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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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上部)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更是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完成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过度。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

3.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管理层次和职责1.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职责(1)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教学副校长成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处长及主管副处长、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2)工作职责①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学院自身不能解决的原则问题。

②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审批1.已提前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或试用协议的学生可以申请到相应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由相关教师指派可以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申请审批程序①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报各系审批;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③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⑤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各留一份;⑥学生负责将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确定后,各系进行统计汇总,将学生名单报教科部备案。

二、教学管理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确定一名校内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名用人单位中级 (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经系审核后,报教科部备案。

2.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后,应按照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确定日程安排,报校内指导教师备案,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指导,重点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标准,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性指导,重点把握市场标准。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2009年9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指导思想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学院“国际化、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受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训练,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部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检查。

各系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系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以前,各系要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主持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各系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工作,具体说明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写作要求和评分规定,并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

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系要提供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便利条件。

四、各系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准确了解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五、各系要在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二) 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三) 在选题上有何改进?(四)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五)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六) 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教学工作有何建议?(七)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第七学期初,各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审定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尤其是新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文献综述、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等方面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是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我校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相关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以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4)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完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等工作.(三)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各学院必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有关专家、指导教师和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2、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安排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我院本科毕业学生,一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发给本科毕业文凭,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1.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目录,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确定。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撰写、送审、答辩等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不少于15周。

3.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应于每年春季学期第16周前结束。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包括选题、开题、撰写、定稿、送审、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

第五条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应符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选择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等的实际。

论文类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学术价值;设计类课题要具有实际应用意义。

课题应难度适宜、份量合理,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的实际情况,使学生能通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或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选题的基本原则为一人一题。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端正学术思想,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4.综合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三个方面的能力:获取分析资料、信息的能力;实验、动手和数据处理的能力;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L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与设计进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学术性,要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并将研究成果进行有逻辑的系统表述。

3•毕业论文(设计)要有创新性,作者在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要有新概括、新发现、新构想、新发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有科学性,要求作者在对所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5•毕业论文(设计)要有规范性,应做到结构完整、论据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要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毕业论文包括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等形式。

第四条毕业论文包括选题、撰写、成绩评定等环节。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毕业论文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鼓励通过毕业论文探索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方法创新。

第六条毕业论文撰写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禁止抄袭、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不端行为。

毕业论文撰写应一人一篇。

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执行(附件1),学院可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另行制定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第七条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综合评定制度,至少包括指导教师评分和论文答辩两个基本环节。

其中指导教师评分不少于总分的50%,答辩评分不多于总分的50%,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定,学院可补充其他环节及其评分比例。

通过答辩的论文方能评定总成绩,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零分。

第三章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工作制度与规范;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检查、评估、分析, 表彰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学院负责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制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的细则;监督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过程;完成毕业论文数据统计、分析、上报,毕业论文资料的归档保存;协调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有关问题。

学院应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论文答辩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答辩小组,审定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与评语,推荐校级优秀论文及处理答辩相关问题。

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济宁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本科生四年专业学习水平的全面检验,是其申请和被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人才培养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科研素养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共同管理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1.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组织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状态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系职责1.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系主任担任组长。

2.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参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成绩评定细则等制度。

3.确定指导教师。

(九) 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十),说明变更原由,经指导教师、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一)对指导教师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

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任务。

2. 如有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等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燕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学校、学院(系)、系级教学单位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组织专家组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学院(系)的职责 各学院(系)要明确一名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务科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系级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成立毕业设计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学院(系)及系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成立,一般由3-5名本专业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二名具有高级职称。

检查小组应参加答辩委员会。

3.组织落实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包括: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确定本学院(系)各系级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负责本学院(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等。

4.开展1~2次如何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题讲座,组织对参与毕业设计工作新教师进行指导前的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主要手段。

为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锻炼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体包括: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分析、设计、策划、方案论证、调查研究能力。

2. 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中文文献与外文文献检索与利用,资料信息获取和分析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

4. 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 内容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问题(包括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问题导向明确,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质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反映运用专业知识思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要求达到:主题明确、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材料详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语句通顺。

毕业设计要求达到:构思新颖、设计科学完整,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3. 程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循序渐进,符合基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

主要程序包括: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下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教师指导、指导教师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考核。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主修或辅修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应培养以下能力:(一)调研、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三)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五)综合分析、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和监督,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专业答辩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

学院应督促基层教学单位(专业)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七条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以及学院制定的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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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2009年9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指导思想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学院“国际化、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受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训练,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院、系两级管理。

