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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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是学校 了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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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告退 党 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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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是 党组 织对 某 些 革命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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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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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让 他们充分 地 参 与进来

教师
走进 学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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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紧 急 突 发事件 的得力助 手

志 衰退
不履行党员 义 务
在学 习
工作 等方面
对于学 生在课 堂 的表 现 比如 迟 到
旷课等 了 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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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性 不 言而 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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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 处置大 学不合 格 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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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日报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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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主义 金 钱 主 义 的做派 缺乏艰苦 奋 斗 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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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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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置 不合 格 的大 学 生 党员


不讲 组 织 纪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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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表 现 为对党 组 织的
加 强 校 园党 建 工 作 必 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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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校 园 党组 织 整体 素质 的
更好 地 发挥 民主 评 议 党员 制度 在处置 ( 作者 单位 : 桂林理 工 大 学 )
不 合 格 大 学 生 党 员 的 表现 形 式
,
对要求脱党者除名 和对 被员工 作 中的作用 作 者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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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党章的相关规定
以定义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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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 格 大学 生 党员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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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是通过延 长 预 备 期或者 取消预 备 党员资格 的
专 项 课 题 资助 ( 课 题编 号 :
的表 现形 式 主要有 以下 几 种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三篇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三篇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三篇篇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为使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XX区教育局委员会【20XX】61号文件有关精神,在学校支部的认真组织下,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党员共计10人,参加评议党员18人,被评为优秀党员18人,无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现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目的明确我支部领导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及时传达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做出部署安排。

同时,明确评议目的,通过评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全程参与民主测评党员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是加强党员思想理论水平的基础,我校在开展民主评议前,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党章》,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

重点引导党员明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提高认识,提升党员思想素质,做到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组织理念,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杜绝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通过学习,在党员中强化了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会议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员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推进党组织建设上来,提高了党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下一步开展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三、严格民评,保证实效在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坚持标准、发挥作用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后,支部依照评议的程序严格进行党员评议工作,保证评议工作的严肃性。

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党员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我支部开始进行“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相关调研,以期对该工作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探讨。

二、调研过程(一)问卷调查我们通过组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集了广大党员的视角和意见,收到了来自不同党员的101份问卷反馈,调查涉及到工作过程中遭遇的不符合组织要求的情况对应的处置方式、对党员在大众中形象的影响、在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健康的缺陷等等。

问题从不同角度来考察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的认识、期望和建议,为本次调查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

(二)个别访谈我支部通过个别访谈的形式,与一些支部内的党员进行了深入地面对面交流,了解到许多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反思和总结。

(三)查阅资料我支部还利用网络、书籍等渠道,饱览了整个学科的相关理论、法规、政策、案例等材料,以此了解比较全面的现状和实际运行的困难。

三、调研结果1.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一些争议还很大,尤其是涉及各种权利和利益的时候。

2.大部分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的困难和推进起来的问题有着很深刻的认识,建议要在组织规章、程序等方面予以优化完善,强化组织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意识。

3.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中存在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对法规的不熟悉,处理不当等情况,完善干部双重核查制度,加强干部专业培训。

4.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过程中,应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更细致的帮助和引导,尽可能的避免不良影响。

四、调研建议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意识,并考虑借鉴有些单位现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

2.在干部教育和选拔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干部的素质教育和法制意识培养,让干部能够在艰难时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3.作为一个基层组织,要加强与党费管理部门的联系,善于向上级反映问题和调整方案,积极协调处理好各种问题。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近年来,**市**区认真落实《**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健全完善党员“出口”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全区108个社区、812个基层党支部、15000余名党员中全面推进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做到把处置工作与党员量化管理结合起来、与整顿薄弱党组织结合起来、与严把党员“入口关”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以进一步突显,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得以进一步提升。

据统计,自2012年作为**市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试点以来,全区共集中处置不合格党员94名。

一、主要做法(一)统筹谋划、科学部署。

一是强化责任目标明。

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对照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街—居”三级工作组,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建立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务书记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层层组织发动、分解任务,做到任务清、目标清、责任清。

强化工作约束,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街道党建年终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实有力有序有效。

