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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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的管理事务。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与解释权归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所有。

二、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及其权利义务(一)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遵守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维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声誉和权益。

(二)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按章程规定交纳会费。

(三)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参与知识产权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知识产权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

(四)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术研讨、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

(五)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义务保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利益,不得损害知识产权联盟的声誉。

(六)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及时向知识产权联盟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配合知识产权联盟进行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向知识产权联盟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有权监督知识产权联盟的工作。

(八)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根据章程规定申请退出知识产权联盟,并有权根据章程规定提出对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修改建议。

三、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一)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为知识产权联盟的决策机构,负责知识产权联盟的全面管理和运作。

(二)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三)理事会负责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战略、重要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

(四)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管理制度。

(五)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是对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负责的机构,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联盟及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知识产权联盟的宣传与推广(一)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在国内外进行宣传推广,并扩大知识产权联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如网络平台、媒体报道、学术交流会议等。

(三)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和壮大。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公司的创新和发展,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公司承认和尊重每个员工的知识产权,也要求员工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并共同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由公司全面负责管理和维护,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员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研发和创新,并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保护和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第五条公司依法享有其知识产权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转让、许可、维权等。

第六条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方面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除另有合同约定外,均归公司所有。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权责,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八条公司要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密第九条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经营策略、客户信息等,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员工在离职后不得揭示或利用该商业秘密。

第十条公司要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商业秘密进行科学的分类、储存和保护,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密意识。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维权第十二条公司要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对侵权行为及时提起诉讼并寻求赔偿。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他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侵犯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权。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如需修改,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专利联盟管理办法

专利联盟管理办法

专利联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利联盟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提升企业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联盟,指的是市场主体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专利为纽带达成的联盟。

专利联盟对内实施专利分析与预警、宣传培训、交叉许可、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等行为,对外开展专利许可谈判、专利交易、诉讼维权等活动。

第三条专利联盟的组建和发展,应坚持开放、互惠、共赢的原则,广泛吸纳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积极参与。

第四条XX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专利联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专利联盟的设立第五条专利联盟应由五家以上(含五家)XX本地企业或其他组织发起成立。

外地企业、科研机构或其他相关组织也可申请加入XX市专利联盟。

第六条专利联盟的发起单位应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为国内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企业有较好的专利基础,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七条专利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具体由专利联盟成员单位协商确定。

第三章专利联盟的备案第八条专利联盟成立后,专利联盟发起单位可自愿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备案申请书;(二)发起成立专利联盟各成员单位的协议书,协议书应当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三)专利联盟章程。

第九条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认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向专利联盟发起单位发出备案通知书,经备案的专利联盟统一向社会公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四章专利联盟的工作职责第十条专利联盟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大会,研究本联盟、本产业或本技术领域的重大、前沿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或措施。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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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本联盟性质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面向郑州市知识产权产业领域内所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放的非盈利性团体。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信息平台,增强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提升成员的知识产权能力;建立企业保护自律机制,防止联盟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纠纷;建立成员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引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五条、本联盟接受郑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联盟任务与工作内容第六条、本联盟任务是在联盟成员之间搭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国外公知公用专利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将已经被外国授权,但并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国外有效高端发明专利,以及其他国内外先进的公知公用专利技术或项目免费引进郑州市,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郑州市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点产业的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为联盟成员科研投入、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进出口贸易以及涉外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提供预警和预测。

第七条、联盟主要工作内容:(一)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进行项目分析,为企业引进优秀技术项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帮助企业提高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三)集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建立专利库、专利产品库、专利人才库和专利需求库并持续更新,为企业提供行业专利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四)对企业需求的项目进行分析、指导和推荐;(五)加强联盟成员的信息沟通,提供交流与讨论平台,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六)促进联盟内部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专利技术许可、转让。

(七)协调联盟成员间知识产权纠纷,促进企业互相尊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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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业务范围,如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服务、技术研发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币种)。

