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搞笑对口相声剧本《可笑的法律法规》
幽默搞笑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近日,我国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笑料”引发的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因觉得被告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一段视频具有侮辱性,遂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经过审理,法庭上发生了一系列令人捧腹大笑的情节。
二、法庭辩论1. 原告张某的诉求原告张某在法庭上表示,被告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一段视频,内容为张某与朋友聚餐时的一段对话。
视频中,张某被朋友戏称为“笑料”,引起了张某的不满。
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2. 被告李某的辩解被告李某在法庭上表示,发布视频的初衷是为了记录与朋友的欢乐时光,并未恶意侮辱张某。
李某称,视频中的“笑料”一词,只是朋友间的一种戏谑,并非侮辱。
李某承认视频中的内容可能对张某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但否认具有侮辱性。
3. 法庭辩论高潮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
原告张某表示,视频中的“笑料”一词具有侮辱性,损害了其名誉。
被告李某则表示,视频中的“笑料”只是朋友间的戏谑,并无恶意。
此时,法庭上出现了一段令人捧腹大笑的情节。
原来,原告张某在陈述过程中,不慎将“笑料”误说成了“笑柄”。
法官立刻纠正道:“原告,您说的是‘笑料’还是‘笑柄’?”张某尴尬地笑了笑,表示自己口误。
此时,被告李某忍不住笑出声来,法庭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三、法庭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的行为,虽然可能对原告张某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但并无恶意侮辱的意图。
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且视频传播范围有限,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李某无需公开赔礼道歉。
2. 被告李某无需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反思这起案件虽然以原告败诉告终,但其中所蕴含的幽默与搞笑元素,为法庭增添了不少色彩。
以下是对这起案件的几点反思:1. 网络时代,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平衡问题日益凸显。
在发表言论时,应尊重他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小笑话爆笑优秀2篇
法律小笑话爆笑优秀2篇笑话具有篇幅短小,故事情节简单而巧妙,往往出人意料,给人突然之间笑神来了的奇妙感觉的特点。
大多揭示生活中乖谬的现象,具有讽刺性和娱乐性。
其趣味有高下之分。
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法律小笑话爆笑优秀2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篇一:法律小笑话爆笑篇一律师:你的生日是哪一天?证人:7月18号。
律师:哪一年的7月18号?证人:每年。
律师:你儿子今年多大了?我说的是和你一起住的那个儿子。
证人:三十八岁吧,要么是三十五岁,我也记不清了。
律师:那他跟你一起住了多少年了?证人:四十五年。
律师:大夫,那如果一个人在睡着的时候死掉了,是不是直到第二天早上他睡醒之前他都不会意识到他死了?证人(法医、专家证人):你真的过了司考吗?律师:您最小的儿子,今年二十的那个,他今年多大了?证人:他今年二十了,跟你的智商差不多。
律师:你照这张照片时候,你本人在场么?证人:NTM在逗我?律师:所以你在8月8号怀上了这个孩子?证人:对。
律师:那你当时在干嘛?证人:上床……律师:她有三个孩子,对不对?证人:没错。
律师:几个男孩?证人:一个都没有。
律师:那有几个女孩?证人(当事人本人):法官大人,我觉得我需要换一个律师,我能请一个新的律师么?律师:你的第一次婚姻结束的原因是什么?证人:丧偶。
律师:那是因为夫妻双方哪一方去世导致婚姻结束了呢?证人:你猜。
律师:你能描述一下那个人么?证人:他中等身材,留着胡子。
律师:那个人是男是女?证人:我猜他是男的,除非来了个马戏团。
律师:大夫,你的验尸经历有多少次是在死人身上进行的?证人(法医,专家证人):每一次都是。
活人挣扎得太厉害了。
律师:你还记得你验尸的时间么?证人:大概晚上8:30。
律师:那先生在那个时候已经死了么?证人(法医,专家证人):即使当时没死,我验完尸的时候他也死了。
律师:你有资格提供尿样么?证人:你有资格提这个问题么?律师:大夫,在你验尸之前你检查过脉搏么?证人:没有。
很好笑的法律段子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国某市法院的法官大人收到了一个特殊的案件。
原告小王声称自己因为一只狗的“恶行”而受伤,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十万元。
而被告李某则坚称自己家的狗绝不可能伤害任何人,坚决不承认赔偿责任。
二、法庭辩论庭审开始,原告小王气定神闲地走上法庭,手持一份证据——一只狗的牙齿印。
他声称,这只狗在夜晚潜入自己家中,咬伤了他的小腿,让他痛苦不堪。
被告李某则脸色铁青,坚决否认:“法官大人,我家的狗绝对不可能伤害任何人,这只狗平时连苍蝇都舍不得伤害,怎么可能会咬人呢?这分明是小王诬告陷害!”法官大人微笑着摇了摇头,示意双方陈述证据。
三、法庭调查法官大人觉得这案子有点意思,于是决定亲自调查。
他来到被告李某家中,看到了那只“嫌疑狗”。
狗见到法官大人,瞪大了眼睛,似乎在向他诉说着什么。
法官大人试着抚摸了抚摸狗的头,狗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性。
法官大人心中疑惑,于是决定带着狗到原告小王家中进行实地调查。
到了原告小王家中,法官大人再次看到了那只狗。
这次,狗见到小王后,突然瞪大了眼睛,露出凶狠的神色。
法官大人觉得奇怪,便问小王:“这只狗平时怎么不对你凶呢?”小王瞪大了眼睛,回答道:“法官大人,这只狗平时很温顺,可是那天晚上,它突然变得异常凶狠,咬伤了我的小腿。
”法官大人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
四、法官大人开窍突然,法官大人眼前一亮,他想到一个办法。
于是,他决定进行一个实验,看看这只狗到底是不是真的会攻击人。
法官大人拿出一只鸡腿,递给狗,说道:“狗狗,来,吃鸡腿。
”狗看到鸡腿,立刻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法官大人趁狗吃鸡腿的功夫,悄悄地用鸡腿触碰了小王的小腿。
狗立刻抬起头,瞪大了眼睛,露出凶狠的神色。
法官大人心里有数了,他笑着对被告李某说:“李某,你家的狗确实会攻击人,你赔偿原告的损失吧。
”五、判决结果被告李某无奈,只好同意赔偿原告小王的损失。
法官大人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十万元。
大兵的搞笑小品法律讲堂(2篇)
第1篇场景:一个小剧场,舞台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法律书籍。