二是强化宣传明标准。

通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给党员写一封信等方式,深入宣传文件精神,重点讲清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十项标准”、“三种方式”和“八道程序”,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充分赢得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理解。

对新转入我区的党员,发放《党员须知》;对身体原因、工作关系不能来参加学习活动的老弱病残、流动党员、出国留学党员,通过上门送学和微信、QQ群联络等方式,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三是强化排摸底数明。

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依托**区数字党建以及公安、劳动、社保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梳理社区党员,将预备期满1年仍不与党组织联系的预备党员、身在外地的“挂名党员”、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不发挥作用的党员和主动申请退党的党员列为摸排重点。

(二)结合实际、稳妥推进。

一是程序规范化。

严格对照“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的处置处理、虽然与党组织保持联系但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处理、因私出国出境党员处理、主动退党党员处理”等标准,分别进行处置。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的思考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的思考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的思考作者:吕周林来源:《读写算·教研版》2016年第19期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9-350-01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这标志着我们党把“纯洁性建设”提到一个新高度,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纯洁性这一要求不相适应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一、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形成原因1、具体表现形式(1)组织观念淡漠。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对党丧失信心,党员身份意識淡化,部分党员长期不交纳党费和不参加党组织生活。

责任感、使命感缺失。

认为参不参加党组织生活都无所谓,不交党费党组织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2)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长期长期外出不归,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了“挂名”党员。

主要集中在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中。

(3)先进性发挥不好。

部分党员对党和社会的发展前景动摇,只讲权利不管义务,只索取而不讲党性,一心只顾个人利益,不但不积极支持党的政策和工作,反而公开抵触、带头违反,甚至理想信念动摇而转信宗教,严重影响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形象。

2、形成原因不合格党员的成因,既有其个人因素,也有组织上的不当行为。

从个人的角度讲,一是部分农民党员文化素质低、家庭生活贫困。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

一些党员入党后放松了自我要求和党性锻炼,再加上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

从组织行为来讲,一是先进性教育不够经常。

一些大的专题教育开展得比较多,但是涉及到先进性内容的教育则比较少。

二是党内生活原则气氛不够浓厚。

有的班子战斗力不强,对一些不良倾向不敢作原则性的斗争,见怪不怪,好人主义盛行,以至个别党员处于无人管和放任自流的状态。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_调研报告_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_调研报告_

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应该说上下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

问题是,对这样一个明白不过的道理,不少人说起来能言善道,做起来却“雷声大,雨点斜,不合格党员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党员的素质决定党员的先进性。

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纯洁。

本文拟按的要求,就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作些分析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循序渐进地向城市推进,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是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动方式的重大变革。

市场经济催化人的“三观”迅速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员的就业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的教育管理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情况更加复杂。

主要是:㈠伴随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党员的流动性增加,就业方式多样化,党员队伍结构和党员队伍建设呈现许多新特点,同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农村,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党员的从业方式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相对固定形式,而是呈现种植、养殖、经商、办厂、务工等多轮驱动,齐头并进的态势,形成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务工、企业股东等不同社会阶层。

从业形式的改变,带来观念上的更新。

不同阶层党员的价值观不尽相同,且体现先进性的特点也各有千秋,表现不合格的特点也各不相同。

这对组织界定党员不合格标准,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加了新的难度。

在企业,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改变了过去企业与职工约定俗成的不变关系,转为以契约为保证的灵活可变的方式。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自然成为雇主与被雇用的关系。

企业员工的行为方式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改制过程中,一大批自愿与企业解除合约的职工走向自行创业的路子,期间包含失业党员和自谋职业党员。

公司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公司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公司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公司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教育水平,公司党支部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开展了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的调研工作。

通过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公司党员管理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和措施。

一、问题概况(一)党员教育水平问题:调研结果显示,部分公司党员教育水平较低,缺乏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修养的认识。

(二)党员思想认识问题:调研中发现,一些党员存在思想浮躁、理想信念淡薄、纪律意识松弛等问题,不能够很好地起到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党员纪律问题:部分党员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认识不足,存在夜不归宿、违反规定进行商业活动等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

二、主要原因分析(一)党员教育缺失:公司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教育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党员不同学习需求。