第六条公司设立日期:(设立日期)。

第七条本章程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自工商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秉承诚信、专业、创新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第九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2.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包括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3.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包括侵权诉讼、调解、仲裁等;4. 知识产权培训与讲座;5. 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研发和推广。

第三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本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和经理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0.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联盟 章程

联盟 章程

联盟章程1. 引言联盟章程是指联盟组织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联盟的宗旨、组织结构、成员权益、管理制度等内容。

本章程旨在为联盟成员提供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促进联盟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目标。

2. 联盟宗旨本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具体宗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平台:为成员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平台,便于交流和合作;•共同发展:鼓励成员共同研究、创新,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互利共赢:通过合作,实现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公平公正: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3. 组织结构3.1 联盟成员本联盟的成员包括个人、企业、非营利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专家学者。

成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3.2 联盟理事会联盟设立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决策联盟事务等。

3.3 联盟秘书处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联盟理事会指定负责人,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4. 成员权益和义务4.1 成员权益•参与决策:成员有权参与联盟事务的决策和表达意见;•共享资源:成员享有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机会,包括合作项目、培训等;•互惠合作:成员有权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共同开展项目和研究;•知识共享:成员有权分享和获取联盟成员的知识和经验;•知识产权保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应得到合理保护。

4.2 成员义务•遵守章程: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积极参与:成员应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为联盟的发展做出贡献;•保护利益:成员应维护联盟和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成员应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5. 管理制度5.1 决策程序联盟的重要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表决决定,决策应经过多数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5.2 财务管理联盟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联盟的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提升,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联盟的任务是:搭建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平台,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北京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联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开放包容、公正公平、互利共享、务实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盟设立秘书处,统一协调、管理和推进联盟工作。

秘书处由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配备工作人员。

第六条联盟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联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相关研究和调研,并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会费管理第八条加入联盟的单位需要缴纳一定的会费,用于联盟事务的开支。

第九条会费的具体数额由联盟成员单位商议确定,按照单位规模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分级征收。

第十条会费的缴纳方式由联盟成员单位自行选择。

逾期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联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催缴。

第四章变更和解散第十一条联盟的章程经过联盟成员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方可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联盟解散需经过联盟成员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联盟解散后,联盟的财产由联盟成员单位协商处理,不得私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所有。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商议决定。

以上是《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的重要保障,希望联盟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重点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联盟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益,确保联盟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二、联盟名称本联盟的名称为“XXX联盟”。

三、联盟成立目的1. 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2. 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应对行业挑战和问题。

3. 提供平台和资源,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

4. 加强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推广。

四、组织结构1. 联盟主席团: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整体决策和战略规划。

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运营、会务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3. 专业委员会:根据联盟的业务领域设立,负责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等工作。

4. 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和执行。

五、成员资格和权益1. 成员资格:(1)符合联盟设立目的和组织结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等可申请加入联盟。

(2)经联盟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2. 成员权益:(1)享有联盟资源和平台的使用权。

(2)参与联盟的决策和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

(3)享有联盟的知识产权和成果共享权。

(4)享有联盟提供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六、会费管理1. 成员应按照联盟章程的规定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联盟主席团决定。

2. 会费用于联盟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和项目推进等支出。

七、决策机制1. 联盟主席团会议:定期召开,由主席团主持,讨论并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

2. 会员大会:定期召开,由主席团组织,成员共同讨论联盟的发展方向和重要议题。

3. 决策方式:一般以多数票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达到特定比例的赞成票数。

八、章程修订1. 章程修订需由联盟主席团提出,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2. 修订后的章程将替代原有章程,并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九、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主席团所有。

2.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XXX联盟的章程格式,旨在确保联盟的有效运行和成员权益的维护。

请各位成员遵守章程规定,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和创新。

知识产权联盟运营方案

知识产权联盟运营方案

知识产权联盟运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包括企业、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不同主体所组成的,为共同维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交易的一种合作组织。