舞台背景是法院的装饰,两侧坐着观众。
角色:大兵:一个憨厚搞笑的士兵,对法律一窍不通。
法官:严肃认真的法官,负责讲解法律知识。
律师:风趣幽默的律师,擅长用笑话讲解法律。
法官助手:协助法官和律师,负责提问和解答。
(舞台灯光暗下,法官走上台前,开始宣布开场)法官:尊敬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法律讲堂。
今天,我们将由大兵和他的朋友们为大家带来一场搞笑的小品,希望大家在欢笑中了解法律知识。
(舞台灯光亮起,大兵走上台中央)大兵:大家好,我是大兵,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个搞笑的小品,希望大家喜欢。
(大兵拿起桌上的法律书籍,翻阅起来)大兵:(自言自语)哎呀,这法律书怎么这么多字啊?我怎么看不懂啊?(法官助手走上台前)法官助手:大兵,别着急,我来帮你。
(法官助手拿起法律书籍,开始讲解)法官助手:(指着书)你看,这个法律条文是关于盗窃罪的。
大兵:(疑惑)盗窃罪?那什么是盗窃罪呢?法官助手:(耐心解释)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大兵:(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如果我偷了别人一件衣服,是不是就犯盗窃罪了?法官助手:是的,大兵。
不过,你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小额盗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大兵瞪大眼睛,惊讶地望着法官助手)大兵:哎呀,那我还得小心点,别再犯错了。
(法官助手微笑)法官助手:没错,大兵。
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律师走上台前,开始调侃大兵)律师:大兵,你刚才说偷衣服,那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小时候也偷过东西。
大兵:(惊讶)啊?你小时候偷过东西?律师:是啊,我小时候偷了一颗糖果,结果被我妈发现了,挨了一顿打。
大兵:(哈哈大笑)原来你小时候也这么调皮啊!律师:不过,自从那次挨打后,我就再也不偷东西了。
因为我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的。
大兵:(点头)嗯,我知道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东西了。
搞笑法律案例段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某市人民法院迎来了一起看似普通的民事案件。
原告小王和被告小张因为一箱香蕉产生了纠纷。
原来,小王在某水果店购买了一箱香蕉,回家后发现香蕉竟然全是烂的!小王一怒之下将水果店老板小张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二、法庭辩论庭审当天,双方律师分别发表了意见。
原告律师:“尊敬的法官,被告小张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出售的香蕉全部腐烂,给原告小王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律师:“尊敬的法官,原告小王在购买香蕉时并未当场检查,存在自身过错。
此外,香蕉属于易腐食品,腐烂现象在所难免。
原告要求赔偿损失,于法无据。
”三、法庭调查为了查明案件真相,法官决定现场审理。
当法官提出要查看那箱香蕉时,小王却突然紧张起来,声称香蕉已经丢失。
被告小张则表示,那箱香蕉是他亲眼看着小王拿走的。
四、法庭辩论升级原告律师:“尊敬的法官,原告小王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香蕉的丢失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被告小张的行为明显构成欺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律师:“尊敬的法官,原告小王在庭审过程中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香蕉是他购买的。
此外,香蕉的腐烂现象并不能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
”五、意外反转就在双方律师争论得面红耳赤之际,法庭突然传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箱香蕉竟然被小王的朋友小李捡到了!小李在庭审结束后,带着那箱香蕉来到了法庭。
小李:“法官大人,我捡到了原告小王丢失的那箱香蕉。
经过检查,香蕉并没有腐烂,只是表面有一些轻微的划痕。
”法官:“小李,你为何要将香蕉带到这里?”小李:“因为我觉得这箱香蕉对小王很重要,他一直很关心这个案子。
”六、法庭判决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小李提供的证据确实可信,证明原告小王购买的香蕉并未腐烂。
同时,被告小张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存在欺诈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原告小王败诉。
原告小王失望地离开了法庭,而被告小张则松了一口气。
法制小品材料
有关法律的小相声剧本人员:甲、乙甲:大家好啊,今天由我来给大家表演。
乙:你会演什么呢?甲:别小看我,我可什么都会。
乙:哟、您什么都会啊。
甲:那必然的。
乙:那您给大家来段京剧吧。
甲:这个不成啊。
这不是我不想唱啊,是前两天啊淋雨淋的我感冒了,还挺够严重的。
乙:你下次啊就得随身带着伞。
甲:谁说不是呢。
我这天天预备着呢。
你说前两天那天阴沉沉的,不带伞那不是傻嘛。
乙:那你怎么还挨淋了啊?甲:问题是,我那伞,它漏雨……乙:嗨,那是你该换新伞了。
甲:那是我上个星期刚买的!我跟你说啊,我这伞,它可实惠了。
乙:你那伞它都漏雨了还实惠?甲:你是不知道,我那天去超市,就看见远处是人山人海啊。
乙:那可不,中国哪儿都是人山人海,要不怎么说是得计划生育呢。
甲:说起计划生育,我还是独生子女呢,光荣啊。
有个小红本本,还给钱呢~每年我都拿着我那光荣的小本本……乙:行行行,打住。
咱接着说你那伞吧。
甲:啊?哦,对,我那伞。
乙:怎么着啊?甲:它……那个,咱刚才说到哪了?乙:人山人海。
甲:对!我就看远处是人山人海呐、人声鼎沸啊、人肉搜索……乙:唉唉唉,怎么人肉搜索都出来了?甲:这人多啊,我看不见前面是什么,我不就、在人肉中挤啊挤啊,搜索前方状况,人肉搜索嘛……乙:嗨,吓我一跳。
甲:我这一搜索啊,出结果了。
比那百度都快。
乙:什么结果?甲:原来啊,着前方正在跳楼放血。
乙:什么?有人跳楼?甲:是啊。
哎呀我去,那些个漂亮的女生啊,都穿着一样的衣服,一人一个话筒……跳楼大甩卖,放血大奉送。
清仓处理,打折销售。
仅此一天,机会难得。
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乙:停停停,严禁植入性广告啊。
然后你就贪便宜买了把漏雨的伞?甲:我傻啊买漏雨的伞?乙:你是不精明……甲:她卖的是饼干。
三块钱一包,送一把伞。
你看看,多实惠,多划算呐~乙:你这伞漏雨是有质量问题,你得找她换去。
甲:算了吧你,赠品哪有好货,你傻啊?乙:我……我忍了……那你感冒了得去医院看看啊。
甲:我去了。
法律幽默笑话
法律幽默笑话“请律师出庭”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吃素原告:“被告无故咬我的手,请严办!” 法官:“被告!你有没有咬过他的手?” 被告:“不!我是吃长素的。
”诚实的证人法官:“证人,在你作证之前,我应该告诉你,在法律面前,你只能讲你亲眼看到的事情,不要讲从别人那儿听到的事,明白吗?” 证人:“明白了!法官先生。