(二)组织监督不力:党支部对党员的组织管理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及时纠正,导致问题积累。

(三)干部作风问题:部分公司干部作风不正,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存在姑息纵容现象。

三、改进措施(一)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对党员教育的重视和投入,拓宽党员学习渠道,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的理论学习,提升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思想素质。

(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党员。

(三)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积极开展对党员的监督和纠正工作。

四、工作措施(一)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根据党员教育需求,制定明确的计划和目标,并通过定期的培训、学习班等方式,提升党员的教育水平。

(二)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流程:制定党员管理规定,明确党员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追责。

(三)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强化对党员的监督和纠正。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的工作总结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邵东县新华书店十一名在职党员认真学习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201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纯洁党员队伍,从2014年9月底开始,邵东县新华书店在县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开展了“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在职的其它党员作为活动对象,已经基本完成了该项工作。

现对工作做出如下总结:一、宣传发动,加强领导。

单位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曾新元为组长,支部委员肖彬彬、曹俊为成员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领导小组。

研究了民主评议计划、制定了民主评议的方按,确定了评议的重点。

分别召开了党支部、活动领导小组和全体职工会议。

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使每个党员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民主评议氛围。

二、重点突出,中肯评议。

为全面系统地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单位党支部召开了支部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并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的主旨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要求党员对照《党章》、《邵东县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以及《县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归类方式》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测评表》,使党员同志增强了搞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自觉性,也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党员所应具备的形象以及在新时期的发行工作中所应肩负的重任和发挥的作用。

单位全体党员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要求,对工作和思想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自我评价;党支部再次召开大会,会上,本着实事求是、公开民主、平等互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全体党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且逐个开展互评,使党员明确了自身的有点和不足,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法,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连处理不合格党员情况

一连处理不合格党员情况

一连处理不合格党员情况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是否合格,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严肃鼾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

一、近年来受处臵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形式、特点及产生原因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改革的深化,不少党员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新的变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我连党支部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在党支部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活动,不断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处臵力度。

目前一连有党员14人(预备党员2名),今年一连党员参评率均在100%,没有出现不合格党员。

(一)受处臵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形式。

通过我们调查表明,近年来受处臵的不合格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

其主要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即“三不”党员。

2、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带头作用。

其突出表现是: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政治热情下降,对党的事业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己不严格要求,长期平平庸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成为群众的尾巴。

3、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正。

其主要表现是:有的把人民利益臵于脑后,不关心群众,甚至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追求腐化的生活方式,沉湎于吃喝玩乐;有的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有的利用行业特权,搞不正之风。

4、不讲社会公德,道德败坏。

其主要表现为:思想素质低,个人形象差,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讲家庭美德。

有的抹牌赌博,屡教不改;有的小偷小摸,损人利己;有的虐待老人,邻里不和;有的腐化堕落,道德沦丧,等等。

(二)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怀抱中来。
05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启示和 建议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
重视思想教育
通过理论学习、党性教育 等方式,引导党员坚定理 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 提高政治素质。
加强实践锻炼
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 务、基层实践等活动,培 养实践能力和服务意识, 提高综合素质。
完善培训机制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技能 培训等,提高党员的工作 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履 行职责的能力。
04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
党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后,党组织应当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 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在处置这类党员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既要维护党 纪的严肃性,又要考虑教育挽救干部的实际。
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改表现的党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 分,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案例二
当党员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处分时,党组织应当对其错误事实进行深入 调查,了解其思想根源和现实表现,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党纪处分 。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坚持党内处分与行政处分相互衔接的原则,避免出 现处分上的重复或者漏洞。
对于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 能力、态度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以促进其改正错误。
严格遵循组织程序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不 得随意或擅自处分党员。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处置 结果公正、合理。
注重思想教育引导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要重视思想教育引导的作用, 帮助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激发其改正错误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

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党支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XXX党委:根据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X月XX日通知精神,为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组织处置的制度规范,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维护党的形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XXX公司支部委员会20XX年X月X日成立,成立之初共有中共党员X名,后经人事调动新增党员X名,发展预备党员X名,转正党员X名,转出党员X名,现有中共党员X名,其中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

支部现有X名支委,分别为书记X名、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X名、纪检委员X名。

自成立以来,党支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各党规党纪,不存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事项。