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对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知识产权联盟运营的目标1.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流和分享,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共享;3.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提高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4.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联盟运营的内容1.组织活动:组织知识产权论坛、研讨会、专题讲座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嘉宾分享经验和见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资源共享: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与转化;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为成员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共享专利检索、侵权追踪等资源。

3.政策宣传: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动态,及时向成员发布政策解读和推动意见,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4.知识产权培训:组织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5.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在全球舞台上的话语权。

四、知识产权联盟运营的机制1.理事会制度:成立理事会,由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负责联盟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秘书处: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协调各种资源的整合。

3.会员管理:设立会员管理机构,负责会员招募、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财务审计:设立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保障联盟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支撑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继续深化产业专利协同运用,需要加快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为指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定义和工作原则(一)定义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而自愿结盟形成的联合体,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型产业协同发展组织。

(二)工作原则坚持市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励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业群体等开展产业专利协同运用。

加强资源整合。

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全产业链创新力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

依托知识产权资源,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政策资源等,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创新服务内容。

联盟内坚持互利互助,丰富服务内容,为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依托联盟内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开放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主要任务(一)加强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1.建立订单式知识产权研发体系。

在产业关键领域,推动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产业上下游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创新前端充分对接、过程紧密结合、后续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运营为目的,推动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核心知识产权研发体系,积极构建专利组合。

2.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核心技术和产品联合进行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知识产权布局,全面覆盖和有效保护产业创新成果和成员单位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守则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守则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守则目的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守则(以下简称“章程”)旨在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遵守一定的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发展。

成员资格1. 任何对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感兴趣的个人、组织或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知识产权联盟。

2. 加入知识产权联盟需要提交入会申请,并经过联盟成员大会的审核通过。

职责和权利1. 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发展。

2. 联盟成员有权利享受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3. 联盟成员应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理事会和管理1. 知识产权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

2. 理事会成员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3. 理事会负责审核入会申请,组织知识产权相关的活动,并解决联盟成员间的纠纷和冲突。

4. 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联盟的发展和运营情况,并向联盟成员报告工作。

会费和财务管理1. 联盟成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用于支持联盟的日常运作和活动。

2. 联盟成员可以选择加入联盟的捐赠计划,为联盟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 联盟的财务管理应通过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透明度。

争议解决1. 如出现联盟成员间的争议或冲突,应首先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争议应提交给理事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3. 理事会的裁决为最终决定,对联盟成员具有约束力。

修改和生效1. 对章程的修改应由联盟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应及时通知联盟成员。

2. 修改后的章程自通知之日起生效。

结论本章程的守则旨在确保知识产权联盟的合作和交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知识产权的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新与发展。

各联盟成员应遵守本章程所规定的规范,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章程: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应用的规则

知识产权章程: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应用的规则

知识产权章程: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应用的规则第一章:引言1.1 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中一项极为重要的资源,它涵盖了各种创造性的思想、发明、创作和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的快速传播,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应用变得尤为迫切。

1.2 研究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制定一套规则和准则,以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并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应用。

这将有助于推动创新和发展,维护创造者和创新者的权益。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2.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思想、发明、创作和创新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等。

2.2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

它鼓励个人和企业投入更多精力和资源,创造更多创新成果,进而推动社会进步。

2.3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

国家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范围,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管理3.1 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为了有效管理知识产权,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登记、核准和维护工作。

这些机构应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3.2 知识产权的登记和核准知识产权的登记和核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环节。

国家应建立便捷的登记和核准机制,为创造者和创新者提供便利。

3.3 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护是保障创新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国家应制定法律和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应用4.1 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它可以为创新者提供回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4.2 知识产权的合理应用知识产权的合理应用是发挥其最大价值的关键。

应鼓励创新者分享知识,促进合作和交流,推动技术和经验的共享。

4.3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应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国家之间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规则和准则,推动知识产权的全球化治理。

知识产权联盟年会策划方案

知识产权联盟年会策划方案

知识产权联盟年会策划方案知识产权联盟年会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联盟年会是由知识产权联盟组织的一年一度的大型会议,旨在搭建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平台,分享行业最新动态和经验,推动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

