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PPT
合集下载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三)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这是合同法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合同法仅指1999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质量和数量 4. 价款或酬金
(一)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履行的期限 6. 履行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当事人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 择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合同法完整版ppt课件整套课件最全教学教程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二课
2、无效合同当然无效,国家机关也应主动 干预;而合同解除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当事 人可以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不能干涉。
3、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可能依法追缴违法 所得。合同解除则不涉及公共利益。
课堂练习
• 案例1: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 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 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 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 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
A.马上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B.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C.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若念某不履行合同 ,则给以一定的催告期,在催告期内还不履行 合同的,则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D.要求念某提出履约担保
• 答案:C
4.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 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 ,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 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 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 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下 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 B协商抵消
形式要件:互负债务 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生效形式:友好协商
课堂练习3
1.李某于2000年1月向张某借款1 000元,约定 2001年1月偿还,嗣后张某于2001年1月又向 李某借款1 000元,约定2年后偿还。2003年1 月,李某向张某表示,各自都不用偿还债务 了,张某表示同意,这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课堂练习4
1.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甲公司为债权人,乙公司为债务人。 在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 收合并了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此时会发生()。
• A解除
• B免除
• C抗辩
• D混同
• 2.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 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 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 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3、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可能依法追缴违法 所得。合同解除则不涉及公共利益。
课堂练习
• 案例1: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 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 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 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 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
A.马上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B.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C.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若念某不履行合同 ,则给以一定的催告期,在催告期内还不履行 合同的,则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D.要求念某提出履约担保
• 答案:C
4.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 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 ,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 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 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 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下 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 B协商抵消
形式要件:互负债务 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生效形式:友好协商
课堂练习3
1.李某于2000年1月向张某借款1 000元,约定 2001年1月偿还,嗣后张某于2001年1月又向 李某借款1 000元,约定2年后偿还。2003年1 月,李某向张某表示,各自都不用偿还债务 了,张某表示同意,这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课堂练习4
1.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甲公司为债权人,乙公司为债务人。 在尚未届至债务履行期时,甲公司吸 收合并了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此时会发生()。
• A解除
• B免除
• C抗辩
• D混同
• 2.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 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 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 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合同法PPT课件
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
3、提存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提存期限为5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指合同还没到期 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 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 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 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消灭。 或简单的说是合同到期了
三金问题: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当选择违约金时,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定金。
应用举例:乙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 的定金4万元。这是选择了违约金,没有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 原数返还不是定金罚则的适用)。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 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例: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 万千克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 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中,既 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 求是什么?( )
与违约金选择适用
(四)定金——定金罚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 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变更 ——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 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 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指合同还没到期 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 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 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 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消灭。 或简单的说是合同到期了
三金问题: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当选择违约金时,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定金。
应用举例:乙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 的定金4万元。这是选择了违约金,没有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 原数返还不是定金罚则的适用)。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 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例: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 万千克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 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中,既 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 求是什么?( )
与违约金选择适用