” 法官:“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请你先告诉我,你是何时何地出生的?” 证人:“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无法回答您,因为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不偏不向一位法官对自己的挚友说:“请你想像一下,我们这里营私舞弊泛滥到何等地步!前天,就在诉讼程序刚要开始,被告的辩护律师转送给我1000美元。
怎么能这样呢,啊?过了一会儿,受害者的辩护律师也硬塞给我1200美元。
可我不是那种在诉讼程序中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
所以,为了做到完全无偏见,我又归还受害者200美元。
”作伪证的结果一个在破产商行当秘书的女子出庭作证。
法官严厉地问:“你知道作伪证会得到什么结果吗?”“知道,上司说给200克郎和一件水貂皮的大衣。
”从善如流柯雅德希:“律师先生,如果我在开庭前送一只肥鹅给法官,并附上我的名片,您认为会怎样?” 律师:“您发疯了?您立刻会因为贿赂法官而输掉这场官司的!” 开庭的结果是柯雅德希赢了这场官司。
第二天,他得意地告诉律师:“我没听你的劝告,还是把鹅给了法官!” 律师怀疑地说:“这不可能!” “可能的!”他解释道,“只是我把对手的名片同鹅一起寄去了!”打狗一只狗向一个农夫扑过去,农夫忍无可忍,用粪叉打死了这只发疯的狗,狗的主人告了农夫,要他赔偿损失。
“你要是,”法官说:“把叉子倒过来,用没有齿的那头,不就没有事了吗?” 农夫回答:“那倒是,法官先生,要是他的狗倒着向我扑过来,我会那样做的!”当你孩子法官问了许多话以后对女证人说:“你倦疲了么?说得太多了。
搞笑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正文:一、奇葩法律篇1. 日本“禁止大笑法”:在日本,人们开玩笑时可能会因为笑声过大而被罚款。
这是因为日本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是不道德的行为。
所以,为了避免被罚款,人们在公共场合尽量保持低调。
2. 澳大利亚“禁止拥抱法”:在澳大利亚,有些地方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拥抱。
这是因为拥抱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不适。
所以,如果你在澳大利亚街头拥抱爱人,可能会被罚款。
3. 英国“禁止跳舞法”:在英国,曾经有一段时间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跳舞。
这是因为在18世纪,跳舞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
幸运的是,这个法律已经废除,人们可以尽情享受舞蹈的乐趣。
二、离奇案例篇1. 美国男子为证明自己有魅力,向法官证明自己一个月内与30名女子发生关系。
结果,法官判决他犯有猥亵罪,判处他监禁一个月。
2. 英国女子因在超市购物时偷拿一包薯片,被判入狱三年。
原来,这名女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她偷拿薯片是为了维持生命。
法官考虑到她的病情,最终将刑期减至六个月。
3. 美国男子因在家中种植大麻被警方逮捕。
在审判过程中,男子表示自己种植大麻是为了治疗自己的慢性疼痛。
法官判决男子无罪,并建议他将大麻用于合法的医疗用途。
4. 英国男子因在公共场合大声朗读《圣经》而被罚款。
原来,这名男子患有诵读障碍,他在公共场合朗读《圣经》是为了寻求帮助。
法官考虑到他的病情,最终免除了他的罚款。
5. 美国女子因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张自己穿着比基尼的照片而被公司解雇。
原来,这家公司认为女子的照片有损公司形象。
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赢得胜诉。
三、结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奇葩法律和离奇案例。
这些案例让我们在笑声中反思法律的本质,也让我们更加珍惜法律带来的安宁与秩序。
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法律成为人们生活的守护神,而不是“喜剧之王”。
第2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啼笑皆非的案例。
奇葩法律规定搞笑句子(3篇)
第1篇正文:一、动物界的“交通规则”在我国某城市,有一项奇葩法律规定:禁止狗在人行道上随意行走。
这可让许多爱狗人士哭笑不得。
想象一下,一只狗狗兴高采烈地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被警察拦下,还被罚款,这画面真是太搞笑了。
二、穿着“有讲究”在荷兰,有一项规定让人哭笑不得:禁止穿着白色鞋子在室内行走。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白色鞋子。
据说是为了防止鞋子在木地板上留下痕迹。
这种规定无疑给那些喜欢穿白色鞋子的人带来了困扰。
三、禁止“恶意竞争”在我国某城市,有一项奇葩法律规定:禁止商家恶意竞争。
这个规定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具体操作起来却让人哭笑不得。
比如,两家餐馆在门口摆放了两个大锅,声称自己做出的饭菜更美味。
结果,两家餐馆都被罚款,因为他们的竞争方式太过激烈。
四、禁止“低头族”在我国某城市,有一项规定禁止市民在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
这个规定旨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然而,这个规定却让人哭笑不得,因为许多市民在过马路时依然低头玩手机,仿佛这个规定不存在。
五、禁止“恶意讨价还价”在泰国,有一项奇葩法律规定:禁止在商店里恶意讨价还价。
这个规定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情况却让人哭笑不得。
许多游客来到泰国,想体验一下当地的讨价还价文化,结果却被罚款。
六、禁止“恶意拍照”在我国某景区,有一项规定禁止游客恶意拍照。
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景区环境和游客的安全。
然而,许多游客在景区里随意拍照,仿佛这个规定不存在。
更有甚者,竟然在禁止拍照的区域里偷拍。
七、禁止“随意摆放垃圾”在我国某城市,有一项规定禁止市民随意摆放垃圾。
这个规定旨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然而,许多市民依然我行我素,随意摆放垃圾,仿佛这个规定不存在。
八、禁止“恶意传播谣言”在我国某地区,有一项规定禁止恶意传播谣言。
这个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恶意传播谣言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让人哭笑不得。
九、禁止“恶意破坏公物”在我国某城市,有一项规定禁止恶意破坏公物。
这个规定旨在保护公共财产。
看完笑掉大牙的法律笑话
看完笑掉大牙的法律笑话审判员:“请陈述理由。
女:“他骗了我,结婚前他没有告诉我他脸上有斑点。
审判员:“结婚前你没见过他?女:“见过,不过,当时我只顾看他送的礼物,没有注意看他的脸。
4、法律依据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七十卢布。
“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三十卢布!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