本次年会将于2022年在北京举办,会议时间为3天,预计参会人数为500人。

二、目标和主题目标:1.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及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知识产权产业的创新发展。

2.提高与会者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的理解和应用。

3.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主题: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驱动三、会议内容和形式会议内容:1.主旨演讲:邀请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进行主旨演讲,分享行业前沿动态和探讨未来发展趋势。

2.专题论坛:设立多个专题论坛,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等主题展开,邀请行业内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演讲和交流。

3.展览展示:设立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展览区,展示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产品和技术,为企业搭建交流和合作平台。

4.企业推介:设置专场企业推介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展示自身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5.国际交流:邀请国外知识产权机构和企业代表参会,组织国际交流活动,促进跨国合作和交流。

6.培训研讨:开设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提高与会者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会议形式:1.线下会议:会议场地将设在北京市的大型会议中心,提供现代化的会议设施和舒适的会场环境,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线上互动:配备线上会议平台,提供参会者线上观看和参与会议的机会,确保全球范围内的与会者都能参与到年会活动中。

四、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策划部门:负责年会整体策划和组织工作,包括主题确定、日程安排、场地选择、赞助商邀约等。

2.运营部门:负责会议的运营工作,包括会议注册、会场布置、餐饮安排、接待等。

3.宣传部门:负责年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推广活动、媒体合作等。

知识产权联盟工作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工作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运作,保障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盟是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以共同维护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利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联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第四条联盟的总部设在中国,日常工作由联盟秘书处负责。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联盟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联盟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联盟的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联盟设立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负责联盟在知识产权某一领域的具体工作,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专业工作组成员由理事会指定或选举产生。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联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成员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二)推动成员间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成员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和利用服务;(三)促进成员间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通过专利池、技术标准、联合研发等形式,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协助成员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五)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提高成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六)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联盟的工作程序如下:(一)联盟成员提出工作需求或建议;(二)专业工作组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三)执行委员会审议解决方案,形成工作计划;(四)联盟成员实施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五)联盟秘书处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向理事会报告。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发布时间:2015-04-28大中小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支撑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继续深化产业专利协同运用,需要加快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为指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定义和工作原则(一)定义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而自愿结盟形成的联合体,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型产业协同发展组织。

(二)工作原则坚持市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励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业群体等开展产业专利协同运用。

加强资源整合。

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全产业链创新力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

依托知识产权资源,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政策资源等,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创新服务内容。

联盟内坚持互利互助,丰富服务内容,为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依托联盟内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开放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主要任务(一)加强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1.建立订单式知识产权研发体系。

在产业关键领域,推动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产业上下游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创新前端充分对接、过程紧密结合、后续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运营为目的,推动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核心知识产权研发体系,积极构建专利组合。

2.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核心技术和产品联合进行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知识产权布局,全面覆盖和有效保护产业创新成果和成员单位合法权益。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联盟是一种通过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与协作,共同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以及联盟的价值和挑战。

一、引言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资产,它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种形式,对于企业和创新者来说至关重要。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侵权问题、技术窃取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成为了一种有效的途径。

二、知识产权联盟的定义和意义知识产权联盟是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不同的组织、机构或个人之间建立的合作关系,共同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

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合作与协作,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1.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联盟成员可以共同制定并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通过共享信息和资源,提高对侵权行为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有效减少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 促进技术创新和合作:联盟可以为成员提供一个共享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的平台,促进创新与合作。

通过分享最新的技术进展和研发成果,成员可以互相借鉴和学习,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3.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联盟可以为成员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帮助成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和保护。

4. 提升行业竞争力: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内各方可以共同合作,形成强大的整体实力,提高行业竞争力。

联盟成员可以通过共同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三、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的步骤1. 确定联盟的目标与范围:首先需要明确联盟的目标和范围。

确定联盟的核心领域,明确联盟成员的身份和参与条件,以及联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寻找潜在成员并洽谈合作:根据联盟的目标和范围,寻找具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潜在成员并主动与其进行洽谈合作。

