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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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四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四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从事三类人员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三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一)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员工;(二)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三)从事矿山、化工、危险品运输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三类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任职评定,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第五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负责,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三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任职评定和岗位调整。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第六条三类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二)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三)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四)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的实际情况;(五)安全文明生产和无违规行为的表现;(六)岗位变动、升迁和降级的情况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一般为一年一次,抽查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计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岗位聘用、晋升和降级的情况。

第九条考核结果评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考核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评定为优秀员工;(二)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评定为合格员工;(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需要经过培训提升,再进行考核。

第三章任职评定第十条三类人员的任职评定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表现的优秀程度;(二)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的表现;(三)岗位责任和工作能力的发挥;(四)业务技能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等。

第十一条三类人员的任职评定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一)高级职称;(二)中级职称;(三)初级职称;(四)普通员工。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三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三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与完善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范围,提高各类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三类人员,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考核标准1.管理人员考核标准(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个人工作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目标,并达到或超过预期水平;(2)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团队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团队整体绩效;(3)决策和执行能力:能够正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做出明智的决策,并有效执行;(4)员工发展和培训能力:能够帮助下属提高职业能力,促进团队员工的发展;(5)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和上级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和冲突。

2.技术人员考核标准(1)专业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需岗位工作;(2)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思维,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创新点;(3)学习能力:具备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能力;(4)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3.普通员工考核标准(1)工作绩效: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个人的绩效水平;(2)工作态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备团队合作精神;(3)职业道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4)学习进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和工作交流;(5)安全生产:重视工作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降低事故风险。

四、考核流程1.考核目标确定员工与上级共同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完成任务的要求和期望。

2.考核过程(1)定期考核: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考核,一般为年度考核;(2)临时考核:针对特殊工作任务或项目,进行额外的临时考核;(3)日常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估。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标准:包括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可以通过个人面试、实际工作表现评估、员工匿名评价等方式进行。

- 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2. 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可以通过技能考核、项目实施评估、技术报告评审等方式进行。

- 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3. 生产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标准: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可以通过工作记录评估、安全事故记录、工作岗位评价等方式进行。

- 考核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一次。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类别的人员考核制度,如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市场人员考核制度等,以确保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得到科学评估和合理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考核和任职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晋升任用以及奖惩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等三类。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考核和任职制度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员工在岗位上的表现和能力,综合考虑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作为考核和任职的依据。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员工的绩效等级,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业务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第六条业务人员包括企业的销售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业务人员的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业绩考核:评估员工达成销售目标、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情况等。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样本遵循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____号文),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素养与实务管理技能,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特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认定。

在此框架下,所述“三类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具备决策权的个体,如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内部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员工,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以及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下为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核心规定:1. 考核的目的与依据:鉴于提升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的重要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考核任职制度,以确保建筑施工环节的安全生产。

2. 考核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均需遵守本规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获取考核合格证书后方能担任相应职务。

3. 考核管理及相关要求: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并负责对中央管理企业的考核与发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中央管理企业的考核与发证工作。

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须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有资格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考核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考核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4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4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类人员的任职管理,加强对三类人员的绩效评估,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第三条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是指对三类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以确定其适应性、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为其提供适宜的岗位,并根据其实际表现进行奖惩和晋升。

第四条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考核指标、考核流程、评价方法、奖惩办法等内容。

第五条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适用于全体三类人员。

第六条三类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七条三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是指岗位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

第八条三类人员在入职时应明确岗位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第九条三类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报告组织。

第十条三类人员应当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并与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十一条三类人员的考核指标是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的衡量绩效的标准。

第十二条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并能反映三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考核指标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考核指标应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综合考核三类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五条考核指标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并充分尊重三类人员的个人差异。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十六条三类人员的考核流程包括申报、组织评定、绩效考核和结果反馈。

第十七条三类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绩效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第十八条组织对三类人员的绩效进行评定,并制定评定方案和评定标准。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应公开、透明,并向三类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三类人员,并进行评价和总结。