法庭上,律师绞尽脑汁,滔滔不绝。
被告如愿以偿。
律师后来对别人说:“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本来法官想判他无罪释放。
6、都一样在一个小镇上,一位老妇人被传去出庭作证,当问到她是否认识辩方律师时,她拍了拍手掌答道:“是的,他是个骗子。
“那控方律师呢?“当然——他也是个骗子。
于是,法官立即把两位律师召到面前,低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谁敢问她是否认识我,那我将以蔑视法庭罪处罚你们两人。
7、吸引一名警察把自己的警车停在一间臭名昭著的酒吧外面,准备随时逮捕那些酒后驾车的小混混。
突然,他看见有一个年轻人摇摇晃晃地从酒吧里走出来,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自己的车钻了进去,然后开始发动汽车。
警察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上,全然没有发觉酒吧里陆续有人出来开车走了。
等到停车场上的汽车几乎全部都走完了,那个年轻人还没有把车发动起来。
这名警察实在忍无可忍,冲过去把那个年轻人从驾驶室里揪了出来,对他进行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令人震惊,酒精含量是0。
警察要那个年轻人解释这一切,年轻人说:“今天我的责任是负责吸引警察。
8、农夫与喂猪有人问农夫:“你用什么喂猪?“用吃剩的东西和不要的菜皮。
农夫回答。
“这样说来,我该罚你。
那人道,“我是大众健康视察员,你用营养欠好的东西去喂供大众吃的动物是违法的。
罚金1万元。
农夫回答。
“那么,我该罚你。
那个人说,“我是国际食品学会的视察员,世界人口有三分之一饿肚子,我不能让你用那么好的食物喂猪。
罚你1万元。
过了几个月,来了第三个人。
一如前两个人,他在农夫的围栏上探头问道:“你用什么喂猪?“老弟,农夫回答,“现在我每天给它们10元钱,它们想吃什么,就自己买什么9、右手犯罪这是一起盗窃案。
很好笑的法律段子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国某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
然而,随着庭审的深入,却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忍俊不禁的“喜剧”事件。
二、案件经过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两家因一堵墙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甲认为,那堵墙属于自己家,乙却坚称墙属于自己。
无奈之下,甲将乙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甲乙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甲拿出了一本厚厚的账本,声称从建墙那天起,每年都在支付墙的租金。
乙则拿出了一份“墙的出生证明”,称墙是自己家的传家宝。
法官见状,决定实地考察一下这堵墙。
于是,法庭临时休庭,法官带着双方当事人来到了现场。
只见那堵墙破旧不堪,上面长满了青苔,确实显得有些年头。
法官询问甲:“你每年支付墙的租金是多少?”甲回答:“100元。
”法官又问乙:“墙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什么?”乙回答:“墙是我爷爷的爷爷建的,传了三代。
”法官听后哭笑不得,决定让双方当事人现场演示一下墙的“传家过程”。
甲乙双方分别站在墙的两侧,开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墙传家”大戏。
三、法庭“喜剧时刻”1. 法官现场出难题法官见甲乙双方表演得兴起,决定现场出难题:“你们俩谁先站在墙这边,谁就赢了。
”甲乙双方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墙的两侧。
法官又问:“那如果我现在把墙拆了,你们怎么办?”甲乙双方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2. 当庭“大打出手”在法官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情绪激动,开始当庭“大打出手”。
法官见状,赶紧制止:“你们这是在法庭上,请注意形象!”3. 法官“幽默调解”法官见甲乙双方如此激烈,决定采取“幽默调解”策略。
他拿起桌上的笔,在纸上写下:“墙归乙所有,甲每年支付墙的租金100元,乙不得阻挠甲使用墙。
”双方当事人看过后,相视一笑,表示同意。
四、案件结果在法官的幽默调解下,甲乙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却因一系列“喜剧”事件,成为了当地的一段佳话。
五、结语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幽默并存。
在法庭上,法官们不仅需要严谨的司法态度,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幽默感,以便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搞笑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本应严肃庄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法律及案例让人忍俊不禁,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本文将为您盘点那些搞笑的法律及案例,让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法律。
二、搞笑法律及案例盘点1. 醉酒男子骑马闯红灯某地一男子醉酒后骑马闯红灯,被交警拦下。
交警问:“你骑的是什么车?”男子答:“马车。
”交警:“马车是机动车吗?”男子:“当然是,我这不是在闯红灯吗?”交警:“那你怎么不骑自行车?”男子:“自行车能喝酒吗?”2. 失踪的狗咬人某小区发生一起狗咬人事件,受害者要求狗主人赔偿。
狗主人却称:“我的狗已经失踪好几天了,怎么可能咬人?”法官听后哭笑不得,判决狗主人赔偿受害者。
3. 撒谎的肇事者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驾车逃逸。
警方调查发现,肇事者撒谎称自己喝醉了,无法开车。
然而,警方在肇事者家中查获一瓶未开封的白酒,证明其并未饮酒。
法官判决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警方怀疑嫌疑人小明。
一天,小明给警方打电话,称自己就是嫌疑人,愿意自首。
警方不信,于是将他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小明又给警方打电话,称自己喝醉了,无法自首。
警方无奈,只好将他送回家。
5. 奇葩遗嘱某富翁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宠物狗。
狗主人表示,自己不会按照遗嘱执行,因为狗已经去世。
法官判决狗主人败诉,要求其按照遗嘱执行。
6. 偷窃手机被判赔手机某男子偷走一部手机,被警方抓获。
警方发现,男子偷走的手机价值仅为100元,而他却被判赔偿2000元。
原来,男子在偷手机时,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显示他欠了2000元话费。
7. 惊险的“灭火器”求婚某男子为了向女友求婚,将灭火器扔向女友家,结果误伤了女友的邻居。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将灭火器扔向女友家,是为了点燃烟花,制造浪漫氛围。
