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Ⅰ目的
规范摆药、贴签、核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以保证静脉用药调配正确无误、准确送达。
Ⅱ范围
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Ⅲ制度
一、摆药贴签核对是指根据审核合格后的用药医嘱信息统计药品用量,由摆药人员进行摆放,由贴签人员按照审核合格后的输液标签信息,将输液标签正确粘贴到溶媒上,由贴签核对人员复核输液标签内容与贴签药品一致性后送入调配间的技术服务过程。
二、摆药贴签核对区为非洁净控制区,环境保持安静、整齐、宽亮。
三、摆药贴签核对人员由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分别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四、摆药贴签核对的输液标签经过审核合格方可进行,未经审核签名的输液标签不得进行摆药贴签核对。
五、摆药贴签核对后的药品,溶媒及物品应分类定位存放。
六、摆药贴签核对时,严格按照摆药贴签核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七、摆药贴签核对人员按时到岗,负责检查工作开始前相关用品,无误后方可进行摆药贴签核对工作。
八、摆药贴签核对时,发现质量问题集中上报审方人员或组长统一处理。
九、摆药贴签核对完成后,摆药贴签核对人员负责将药品按混合调配任务放置相应的待调配区城。
十、摆药贴签核对工作结束后整理、清场、消毒药架、药箱、摆药车、核对车等。
十一、摆药贴签核对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做好摆药贴签核对工作中的所需文字记录并签名。
十二、每月汇总摆药贴签核对的差错,并对差错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Ⅳ参考依据
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验收标准》。
药物使用、注射、输液核对制度
药物使用、注射、输液核对制度药物使用核对制度1. 审方阶段核对:医生在开处方之前,应仔细审查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史,并核对所开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准则和规范。
审方阶段核对:医生在开处方之前,应仔细审查患者的病情及用药史,并核对所开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准则和规范。
2. 调配阶段核对:药剂师在配药过程中,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调配阶段核对:药剂师在配药过程中,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3. 发药阶段核对:药剂师将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时,应再次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告知患者使用方法、副作用等注意事项。
发药阶段核对:药剂师将配好的药品交给患者时,应再次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并告知患者使用方法、副作用等注意事项。
注射核对制度1.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注射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注射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2.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前,应仔细核对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注射器具、药物等。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前,应仔细核对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注射器具、药物等。
3. 注射执行前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之前,应与另一名同行护士进行核对,确保药物的名称、剂量和患者身份无误。
注射执行前核对:护士在给予患者注射之前,应与另一名同行护士进行核对,确保药物的名称、剂量和患者身份无误。
输液核对制度1.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输液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输液方式、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开立医嘱核对:医生开立输液医嘱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输液方式、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以确保准确性。
2.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准备输液前,应核对医嘱内容,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输液器具、药物等。
准备与核对:护士在准备输液前,应核对医嘱内容,确认患者的身份,并准备好所需的输液器具、药物等。
中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管理制度
中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中医院库存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滞销药品和过期药品的存在,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管理的规定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所有的药房、药库,对所有的药品库存进行盘点核对管理。
三、工作内容1.定期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其它时间可以进行临时盘点。
全面盘点包括对所有的药品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库存数量和质量,并制作库存清单。
2.稽查验证:盘点工作由1名库房管理员和1名财务人员共同完成,他们对盘点结果进行独立核对并签字确认。
在盘点过程中,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的人员协助稽查验证。
3.药品分类:盘点过程中,应按照药品的分类标准,将药品进行分类并编号。
同时,对重点控制药品、严重药品、特殊药品等进行特别标注,以便日后管理。
4.盘点记录:每一次的盘点都要记录盘点日期、盘点人员、盘点结果等信息,并保存至少3年。
5.异常情况处理:如发现盘点结果与实际库存不符,应立即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过期药品、质量问题药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销毁或处理。
6.汇总报告:每次盘点完毕后,应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做成报告,并呈交给相关领导和财务部门。
四、责任制度1.中医院领导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和审批,对盘点工作的整体质量负责。
2.财务部门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和归档,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3.药房和药库管理员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药品的分类、编号和质量进行核查。
4.医院全体员工都应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五、附则1.盘点工作应在工作日进行,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2.盘点工作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得随意篡改和删除。
3.盘点过程中禁止吸烟、饮食等不当行为,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中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培训。
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一)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二)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三)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
(四)摆药注意事项:
1.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
2.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
3.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五)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
1.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
2.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
3.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
4.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六)摆药核对操作规程:
1.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
2.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名或盖签章;
3.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架(车)上。
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一、片剂摆药(1)依据摆药单,认真核对给药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以及核对药名、剂量、规格和用法。
(2)严格审查医嘱,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协商,确实有错误的医嘱不得摆药。
(3)摆药时应将桌面、摆药勺、手消毒干净后,方可操作,以避免污染裸露的药片,摆药完毕摆药人和领药人在摆药单上签名。
(4)摆完药后要将瓶盖盖好,以免药片风化、吸潮,影响药品质量。
(5)向投药瓶内补充药品时需将效期在瓶签上标示,并注意核对片剂的外观、颜色、大小、形状,若有差异不可与原药瓶内药品混为一瓶。
