进行博士毕业答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尽量做到详细、简洁、科学。

•进行答辩报告时,注意时间控制,尽量做到清晰、连贯。

•答辩时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

•注意着装,合理安排答辩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事宜。

•在答辩前后,要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度紧张,保持良好的心态。

总结博士毕业答辩是博士生取得学位证书的必要环节,需要博士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答辩相关文件和材料,并在答辩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毕业答辩,取得博士学位。

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及申请答辩的统一要求

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及申请答辩的统一要求

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及申请答辩的统一要求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的主要表现,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的发明、理论和见解,并据此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做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和统一化,特作如下统一规定。

一、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和顺序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6万字。

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1、封面和扉页:采用研究生部印制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答辩日期等内容。

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

题名应力求简短,一般不宜超过30字,需有中英文两种。

论文的扉页写上中英文论文题目及学科(专业)、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答辩日期等内容。

并在扉页的右上角注明学校代码(10255)及本人的学号。

2、论文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全文可以从网上下载(网址:),经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签名后生效。

3、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约3000字左右,中文摘要应体现科研工作的核心思想,说明科研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性成果或新的见解,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中文摘要下方另一行注明学位论文的关键词(不少于五个)。

4、英文摘要:英文摘要的上方应为题目,换行居中写Abstruct,英文摘要的内容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求语法正确,语句通顺,文字流畅。

摘要结束时在右下方第一行写研究生姓名,专业名用括弧括起置于姓名之后,右下方第二行写导师姓名,格式为Supervised by 。

最下方一行为关键词(Key words)。

5、目录: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目录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

6、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流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流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流程1.每位毕业的研究生需在研究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答辩申请确认,做确认前需完成六大模块的审核,完成日期在4月15日前。

六大模块包括课程学习审核、读书报告审核、开题报告审核、科研成果审核、预答辩审核、奖惩审核。

课程学习审核、预答辩审核和奖惩审核学生不需自行操作,另外3大模块的审核学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已经完成的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已经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科研成果(此科研成果的录入必须进入我的学位申请-→我的科研成果→论文登录)先系统录入后,再带科研成果的原稿或录用证明原件(如是SCI的附检索页)的纸质材料到教育科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科研成果的原稿返还学生,复印件在做确认时附在答辩申请报告上交研究生科。

2.如科研成果未达授予学位要求,在科研成果已经投稿的情况下,可下载《浙江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表后附上投稿的接收邮件(接收件需导师签字确认),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科(此手续须在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侯。

由研究生科统一签字并交校学位办办理特批手续。

3. 学院研究生科对六大模块通过审核后,学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校内外)——我的学位申请——信息录入栏上传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通过;填写完整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和学位上报相关信息录入(此信息必填、英文名一定要按提示录入:姓大写用逗号隔开,名字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否”)。

完成信息录入后从文书打印栏打印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此材料在答辩结束后上交)、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一式六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

研究生必须在4月25日、7月份、10月25日、1月份(假期需提前至放假前3天)到学院进行确认,超过截至日期做确认,系统将自动延期至下次授予学位和毕业时间。

确认时带上以下5份材料:A:答辩申请报告(需附上已经审核过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和检束页) B:博士学位论文6份(必须双面打印) C: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书6份D:1750元人民币E: 学位上报相关信息打印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查工作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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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 ①博士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 40~50 分钟)。 ②秘书宣读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及博士生答复意见。 ③答辩委员会审议博士生对论文评审意见的答复及论文修改情况。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博士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 会不仅要考察答辩人答辩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还要全面考察论文的研究深度、论文的内容及结构安排合理性等。) (3)休会,答辩委员会召开单独评议会 ①评议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论文创新性成果是否 成立,论文结构安排是否合理,指出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②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③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4)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5)答辩人表态,陈述对答辩委员会决议的意见 (6)主席签署答辩决议书,并在原始答辩记录上签名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4.答辩委员会决议 (1)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 予其博士学位。在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时方可做出通过答辩、 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2)答辩委员会在决议中,应客观概述论文创新性工作,并予以公正评 价。 (3)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认为可以考虑进一步修改论文时, 经无记名投票,当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时,可做出在两年内修改论文 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4)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 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时,经无记 名投票,在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时可以做出建议授予申请人硕 士学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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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 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