第五章评价方法第二十二条三类人员的绩效评价方法包括工作自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和客户评价等多种形式。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考核和任职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晋升任用以及奖惩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等三类。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考核和任职制度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员工在岗位上的表现和能力,综合考虑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作为考核和任职的依据。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员工的绩效等级,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业务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第六条业务人员包括企业的销售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业务人员的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业绩考核:评估员工达成销售目标、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情况等。

2. 专业素养:评估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等。

3. 团队合作:评估员工与其他部门、团队的合作情况。

4. 客户满意度:评估员工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根据业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可以进行以下任职操作:1. 晋升:优秀的业务人员可根据业绩、能力和贡献晋升为高级业务人员或相关管理岗位。

2. 奖励:对业绩突出的员工可进行奖励,如加薪、奖金、晋升等。

3. 提醒告诫:对于业绩差、态度不端正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做出改进。

4. 解聘:对于长期业绩不达标、故意违规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可以进行解聘处理。

第三章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第九条管理人员包括企业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等,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

第十条管理人员的考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绩效考核:评估员工对部门或项目的管理情况、工作结果等。

2. 领导能力:评估员工的团队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板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板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程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职业素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全部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事项。

第三条定义1.三类人员: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划分,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

2.考核任职制度:指建筑施工企业对三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职责和岗位职务。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考核内容三类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与技能:包含对建筑工程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如图纸阅读本领、施工工艺娴熟程度等。

2.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包含工作中的乐观性、自动性、团队合作精神等,以及对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重视程度。

3.问题解决本领:包含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推断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的本领。

4.沟通和协调本领:在与其他人员、单位合作过程中,能否有效沟通、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冲突并推动工作完成。

5.安全和质量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本领和工作成效,是否做到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考核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对三类人员的考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综合评价:包含平常表现、工作记录、项目经验、技能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综合考核。

2.考试或测试:依据三类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进行书面或实际考试、测试,以评估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个人面试:通过与考核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讨论,评估其工作本领、沟通本领、问题解决本领等。

第六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应综合评估三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1.合格:经综合评估认定为在岗职责范围内胜任,并实现相应的考核标准。

2.不合格:未能胜任或未实现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施工员考核标准施工员考核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管理本领:包含工程进度掌控、料子管理、施工方案调整等方面的本领。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例(二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例(二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例1. 背景介绍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任职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依次介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的内容。

2. 高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高层管理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当着重要的领导和决策职责。

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单位的安全状况。

因此,在考核高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能力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理念: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其贯彻到企事业单位的各个环节中。

- 安全生产政策制定:高层管理人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政策,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高层管理人员应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高层管理人员应善于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并及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安全生产绩效评估: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定期评估,通过绩效评估结果来对其工作进行反馈和考核。

3.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坚力量,他们直接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底层操作人员的安全工作。

因此,在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能力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中层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并确保计划的执行。

-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层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并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普及和贯彻。

- 安全生产现场巡视:中层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巡视,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三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三类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1. 专业技能考核(1)根据三类人员的职位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2)专业技能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工作态度考核(1)三类人员应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工作效率考核(1)三类人员应具备高效的工作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效率考核主要包括工作完成进度、工作质量以及遵守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

2. 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考核面谈、工作汇报、业绩评估等。

(2)同一项目组或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3. 考核结果和奖惩办法(1)根据考核结果,三类人员将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

(2)获得优秀或良好评定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

(3)被评为合格的人员将继续保留原有的职务和待遇,但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能力和工作态度。

(4)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聘等。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1. 奖励机制(1)公司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业绩突出、工作优秀的三类人员。

(2)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旅游、培训机会等。

2. 惩罚机制(1)针对工作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等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工资、降职、解聘等,并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其他规定1. 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管理工作,确保企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即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务人员。

第三条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

第四条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和任职工作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相适应,有效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为三类人员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人员学习和成长。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职责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人员的不同级别和职务,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靠。

第九条企业应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对绩效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绩效不佳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或相应惩罚。