(6)调配临时处方及口服摆药时要在口袋外注明药名、剂量、数量。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8)每天清点一次贵重药品,要求账物相符,如出现错误要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
(9)近效期药品要做到挂牌示意,要有记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二、针剂及其他药品(1)依据病区医嘱单,认真核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有疑问时及时与医生联系,确认无误后打印摆药清单。
(2)依据摆药单摆药,护士取药时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
(3)摆药前查对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抢救用药随到随配,如遇药品短缺,应及时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不得随意停药。
(5)药品要按药理作用分类摆放整齐,注射剂、外用药分开,标志明显,便于核对。
(6)药品效期要有记录,近期药品要提前3个月与药库协调,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1. 引言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医院药房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的一套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药品报废、过期以及丢失等情况的发生,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 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目的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制定旨在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提高药品库存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药品过期、损坏和丢失等情况的发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优化药品管理流程,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实现药品库存的合理配备,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3. 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依据和适用范围3.1 依据制定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医院内部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3.2 适用范围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房、药库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以下范围:•药品采购、入库、出库、调拨和报废等操作;•药品库存管理和盘点核对;•药品有效期管理和过期药品处理;•药品损失和丢失的调查和处理。
4. 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具体内容医院库存药品盘点核对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4.1 药品库存管理•制定药品分类和编码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立库存药品的最低限度,确保库存药品的合理配备;•实施定期清点库存药品,确保库存准确性;•设立定期库存盘点的流程和时间,并明确参与盘点的人员和责任。
4.2 药品盘点核对流程•制定药品盘点核对的流程图,并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和遵守;•确定盘点对象,明确盘点范围和盘点的具体内容;•制定药品盘点核对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盘点人员按照清单逐一核对库存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
住院药房摆药管理规定
住院药房摆药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住院患者口服药药房摆药管理规定
1、药房口服摆药是负责住院病人口服药类医嘱的逐人逐顿摆发。
2、住院部必须确定已经将医嘱处理完毕,汇总后逐人逐顿填写《住院患者药房口服药摆药明细》,在每日下午3时前,将《摆药明细》送交药房,由药房进行摆药。
3、药师在接到《摆药明细》的同时必须同时对药品明细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住院部联系。
确定无误后予以调剂。
审查医嘱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一次口服摆药剂量是否有误、药品规格是否有误,一次摆药剂量是否超量等;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列入摆药范围,需凭专用处方领取药品;
(3)药房在调剂药品时必须严守《查对制度》,根据住院部的《摆药明细》,必须准确、完整、及时调剂药品,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剂量规格的必须注明剂量、规格,同一药物进口、国产均有的必须注明是进口或是国产,每月盘点核实常用药品数量、品种,及时增补。
4、必须严格执行《摆药明细》,对不能执行的医嘱要及时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
若有缺药,应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和解释原因,并介绍或推荐其它同类药品。
5、药房调剂人员摆药工作完成后,核对人员进行审核,无误后实行双签字(调剂人员、审核人签字(一人值班时除外)),住院部护士
取药时根据《摆药明细》予以核对,有问题及时反馈给药房,确认无误后在《摆药明细》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取药。
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2017年3月12日。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模板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服务质量,制定本取药核对制度,以规范药房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保障药品的正确发放和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药品的调配、发放及核对工作。
三、核对流程1. 处方审核(1)药房工作人员在收到处方后,首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有效性、合规性。
(2)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请求修改。
2. 药品调配(1)药房工作人员根据经审核后的处方,准确称量、调配药品。
(2)在调配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数量等信息,确保与处方一致。
(3)遇有疑问或困难,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请求指导。
3. 取药核对(1)患者持缴费收据至药房窗口,药房工作人员核收据与处方,确认无误后发放药品。
(2)药房工作人员应与患者核对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患者对药品有疑问时,药房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确保患者正确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患者在核对过程中,如有发现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或调整。
4. 特殊管理药品(1)特殊管理药品应由专人负责调配、发放和核对。
(2)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发放特殊管理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安全。
(3)特殊管理药品的核对流程,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核对要求1. 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核对职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房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处方审核要点,提高工作效率。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4. 药房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核对结果处理1. 如因药房工作人员原因导致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应承担相应责任,及时予以更换或调整。
2. 如因患者原因导致药品错误或不适,药房应耐心解释,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
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
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五、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
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六、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七、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
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八、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九、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
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
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
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三、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
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住院药房摆药制度
住院药房摆药制度第一篇:住院药房摆药制度住院药房摆药管理制度1、口服摆药是负责住院病人服药类医嘱的逐床逐顿摆发。
必须确定临床科室已经将医嘱处理完毕方可调摆药单。
