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创建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工作,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函〔〕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要按照上下对口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指导、扶持对口乡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帮扶单位要督促、指导对口乡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三、加大帮扶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主动帮助对口乡镇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帮助对口乡镇落实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扶持资金,每年另扶持资金万元以上。要深入对口乡镇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指导创建工作不少于次。

附件: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