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高速畅和苑项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畅和苑项目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一、本次国有资产交易通过资产处置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双方均可免费注册会员,即不必委托会员单位代理交易。

二、挂牌前资料准备(详见附件:购买方进场应提交材料清单)

1、买方(即恒大)应提供书面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资产购买申请书》并提供电子版本;

(2)、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购买方支付能力证明;

(4)、购买方具备受让资格、资质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5)、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选择挂牌转让方式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充修改。

2、卖方(即山东高速)应提供资料:

(1)、按照要求填写《资产出让申请书》并提供电子版本;

(2)、按照格式要求准备挂牌公告内容并提供电子版本;

(3)、出让方的资格证明(出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产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

(5)、资产转让行为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6)、出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提供备案文件);

(7)、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8)、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三、费用、资金及付款方式(鲁价费发[2010]171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满后另行报批,目前尚未出新规定)

1、受让方(即恒大)交易费用、交易价款及付款方式

(1)、登记挂牌手续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向交易双方,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进计算收取,每宗最低不少于2000元。按交易额收取比例如下:

(一) 1亿元以下(不包含l亿元)收取比例为1‰

(二)1亿元-5亿元(不包含5亿元)收取比例为0.8‰

(三)5亿元以上收取比例为0.5‰

(2)、竞价佣金(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本次交易以拍卖、网络竞价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需交纳竞价佣金;若本次交易未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无需交纳竞价佣金。

(3)、交易佣金:开展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撮合产权交易双方成交,可以与客户约定佣金比例;未做约定成交的,收取佣金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进计费,每宗最低不少于2000元。按交易额收取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为10‰

(二)500万元-2000万元(不包含500万元),收取比例为8‰

(三)2000万元-1亿元(不包含2000万元),收取比例为6‰

(四)1亿元-5亿元(不包含1亿元),收取比例为4‰

(五)5亿元以上(不包含5亿元),收取比例为2‰

产权交易机构不代理交易的不得收取交易佣金。产权交易机构会员代理交易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4)交易价款(挂牌价):万元,可以分期付款,首笔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额应在1年内付清。(其中保证金:万元(一般不超过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0%;没有设定的,一般按照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计算。交易保证金交纳时点不迟于挂牌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

(5)契税:万元。按照挂牌价的3%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缴至税务部门。

2、转让方交易费用及付款方式

(1)、登记挂牌手续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向交易双方,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进计算收取,每宗最低不少于2000元。按交易额收取比例如下:

(一) 1亿元以下(不包含l亿元)收取比例为1‰

(二)1亿元-5亿元(不包含5亿元)收取比例为0.8‰

(三)5亿元以上收取比例为0.5‰

(2)、竞价佣金(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本次交易以拍卖、网络竞价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需交纳竞价佣金;若本次交易未以竞价方式成交,转

让方无需交纳竞价佣金。

(3)、交易佣金:开展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撮合产权交易双方成交,可以与客户约定佣金比例;未做约定成交的,收取佣金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进计费,每宗最低不少于2000元。按交易额收取比例如下:5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为10‰

500万元-2000万元(不包含500万元),收取比例为8‰

2000万元-1亿元(不包含2000万元),收取比例为6‰

1亿元-5亿元(不包含1亿元),收取比例为4‰

5亿元以上(不包含5亿元),收取比例为2‰

产权交易机构不代理交易的不得收取交易佣金。产权交易机构会员代理交易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据交易中心介绍,高速股份本身即会员,故此部分费用可省去。

四、交易流程:交易一般应按受理转让申请、发布挂牌公告、登记受让意向、组织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权属变更登记的程序进行。

1、受理转让申请:转让方填写《资产出让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向中心会员提供有关资料。转让方在提出转让申请时应设置保证金条款,明确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点,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

2、发布挂牌公告:挂牌公告应当在中心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以中心名义发布,同时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登记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应向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登记

截止时间前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

4、组织交易签约: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进行协议转让,购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按照转让方挂牌转让前选择的拍卖、招投标、竞投等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5、结算交易资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把受让项目的首期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交易资金专用结算账户。购买价款的余额需在一年内付清并由甲方提供有效担保,将交易价款支付到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根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6、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对资产交易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并支付全部交易费用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7、权属变更登记:交易双方凭交易凭证等相关材料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