第三章任职制度第十一条任职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确定人员的职务和岗位等级的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细致的职务分类和岗位等级制度,明确每个职务和岗位的职责和权责,根据人员的工作经验、资历和绩效进行合理的职务和岗位任命。

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任职程序和评审标准,保证人员的任职过程透明、公开、公正。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和晋升通道,为优秀人员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评估人员的任职情况和绩效表现,及时调整和优化人员的任职安排和发展路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2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2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依法履行职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本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四、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五、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部如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返还其证书。

七、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应主动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其决定是否收缴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八、严禁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从事项目部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否则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____条予以处罚。

九、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____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的,应在市级以上公____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单位或所在单位变更名称等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2023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

2023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考核任职制度。

第二章考核目标1. 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 强化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促进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第三章任职条件1. 担任三类人员的员工应符合本单位的招聘条件和资质要求。

2. 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安全生产工具和设备。

3. 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指导下属员工。

第四章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是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计划,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能力,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能力等。

3. 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包括使用安全生产工具和设备的熟练程度,操作安全生产流程和规范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能力等。

4. 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取得的安全培训证书和资质的情况,安全知识学习和宣传的效果等。

第五章考核办法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任职。

2. 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评定和个人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 考核标准:根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4. 考核评定:由专业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制定个人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奖惩措施1. 优秀三类人员: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提供晋升和岗位加薪机会。

2. 合格三类人员: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和强化训练,及时补充和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不合格三类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警告和处罚,限期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和执行情况,如不能改进,则进行调整或解聘。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2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2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三类人员(指各类从事高危行业的人员,包括矿工、建筑工人、航天员等)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任职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任职标准1. 安全意识评估: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包括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了解和理解程度等。

2. 专业技能评估:对三类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水平进行评估,包括操作设备的熟练程度、安全操作规范遵守情况等。

3. 安全事故处理评估:对三类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对事故报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事故场景的救援处置能力等。

四、考核任职程序1. 考核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全年的考核计划,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

2. 考核准备工作:提前组织相关培训,对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为考核做好准备。

3. 考核实施:按照计划进行考核,设立不同的考核组负责不同考核科目的评估。

4. 考核结果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根据结果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

5. 考核结果记录:将考核结果记录到个人档案中,并作为后续晋升、职称评定等的依据。

五、考核任职奖惩措施1. 优秀者奖励: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三类人员进行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奖励。

2. 不合格者处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扣减工资、降低职级等处罚措施,严重者可以进行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理。

3. 纠正措施: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三类人员,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帮助其改正不足。

六、监督管理1. 考核监督: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核的实施情况和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一、导言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性行业,对于组织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员考核任职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出发,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

二、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起着组织、协调和决策的重要作用,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的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1. 职责分工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分为多个不同的职位,如项目经理、安全主管、财务主管等。

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要求。

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要求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各个职位的职责互不重叠。

2.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的核心,它直接反映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可以参考以下因素:工作能力、职业操守、沟通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目标实现能力等。

3. 考核周期管理人员的考核周期通常设定为一年。

每年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包括对管理人员的个人能力和过去一年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4. 考核流程管理人员的考核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个人自评、部门评审、上级评定和综合评估。

通过多个环节的评估,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管理人员的绩效和能力,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 考核结果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晋升和待遇。

三、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技术人员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对于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的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至关重要。

1. 职责规范技术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技术指导等。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明确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技术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

2. 考核标准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应当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人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对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及岗位晋升的管理。

第二章三类人员及考核标准第一条三类人员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二条施工作业人员以工种来区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三条管理人员以管理职责和能力来区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

第四条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能力来区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评价第一条考核周期为一年。

考核评价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价四个层级。

第二条日常考核由直接上级负责,主要评价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工作技能。

第三条季度考核由部门负责,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主要评价人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条年度考核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结合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结果,主要评价人员的绩效和发展潜力。

第五条综合评价由企业领导层负责,综合考核人员在整个考核周期内的表现和绩效,作为岗位晋升和奖惩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考核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评价人员,并在人事档案中进行记录。