重庆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干规定

重庆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干规定
二、学位论文的评阅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聘请原则:应聘请七名校内外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五人。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近年来科研成绩显著、责任心强、学风正派的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评阅人的聘请应注意权威性和广泛性。评阅专家一般应以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专家为主,也可兼顾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专家。评阅人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70%,重庆地区以外专家不少于四人,同一单位的评阅人不得多于二人。对博士学位论文有过实质性指导的专家不宜聘为该论文评阅人。
重庆大学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干规定
为促进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保证其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四次会议要求,经学位办调查和研究,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审批,现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论文工作后,经导师同意且通过预答辩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授予和审批
1、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上旬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为通过。并将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每年六月下旬和十二月下旬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逐一全面审查。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视为通过。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向全校公示,三个月内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位日期。
1)、由导师聘请本校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协助处理答辩相关事宜。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且已完成论文撰写的,均按照本办法进行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在论文送出评阅和盲审前,进行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送出评阅前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其他硕士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两周内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

检测结果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人选须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

第四条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与评阅:(一)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硕士研究生,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后参加双盲评审的抽检。

申请人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双盲评审抽检结果。

抽中的申请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导师、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一本盲审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三)申请人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答辩审批表》中的论文基本信息部分,并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

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录入评阅人信息并打印《评阅答辩审批表》,经导师审阅、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后,由培养单位统一打印评阅意见书后将论文送出评阅。

硕士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

具有讲师及相当职称且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如系专门从事申请人所撰写的论文课题领域的研究的,可以作为论文评阅人,但是仅限1名。

论文指导教师不可作为论文评阅人。

(四)双盲评审通过,且评阅专家均同意答辩的,申请人方可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流程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流程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流程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是研究生阶段的重要程序,它涉及到研究生生涯中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工作流程进行介绍。

一、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评审是指学校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专业评审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评审会由学校内部的专家和外部的专家组成,以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和学术性。

首先,学位论文评审需要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历的教授和专家。

学生可以提出推荐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学校也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确定。

接下来,评审委员会将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对论文的学术水平、论述的合理性、实验结果的可信度等方面的评估。

评审委员会会对论文的质量、对学术界的影响和创新性等进行评分和评议。

最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议结果对学位论文给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这些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参考和依据。

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是指研究生在评审委员会的面前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口头陈述和辩护的过程。

这是对学位论文质量和研究生学术素养的最后一道考核。

首先,学生需要准备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一般包括学位论文的摘要、目录、论文正文、研究方法和结论等方面的内容。

材料的准备应精炼明确,以便评委们能够清晰地了解论文的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答辩过程中,学生需要陈述自己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应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回答评委们提出的问题,并据理力争地辩解自己的研究观点。

最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和论文质量对答辩结果给出评价和建议。

如果答辩结果符合学校的要求,学生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三、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是学校对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的过程。

主要包括对学生完成的所有学业和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审核。

首先,学校会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审核。

这包括对学生修读的学分、选修课程等进行统计和核对,确保学生完成了学校要求的学业标准。

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一、核对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查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三、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博士研究生2009年4月1日后可登陆北京大学校园门户,进入“学业信息”下的“科研情况”界面(2009年4月1日后校园门户新版开通后,方可登录填写,之前填写的信息无效),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导出EXCEL表格,适当调整格式,打印生成《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按学院(系、所、中心)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交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答辩前归入审批材料。

四、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协调好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对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通知其在学籍异动截止之前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

本学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五、指导答辩秘书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对答辩秘书进行必要的培训,答辩秘书应了解《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报批和答辩组织工作。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各学位分会应认真审查博士生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全部合格后方能批准其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报学位办公室审批。

七、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结束(12月20日)后,学院院长应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做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

经学位分会审核,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相关的学位审核意见和A、B档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分会不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第一篇: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1.学位论文选题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选题应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有较大的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根据《关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2)课题创新之处;(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5)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6)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7)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

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 2.2.1 开题报告评审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

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

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修订)为了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相应课程考试合格,学分达到我校规定标准,科研工作取得相应成果(具体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修订)》)者,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二)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

在博士学位论文主体章节完成后,由导师及导师聘请的2~3位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外不限)组成预答辩专家组。

博士论文预答辩按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预答辩专家组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实验完成情况、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预答辩专家组采取总体评议方式做出通过预答辩或未通过预答辩的意见。