建立高效的合作机制和渠道,确保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能力。

深圳市LED专利联盟章程(精)

深圳市LED专利联盟章程(精)

深圳市 LED 专利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一、本团体的名称:中文为深圳市LED专利联盟ShenZhen LED Patent Alliance(以下简称“联盟”),英文为 (缩写为“szlpa”)。

二、联盟成立目的:随着我市LED产业外向型发展趋势,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协会拟联合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成立深圳市LED产业专利联盟,以期为联盟会员减少知识产权投入成本,搭建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为我市LED产业提供专利技术领域方面的专业服务与咨询。

三、联盟的性质: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LED产业,从事LED技术标准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四、联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LED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为LED专利联盟会员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平台服务。

五、联盟目标定位:搭建会员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降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第二章业务范围专利联盟提供的服务:联盟围绕国内外LED专利技术发展态势,建立与完善LED专利联盟各成员的保护策略,为联盟成员提供切实有效的专业技术领域服务与咨询。

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提升联盟成员的专利竞争力。

1、搭建国内首家LED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技术查新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2、搭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每个会员一个账号,避免每个企业单独开发,重复建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更新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

4、以联盟名义集体进行知识产权谈判,降低企业费用支出,包括同国内外代理机构签订知识产权服务合同,同境外LED厂商诉讼谈判等。

5、根据联盟会员的需求,搭建其他共享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开发。

第三章会员一、联盟吸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LED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知识产权业务的企业成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1.01.13•【文号】国知办函运字〔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组织治理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15号)要求,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管理,引导联盟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联盟日常监督管理。

对于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引导其限期向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对于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要按照公开化、责任化、清单化的要求做好监管。

联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战略”等字样,不得擅自以党和国家机关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擅自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联盟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刻制印章。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工作中发现备案联盟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的,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取缔并报我局撤销备案。

二、根据各地区报送的联盟2019年度运行情况,经排查,共有15家联盟暂停运行,3家联盟无法取得联系(名单略)。

请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核实名单中的联盟情况,对于确定停止运行的,予以撤销备案并公开相关信息。

三、在建立联盟备案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局不再开展联盟备案工作,统一由省级知识产权局对联盟进行备案与管理。

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与市县加强工作联动,做好联盟业务指导和日常活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引导联盟健康发展,规范联盟运行,发挥好联盟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积极作用。

内资知识产权章程模板

内资知识产权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条公司对知识产权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岗位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合作伙伴。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规划、管理、保护和运用等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维护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部门知识产权管理情况;4. 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5. 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6. 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知识产权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知识产权获取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对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应及时申请专利。

第九条公司对职务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对外合作项目,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公司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第五章知识产权运用第十五条公司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和配置。

第十七条公司应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

第六章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应通过内部刊物、网站等渠道,宣传知识产权知识。

第七章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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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联盟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本联盟性质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面向郑州市知识产权产业领域内所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放的非盈利性团体。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信息平台,增强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提升成员的知识产权能力;建立企业保护自律机制,防止联盟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纠纷;建立成员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引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五条、本联盟接受郑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联盟任务与工作内容
第六条、本联盟任务是在联盟成员之间搭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国外公知公用专利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将已经被外国授权,但并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国外有效高端发明专利,以及其他国内外先进的公知公用专利技术或项目免费引进郑州市,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郑州市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点产业的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为联盟成员科研投入、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进出口贸易以及涉外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提供预警和预测。

第七条、联盟主要工作内容:
(一)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进行项目分析,为企业引进优秀技术项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帮助企业提高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集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建立专利库、专利产品库、专利人才库和专利需求库并持续更新,为企业提供行业专利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四)对企业需求的项目进行分析、指导和推荐;
(五)加强联盟成员的信息沟通,提供交流与讨论平台,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六)促进联盟内部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专利技术许可、转让。

(七)协调联盟成员间知识产权纠纷,促进企业互相尊重知识产权。

(八)联盟其他事务
第三章联盟组织
第七条、联盟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长单位、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理事长单位由常务理事单位轮流担任。

