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法人独资企业)
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依法、自愿、平等出资设立公司,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独山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二个股东共同的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公司从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依法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流动打的,承租。
第二章 注册资本、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额、住所。
人民币万元,住第八条股东出资由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己缴纳出资额的书面凭据,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私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执行董事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行使股东享有的权利;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一、一次性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但事前应向执行董事报告,由公司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二、股东可以向股东或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执行董事、经理第十三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经理由执行董事从股东中聘任。
汽车代驾租赁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内部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三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按认缴的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参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公司名称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呼和浩特市安凯汽车代驾租赁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二环路万正尚都第 14 号楼 2 单元 102 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代驾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第八条年止。
第九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
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A 100 货币50% 2022.11.13B 100 货币50% 2022.11.13合计200 --100%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公司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名册的股东,依照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或者被选举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五)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六)转让全部或者部份出资;(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公司解散时,按认缴比例分取剩余的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一)按时足额缴纳所有认缴的出资;股东如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中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己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发现其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四)依法转让出资;(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公司的宗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及法律责任等事项,保障公司、股东、员工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公司宗旨:以客户为中心,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汽车租赁服务,打造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八条公司业务范围:1. 提供各类汽车的租赁服务,包括短期租赁、长期租赁、自驾游租赁等;2. 汽车销售业务,包括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3. 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4. 汽车配件销售;5. 与汽车租赁相关的咨询服务;6.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股东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有法律禁止的情形。
第十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额及比例:1.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2.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3.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4.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期限]内缴足。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等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e.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g.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h.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i. 修改公司章程;j.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最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大家阅读与收藏。
最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娄底市湘阳街方石工业圆(年内将搬迁到长沙市)。
法定代表人: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以及相关业务(长租、短租、以租代购)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租赁公司以其租赁公司全部资产对租赁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股东a:姓名:股东b:姓名:第十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有聘请和被聘请执行董事、总经理权;(三)有对公司的行政、财务、业务、人员等管理权;(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公司会议;(八)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九)任命和更换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的报酬事项;(十)审议批准总经理的报告;(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十三)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十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处理并获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最新版】
目录
1.汽车租赁公司概述
2.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3.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
4.公司的租赁服务和收费标准
5.公司的法律责任和免责声明
6.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正文
汽车租赁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各种类型的汽车租赁服务,包括短期租赁、长期租赁和以租代购等。
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公司制定了一份详细的章程。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租赁车辆的管理、保养和维修等。
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经理层是公司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
公司的租赁服务和收费标准主要包括:短期租赁(按天计费)、长期租赁(按月或按年计费)和以租代购(按月付款,直到购车款项付清)。
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车型、租赁期限和租赁方式而有所不同。
公司在租赁车辆期间对租赁车辆负有保管责任,必须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
如果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丢失,公
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终止和清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归还股东。
公司终止后,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汽车租赁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依法经营汽车租赁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汽车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第五条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地点为xxxx。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汽车租赁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合伙人制度。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经营管理。
董事会由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人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长和其他董事。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合伙人的监督。
监事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其他监事。
第九条总经理是公司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汽车租赁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核和审计,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公司业务经营第十一条汽车租赁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可以通过自有车辆、代理车辆或其他方式,租赁汽车给合法经营者和个人。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对租车对象的信用评估,确保租车对象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租赁费用和租期,并合理保护和维护租赁车辆,对损坏、丢失等问题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十五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及时反馈和处理租赁业务中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转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加强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和稳定。
第十九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税务义务,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公司制度建设第二十条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摘要:1.汽车租赁公司概述2.公司章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3.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组织形式4.公司的业务范围5.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6.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7.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8.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9.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和清算10.公司的章程修改和解释正文:【汽车租赁公司概述】汽车租赁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为客户提供各类汽车租赁服务,包括短期租赁、长期租赁和以租代购等。
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便捷、经济、安全的汽车租赁体验。
【公司章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股权结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等内容,为公司的设立、运营和发展提供依据。
【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组织形式】公司名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住所:XX 省XX 市XX 区XX 路XX 号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业务:1.汽车租赁;2.汽车销售;3.汽车维修;4.汽车美容;5.其他与汽车相关业务。
【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甲持股50%,股东乙持股50%。
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机构职责如下:1.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等;2.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3.监事会: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等方面,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范本文字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范本一、总则为规范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租车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
四、租赁车型本公司提供的租赁车型包括:轿车、SUV、商务车等。
五、租车条件1. 租车人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租车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不少于一年。
3. 租车人应在租车前缴纳租金和押金。
4. 租车人应在租车前签署租车合同,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租金与押金1. 租金应在租车前支付,租期结束时结算。
2. 押金应在租车前缴纳,租期结束时如无车损、违章等情况,押金将全额退还。
3. 租车期间如发生车损、违章等情况,应扣除相应的费用,剩余押金将退还租车人。
七、保险1. 本公司提供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2. 租车人应在租车前确认保险条款,并遵守保险条款规定。
3. 如租车人违反保险条款,造成车辆损失,将由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车辆使用1. 租车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期使用车辆,并在租期结束时归还车辆。
2. 租车人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3. 如租车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车辆损失,将由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1. 如租车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车辆,将按照约定的租金进行计费。
2. 如租车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本公司损失的,将由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争议解决1. 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十一、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公司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二、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如有需要,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汽车租赁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XX)租赁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设在(XX)市,公司所在地为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并依法取得相关行业经营许可。
第五条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股份制,股权可以以股份形式流通。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汽车租赁服务,追求持续、稳定的经营增长,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条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不少于3名董事。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2. 选举和罢免总经理,确定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范围;3. 审议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人事任免和合同签订等事项;4. 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不少于3名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2.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3.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相关文件。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五条股东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 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 按照出资比例享受分红权,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3. 获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的权利;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转让股权的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准则,不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不损害公司利益。