然而,烟花未能点燃,男子却误伤了邻居。
法官判决男子赔偿邻居损失。
8. 奇葩的“婚约”某男子与女友签订了一份“婚约”,约定两人结婚后共同还清债务。
法律案件短剧搞笑(3篇)
第1篇场景:法庭内,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等各就各位。
(法官敲击法槌,法庭正式开始)法官:现在开庭,原告XX与被告XX的民事纠纷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原告和被告均表示不满,原告大怒,被告也怒目而视)原告律师:(微笑)法官大人,我方原告在此案中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法庭能够主持公道。
被告律师:(严肃)法官大人,我方被告在此案中也是受害者,原告的行为导致了双方的纠纷,我方请求法庭公正判决。
法官:(微笑)两位律师,请保持冷静,让我们一步步来了解案情。
(法官开始询问双方当事人)法官:原告,请详细描述一下事发经过。
原告:(激动)法官大人,事发当天,我在街头行走,突然被告开的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将我撞得飞出几米远!被告:(辩解)法官大人,那是我刹车失灵了,我确实撞了人,但我也是受害者,原告的车子也是我撞的!法官:(疑惑)原告,你的车子是怎么被撞的?原告:(指指被告)就是他,是他先撞了我的车,然后我的车失控撞到了他!被告:(愤怒)法官大人,这纯粹是诬陷,我根本没有撞过他的车!法官:(微笑)那我们来做个模拟实验吧,看看究竟是谁的错。
(法官叫来法医和助手,准备进行模拟实验)法医:(拿出道具)请两位当事人模拟事发时的情景。
原告:(表演)我正常行走,突然被一辆车撞飞。
被告:(表演)我刹车失灵,撞到了原告。
法官:(观察实验结果)经过模拟实验,证明被告在事发时确实刹车失灵,导致了此次事故。
被告:(失望)法官大人,我承认是我的错,但我也有苦衷。
法官:(微笑)被告,你的苦衷我们了解了,但你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律师:(兴奋)法官大人,我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被告律师:(无奈)法官大人,我承认错误,但我的经济条件有限,能否分期赔偿?法官:(考虑片刻)被告,鉴于你的经济条件,可以分期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但你需要尽快支付首期赔偿款。
被告:(点头)法官大人,我愿意分期赔偿。
法官:(宣布判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关于法律的搞笑对口相声剧本《可笑的法律法规》
关于法律的搞笑对口相声剧本《可笑的法律法规》关于法律的搞笑对口相声剧本《可笑的法律法规》有人给你讲个笑话,你一定觉得可笑,但有人跟你讲法律可笑,你是不是就愣住了。
那么,法律到底可笑不可笑,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甲:你懂得法律吗?XXX:我懂一点。
甲:对于小偷小摸,应该怎么判?XXX:轻的可以判拘役或监禁,重的可以判三年或五年。
甲:那么,拦路抢劫呢?XXX:轻的判三到五年,重的判无期徒刑。
甲:那杀人放火呢?XXX:抓起来直接枪毙!甲:你真行啊,可以当法官了。
XXX:还差得远呢,我只是个业余法官。
甲:那我问你,吐痰怎么判?乙:吐痰?没有相关法律,所以没法判。
甲:在我们国家是无法判的,但我前几天去了美国,就因为吐了一口痰,就被判了罚款。
XXX:你去美国干嘛?甲:只是去逛逛。
XXX:你这逛得真远啊。
在美国因为吐痰就被关起来了?甲:不是关起来,听我慢慢说。
XXX:好的,请说。
甲:在美国,我去超市购物,到了门口,不小心吐了一口痰。
XXX:你怎么可以随地吐痰呢?应该吐在痰盂里。
甲:我没有这个惯。
结果,一名警察走过来,用英语说:“先生,您违法了,请交罚款。
”XXX:那你就被罚款了吗?甲:当然,我不能让中国人丢脸啊!所以我用英语问他罚多少,那名警察说一百美元。
XXX:那你交了吗?甲:当然交了。
因为那里的法律规定,吐痰罚款一百美元,拒不交罚款则翻倍。
XXX:真是加码了。
甲:我赶紧掏出一张人民币,那名警察说:“NO,美元!”XXX:吐口痰就罚一百美元?甲:是的。
当时很多人都看着我,我感到很尴尬。
我赶紧掏出一百美元,用中文说:“拿回家买药吃去吧!”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XXX:赶紧离开,要不然会被揍的。
甲:我购物完毕,付完款,准备离开时,一名领班小姐非常恭敬地问我:“请问先生,您付款了吗?”我回答:“付过了。
”她又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我礼貌地说:“不客气,再见!”XXX:你对她这么客气,是不是喜欢她啊?甲:别胡说!等我走出门口时,那名警察又来了。
搞笑的法律案例演绎(3篇)
第1篇第一章:误入法网的“无辜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镇上的律师张大明正忙碌地处理着一堆案件。
突然,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闯进了他的办公室,神色慌张地问道:“张律师,我被人冤枉了,你能不能帮我洗清罪名?”张大明一看,原来是邻镇的小商贩李大牛。
李大牛因为一场误会,被指控盗窃了一辆价值不菲的摩托车。
张大明一边安慰李大牛,一边开始调查此事。
第二章:乌龙事件的起源经过一番调查,张大明发现,这起盗窃案竟然是一场误会。
原来,摩托车的主人小李因为急于寻找摩托车,误将李大牛的摩托车认成了自己的。
于是,小李报警,将李大牛误抓。
第三章:法庭上的“神探”案件开庭那天,张大明和李大牛信心满满地走进了法庭。
然而,庭审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情节。
首先是原告小李,他紧张地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声称自己在寻找摩托车时,遭到了陌生人的抢劫。
然而,当法官询问他当时的具体位置时,小李却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
接着是证人小李的邻居小王,他声称自己在案发当晚听到了争吵声,并看到了一个黑影。
然而,当法官让他描述黑影的特征时,小王却结结巴巴地说:“嗯……他……他戴着口罩,我……我没看清他的脸……”最后是被告李大牛,他坚定地表示自己清白无辜。
然而,在法官询问他案发当晚的行踪时,李大牛却吞吞吐吐地说:“我……我那天晚上去了趟洗手间……”第四章:意外的证人就在庭审陷入僵局之际,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出现了。
原来,这是小李的哥哥,他在案发当晚正好路过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
小李的哥哥陈述道:“当时,我看到小李误抓了李大牛,我就赶紧上前解释,可是小李却不听,还让我滚开。
后来,我只好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听到这里,法庭上的人都愣住了。
小李尴尬地低下了头,而李大牛则激动地握住了张大明的手。
第五章:正义的胜利最终,法庭判决小李败诉,并赔偿李大牛一定的经济损失。
李大牛终于洗清了罪名,重获自由。
这场意外的法律喜剧让小镇上的居民们津津乐道。
而张大明也感叹道:“法界虽严肃,但有时也会出现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乌龙事件,让人不禁感叹,法律的力量竟然如此神奇。
法律大讲堂笑死人(2篇)
第1篇在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国某大学法律学院的教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大讲堂”正在进行。