第四章岗位晋升第一条岗位晋升以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人员的工作年限、专业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二条对于施工作业人员,可以通过技能培训和工作经验积累来提升工作技能等级,并逐步晋升为高级工、技师等岗位。

第三条对于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从基层岗位晋升为中层管理岗位,再逐步晋升为高层管理岗位。

第四条对于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后晋升为高级技术员、工程师等岗位。

第五条岗位晋升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程序和条件规定进行申请、审核和决策。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一条对于考核评价表现优秀的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和晋升,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文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依法履行职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本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四、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五、项目部的“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部如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返还其证书。

七、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应主动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其决定是否收缴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八、严禁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从事项目部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否则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____条予以处罚。

九、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____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的,应在市级以上公____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单位或所在单位变更名称等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3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3篇)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三类人员。

第三条三类人员包括:一线作业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

第四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事故责任考核。

第五条年度考核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常规考核,事故责任考核是对三类人员在事故发生时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的考核。

第六条三类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第七条一线作业人员是企业中直接参与生产作业的人员。

第八条一线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和工具,不得擅自修改或停用。

第九条一线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私自改变作业程序或者违规操作。

第十条一线作业人员应及时上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一条一线作业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一线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控制。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中,一线作业人员将根据其安全生产操作能力、遵守作业规范、上报隐患和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事故责任考核中,一线作业人员将根据其在事故发生时的责任承担情况,包括事故原因分析、现场处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三章监督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第十五条监督人员是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人员。

第十六条监督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发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违法行为和隐患。

第十七条监督人员应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作业规范。

第十八条监督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监督人员应积极配合企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第二十条年度考核中,监督人员将根据其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指导和巡查情况进行评估。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四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四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一般包括三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

1. 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评估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业绩和领导才能。

- 考核指标包括工程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等。

- 评价方法包括绩效考核、360度评估等。

-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和晋升机会。

2. 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评估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

- 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工作质量、专业技能水平、创新能力等。

- 评价方法包括技术评估、项目评审等。

-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技术人员的职位和晋升机会。

3. 工人考核任职制度:- 评估工人的技能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 考核指标包括技能掌握程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

- 评价方法包括技能测试、工作评估等。

-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工人的职位和晋升机会。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使得考核任职制度更加科学和合理。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保证其能够适应工作需求,并在考核中考虑到个人发展和晋升的机会。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二)依据建设部《____《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____》(建质[____]____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

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3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3篇)

2024年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职制度模版第一条为深入提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确保依法履职,依据___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建管局《____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三类人员”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相关企业“三类人员”,须通过省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每年须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记录须纳入培训档案。

第五条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接受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管理部门及代理机构应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建筑工程时,分包单位除需具备相应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亦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进行分包。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核查总包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对无法提供相关证书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当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若“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若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项目所在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相关“三类人员”进行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2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2篇)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三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三类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1. 专业技能考核(1)根据三类人员的职位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2)专业技能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 工作态度考核(1)三类人员应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工作效率考核(1)三类人员应具备高效的工作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效率考核主要包括工作完成进度、工作质量以及遵守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评估。

(3)考核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

2. 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考核面谈、工作汇报、业绩评估等。

(2)同一项目组或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3. 考核结果和奖惩办法(1)根据考核结果,三类人员将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

(2)获得优秀或良好评定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

(3)被评为合格的人员将继续保留原有的职务和待遇,但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能力和工作态度。

(4)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聘等。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1. 奖励机制(1)公司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业绩突出、工作优秀的三类人员。

(2)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旅游、培训机会等。

2. 惩罚机制(1)针对工作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等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工资、降职、解聘等,并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其他规定1. 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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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
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
员进行考核认定。

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
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
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
为三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⑤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
标准;
②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⑤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⑦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⑧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大事故。

(2)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⑥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⑦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④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⑤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⑦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3)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③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①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②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③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④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⑤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⑥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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