近年来,XXX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结合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每位党员从遵守党的纪律、履职党员义务、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个方面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通过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使党组织在管理党员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掌握着主动权,也有效激发了党员爱党奉献的自觉性,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组织处置的基本概念(一)什么是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机制的探索与思考作者:曾灿博罗勇来源:《东方教育》2016年第05期大学校园优秀党员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他们构建了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是学校了解学生,走进学生,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得力助手,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经调查,当今大学生党员不论从个人的入党动机、个人党性修养以及对党的认识上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了不少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产生,这类党员严重地破坏了学校党组织的整体形象。

党章规定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三种,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

基于大学生党员群体的特殊性,在处置工作上应与别的党员群体有所区别。

一、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表现形式根据党章的相关规定,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可以定义为:丧失党的信念,拒绝履行党员的义务,拒绝缴纳党费,拒绝参加组织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的大学生党员。

在实际的校园生活中,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党性原则丧失,作风不够正派。

这部分学生党员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与集体以及其他同学的关系。

组织生活中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至上,对周围同学漠不关心;生活上,有奉行享乐主义、金钱主义的做派,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2.不讲组织纪律。

具体表现为对党组织的各项规定置之不顾,无正当理由缺勤党组织生活,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挑三拣四,完全不符合一名合格党员的形象。

3.生活态度缺乏正能量,先进意识淡薄。

入党前表现积极,入党后撩腿烧高香。

认为党的相关理论与政治理论素养无关紧要,觉得相关的学习枯燥无味,缺乏主动性;自己本身的专业学习上,态度懒散,主观不努力,学习成绩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在工作上,挑三拣四,缺乏责任意识。

4.综合素养较差,不讲究自身的文明素养。

这些党员当中,有的漠视考场纪律,考试违纪时有發生;有的自身居住宿舍环境不堪入目,有的甚至参与违反学校规定的活动,屡教不改。

二、处置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方式党章中规定对不合格党员主要有三种,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

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及时的处置是地方院校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思想认识、认定标准、处置程序、处置方式等几个方面,列举分析了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地方院校不合格党员问题对策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及时的处置,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专门列出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条款。

这些规定和要求看起来似乎已经非常的明晰具体,但真正实施起来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本文以地方院校作为研究对象,对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探讨其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院校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党长期起来非常重视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问题,早在1988年的时候,中央组织部就根据党的十三大的要求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

之后,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上都提及,并有进一步明确要求。

但直到现在,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仍然是地方高校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思想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这种认识上的不统一,在地方院校的基层党组织层面上的具体表现可以概括为“三不”:一是不愿,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费时费力,还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不忍,在高校里党员身份是往往是老师或学生的政治生命,对问题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还可以,真要处置就会于心不忍;三是不敢,有的不合格党员本身就比较难缠,处置就是树立对立面,怕给组织和个人惹麻烦。

2.认定标准上的问题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首先要解决的是什么样的党员是不合格党员的问题,通俗地说,就是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问题。

这个标准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第二类,是“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第三类,是“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

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措施的探索与思考

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措施的探索与思考

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措施的探索与思考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是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问题的重要举措。

自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以来,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员队伍建设的诸多方面也发生很大变化。

在新形势下如何继续科学有效得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已经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在总结我市多年来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我们综合分析问题及原因,初步提出了完善、改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一、我市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市作为省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联系点,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着力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并于1999年出台长效文件《关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

1998年下半年和1999年全市共处置不合格党员2974名,占当年全市党员总数的4.4%,中组部对此充分肯定。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处置不合格党员4521名,占2010年全市党员总数的5.72%,处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我们的基本做法是:(一)科学制定标准,确保处置的准确性。

在广泛调研摸底、深入讨论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党章》及有关规定,从政治信念、理论学习、宗旨观念、讲究社会公德、带头完成任务、参加组织生活、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等几方面提出不合格党员的七种表现。

2009年开始,重点在旅游窗口行业推行“五好”“四化”党员服务标准体系,制定21条服务标准,设置合格党员的基本门槛。

各区县和市直单位还结合在职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等领域的不合格党员表现标准。

我们从共性和个性的层面,建立起了涵盖面广、操作性强的不合格党员标准体系,为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政策依据。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的几点体会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的几点体会