对有争议者,以预答辩专家组组长意见为准。

通过预答辩的才可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校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并进入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阶段。

如预答辩未通过,博士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导师须认真给予指导。

预答辩后,秘书将评议意见填入《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该意见书与《学位申请书》一起送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每次学位申请指定时间内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统一送校学位办。

(三)已通过预答辩且科研成果已达到相关要求的博士研究生须将已完成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和相关的科研成果材料送导师审阅。

导师应在3周内审阅完论文。

在获导师审定通过后,申请人向学院答辩秘书提交学位论文3本及学校规定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材料(送审论文不得出现个人及导师的姓名),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查后统一在每年的4月初(秋季:10月初)指定日期前送校学位办。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流程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流程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流程
首先,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需要准备各种材料提交给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将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包括论文的内容、结构、实验方法和数据分析等。

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将提交材料送交到学院相关的部门或委员会进行评审。

学院部门或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一般由学术界的权威人物组成,他们会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和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评审专家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学生需要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评审。

当学院部门或委员会通过评审后,学生将获得送审通过的通知。

学生需要将论文的最终版本和相关材料送至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由学校的教授和专家组成,他们将对学位论文进行最终审核。

如果审核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安排答辩。

答辩是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也是博士研究生最终获得博士学位的关键。

答辩一般包括开放答辩和闭门答辩两个环节。

在开放答辩中,学生需要在公开场合向评委和观众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

在闭门答辩中,学生需要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并进行深入的学术讨论。

评委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论文的质量评定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博士学位。

如果学生在答辩中获得通过,学校将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给学生。

如果学生被要求修改论文后再次进行答辩,则需要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进行答辩。

只有在答辩中获得通过后,学生才能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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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一、核对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查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三、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博士研究生2009年4月1日后可登陆北京大学校园门户,进入“学业信息”下的“科研情况”界面(2009年4月1日后校园门户新版开通后,方可登录填写,之前填写的信息无效),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导出EXCEL表格,适当调整格式,打印生成《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按学院(系、所、中心)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交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答辩前归入审批材料。

四、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协调好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对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通知其在学籍异动截止之前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

本学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五、指导答辩秘书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对答辩秘书进行必要的培训,答辩秘书应了解《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报批和答辩组织工作。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各学位分会应认真审查博士生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全部合格后方能批准其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报学位办公室审批。

七、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结束(12月20日)后,学院院长应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做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

经学位分会审核,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相关的学位审核意见和A、B档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分会不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请各学院(系、所、中心)按以上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好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博士研究生导师、预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附件一:《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摘自《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博士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应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

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小组认可,并通过院(系、所、中心)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出进入评阅程序的申请。

学位论文的评阅申请必须在正式答辩前45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并须提供7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学位论文,由院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制度的实施原则》的具体要求组织匿名评审。

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至七名,其中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

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如果其中有一人的意见是否定的,可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评阅意见是否定的,则不予组织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参加过博士生匿名评审的专家中最多有三名专家可参加同一学生的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

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

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附件二:《答辩材料归档要求》归档材料分A、B两份,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下载地址: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下载区。

材料按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排放。

材料A留存学校档案馆。

包括:学籍表、成绩单、培养计划、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针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审核表、全面审查表(预答辩)、科研情况统计表、答辩申请书、导师评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书、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答辩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审批表、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材料B存学生人事档案。

包括:学籍表、成绩单、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针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科研情况统计表、导师评语、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审批表。

A、B档材料分别交付。

1. 学籍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要求贴彩照,照片不能复印使用;信息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不能打印的部分再手写添加。

毕业审批结论(毕业、结业或肄业)要准确,院长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

2. 成绩单(二份,有“学校留存”字样的存“材料A”,另一份存“材料B”):要有主管负责人和教务员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院系公章,多页的要加盖骑缝公章。

留存学校档案和进人事档案的成绩单分别打印。

3.培养计划(一式一份,存“材料A”):导师和院系负责人签字完整,项目齐全。

4. 硕博连读登记表(仅限硕博连读生。

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考核意见明确,各项签字(章)完备。

5. 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审核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考核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导师不能担任委员会主席。