(四)定金——定金罚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 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变更 ——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 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 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例如:春节前,某供销社与市五交化采 购供应站(下称供应站)订立了一份彩 电购销合同,约定在1月15日供应站向 供销社交付20台新牌号的彩电,单价 3000元,供销社收货三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还约定,若供应站不按时供货,供 销社有权在合同履行期满10日内解除合 同,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支付对方1万 元违约金。
合同法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案例二 3月,某百货商场与服装厂订立供应 合同,约定于当年9月底前,由服装厂一次性供 应商场羽绒服1000件,总价款20万元,交货付款,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货款 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服装厂开始购买原 材料,并安排了生产计划。6月,服装厂接到一 项外贸服装订货,时间很紧,此项订货与原应向 商场交付羽绒服的计划在时间、原料等方面均发 生冲突,服装厂承接了外贸定货后,向商场提出 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的要求,但商场认为羽绒 服为季节性商品,变更、解除合同对自己不利, 予以拒绝,
合同法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含义、特征
1、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 局部修改。
特征
2、合同主体不变。 3、合同的变更效力不溯及既往。
二、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含义、特点 二、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构成要件
2
例一.甲有4间房,出租给乙,合同约
10
第94条第二项例二:甲与乙在春季签 订合同:甲向乙购买党参1000斤,单价53 元,交货时间为10月7日。合同订立后的第 三天,甲向乙交付定金5万元。合同订立后 不久,甲又与某药材收购站订立了买卖党 参的合同,约定:甲向药材收购站出售党 参1000斤,单价60元,交货时间是10月10 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8月5日乙 给甲打来电话称其种植的党参遭虫灾,恳 请甲同意减少供货量。9月20日乙又来电话 声称同样的内容,并提出只能供货200斤。
《合同法》课件PPT
04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变更内容明确具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变更的程序
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涉及批准、登记 等手续的,应依法办理。
合同转让的规则与限制
合同转让的规则
合同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且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转让合同权利和 义务的,应当经对方同意。
01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乙公司要求
其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支持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02 03
案例二
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丁在交付房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丙 承担修理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丙应当承担修理责任,但违约金 数额过高,予以适当调整。
案例三
合同效力的分类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 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的认定
根据合同主体、意思表示、 合同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 行判断。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
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履行规则
按照约定履行、随时履行、亲自履行和同时履行等规则。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 争议的方法。
03
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合同编ppt课件
2
非典型合同关系: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合同关 系。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如合同变更、转让 、终止等。
合同编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 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
自愿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应当自愿,不受任何一方的强 迫或欺诈。
公平原则
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损 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 合法权益。
要约与承诺的撤回与撤销
在要约与承诺发出后、合同成立前,当事人可以依法撤回或撤销要 约或承诺。
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合同成立时间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采 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一般自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 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无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03
合同效力及履行
合同效力判断标准
01
主体资格
合同当事人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 能力。
02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应真实反映当事人意愿 ,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03
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履行原则及抗辩权行使
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
数字化合同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合同将逐渐普及,民法典合同编将不断完善 以适应数字化合同的需求。
绿色合同
环保意识的提高将推动绿色合同的发展,民法典合同编将在合同订立、履行等方面更加 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化趋势
合同的变更、转让
2.半年后,公司向王某催要租金,王某告知其租金已被提存 至公证处。公司遂到公证处处领取该笔租金及利息. 公司有权要求公证处支付租金的利息吗?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3.公证处要求公司支付提存费用,公司称王某没有及时通知其 提存事实,拒绝给付,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 公证处有权拒付吗? →提存期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公证处有权在公司支付 提存费前并留臵该笔租金。 4.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后公司如何处理该纠纷?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 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由于王某并没有及时通知公司,致使公司无法及时领取提存 租金,提存费用应当由王某承担。
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法律行为。 与合同的变更相比,合同转让只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 更。 其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概括转让三种情况。
(二)债权转让(债权让与)
合同债权人通过协商,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的行为。 1.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如:甲委托乙外出办理某一事务,甲已支付代理费。问: 甲可否与丙约定,将其对乙想由的债权转让给丙? 甲委托一画家为其画像,已支付酬金给画家。甲乙
该车并无故障。
王某遂再次向公司交租金,公司仍拒收,王某遂向公司 所在的公证处申请提存该笔租金,公证处向王某出具提存公 证书。
1.王某此时还付有支付租金的义务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 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 人。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终止。
3.公证处要求公司支付提存费用,公司称王某没有及时通知其 提存事实,拒绝给付,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 公证处有权拒付吗? →提存期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公证处有权在公司支付 提存费前并留臵该笔租金。 4.公证处遂留臵该笔租金后公司如何处理该纠纷?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 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由于王某并没有及时通知公司,致使公司无法及时领取提存 租金,提存费用应当由王某承担。
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法律行为。 与合同的变更相比,合同转让只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 更。 其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概括转让三种情况。
(二)债权转让(债权让与)
合同债权人通过协商,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的行为。 1.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如:甲委托乙外出办理某一事务,甲已支付代理费。问: 甲可否与丙约定,将其对乙想由的债权转让给丙? 甲委托一画家为其画像,已支付酬金给画家。甲乙
该车并无故障。
王某遂再次向公司交租金,公司仍拒收,王某遂向公司 所在的公证处申请提存该笔租金,公证处向王某出具提存公 证书。