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的几点体会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章》的要求,对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畅通党员出口,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有重要意义。

新店镇党委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从5月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新店镇党员队伍基本情况镇党委下辖14个党支部,(其中,村支部9个、社区支部1个、机关支部1个、“两新组织”党支部3个),87个党组织(其中,党委1个、支部14个、党小组72个),共有党员463名。

党员队伍基本特点:年龄总体年龄偏大,60岁以上党员占56.59%;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占78.62%;女党员偏少,占17.93%;农村党员占大多数,占78.7%;流出党员76名,占16.1%,流动党员多数为外出务工人员;村级党支部班子成员整体素质不高,限制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二、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做法(一)分析党员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党员表现形式。

一是党组织观念淡薄。

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三不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60%左右。

二是有轻微违法乱纪行为。

个别党员有轻微违反建设法、国土法等法律法规行为。

三是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发挥差。

甚至觉悟低于普通群众,长期拖欠国家义务税和村民“一事一议”集资款,不劝导子女遵守计划生育法或子女违法生育后不督促其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

四是党员信念动摇。

个别党员在邪教成员引诱下参与邪教组织,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形成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

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约占80%,文化程度低制约了思想认识和判别能力的高度;无职党员约占40%,由于长期缺乏规范的约束,因此纪律性、组织性表现得更差;流动党员管理机制难以落实;组织活动开展较少且内容枯燥单一,缺乏凝聚党员的吸引力,使得部分党员组织生活越参加越少,离党组织也越来越远。

(二)研判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时机镇党委通过对党组织负责人个别谈话、走访部分普通党员,收集到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几点看法:一是认为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非常有必要,应该立即开展并且长期开展下去,占调查人数的50%左右。

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

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

我县下辖3xxxx乡镇,共有农村党支部93xxxx,农村党员3426xxxx。

从2002年开始,我县狠抓农村党员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三年共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262xxxx,有力地纯洁了农村党员队伍,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为总结近年来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探索新形势下严肃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的有效机制,最近,我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采取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组走访党员群众,在全面总结我县三年来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初步思考。

一、农村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形式及主要特点近年来,我县坚持从严治党,畅通出口,突出抓好农村党员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2002年严肃处置农村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党员118xxxx,2003年处置104xxxx,2004年处置38xxxx,分别占全县农村党员总数的3.xxxx、3.xxxx、1.xxxx。

调查表明,我县近3年来受处置的农村不合格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

据调查,这部分党员占受处置不合格党员总数的3xxxx,全县7xxxx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现象。

龙田镇一党员连续5年拖欠国家农业税,村干部每年上门做工作,他都是蛮横以待,受他的影响,该村民小组税费收缴一年比一年难。

个别党员长期拖欠“两会”借款,拒不偿还。

流沙河镇一喻姓党员平时出手大方,打牌一次输赢上万元,欠储金会借款3.xxxx元,乡村干部多次上门催收,就是不还。

2、挑拨是非,制造事端,煽动群众与乡村两级对抗。

有的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甚至颠倒是非。

个别党员经常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辞,对乡村两级的决议,不是积极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而是背地里和群众一起发牢骚,表示不满情绪和附和落后群众观点,甚至公然带头、煽动群众拒绝执行乡村决议。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的一篇文章,字数为700字。

党的建设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员作为党的先锋队员,是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的基础。

然而,随着党的发展,一些党员出现了一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和思想,严重影响了党的光辉形象和作风建设。

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内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是十分必要的。

不合格党员是指在党的网上考试、个人自查、民主评议等形式下,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思想问题严重、政治立场模糊、道德品质有争议、工作作风不端正等情况的党员。

对于这些党员,一是要坚持思想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坚决执行处分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党组织对于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和处置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对于一些品质不端的党员,可以通过党内教育、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加强党性修养。

对于一些严重违纪违规的党员,除了进行思想教育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警示他人,维护党的形象。

在党员处置中,要坚持个案个调,注重实事求是。

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处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党员,要开展全面调查,查清事实,明确责任。

党员处置决策应该坚持真实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原则,维护党员的权益,保护党组织的权威。