记录、考核意见和评分完整。

6. 全面审查表(预答辩)(一式一份,存“材料A”):导师担任组长。

论文标题、摘要、目录、内容审查细节、修改建议完整。

7. 科研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登陆校园门户,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并打印该表,要求有本人签字、导师意见与签字、院系主管负责人意见与签字。

8. 答辩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申请书主要就论文创新进行阐述,可简要总结论文主题内容,不用罗列发文和获奖信息。

9.导师评语(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要求打印)、专家评议书(五份,匿名评审,可手写,存“材料A”,):要求信息完整,字迹工整,必须有导师或专家签名。

如果评阅意见是粘贴上去的,须在骑缝处签名并加盖骑缝章(教务专用章)。

10.学位论文评阅书(五份,存“材料A”):匿名评审,由院系统一送审。

1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人情况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由送审人填写。

12. 答辩审批表(一式一份,存“材料A”):论文评阅人或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答辩秘书)的信息要填写完整,院系审查意见要明确是否同意答辩,要求有单位负责人签名。

该表不能跨页。

13.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一式二份,要求打印,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并提交电子版):要求填写答辩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统计“同意”“不同意”的人数。

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简单算法为“赞成人数≥2倍反对人数”,即为通过。

要求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每一个成员在相应的位置亲笔签名。

该表不能跨页。

另:答辩审批表和答辩决议书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5份)。

拟上校学位会讨论学位授予的,和答辩审批材料一并报送学位办;暂不讨论学位授予的,和答辩审批材料一并报送培养办。

14.答辩记录(一式一份,存“材料A”):答辩记录要完整、详实。

答辩时间、地点要填写清楚。

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完成并亲笔签名。

15. 答辩表决票:表决票上填写研究生的姓名;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投一张票,同意的画〇,不同意的画×;表决票粘贴到A4大小的空白纸上。

16.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材料A”,一份存“材料B”):由答辩秘书填好表头。

17.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一式一份,存“材料A”):须本人及导师签字。

18.博士学位论文5本:每本论文最后一页须附“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且须本人及导师签字。

19.提交核心刊物文章:要求提交两篇发表于经济类核心刊物的文章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第一页的复印件。

核心期刊目录见.cn/py/py_pyjj.html;注意事项:1. 表格填写:填写清楚(能打印尽量打印)、完整,包括:学号、专业、方向,导师和评阅人的职称、工作单位等。

论文题目前后填写需一致。

2. 签名: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本人亲笔签名,不能打印、空缺或他人代签。

3. 骑缝章:跨页内容需加盖骑缝章。

4.关于答辩材料的领取:成绩单、学籍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人情况表须在答辩前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其它有关答辩的表格均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毕业生登记表:(由班长到院学工办公室领取,此表填写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及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及导师评语,以上内容填好后各班收齐统一交到院学工办公室)6.关于答辩费的领取:请答辩秘书于答辩前到院会计室(113室)领取答辩费。

7.答辩秘书注意事项:1.申请答辩审批(送审)工作至少应在预定答辩日期两周以前进行,即答辩秘书最迟应比答辩提前两周将院系学位分会审查后的答辩审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红二楼2209室)。

送审材料包括:上述材料中除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答辩记录、答辩表决票以外的所以材料。

2.报送审批材料时,需在研究生院指定的机器上登录系统,输入个人联系方式以及学位论文是否涉密等信息,并根据系统产生的送审序列号在送审材料封面上加以注明(领取材料时按照登记号进行查找),同时在学位论文侧面写上答辩申请人的学号。

3.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将“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论文学术评阅汇总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文件名称统一为学号加姓名简拼。

4.答辩秘书务必于12月21日前将上述所以答辩材料分别按“材料A”、“材料B”规定的顺序整理好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由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经济学学位委员会审批。

8.网上查询审批进程和审批意见:1.毕业生本人查询:根据学号和8位出生日期登录.cn:8001/可以察看送审材料各项审查意见。

2. 答辩秘书查询:登录.cn:8001/,输入学号和送审时生成的登记号即可查询相关审批信息。

9.关于涉密学位论文送缴方式:根据《北京大学保密规章制度汇编》中有关〈北京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第二章中秘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传阅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校内发放和传递国家秘密载体,须采用机要通信、专人取送方式。

应要在所需传递的秘密载体的包装袋上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严禁采用普通邮政、普通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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