1.王某此时还付有支付租金的义务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 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 人。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终止。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转 让和终止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 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 的修改。--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的重大变更。比如, 合同的类型、标的种类、范围、履行地点、 方式、有效期限等的变化,也就是重新明确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程序上同订 立合同的要求相同,即要约与承诺。 当事 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 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广义的合同变更包 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一)合意变更--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 同进行变更。 《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 “当事 人协商 — 致,可以变更合同。”合意变 更,是当事人以新的合同变更原合同, 该新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该新 合同有无效事由或者撤销事由的,仍确 认无效或者予以撤销。 合意变更的形式。《合同法》对合意 变更的外在形式未作特殊要求。变更原 合同的合意也是合同,它可以是书面形 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行为。 一般来说,变更书面合同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双方一致的行为,可以变更已 经达成的书面合同 (参照《合同法》第36 条 )。
法定解除权是根据法律规定 产生的解除权,法定解除又可分 为法定事由解除和法定任意解除。 1 ,所谓法定事由解除必须有法 定的事由出现,一方或双方才能 享有单方解除权。 2 ,所谓法定任意解除是指对于 特定的合同,无须法定事由,一 方或双方即有解除权。
1,法定事由解除 《合同法》第 94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 二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 三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 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 四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 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 五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变更、解除、转 让和终止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 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 的修改。--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的重大变更。比如, 合同的类型、标的种类、范围、履行地点、 方式、有效期限等的变化,也就是重新明确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程序上同订 立合同的要求相同,即要约与承诺。 当事 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 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广义的合同变更包 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一)合意变更--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 同进行变更。 《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 “当事 人协商 — 致,可以变更合同。”合意变 更,是当事人以新的合同变更原合同, 该新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该新 合同有无效事由或者撤销事由的,仍确 认无效或者予以撤销。 合意变更的形式。《合同法》对合意 变更的外在形式未作特殊要求。变更原 合同的合意也是合同,它可以是书面形 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行为。 一般来说,变更书面合同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双方一致的行为,可以变更已 经达成的书面合同 (参照《合同法》第36 条 )。
法定解除权是根据法律规定 产生的解除权,法定解除又可分 为法定事由解除和法定任意解除。 1 ,所谓法定事由解除必须有法 定的事由出现,一方或双方才能 享有单方解除权。 2 ,所谓法定任意解除是指对于 特定的合同,无须法定事由,一 方或双方即有解除权。
1,法定事由解除 《合同法》第 94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 二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 三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 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 四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 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 五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6
债务承担
程序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效力
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 抗辩权的移转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7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 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承受。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分为
合意的概括转让 法定的概括转移
18
法定概括转让
1.因继承而发生 2.企业的分立、合并而发生
12
思考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 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 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 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
13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 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 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 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 有,因为此协议有效 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 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
28
连环案
4. 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 丁是否有约束力?
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 有,因为此协议有效 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 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
29
连环案
5. 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
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
8
债权人
(让与人)
交货10吨
债务人
债权让与
第三人
(受让人)
通知
交货10吨
9
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
1.所转让的合同债权有可让与性。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须为有效债权且享有处分权。 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合同债权的转让
25
连环案
3. 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
向甲请求 向庚请求 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 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
26
连环案
3. 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
向甲请求 向庚请求 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 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
27
连环案
4. 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 丁是否有约束力?
合同终止的原因
(1)基于合同目的达到而终止,如清偿 (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如解除、
抵销、免除 (3)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终止,如提存、
混同
33
清偿
34
清偿
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 的的行为。
35
合同解除
36
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 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 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
14
债权人
交货10吨
征得同意
交货10吨
债务人
(原债务人)
债务承担
第三人
(新债务人)
15
债务承担的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 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
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4. 须经债权人同意。
达成协议。
10
债权转让
程序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效力
第三人成为债权人 从权利的转让 抗辩权和抵销权的移转
11
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
是指在合同内容和标的不变的情 形下,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转移 给第三人承担。
可分为
免责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 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
24
连环案
2. 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 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 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 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
37
甲公司采用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 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 中约定,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按 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的30%向 对方支付违约全。
后甲公司不履行合同,乙公司应如 何选择救济方式?
