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爆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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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矿爆破说明书

为了保障我矿爆破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对本矿爆破作业的整个过程制订具体的安全操作措施。并编成说明书,请本矿各位班组长、放炮员等有关人员严格照此执行。本说明书的一切解释权归锰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装药并加固工作面附近的棚子,预防崩倒。放炮母线要挂在巷道侧帮上,并且要和金属物体、电缆、电线离开一定距离。装药前要检查放矿母线是否通电。炮眼中的岩石粉尘和水要用压风吹干净。在规定的安全地点装配起爆药包(引药)。测定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沼气含量,沼气浓度达到1%时,必须采取措施使沼气浓度降低后,方可进行装药。

2、装药和装填结构

装药时,要细心将药卷装到眼底,不要擦破药卷,不得弄错雷管的段号,不得拉断雷管脚线。有水的炮眼,尤其是底部炮眼,必须使用防水药卷或加防水套,以免受潮拒爆。装药结构按起爆药卷所在位置不同,有正向装药和反向装药两种形式。不论是正向装药还是反向装药,起爆药包必须位于装药的一端,不得“盖药”或“垫药”,所有药卷的聚能穴必须与传爆方向一致。

炮眼的填塞质量对提高爆破效率和减少爆破有害气体有很大的作用。装药后必须充填炮泥(长度不应小于400毫米)并捣实。现场多用1:3的泥沙混合炮泥,也可使用水泥(塑料袋装水),它能消尘并减少

有害气体。

3、联线

3-1、联线就是把各炮眼中的雷管脚线与放炮母线联好接通,然后通电起爆。联线时必须将雷管脚线的接头刮净并结牢固。和放炮母线联接前,要先检查母线是否有电,如若有电,一定要查明原因,彻底排除杂散电流的干扰,然后才能与脚结相联。联线前,远离工作面一头的母线应扭结在一起,以防杂散电流经母线而形成通路。联线时,无关人员应撤离工作面以保证安全。

3-2、井巷掘进时,往往需要一次通电起爆若干个雷管,这就需要预先将这些雷管的脚线和脚线、脚线和放炮线联接好,组成爆破网路,使通电后每个雷管都能获提足够强度的电流而发爆。爆破网路的联线方式有串联、并联和混合联三种。本矿使用串联方式,具体联线过程如下:串联电路是将相邻雷管的脚线各一根互相联接,最后剩下的两根脚线分别接到母线,再将母线接入电源,串联接线简便,不易漏联或接错,便于检查,母线消耗少。串联法的缺点是,一个雷管不导通使会导致全部雷管拒爆,在起爆能不足时,较敏感的雷管先起爆炸断了电路,从而使不敏感的雷管不爆。所以不同厂、不同期、不同类的雷管不能混合。

4、放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发爆器),装药、联线工作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眼、包装、包联、并设专人检查。

放炮工作应特别注意安全,要求作到:

4-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指定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设置岗哨。

4-2、放炮时,只准放炮员一个人进行工作。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

4-3、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放炮。放炮前,应发出明显的放炮信号。

4-4放炮后,必须将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将其扭结在一起。如通电且不爆,使用瞬发雷管时要等5分钟,使用延期雷管时,要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并进行处理。

4-5、放炮后,在炮烟没有吹散以前,不准进入工作面。

4-6发现瞎炮应及时处理。如瞎炮系由于联线不良或联线错联所造成,可重新联线起爆。否则,应在距瞎炮0.3米处钻一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手拉或掏挖瞎炮。

5注意事项

5-1、炮眼装药采用正向装药,不得采肜反向装药。

5-2、装配引药时,雷管只准用木或竹尖子在药卷平一端插入卷孔内,并全部装入炸药中,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装配引药要在引巷峒室内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药。

5-3、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出炮眼内的矿粉,再用木棍将药卷轻轻推入,防止冲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前必须把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及

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等导电体接触。

5-4、上下两巷要掘有专门装配引药的峒室,峒室要高出引巷0.4米,峒室用术支护并保证支护完好,峒室用不得放电器设备及电体。

5-5、炮眼深度浅于0.5米以下,及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时,均不得放炮。

5-6、放炮工作必须由工作负责、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担任,放炮员最后

一个离开放炮电。听到值班长放炮指令后,方可放炮。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在喊三声“放~炮~啦”之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5-7、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口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顶板完好的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必须设置警戒牌,拉绳等标志,值班长队对以上各项检查无误后,方可向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工作面放炮安全距离为50米。

5-8、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粉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工作面炮烟吹散后,警戒人员已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5-9、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的把手和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延期电雷管至少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原因。

5-10、瞎炮、残炮处理,此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

全规程”有关规定,在分队长或值班队长指导下进行。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代清楚。

5-11、禁止使用不同厂家、不同生产时期、不同类别的雷管。

5-12、放炮使用放炮器,不得使用电缆、电力及其它起爆电源。

5-13、潮湿有水的炮眼在装药时,一律要在药卷上套上防水袋。

5-14、爆破效果做到不崩倒支架、不破坏顶板,要求工作面抓底板回采,不残留护底部。

5-15、炮眼封泥长度不得短于400㎜,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部分用黄泥封实,不得用块状材料和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16、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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