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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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幼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海勃湾区现有幼儿园5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6所(含2所校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53所。6所公办幼儿园中,一幼、二幼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乌海市特级幼儿园,区幼为一级乙类幼儿园,铁幼为二级甲类幼儿园。53所民办幼儿园中,已注册审批的共6所。

全区幼儿园现有教职工934人,专任教师56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20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1.8%,专任教师1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民办幼儿园教职工73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8.2%,专任教师4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9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

全区在园幼儿总数为1037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3054 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9.4 %,民办幼儿园7322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0.6%。

二、工作措施

(一)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加快幼儿教育发展步伐

1.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勃湾区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勃湾地区民办幼儿园考核评估奖励办法》,《海勃湾区幼儿教育“十二五”发展实施意见》、《海勃湾区2010年至2015

年幼儿园园舍建设规划建议》、《海勃湾区对幼儿园实行财政补贴的方案(试行)》、《关于建立海勃湾区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海勃湾区幼儿教育教学管理规程》、《海勃湾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细则》、《海勃湾区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海勃湾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海勃湾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使学前教育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之路。二是坚持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实行年检,以动态的过程评估手段为抓手,循序渐进地推动办园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根据《海勃湾地区民办幼儿园考核评估奖励办法》,我区六所已办证的民办幼儿园中,两所分别被定为一类甲级幼儿园和二类甲级幼儿园,两所被定为一类乙级幼儿园。今年3月,我区对这四所民办幼儿园给予90万元的奖励。三是坚持公办幼儿园定期考核制度,加大年度督导评估力度。依据《海勃湾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细则》,每年对4所公办幼儿园进行评估检查。

2.实施目标管理。一是办园联合审批制。经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查并审验通过,公示后颁发《办园许可证》。二是加强师资培训。近三年,我们先后组织骨干幼师200多人次分别到北京、深圳、西安等地参加业务学习和现场观摩。每年邀请幼教专家来我区讲学指导,全区所有幼教一线教师全部参加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

式,提升了幼儿园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比、幼儿德育经验交流会、“手拉手”帮扶、教学基本功赛、幼儿体操比赛等教研教改活动,进一步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档次。2010年,我区两所民办幼儿园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两人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个人。3所幼儿园获自治区幼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8人获自治区幼儿教育先进个人。2人分获自治区幼儿教学能手一、二等奖,2人获自治区“优秀保育员”称号。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工商、卫生、消防、公安等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海勃湾地区的民办幼儿园联合进行整治,目前,全区53所民办幼儿园中,6所取得办学许可证,10所整改效果良好,24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3所下发了取缔通知书。

(二)创新模式,形成多元化的办园格局

一是加大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力度。全区共有两所小学附设幼儿园。2010年和2011年,政府投资1100万元,新建了第六小学和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配备了幼教设施和设备,满足了学校附近适龄幼儿的入学需求,促进了幼儿园建设与学校长远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是引进“公助民办”的办园模式。2010年,政府投资1200万元,创办了我区第一所“公助民办”幼儿园金阳光幼儿园,全园共有教职工61人,在园幼儿370人,教学环境

和设施配备符合幼儿园办园标准。我区幼儿教育形成了公办、民办、公助民办“三驾马车”并行的办园格局。

三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严格按照政策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并积极排忧解难。社会力量办园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取得相关资质。将民办幼儿园表彰评比、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1.幼儿入园难,公办幼儿园数量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

2.城市规划未预留幼儿园用地,新建小区无配套建设幼儿园,即使有配套建设,但也不符合幼儿园的建设标准。

3.幼儿园经费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收费偏低。

4.幼儿园专职教研员缺乏,幼儿教科研工作得不到长期持续有效的指导。

四、今后打算

1.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全区幼儿教育资源,到2013年底,新建、改建、扩建1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并投入使用。

二是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2011年底,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

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2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2.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幼儿教育经费充足

一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幼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用于学前教育的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民办幼儿教育专项发展资金。为解决公办幼儿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政府向民办幼儿园按幼儿人数购买“学位”,用于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补贴、补差以及办园条件的改善和幼教奖励资金。

二是完善幼儿园收费及财务管理。逐步建立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严格按照以质收费、按级收费。建立健全幼儿园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3.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区教体局配备2名专职幼教管理干部。区教研室成立幼教部,配备1至2名教研人员,保持幼教管理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专业性。

二是努力办好公办幼儿园。加大公办园的建设力度,扩大公办园的数量,提高公办园的质量,发挥其骨干和示范作用。继续做好公办园评估定级工作。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应逐步实行独立核算,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

三是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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