38
乙公司有两种选择。
A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追究甲公司 的缔约责任,但须就自己的损害承 担举证责任。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2
(一)合同变更的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
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的变动
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主体不变,仅变更合同内容
3
(二)合同变更的程序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变更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注意: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生效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
22
连环案
1. 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 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生效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
23
连环案
2. 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 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 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 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 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
30
连环案
5. 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 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 丁公司、
合同终止的概念
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当事人双 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19
连环案
20
连环案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债权,对丙 公司、丁公司各有40万元货款未付。
现甲公司决定将其5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 公司,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公司。
另出于营业需要,从甲公司分出新公司 庚。
甲公司与庚公司达成债务分配协议,约 定丁公司的债务由庚公司承担。
21
连环案
1. 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 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4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 不影响当事人赔偿请求权
5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6
(一)合同转让概述
即转让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
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标的的情形 下,合同关系的主体变更
7
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 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 转让给第三人享有。
债务承担
程序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效力
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 抗辩权的移转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7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 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承受。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分为
合意的概括转让 法定的概括转移
18
法定概括转让
1.因继承而发生 2.企业的分立、合并而发生
12
思考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 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 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 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
13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 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 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 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 有,因为此协议有效 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 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
28
连环案
4. 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 丁是否有约束力?
没有,因为此协议无效 有,因为此协议有效 没有,因为未征得丁同意 有,因为不需征得丁同意
29
连环案
5. 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
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
8
债权人
(让与人)
交货10吨
债务人
债权让与
第三人
(受让人)
通知
交货10吨
9
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
1.所转让的合同债权有可让与性。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须为有效债权且享有处分权。 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合同债权的转让
25
连环案
3. 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
向甲请求 向庚请求 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 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
26
连环案
3. 丁的债权如何主张最为有利?
向甲请求 向庚请求 向甲、庚请求承担连带债务 向甲、庚请求承担按份债务
27
连环案
4. 甲与庚达成债务分配的协议对 丁是否有约束力?
合同终止的原因
(1)基于合同目的达到而终止,如清偿 (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如解除、
抵销、免除 (3)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终止,如提存、
混同
33
清偿
34
清偿
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 的的行为。
35
合同解除
36
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双 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 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通知乙方 D.公告
14
债权人
交货10吨
征得同意
交货10吨
债务人
(原债务人)
债务承担
第三人
(新债务人)
15
债务承担的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 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
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4. 须经债权人同意。
达成协议。
10
债权转让
程序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效力
第三人成为债权人 从权利的转让 抗辩权和抵销权的移转
11
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
是指在合同内容和标的不变的情 形下,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转移 给第三人承担。
可分为
免责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
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 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
24
连环案
2. 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 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 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务承担,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债权转移,只须通知丙即可 债务承担,只须通知丙即可
37
甲公司采用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 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 中约定,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按 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的30%向 对方支付违约全。
后甲公司不履行合同,乙公司应如 何选择救济方式?
38
乙公司有两种选择。
A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追究甲公司 的缔约责任,但须就自己的损害承 担举证责任。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2
(一)合同变更的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
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的变动
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主体不变,仅变更合同内容
3
(二)合同变更的程序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变更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注意: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生效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
22
连环案
1. 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 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生效 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才对乙生效 必须通知乙才对乙生效
23
连环案
2. 甲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的行为 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什么?甲的转 让行为是否需要征得丙的同意?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 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 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
30
连环案
5. 本案中最终的债权人都有哪些?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 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 丁公司、
合同终止的概念
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当事人双 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19
连环案
20
连环案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债权,对丙 公司、丁公司各有40万元货款未付。
现甲公司决定将其5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 公司,将对丙的债务转让给午公司。
另出于营业需要,从甲公司分出新公司 庚。
甲公司与庚公司达成债务分配协议,约 定丁公司的债务由庚公司承担。
21
连环案
1. 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戊,是 否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4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 不影响当事人赔偿请求权
5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6
(一)合同转让概述
即转让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
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和标的的情形 下,合同关系的主体变更
7
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 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 转让给第三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