还应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党员清退和维权机制,使其能够依法依规享有相关权益,同时也要防止党员处置过程中出现不合理的现象。

党员清退必须经过党员自愿申请、党组织积极引导、组织部门认真审核,最终由党组织作出决定。

同时,党员也应当在处置过程中享受到辩护和申诉的权利,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要加强对党员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牢牢把握党员处置的工作目标,加大对党员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处置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党员处置工作需严格按照党的有关法规和文件进行。

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建议、意见

针对不合格党员的建议、意见

针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其主要表现是: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簿,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

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

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西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害党的形象,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1、清除腐败分子。

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

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

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

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

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

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

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劝退是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一种方式,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不能代替党的纪律处分,对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不能以劝退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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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思考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应该说上下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

问题是,对这样一个明白不过的道理,不少人说起来能言善道,做起来却“雷声大,雨点小”,不合格党员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党员的素质决定党员的先进性。

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纯洁。

本文拟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就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作些分析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循序渐进地向城市推进,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是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动方式的重大变革。

市场经济催化人的“三观”迅速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员的就业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的教育管理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情况更加复杂。

主要是:㈠伴随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党员的流动性增加,就业方式多样化,党员队伍结构和党员队伍建设呈现许多新特点,同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农村,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党员的从业方式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相对固定形式,而是呈现种植、养殖、经商、办厂、务工等多轮驱动,齐头并进的态势,形成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务工、企业股东等不同社会阶层。

从业形式的改变,带来观念上的更新。

不同阶层党员的价值观不尽相同,且体现先进性的特点也各有千秋,表现不合格的特点也各不相同。

这对组织界定党员不合格标准,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加了新的难度。

在企业,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改变了过去企业与职工约定俗成的不变关系,转为以契约为保证的灵活可变的方式。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自然成为雇主与被雇用的关系。

企业员工的行为方式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改制过程中,一大批自愿与企业解除合约的职工走向自行创业的路子,期间包含失业党员和自谋职业党员。

由于改制带来的连锁反映,出现了诸如“口袋”党员,“三不”党员的问题,对其的管理出现“无人管”、“无法管”、“不愿管”和“管不着”的新情况。

基层组织常遇到处置的标准难以把握,启动组织处置程序进退两难的尴尬。

在行政机关,以转变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要求公务人员主动作为,自觉地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努力服务于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

但在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对公务员行政作为的规范统一要求不是很明确,界定不清,尤其是服务质量与水平不高等尺度难以把握,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很难对不合格党员实施处置。

㈡《党章》和《条例》等对不合格党员的界定标准比较原则,面对党员建设出现的新情况,解释不合格党员需在尊重根本大法与准则的基础上,细化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标准。

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必须以《党章》和《条例》为依据。

但由于《党章》、《条例》等虽对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作出规定,但衡量标准难把握,操作性不强,最主要的是标准过于原则,定性多、定量少,柔性多、刚性少,伸缩性比较大。

比如《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这样的定量规范很少,而较多的则是像“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当劝他退党”等定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就很难把握。

何况,在“四个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的今天,各行各业、不同社会阶层党员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也不尽一致,不是几句原则性的话就能解释清楚的。

要确保这样一项严肃的工作变得易于操作,又符合《党章》要求,很有必要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处置办法,尤其在定量上作出相对易于理解且明确的标准,使疏通出口、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处置工作更加透明化。

我们以农村党员为例,对《党章》的这一规定进行一些深入分析。

按理,前面引述的《党章》规定,党员的行为只要符合一个条件就应该处置。

可实际情况是,农村相当一部分党员外出打工或经商办厂,而打工单位多半没有建立党组织,当地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也没有形成制度或没有作硬性要求。

作为党员自身,如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从几百里,甚至数千里外赶回,显然是不现实的,就是组织上分配其工作做,更是难上加难。

同样,外出经商的党员,本身是自己当“老板”,自然不存在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至于尽义务,也就更难说了。

作为村级组织,对这类党员贸然作出自行脱党决定,党员会议就很难通过。

再说,外出打工或经商办厂算是正当理由,那么,对那些连续六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不要处置?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据调查,江山市现有外出务工党员2123人,绝大部分外出时间都在半年以上。