2、药师在调单的同时必须同时对医嘱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
确定无误后打印保存。
审查医嘱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一次口服摆药剂量有误,包括药品规格选错,一次摆药剂量严重超量等;(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列入摆药范围,需凭专用处方领取药品。
3、口服摆药上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
4、对于日常破损及部分从临床科室退回的药品须履行退药手续,由相关人员定期养护。
5、盘点摆药台药品时,必须准确、完整,确保账务相符。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剂量规格的必须注明剂量规格,同一药物进口、国产均有的必须注明是进口或是国产。
6、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对不能执行的医嘱要及时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
若有缺药,应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和解释原因,并介绍其它可替代的药品。
对于临时医嘱应严格限定其用量,原则上不超过一次服药量,装入药袋摆放至服药车即可。
7、应重视药品拆零配售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对摆药台用药进行拆加。
避免出现尚未用完的药瓶中又重新装入再拆零药品,致使瓶底的药品不能及时摆发,易致过期失效、变质。
8、每次拆零药品时,应登记《拆零药品记录本》。
第二篇:住院药房摆药工作制度住院药房摆药工作制度一、室内保持卫生清洁,保持工作台卫生整洁,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使用的工具定期清洗消毒,严格执行药品拆零操作程序,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容器必须遮光,瓶塞应密闭;使用前必须洗净烘干或沥干;服药杯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在包装材料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批号、分装日期等。
三、药品分装前必须做质量检查,不能混批药品拆零分装。
分装数量可依据每种药品消耗情况来定,一般以一周到两周为宜。
药房摆药管理制度
药房摆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房摆药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房摆药管理流程1. 新药品摆放:新到药品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由药库管理员按照药品特性分类、编号,并将药品放置于相应药柜中。
2. 日常调剂:医生根据诊断、处方,填写药品清单,将清单交至护士站,护士根据药品清单从药柜中取药,送至病房。
3. 执行摆药:护士将开展床位的病人病历卡及药单带去药房,药师根据病人诊疗需求摆放药品,并记录在病历卡上,送回病人床位。
4. 定时盘点:每天结束时,药房管理员对药柜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填写盘点记录,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5. 复查验收:药房管理员每月对药品库存进行复查验收,查看药品有效期、质量、保存条件等,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三、药品分类管理1. 按照药品特性:将药品根据药理作用或者药品类别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取用。
2. 按照药效作用:将药品根据其药效作用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医师和护士更好地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3. 按照药品编号:每种药品都应有独特的编号,方便快速定位和管理。
四、药品存储1. 温度要求:药品应根据其要求存放在不同的温度环境下,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2. 湿度要求:药品应避免受潮,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药品变质。
3. 光线要求: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地方,防止药物受到日光直射而失效。
4. 药品分层存放:将不同种类的药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5. 定期检查:药房管理员应每天对药品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药品使用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护士在为患者摆药时应严格按照医嘱用药,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2. 实施双人确认:对于部分高危药品和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药品,摆药时应实施双人确认,确保用药无误。
3. 延期药品处理:对于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应立即予以处理,严禁使用。
六、不良事件处理1. 药品误摆:一旦发生药品误摆事件,应立即停止摆药工作,通知主管领导和质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医院药房查对制度
医院药房查对制度篇一:医院查对制度查对制度一、目的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查对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查对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护理部考核查对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1.医嘱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主班护士和治疗班护士每日必须对当日医嘱总查对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4、每周定期大核对(或重新整理)医嘱1次,整理医嘱需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并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用四种方法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并经过反复核对方可使用。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范本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服务质量,规范药房取药核对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药房在药品调配、发放过程中的取药核对工作。
三、核对流程1. 收方核对(1)药房工作人员在收到处方后,首先对处方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处方是否符合用药规定,是否有配伍禁忌等。
(2)药房工作人员核对接收到的处方与病历资料,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 药品调配核对(1)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时,应按照处方逐项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等信息。
(2)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时,应严格遵守药品摆放顺序,避免错放、漏放等问题。
(3)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时,应注意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外观、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
3. 发药核对(1)药房工作人员在发药时,应再次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无误。
(2)药房工作人员在发药时,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3)药房工作人员在发药时,应将药品标签贴在药袋上,清晰标注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四、核对要求1. 药房工作人员在取药核对过程中,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地进行核对。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取药核对过程中,应注意沟通与协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3. 药房工作人员在取药核对过程中,应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核对工作的质量。
五、违规处理1. 药房工作人员在取药核对过程中,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取药核对过程中,如有导致患者用药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院药事管理部门。
3. 本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药房取药核对制度范本,可以有效规范药房取药核对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服务质量。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贴签摆药与核对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贴签摆药与核对的正确性。
2.范围: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3.责任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全体人员。
4.程序:4.1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
4.2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
4.3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