联盟秘书处设在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第八条、联盟成员组成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利机构。

联盟大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制订联盟章程;
(二)制订联盟的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讨论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
(六)讨论决定联盟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条、联盟设理事单位名,由联盟发起成员担任,共同组成联盟理事会。

联盟理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修改联盟章程,监督联盟章程的实施;
(二)监督联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落实;
(三)制订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四)制订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批准联盟成员加入;
(六)监督联盟秘书处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联盟资金使用、项目实施;
(八)其他由联盟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联盟设常务理事单位名,由理事单位推荐产生,组成联盟常务理事会,指导联盟的日常工作。

联盟常务理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指导和监督联盟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二)决定联盟理事会闭会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联盟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在郑州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讨论决定,负责联盟的日常组织、联络及其他工作。

联盟秘书处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联盟秘书处履行如下职责:
(一)落实联盟大会制订的联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执行联盟各级会议决议,组织开展联盟各项日常工作;
(三)召集召开联盟各级会议;
(四)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五)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受托向联盟成员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六)受托管理联盟的资金;
(七)受托选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项目分析报告,实施技术引进工程;
(八)其他应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联盟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联盟理事会委托秘书处选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法院、海关、工商及联盟成员内等方面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联盟成员提出的项目及问题进行分析、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联盟会议包括联盟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均由秘书处召集。

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联盟理事会根据联盟设立及发展情况
决定召开时间。

联盟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由秘书处根据联盟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

联盟常务理事指导和监督联盟日常工作,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常务理事会或秘书处提议,可召开联盟理事会或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联盟各级会议须有五分之三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出席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联盟成员
第十五条、加入联盟的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
(三)自愿加入联盟;
(四)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五)有志于自主创新、树立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形象;
(六)符合联盟发展方向与目标。

第十六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一)出席联盟大会,投票表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培训、讲座及其他活动;
(三)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四)监督联盟工作;
(五)针对企业需求提出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分析申请;
(六)引进技术,对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创新结果申请专利;
(七)自愿加入联盟、自由退出联盟。

第十七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二)维护联盟名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
(四)承办或参加联盟组织的培训、讲座或其他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联盟会费;
(六)保守联盟及联盟成员商业秘密;
(七)自觉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维护企业信誉,接受联盟的指导与监督;
(八)履行本联盟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加入联盟:
(一)提交申请书、登记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经联盟审议批准后,按照章程约定交纳会费;
(三)秘书处予以登记备案,颁发年度有效的联盟成员证书;
(四)联盟成员交纳会费后,秘书处将按年度向其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第十九条、退出联盟:
(一)成员可自由选择退出联盟;
(二)向秘书处提交退出的书面申请,说明退出理由;
(三)秘书处在联盟内发布通知。

第二十条、联盟成员违反章程约定,损害联盟形象,妨碍联盟开
展,秘书处将在联盟内予以公告。

经联盟常务理事会议同意,成员期满,将不接收其继续作为联盟成员。

第五章联盟资产
第二十一条、联盟资金来源为联盟成员缴纳的会费、捐款和政府专项资助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联盟成员按年度交纳会费,轮职主席单位当年会费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0000元,理事单位会费每年5000元,普通成员单位会费每年3000元。

会费用于支付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和联盟其他事务所需费用。

第二十三条、联盟成员与理事长单位共同委托秘书处对联盟资金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秘书处对联盟资金设立专帐管理,独立核算,并接受联盟成员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盟资金。

第二十五条、秘书处按照联盟大会和理事长单位有关规定和指示使用联盟资金,按年度向联盟成员公布资金使用清单并提交报告。

第六章联盟终止
第二十六条、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由联盟成员共同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联盟终止后相关手续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联盟成员与理事长单位共同委托秘书处办理。

第二十八条、秘书处办理完毕联盟终止手续后向理事长单位提交清算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联盟成员一致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联盟章程修改必须经过联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联盟章程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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