长清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济南恒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名称:第二条住所:长清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本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整,是在济南市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本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五条本公司股东有:许磊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二、股东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策权;三、股东有选择公司经营者的权利;四、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五、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六、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七、股东享有质询权、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工作提出质询,要求其作出明确的答复;八、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出资的资产转让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九、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让权;十、股东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权;十一、股东享有共同定制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十二、股东享有告诉权和起诉权,在公司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事实、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或向行政机关举报揭发;十三、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取得公司因解散经依法清算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第七条本公司股东应当依法承担下列义务:一、股东有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二、股东有参加股东会议并执行股东会议的义务;三、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数额和期限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不能按规定缴纳认缴出资的股东,必须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五、股东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六、股东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七、股东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义务。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摘要:一、汽车租赁公司章程的概述二、公司名称及地址三、公司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五、股东及股权结构六、公司组织结构七、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九、公司经营期限十、公司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十一、公司解散及清算十二、其他相关事项正文:汽车租赁公司章程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公司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汽车租赁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一、汽车租赁公司章程的概述本章程旨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稳健地开展业务。
二、公司名称及地址公司名称为:“某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为:“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
三、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等。
四、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某某万元,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认缴。
五、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的股东包括:甲股东、乙股东、丙股东。
股权结构为:甲股东持股百分之四十,乙股东持股百分之三十,丙股东持股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组织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部门。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两名监事组成。
七、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包括:甲董事、乙董事、丙董事。
监事会成员包括:甲监事、乙监事。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甲董事。
九、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亏损分担亦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十一、公司解散及清算在公司解散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实用版)
目录
1.汽车租赁公司概述
2.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3.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4.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正文
【汽车租赁公司概述】
汽车租赁公司是一种以租赁汽车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为客户提供短期或长期的汽车租赁服务。
汽车租赁公司通常拥有多种类型的车辆,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管理机构、盈余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以便于客户的联系和公司的管理。
2.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等。
3.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4.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的权益,包括股利分配、股份转让、股东会会议等。
5.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
会、经理等。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召开股东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2.制定和修改草案:股东会应当制定公司章程的草案,并提交给股东会审议。
3.审议和表决:股东会应当对公司章程的草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4.签署和备案:公司章程应当由股东签署,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将会无效。
汽车租凭独资章程范本
第十六条章程的生效与终止
1.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的终止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本章程终止后,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本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6.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
2.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c.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4.本公司设立财务部、人事部、市场部、运营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股东权益
1.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
2.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重大决策文件;
4.股东在公司清算时,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
5.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股份;
第九条监事会
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a.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公司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的运营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汽车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汽车美容服务;汽车保养服务;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人,分别为: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住所: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出资时间:_____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长清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济南恒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名称:第二条住所:长清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本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整,是在济南市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本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五条本公司股东有:许磊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二、股东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策权;三、股东有选择公司经营者的权利;四、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五、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六、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七、股东享有质询权、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工作提出质询,要求其作出明确的答复;八、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出资的资产转让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九、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让权;十、股东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权;十一、股东享有共同定制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十二、股东享有告诉权和起诉权,在公司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事实、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或向行政机关举报揭发;十三、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取得公司因解散经依法清算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第七条本公司股东应当依法承担下列义务:一、股东有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二、股东有参加股东会议并执行股东会议的义务;三、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数额和期限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不能按规定缴纳认缴出资的股东,必须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四、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五、股东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六、股东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七、股东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义务。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ar Rental Co., Ltd.”。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保养、汽车配件销售等。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由以下股东出资:股东1:XX万元,占股比例XX%股东2:XX万元,占股比例XX%……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年,经期满可以续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由股东共同组成,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限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
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司股东大会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行使如下职权:1.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项目和财务预算;2.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并确定董事长;3.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和分配方案;5.修改公司章程;6.解散公司。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同意的股东人数占总股东人数的2/3来决定上述事项。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也可以由股东提议召集。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四章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人数应为奇数。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也可以由董事会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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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登记注册。
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信息咨询(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委派或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认缴期限如下: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股东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按所拥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和承担公司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股东职权第十七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第十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二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
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三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第二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
监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四条公司法人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当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的法律文书。
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公司全体股东及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职责,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二)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担任,丧失董事资格的;(三)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丧失经理资格的;(四)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九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于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便分配。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四十三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决定。
第四十四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章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五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当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