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开采承包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理石开采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现住址:

甲乙双方就采石场大理石开采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指定位于临沭县金燕采石场矿区大理石资源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5个月,自2015年8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单价

(一)甲方将大理石开采与销售全部承包给乙方,包括锯切、起石、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与保养、电费、装卸费、清理废渣、排水、人员工资、人员安全、人员各类保险费、销售等相关开采与销售涉及的事项,且乙方承担一切开采与销售全部费用。乙方按每层开采面积支付给甲方资源费用。乙方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开采大理石按每平方米95元付给甲方资源费用,但每层每行大理石开采平均深度不得超过1.10米,若超过要求的平均深度,超过部分乙方须按每平方米130元付给甲方资源费用。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

人民币拾万元整),作为执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结算最后一月工程款时予以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

乙方每开一层,在开据之前,按测量的总平方面积全额支付给甲方资源费用,未支付不得开采。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矿山现有的开采圆盘锯、空压机,供乙方生产使用(以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清单为准),乙方负责对其直接保管、养护维修,相关费用自理。待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

(三)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

(四)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有处罚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人员的权利,对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爆破用炸药、导爆管、电子管,但爆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因开采所需自行购置的设备设施等采矿工具设施,在本合同结束时,乙方须全部清理带走处理,甲方对该批工具一律不接收。

(二)施工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开展作业。开采进度每月不低于2500平方米,低于2500平方米,甲方按2500 平方米收取资源费。

(三)安全生产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及矿上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大理石开采与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组织施工工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开采安全。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施工时,须安排专职人员现场组织指挥搞好安全生产。

3.乙方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监督:不按规程操作,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甲方将视情况每次给予乙方500元以上不等的罚款,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乙方须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不按规定,甲方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并每人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起发现,甲方给予乙方每人罚款200元,以此类推;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作业,每发现一次,甲方给予乙方罚款200元。

(四)乙方除因雨雪天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政令影响外,不能无故停产,否则停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损赔偿额按要求开采面积计算。

(五)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伤险、安全强制责任险、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须在开工之前将上述费用缴纳完的票据报甲方备案。乙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赔偿费用除安全事故保险理赔款以外,剩余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大理石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二)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大理石开采劳务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三)乙方开采大理石废渣在甲方需要时,须优先供给甲方,

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

(四)因甲方转让采矿权或国家政策原因停止开采,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解除(该层未开采完,可以待该层开采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解除),甲乙双方都不违约。

(五)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

(六)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2日内办理设备等移交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的由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2015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