教务部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检查。

各系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系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以前,各系要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主持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各系要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培训工作,具体说明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写作要求和评分规定,并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格式和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

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系要提供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便利条件。

四、各系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准确了解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五、各系要在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二) 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三) 在选题上有何改进?(四)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五)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六) 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对教学工作有何建议?(七)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第七学期初,各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审定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尤其是新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第七学期第八周,各系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目录。

学生根据选题目录确定自己的选题。

第七学期第十周,根据选题情况,主持毕业论文(设计)的负责教师将指导任务落实到每个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并将安排情况报系主任批准。

各系应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前,为其安排一定时间的毕业实习或调研,并提出明确要求。

第七学期第十四周,各系组织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会。

第七学期末,学生开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八学期第五周,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表四)。

第八学期第十周,各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题应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要求,保证基本的专业综合训练,培养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让各类学生的能力都得到较大的发展,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三、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学生一人一题。

多人一题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分工和侧重,并在论文(设计)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

四、题目工作量要适当,范围不宜过大或过窄,能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负荷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系讨论通过后,由系统一下达给学生。

学生若要求自选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题目一经落实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报系领导同意,由系教学主任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指导教师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具有专业教学经验的硕士以上学历教师。

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遵照学院安排,积极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每名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

三、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帮助学生适当选题,填写并下达《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表一),指导学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表二),提出时间进度要求,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目录,指导学生修改写作提纲等。

指导教师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和进度,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调研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不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在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检查、指导、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积极引导和启发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次数原则上每周一次,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表三)。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格式及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组成部分按下述顺序依次排列:封面、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表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表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表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表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表》(表九)。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的概括性,简明、易读,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字以内。

三、中文内容摘要一般为200—500字。

关键词为3-5个。

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直接根据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翻译,词汇和语法必须准确。

四、正文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主体部分,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部分控制在10000字左右,理工科类控制在8000字左右(包括图表在内,附录除外),外语类约5000个单词,艺术类专业约6000字左右。

五、毕业论文(设计)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或找人代笔,内容涉及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图表或计算公式的要有出处。

六、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3篇。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答辩前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论文(设计)交给指导教师和所属系。

各系要组成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负责领导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可视情况设立若干答辩小组,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

答辩小组成员3-5人,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

(一) 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应对论文(设计)认真审阅,详细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并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设计)送交答辩委员会。

(二)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各系须将毕业论文(设计)复印件分别送至答辩小组每一位成员手中。

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分工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给出评阅成绩,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并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准备答辩时的提问。

(三)每个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

参加答辩的学生要预先准备论文(设计)陈述提纲。

答辩时,先由学生对其论文(设计)内容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教师提出的问题,每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二十分钟。

答辩后,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情况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详细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

(四)答辩情况要有专人如实记录,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表十)。

(五)如答辩委员会认为该论文(设计)可以评为优秀论文(设计),应有明确记载。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结构评分方法。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50%+答辩小组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30%,最终成绩按如下标准折合成五个等级,即:90-100 优秀1、能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可反映出基础理论扎实、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在方案设计或数据处理计算方等面具有一定见解或创见性,有实际应用价值。

2、图文质量高,论文结构正确、论据充分、文理通顺。

3、实践、实验技能好,实验方案正确,数据真确。

4、完成了指定的文献阅读任务,外文翻译质量好。

5、在答辩中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回答问题准确。

6、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工作积极、、态度端正。

80-89 良好1、能较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

2、图文质量较好,论文结构正确、论据充分、文理通顺。

3、实践、实验技能较好,实验方案正确,数据真确。

4、能基本完成指定的文献阅读任务,外文翻译质量较好。

5、答辩中能正确回答问题。

6、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工作积极、、态度端正。

70-79 中等1、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基本掌握所学理论知识,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图文质量基本合格,论文结构基本正确、文理尚通顺。

3、实践、实验技能一般。

4、答辩过程中主要问题回答基本正确。

5、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工作态度较认真。

60-69 及格1、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主要任务。

2、图文质量尚可。

3、实践、实验技能尚可。

4、答辩过程中能回答一些问题。

5、工作态度一般。

60分以下为不及格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2、图文中有严重错误。

3、实践、实验技能较差。

4、答辩过程中主要问题回答不出。

5、工作态度不认真。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总体上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各系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数占该系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比率不应超过10%,成绩评定为优秀与良好的毕业论文(设计)数之和占该系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比率不应超过40%。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的存档各系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介质文本和电子文本要全部归档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纸介质文本须按学号顺序排列好,由各系依照档案管理制度,一式两份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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