一般来讲,对外出党员,组织上既不会分配其工作,就是分配了党员个人也很难尽党员义务。

在这些党员中,至少有50%的党员平时难得与党组织联系,尤其是流动大的党员,平时的联系就很难,更不要说做组织分配的工作。

因此,在处置时不能简单行事,很有必要细化标准,分别视情况进行处置。

㈢制度执行难到位。

不合格党员处置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讲程序。

但在实际中,由于党员就业方式多种多样,流动性大等原因,增大了工作的难度。

一是处置程序难到位。

对外出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按照正常程序不能及时处置,如劝退不合格党员,“征求劝退对象意见”、“本人申辩”和“劝退对象签署意见”三个程序性环节都难以做到位。

二是情况难核实。

“四个多样化”,特别是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党员不合格的表现五花八门,错综复杂,这给组织查清事实增加了难度,有些基层组织在人力、财力上都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制度的执行简单化。

有的机关部门以公务员考核代替民主评议党员,有的企业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民主生活会,有的用阶段性查处代替经常性的评议。

还有一些基层组织、评议与处置脱节,评而不处,制度的执行走形变样,致使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该处置出党的没有处置,少数基层组织对已经作出处置出党的决定不公开、不宣布,甚至抵制不执行等等。

所有这些,都不利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总之,就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而言,不合格党员的现实表现与现行评判标准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的规定与现在新的情况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没有规定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研究解决;有些是以前的政策有规定但不具体,过于原则抽象,不便操作等等。

历史经验证明,只有从政策上严格区分形成不合格党员的情况,才能适应新形势对党员退出的要求。

否则,就会因为政策的原因、标准的原因、组织的原因而误伤同志,造成不应该出党的出党了,挫伤党员的感情和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党员队伍的稳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

二、科学界定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从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员先进性出发,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转变观念,大胆开拓,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形势,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探索建立合理、公正、有效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新机制。

㈠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不合格党员,指的是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不体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的党员。

一般来说,对明显违纪违法党员,比照处分标准,刑律条款容易定性,处置起来不会有什么异议。

近三年来,江山市组织处置和纪检部门处分共计247名,没有出现一起异议的。

问题是,对一些条规不是很明确,弹性大的,也没有解释的,处置起来难度最大。

应从党员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实际出发,以党章为准绳,针对农村、企业和机关的不同特点,分类科学制订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1、农村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和表现不满情绪、与党组织和政府唱反调、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⑵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⑶参与邪教组织,信仰宗教的。

⑷为首组织修建寺庙,从事迷信活动、情节轻微,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利用宗族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情节轻微的。

⑹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⑺煽动或参与群众闹事、集体上访,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⑼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⑽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权利,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⑾作风霸道,欺压殴打群众,情节轻微的。

⑿有欺行霸市,坑蒙拐骗行为,情节轻微的。

⒀拖欠或抗缴国家税收的。

⒁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

⒂不遵守社会公德,破坏团结,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轻微的。

⒃乱搞两性关系,或参与打钱牌,或有小偷小摸等行为的。

⒄有违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合同法》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有关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情节后果轻微的。

⒅个人主义严重,抵制工程项目建设,个人利益不服从集体利益,煽动、参与、纵容或默许亲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情节后果轻微的。

⒆民主评议得不称职票一半以上的。

⒇有其它不够党员条件表现的。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明显的抵触情绪,公开散布错误言论;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⑵参与邪教组织,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⑶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或违反外事纪律,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⑷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情节后果轻微,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聚众上访闹事,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⑹发现危害社会治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行为袖手旁观,不及时制止,甚至临阵脱逃,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⑺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排斥打击,报复同志,或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⑼闹无原则的纠纷,互相拆台,贻误工作的。

⑽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的。

⑾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欺压打骂群众,情节轻微的。

⑿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⒀办事不负责任,拖拉推诿,或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⒁浮夸谎报,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真相的。

⒂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情节轻微的。

⒃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友、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⒄办关系案、办人情案,为违法犯罪的亲友说情、不够成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⒅抵制工程项目建设,煽动、参与、纵容或默许亲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情节后果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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