这次讲堂的主题是“法律与生活”,主讲人是该校资深法学教授李大嘴。
李教授以其幽默风趣的讲解风格,将复杂的法律知识娓娓道来,让在场的同学们笑声不断,堪称一场“笑死人”的法律盛宴。
一、法律知识大比拼“同学们,你们知道我国法律史上最著名的笑料吗?”李教授开场就抛出了一个问题。
“当然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哈哈,你们错了!这个笑料其实和法律有关。
”李教授笑着说,“那就是《三国演义》中,周瑜为了惩罚黄盖,让他签署了一份‘生死状’,约定如果战败,就要自尽。
这就是我国法律史上著名的‘周瑜打黄盖’事件。
”同学们听了,纷纷捧腹大笑。
李教授接着说:“这个笑料告诉我们,法律不仅仅是严肃的,还可以很有趣。
”二、生活中的法律小故事“同学们,你们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一些法律问题呢?”李教授继续提问。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倒了,我想去帮忙,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同学举手回答。
“哈哈,这个问题好!”李教授笑着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法律问题。
你们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义务救助遇到危险的人。
但是,救助过程中要注意方法,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同学们听了,纷纷点头。
李教授继续举例:“还有一次,我朋友在餐厅吃饭,发现菜品里有头发,他要求餐厅赔偿,但餐厅却以‘头发是天然材料’为由拒绝赔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三、法律知识大揭秘“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是如何诞生的吗?”李教授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
”一个同学回答。
“哈哈,你们又错了!”李教授笑着说,“法律其实起源于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
在原始社会,人们通过习惯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是法律的前身。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逐渐成为一种正式的规范。
”同学们听了,感到十分惊讶。
搞笑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正文:在我国某繁华都市,有一位以幽默搞笑著称的喜剧演员,名叫李大嘴。
他凭借着独特的表演风格和层出不穷的搞笑段子,赢得了众多观众的喜爱。
然而,就在他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场意外的法律风波却让他陷入了困境。
这天,李大嘴得知某地政府正在举办一场大型文化节,现场会有众多游客参观。
为了吸引眼球,他决定亲自前往文化节现场,现场表演一段即兴喜剧,为文化节增添欢乐气氛。
然而,在前往文化节的路上,李大嘴却意外地迷路了。
他误闯进了一个写着“禁入区”的场所。
原来,这个区域是政府为了保护文物古迹而设立的,禁止游客进入。
李大嘴心想:“反正只是路过,又没人看见,就当是探险吧。
”于是,他大胆地闯进了禁入区。
在禁入区里,李大嘴发现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一些古老的文字。
他自告奋勇地当起了“解说员”,一边指着石碑上的文字,一边模仿着古代人的语气进行讲解。
就在这时,突然从一旁冒出一个保安,将他拦了下来。
保安严肃地说:“这里是禁入区,你未经允许擅自闯入,违反了相关规定。
请立即离开。
”李大嘴无奈地表示:“我只是想给文化节增添点欢乐气氛,没想闯什么禁入区。
而且,我讲解的石碑上的文字,都是我自己的见解,没冒犯到任何人。
”保安听后,仍然坚持要李大嘴离开。
李大嘴见状,灵机一动,决定以幽默化解这场尴尬。
他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哎哟,保安大哥,你不知道,我可是喜剧演员,专干让人笑的事情。
你要是让我离开,我就给你表演一段喜剧,让你笑得合不拢嘴。
”保安原本严肃的脸色,在听到李大嘴的话后,竟然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没想到,这位闯入禁入区的“捣蛋鬼”,竟然是个喜剧演员。
于是,他决定给李大嘴一个机会,让他现场表演一段喜剧。
李大嘴如鱼得水,立刻开始了表演。
他模仿了几个经典的喜剧片段,引得保安和其他游客捧腹大笑。
表演结束后,保安满意地点了点头,说:“你确实是个喜剧演员,行,你走吧。
”然而,就在李大嘴准备离开时,他突然发现保安手中拿着一张罚单。
原来,保安在让李大嘴表演喜剧的过程中,无意中按下了报警按钮。
法制演讲稿搞笑
法制演讲稿搞笑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场别具一格的法制演讲,但是不要担心,我会尽量让这场演讲变得有趣和搞笑。
首先,我们都知道法制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人民权益的保护,是国家稳定的基石。
但是,有时候法律的表现形式可能会让我们觉得有些滑稽,比如有些法律条文的措辞可能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让人捧腹大笑。
比如,有一条法律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这听起来很合理,但问题是,什么样的声音算是大声喧哗呢?如果我在公园里跟朋友开心地聊天,然后被罚款了,我会觉得这个法律有点搞笑。
还有一条法律规定,不准在马路上放风筝。
这个规定听起来很奇怪吧,但实际上是出于安全考虑。
不过,我想象了一下如果有人在马路上放风筝被警察拦下来,然后被罚款,这个场景确实挺滑稽的。
另外,还有一些法律条文的表述可能会给人带来笑料,比如有一条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打喷嚏。
这个规定可能是出于卫生考虑,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因为打喷嚏被罚款,那场面一定很有趣。
除了法律条文的滑稽之处,有些法律案例也让人啼笑皆非。
比如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偷菜被判了很重的刑罚,这让人觉得有些不合情理。
还有一位小偷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而被判了很长的监禁,这也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不过,虽然法律有时候会让人觉得滑稽,但是我们要明白,法制是社会的保障,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
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要以为法律的滑稽就可以忽视它的存在。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制演讲虽然可以搞笑,但是我们要在搞笑的同时,也要认真对待法律。
希望大家能够在笑声中理解法律的重要性,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谢谢大家!。