4.4摆药注意事项:4.4.1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4.4.2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4.4.3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4.5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4.5.1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4.5.2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4.5.3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4.5.4补充药品时应检查原有药品批号,如批号不同则待原批号用完后方可加入新批号药品。
4.5.5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
4.6摆药核对操作规程:4.6.1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药名及规格覆盖;4.6.2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在记录本上或标签上签名或盖签章;4.6.3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车上。
药品核对管理制度
药品核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核对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到药品核对管理的工作。
三、核对责任人1. 药房药剂师:负责药品核对工作,确保每一次药品发放前进行严格核对。
2. 医护人员:接受药品核对,确保用药信息与患者医嘱一致。
3. 药品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药品的核对和出库管理。
四、核对程序1. 接受医嘱:医护人员接受医生开具的药品医嘱,核对患者信息与医嘱是否一致。
2. 药品拣配:药房药剂师根据患者医嘱,从药品库房中拣选所需的药品。
3. 核对药品:药房药剂师核对拣选的药品信息与医嘱是否一致,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
4. 核对数量:药房药剂师核对药品数量是否符合医嘱要求。
5. 核对有效期:药房药剂师核对药品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不使用过期药品。
6. 核对药品手续:医护人员接收核对完成的药品,确认药品信息与医嘱一致并签字确认。
7. 药品发放:药房药剂师将核对完成的药品发放给医护人员,并在药品清单上做好相关记录。
五、检查与评定1. 定期检查:医疗机构质控部门对药品核对工作进行定期抽查,检查核对准确率和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2. 自查自评:药房药剂师定期对自己的核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奖惩机制:对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药房药剂师予以奖励,对核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应急措施1. 异常情况处理:如发现核对错误,立即停止药品发放,并通知医务部门进行处理。
2. 药品召回:如发现已发放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召回处理。
3. 应急演练:医疗机构定期组织药品核对管理的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质控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审方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1.审方工作制度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处方审核岗位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所有的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与评价。
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电话联系病区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并请临床医师修改。
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
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时,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
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有处方医师再次确认并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
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品。
2.摆药贴签核对摆药、贴签、核对是指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去除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外表面,然后送入传递窗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模板范文
药房取药核对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服务质量,确保药品的正确发放,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药房取药核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药品的发放过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等部门。
三、核对流程1. 处方审核(1)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真实、合法、完整、规范。
(2)药剂人员应根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核对处方与药品一致性。
(3)对有疑问的处方,药剂人员应与医师沟通确认,确保处方正确。
2. 药品调配(1)药剂人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药品调配。
(2)调配过程中,药剂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对于拆零药品,应按照拆零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包装(1)药剂人员将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包装完成后,药剂人员应再次核对药品与处方的一致性。
4. 发药核对(1)患者或家属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时,药剂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等信息。
(2)药剂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3)患者或家属确认无误后,药剂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患者或家属领取药品。
5. 发药记录(1)药剂人员应详细记录发药过程,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处方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发药时间等信息。
(2)发药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
四、核对要求1. 药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熟悉各类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 药剂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执行核对流程,确保药品发放准确无误。
3. 药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与患者、医师等建立良好的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4. 药剂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药房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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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药房摆药核对制度
一、片剂摆药
(1)依据摆药单,认真核对给药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以及核对药名、剂量、规格和用法。
(2)严格审查医嘱,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协商,确实有错误的医嘱不得摆药。
(3)摆药时应将桌面、摆药勺、手消毒干净后,方可操作,以避免污染裸露的药片,摆药完毕摆药人和领药人在摆药单上签名。
(4)摆完药后要将瓶盖盖好,以免药片风化、吸潮,影响药品质量。
(5)向投药瓶内补充药品时需将效期在瓶签上标示,并注意核对片剂的外观、颜色、大小、形状,若有差异不可与原药瓶内药品混为一瓶。
(6)调配临时处方及口服摆药时要在口袋外注明药名、剂量、数量。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
(8)每天清点一次贵重药品,要求账物相符,如出现错误要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
(9)近效期药品要做到挂牌示意,要有记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二、针剂及其他药品
(1)依据病区医嘱单,认真核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有疑问时及时与医生联系,确认无误后打印摆药清单。
(2)依据摆药单摆药,护士取药时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新药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
(3)摆药前查对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抢救用药随到随配,如遇药品短缺,应及时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不得随意停药。
(5)药品要按药理作用分类摆放整齐,注射剂、外用药分开,标志明显,便于核对。
(6)药品效期要有记录,近期药品要提前3个月与药库协调,以免造成过期失效。
(7)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不摆药,凭处方发药,双方清点完毕后,领药护士在药品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药品清单由药房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