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形式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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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个好的平面设计不仅仅在内容上有着优势,在形式上也一定有其独特之处。平面设计作品形式是否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价值。文章主要从空间元素构图、创新与传统、探索形式的美三个方面去探讨如何在平面设计中做到形式美。

关键词:平面设计形式美

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多样统一或称为变化与统一的和谐成为形式美的总规律,是统一辩证法原理在艺术创作中的体现。布鲁诺认为:“这个物质世界如果是由完全相像的部分构成就不可能是美的了,因为美表现于各种不同部分的结合中,美就在于整体的多样性。”平面设计成功之处在于功能性和审美性的完美体现,这种体现离不开它的形式美感,故平面设计离不开形式美的总规律,任何一幅平面设计作品无不表现于总体与部分间的数量关系上——字体、图形、色彩的大小、比例、平衡、对称等等。平面设计讲求视觉传达的效果,它需要受众的视觉在瞬间接触之时,被作品吸引,只有如此才能让受众有意趣地去解读作品。如何让平面设计在形式上具有一种质的美,笔者认为应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空间元素构图的营构

平面设计是把平面上的一些基本元素,以符合传达目的的方式组合起来,使之成为批量生产的印刷品,达到准确的视觉传达功能目的,同时给观众以设计需要达到的视觉心理满足。当今许多的平面设计作品,拥有巧妙的构思,绚丽的色彩,独特的造型,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当我们仔细品味这些作品时,却发现有些作品存在一个问题:画面的图形、色彩以及文字等元素缺乏统一的布局和合理的安排。不是过于紧凑、拥挤,就是缺少呼应、一盘散沙,各元素之间的配合显得单调、平庸,缺少构图独特的形式美感,给人留下美中不足的遗憾。构图是形式美感的主要载体。在设计的过程中,设计者要从各方面进行探讨,寻找最佳的设计技法的彰显。选用单体、重复、互联、正反、阴阳、借用、组合、虚实、重叠、立体、远近、运动、象征、写真、幻影等手法,不仅是理念的表现,而且有益于准确传达信息,可以使图形简练易记、和谐统一、正确明了、形体完美。

平面设计在处理各元素之间的和谐营构时,还必须考虑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留白,留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平面构图的一部分。平面设计中的留白,是计划之白、策略之白。留白产生的空间,是情感空间、意境空间。“画留三分空,生意由之发。”运用空白能够延伸空间、启迪思想、延续画面的意蕴、调和视觉的突兀、增强物象的美感,在设计中表现这种无声的美,借无画处的空白描绘出无法描绘的东西,这才是真正提高了艺术境界。巧妙组合虚与实的流动,使观赏者的想象神游于虚旷之中,在观赏的同时,在不经意间,创造状态空间的一种情态,空白的概念也正是如此。

二、创新与传统的交替

创新与传统是相互依存的,是相对矛盾的,创新也就是对传统的突破。创新与传统的关系在平面设计中意即表现为设计元素之间的组合,是规则的、有序的,还是自由的、无限制的?过去的平面设计中,各种元素编排似乎有创新与传统之分,但那种所谓的创新其实也就是均衡、均齐、对称的变化而已。传统是相当广阔的,具有深意性质的一个实体。所以,对于传统及传统文化,我们应该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传统文化是现代设计的根基。传承几千年文明史中的传统图形所呈现的艺术魅力和民族个性固然重要,但如果过分沉迷在传统的襁褓中,不加选择地“拿来”“拷贝”传统图形的表面形式,而不是在吸取传统文化精华

的基础上对传统视觉图形符号重新演绎,那么设计将会失去光彩,将会失去生命力。因为,设计的生命在于创新,不求新则不能发展,不创新则会走向死亡。现代平面设计中的创新,则指从设计的派系到设计的元素的编排,依据内容的需要随心所欲地安排。在这种编排的平面设计中,图形与空间间隙同等重要,打破了传统页面天头、地脚、内外自由的含义,运用突破、排挤、缩进、压强等手法产生丰富的联想,有着强烈的个性和独特性。传统与创新,二者并不矛盾,二者在现代设计中应该是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关系。当然我们并非是要一味地追求新式的创新而完全摒弃传统,在理清二者关系后,就会懂得在平面设计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三、探索形式美

真正意义上的设计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但在之前的各种艺术门类,在内容与形式上的探索与实践由来以久。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要达到美,必须从审美的角度进行客观的认识与把握,平面设计也是如此。

人的审美感受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性的感官愉快,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所以,美在形式而不仅是形式。离开形式(自然形体)固然没有美,只有形式(自然形体)也不成其为美。克乃夫·贝尔(Clive Bell)提出“美”是“有意味的形式”的著名观点,否定再现,强调纯形式(如线条)的审美性质,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依据。平面设计中纯形式的几何线条,实际是从写实的形象演化而来,其内容(意义)已积淀(溶化)在其中,于是才不同于一般的线条形式,而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在整个艺术的发展历程中,大致是经历了抽象——具象——抽象(多元化)的过程。前一种“抽象”是感性的、原始的,而后一种“抽象”形式,是人们在劳动、生活和对自然对象与广大世界中的节奏、韵律、对称、均衡、连续、间隔、重叠、单独、疏密、反复、交叉、错综、一致、变化、统一等种种形式规律的理性认识,逐渐被自觉掌握和集中表现在现代绘画作品和抽象设计作品之中。

平面设计的形式美是平面设计产生艺术魅力,给人以美的享受的主要因素,平面设计的形式美感值得我们去做认真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彭娟《对平面设计中传统与现代的再认识》.2006.7

[2]吴春年《平面设计中的几种关系新论》. 2001.5

[3]欧新菊《平面设计中的形式美感》.2005.6

[4]李泽厚《美的历程》.1994.1

[5]尹少淳《美术及其教育》.1995.6

[6]赵殿泽《构成艺术》.1987.7

平面构图的形式美法则

1、和谐

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音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中元素具有基本的共同性和溶合性才能称为和谐。

和谐和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矩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2、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

3、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闪的视觉习惯。

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

在平面构图中应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时,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4、均衡

在平面构图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力学上的平衡,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为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

5、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和谐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6、在平面构图中,任何物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密切的关系。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或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

7、节奏和韵律

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图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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