搞笑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某市,有一家名为“糊涂账”的餐厅,因其独特的菜品和幽默的装修风格而闻名。
然而,这家餐厅的老板却因为一起看似简单的法律案件陷入了无尽的麻烦。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这起充满搞笑元素的法律案件。
二、案件经过一天,一位名叫张三的顾客在“糊涂账”餐厅用餐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餐厅内。
当他离开餐厅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立刻返回餐厅寻找。
在询问餐厅工作人员后,张三得知手机被餐厅服务员小李捡到,并暂时保管在收银台。
张三非常感激小李的帮助,但在离开餐厅时,却忘记将手机取回。
直到第二天,张三才发现手机丢失,于是再次来到餐厅。
这次,他要求小李归还手机,并索要赔偿。
小李表示,手机已经被餐厅老板收走,并拒绝归还。
张三觉得事有蹊跷,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餐厅老板李某与张三存在纠纷。
原来,李某曾在餐厅内被张三打伤,一直耿耿于怀。
这次,李某趁机报复,故意将张三的手机扣留。
三、法庭审理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法官对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李某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但同时也觉得张三也存在一定责任。
为了查明真相,法官决定亲自调查。
他先是询问了餐厅的员工,发现小李确实捡到了张三的手机,并将其暂时保管在收银台。
然而,在李某收走手机后,小李并未告知张三。
法官又询问了餐厅的其他顾客,发现他们对于张三的手机丢失一事并不知情。
这进一步证实了李某的恶意报复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法官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张三的手机中,存有一张他与李某的合影。
这张照片让法官意识到,两人之间可能存在某种恩怨。
四、法庭判决经过审理,法官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张三在此次事件中也有一定责任,故对李某的赔偿金额进行了适当降低。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三手机价值1000元,并公开道歉。
同时,法官还要求李某将手机归还给张三。
五、案件反思这起看似简单的法律案件,实则充满搞笑元素。
一个男的讲法律案例搞笑(3篇)
第1篇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严肃的,但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充满戏剧性和幽默感的案例。
今天,就让我们来分享一个发生在法庭上的搞笑法律案例,让我们一起领略一下法律的幽默魅力。
故事的主人公叫张三,一个典型的“逗比”男。
一天,张三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并被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张三的律师为了给他争取到更好的辩护效果,决定在法庭上上演一场“法庭喜剧”。
法官:“张三,你涉嫌盗窃,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张三:“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东西,但那是因为我饿得慌,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再说,那东西也是公家的,我不偷别人也会偷,反正大家都是‘共享经济’嘛!”法官:“你这是在狡辩!盗窃就是盗窃,无论东西是谁的,都不能偷!”张三:“法官大人,我承认我偷了,但我是为了生活所迫,实在是走投无路。
再说,那个东西是我朋友借给我的,我打算还给他,结果他把我给告了。
”法官:“你朋友借给你的?那你怎么不还给他?”张三:“我朋友那家伙太抠门了,借给我东西都不愿给我利息,所以我就想自己想办法赚点钱,把利息给他。
谁知没想好办法,就犯了错误。
”此时,法庭上响起了一阵笑声,法官也被张三的幽默逗笑了。
法官:“张三,你这是在法庭上开玩笑吗?你的辩护律师是让你这样胡说八道吗?”张三:“法官大人,我确实是在开玩笑,但我确实是因为生活所迫才犯错的。
请您相信,我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
”法官:“你既然知道错了,那我就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你要记住,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在法官的判决下,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在宣判过程中,张三还不忘调侃一番:“法官大人,我这次犯错误是因为‘逗比’属性太强,以后我会努力改掉这个毛病的。
”庭审结束后,张三的律师感慨地说:“这个案子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没想到法律还能这么幽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虽然严肃,但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出现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情况。
这也提醒我们,在生活中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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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搞笑对口相声剧本《可笑的法律法规》
有人给你讲个笑话,你一定觉的可笑,可有人跟你讲法律可笑,你是不是就愣住了。
法律到底可笑不可笑,一起去看看吧!
甲:你懂得法律吗?
乙:多少懂点儿。
甲:对小偷小摸怎么判?
乙:拘役、监禁,重的判他个三年五年的。
甲:拦路抢劫呢?
乙:轻的判个三五年,重的判无期徒刑。
甲:那杀人放火呢?
乙:抓起来“叭呴!”一声毙了!
甲:你行啊!可以当法官了。
乙:一般般,业余法官。
甲:说你胖你就喘上了。
那我问你:吐痰怎么判?
乙:吐痰——?没这条法律,没法判。
甲:咱们国家是没法判。
可我前几天到美国就叫人家给判了。
乙:你到美国干嘛去了?
甲:我到美国遛弯儿去了。
乙:你这弯儿遛的够远的。
在美国就为吐了一口痰,把你给弄到局子里去了?
甲:干嘛弄到局子里,你听我慢慢说。
乙:你说。
甲:在美国,我到超市买东西,走到超市门口,‘啪!’吐了一口痰。
乙:你怎么随地吐痰呢?应该吐在痰盂里。
甲:我不是没这习惯嘛。
怎么那么忖,一警察走过来,用英语说:先生,您违法了,请交罚款。
乙:这就罚上了?
甲:我想:咱也不能给中国人丢脸啊!罚就罚吧,我用英语说:罚多少?那警察说:一百。
乙:你交了吗?
甲:不交行吗?人家那条条上写的清清楚楚,吐痰罚一百,拒绝不交的——翻番!
乙:还带加码的。
甲:我赶紧掏出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交给那警察。
那警察说:NO,美元!
乙:吐口谈就罚一百美元?
甲:那是。
这时,有好多人看着我,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急忙掏出一百美元,用中文说:“拿回家买药吃去吧!”急急忙忙到超市里去了。
乙:快走吧。
让人家听明白了会揍你!
