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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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1.1紧急事件电话和办公室联系方式
救护车/火警/警察120/119/110
生物安全负责人68316300×1301
生物安全办公室68316300×1315
1.2生物安全管理机构
生物安全负责人:陈悦
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陈悦、周靖、黄维纲、娄峥、陈慧英、李泳、居漪、葛平、
徐万军
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娄峥、陈慧英、李泳、居漪、黄维纲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葛平、肖艳群、许蕾、唐立萍、王健
生物安全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内
1.3职责
1.3.1生物安全负责人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生物安全负责人。生物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保持与生物安全办公室的联系。
1.3.2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
各专业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决定并授权进入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作出停止实验的
决定。
◆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生物
安全办公室报告。
◆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前的生物安
全审查。
1.3.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以及技术规章方面的咨询工作。
◆就技术方法、程序和方案、生物因子、材料和设备进行定期的内部安全检查。
◆纠正违反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在出现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或其他事故时,协助事故调查。
◆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废弃物的有效管理与安全处置。
◆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各项消毒灭菌措施的落实情况。
1.3.4生物安全办公室
生物安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办公室内,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
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