甲:我在超市买完东西,付完款,走到门口。
一位领班小姐非常恭敬地对我说:‘请问先生,您付款了吗?’我说:‘小姐,我付过了。
’小姐又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我非常客气地说:‘不客气,拜拜!’
乙:你对人家那么客气,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甲:去你的!我刚要走,那警察又来了。
我想:这回麻烦大了。
乙:你就等着挨揍吧!
甲:谁知那警察非常客气地对我说:‘先生,这位小姐侵犯了你的名誉权,您愿意为此事打官司吗?’我一听说打官司,头都大了,马上说:‘NO!’那警察说:‘先生,不用你出面,只要您同意就行了,我愿意做您的代理,得到的钱咱两个一人一半,ok?’我一听说打官司不但不花钱还能挣钱,马上说:‘OK,OK!’
乙:结果怎么样?
甲:赢了!那警察给了我两千美元,我一把拿过来说:哥们,我请你吃冰棍儿!
乙:这回高兴了。
甲:当然了。
上回罚了我一百,这回给了我两千,我赚大了!
乙:你是见钱眼开。
甲:谁朝钱有仇哇?为了少赔钱多赚钱,我开始研究美国的法律。
通过认认真真地研究,我发现美国的法律特可笑——,嘿……!
乙:法律有什么可笑的?说出来听听。
甲:阿拉巴马州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时候,把冰激凌放在口袋里都是违法的。
乙:不违法也不放在口袋里,要放在口袋里不都化了吗?
甲:夏威夷州法律规定,不准将豆粒儿放在耳朵眼儿里。
乙:让放也不能放,弄进去就不好往外弄了。
甲:纽约州法律规定,十点以后不准穿拖鞋。
乙:那好办,光着脚丫子算了。
甲:犹他州法律规定,不喝牛奶违法。
乙:那卖牛奶的高兴了。
甲:肯塔基州法律规定,将小鸡、小鸭、小鹅涂上颜色出售是违法的。
乙:那就不涂颜色呗,还省事儿。
甲:但超过五只就不违法了。
乙:那就弄六只,浑身涂得花里胡哨的,卖个好价钱。
甲:纽约市运输部门法律规定,女人可以裸露胸部乘坐地铁。
乙:那好色的男人不都去挤地铁呀!
甲:伊利诺斯州法律规定,禁止给狗猫吸烟。
乙:给它抽它也不抽,没那嗜好。
甲:伊利诺斯州诺姆市法律规定,禁止对狗做鬼脸。
乙:那就朝着狗哈哈地傻笑不就完了。
甲: 洛杉矶市法律规定,在同一时间里,赶着1000只羊通过好莱坞的林荫大道是违法的。
乙:那就分两拨,一拨500只不就完了。
甲:伊利诺斯州柯克兰市法律规定,禁止蜜蜂飞过村庄和街道。
乙:那可不好办,蜜蜂又听不懂人话儿。
甲:路易斯安纳州法律规定,夫妇购买双人床时,禁止夫妇二人同时上床测试床的软硬度。
乙:那就让两个大老爷们上去测试嘛。
甲:爱荷华市法律规定,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吻。
乙:有胃病怕啥,胃病又不传染。
甲:南卡州法律规定,每逢星期六,允许男性在法院门口合法地殴打自己的老婆。
乙:要是咱们国家有这条法律就好了。
甲:你老婆一星期打你六回,总算有机会报仇了。
乙:去你的!
甲:明尼苏达州法律规定,丈夫吃了葱蒜三个小时之内,
不允许和妻子接吻。
乙:人家妻子嫌他口臭。
甲:而妻子吃了葱蒜两小时以后,就可以和丈夫接吻了。
乙:这充分体现了女士优先。
甲:北卡州法律规定,任何一个未婚男女,如果在旅馆里登记为已婚,那么他们就是合法夫妻了。
乙:那不乱套了。
甲:路易斯安纳州法律规定,用真牙咬人,属轻微伤害。
而用假牙咬人,就属严重伤害了,要受到加倍的处罚。
乙:那还是用真牙咬人合适。
甲:夏威夷州法律规定,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
乙:那比3.141596好记多了。
甲: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每周四晚六点以后,不准放屁。
乙:管天管地,管不着拉屎放——,你就放,看他能把你怎么样?
甲:咱放不起呀!放一个要罚一千美元,我刚得到的两千美元,放俩儿玩完了。
乙:哪怎么办?
甲:只好憋着呗。
乙:那可够难受的。
甲:可不。
那天我和几个美国朋友喝酒,几杯啤酒下肚以后,肚子里叽里咕噜……!哎呀妈呀!来劲了。
乙:那滋味可不好受。
甲:我的脸都憋得发紫了,美国朋友看出来了,用生硬的中国话问:‘你的肚肚里是不是有废气?’
乙:人家美国人说话特文明。
甲:我咬着牙说:‘不但有,而且还不少呢——。
’
乙:可遭罪了。
甲:美国朋友解释说:‘我们之所以规定不让排放——废气,并不是为了限制自由,而是为了保护臭氧层。
’乙:这跟臭氧层有什么关系?臭氧层是臭的,人放的——那个废气也是臭的,应该鼓励放——废气才对呀!
甲:美国朋友解释说:‘臭氧层的臭和人体排放的废气的臭是相反的,一个人排放的废气的臭,能把臭氧层臭打出一个大臭洞!’
乙:没听说过。
甲:另一个美国朋友解释说:他说的不对,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台湾的代表团来美国谈判,用的是美国的翻译,当达成协议,就要签字的时候,台湾的代表团长‘不儿!’排放了一下废气,我们的翻译马上翻译说:‘NO!’ 两个代表团差点儿打起来——
乙:就因为这个不让排放废气儿啦?
甲:OK!
乙:至于嘛?别听他胡说,该放就放,不就一千美元嘛!
甲:不能啊!咱不能坏了人家的规矩。
我就这么憋着,憋着,终于憋出个办法来。
乙:什么办法?
甲:我发明了一个——‘废气堵儿’,把‘废气堵儿’塞到排放废气的地方,废气就没了。
乙:这是一个好办法。
甲:该‘废气堵儿’还得到美国的发明专利呢!
乙:这回你可发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