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企业上市46计划行动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企业上市“463计划”行动方案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全面进入资本市场时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企业上市纳入市、区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2007年,我市对资本市场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打造证券市场“佛山板块”、把佛山市建设成为资本市场发展最活跃地区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在新的形势下,我市提出实施金融发展3P(三项计划),其中一项重要计划就是实现上市工作跨越式发展的企业上市“463”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总体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4年时间实现100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正式启动上市,其中60家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或通过发行审核,融资总金额达到300亿元人民币,即“463计划”。实现“463计划”需要各区政府共同完成,其中,股改或正式启动上市企业分解指标为:禅城区20家,南海区和顺德区各30家,高明区和三水区各10家;成功上市或通过发行审核公司分解指标为:禅城区12家,南海区和顺德区各18家,高明区和三水区各6家。

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上市与现代治理结构相结合;坚持企业上市与优化企业管理结构、扩大融资能力相结合;坚持

企业上市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强市”战略相结合;坚持企业上市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

基本思路:政府强势引导、组织机构保障、政策扶持到位、优势团队合作、全面跨越发展。

二、基本前提

我市是一个以工业为主导、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的制造业名城,现已形成了家用电器、机械装备、金属材料加工及制品等十大优势行业。全市拥有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超过1000家,2007年纳税超千万元的企业492家,其中超亿元的企业33家,不少企业是细分行业中的“单打冠军”。此外,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9件、中国名牌产品65个,名牌数量位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第四位,在全国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但我市只有16家上市公司,上市数量和速度都与我市的经济和企业实力极不相配,明显落后于江苏、浙江等资本市场发达地区。

我市企业上市有基础,更有潜力。为此,在我国资本市场迎来大好发展时期的新形势下,提出“463计划”,这对于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十分必要,目标任务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也是可以实现的。

三、具体行动方案

(一)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各市、区领导的年度政绩考核指标进行考评。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动企业上市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考核,将企业上市纳入市、区领导的年度政绩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另外,市要对各区企业上市工作每年进行综合考评,对成效显著的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充实完善市、区上市办,切实做到组织保证。

1、调整扩大佛山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该领导小组下成立佛山市企业上市“463计划”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市“463计划”办),挂在市金融办。

2、调整充实市、区上市办,保证人力物力。市金融办加挂市“463计划”办的牌子,负责“463计划”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业上市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责。市“463计划”办要充实队伍人员,配备编制3人以上,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0-100万元的专项经费给市“463计划”办,专门用于实施“463计划”。

我市驻广办和驻京办由1名专职人员负责与发改、证监、环保、商务、国土、国资、工商、税务等省和中央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各区要成立、加强上市办或金融办,禅城、南海、顺德区要配备三名以上的专职人员,高明、三水区要配备二名以

上的专职人员。

各镇(街道办)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463计划”的推进和实施。

3、强化“企业上市部门联席会议”和“企业上市部门协调机制”,打造绿色通道。

由分管市、区领导负责,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区两级的“企业上市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上市情况和有关信息,协调企业上市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副主任)参加联席会议,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协调上市事宜。由市“463计划”办落实市政府的企业上市部门协调机制,与各区、各部门联络员一道,做好企业上市日常协调工作。各区的部门协调机制由各区上市办或金融办负责。

经审核,由市“463计划”办发给拟上市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证”,企业持该证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上市业务,职能部门应快速办理,不得迟误。同时,设立上市工作投诉机制,凡一年内被拟上市企业向市“463计划”办或各区上市办(金融办)有效投诉2次或2次以上的,市、区政府要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三)从市、区经贸局和科技局初选的1000家后备企业中选取300家作为重点培育上市的备选企业。

参照企业上市标准,对我市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

并由市、区经贸局和科技局从中挑选1000家初选企业,市“463计划”办、各区上市办和相应的“463计划”专业执行机构结合上市条件再从中筛选300家条件比较成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经济效益较好、有上市意愿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作为我市重点培育的拟上市的企业,着力培育。

(四)重点推荐2-3家专业执行机构,扎根佛山,配合我市实施“463计划”。

经公开投标或推荐,确定2-3家具备丰富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管理经验的优秀专业执行机构,扎根佛山,为我市执行实施“463计划”担当具体行动顾问。同时,担任企业改制上市的全程财务顾问,整合资源,组织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集中精英专才,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改制上市服务。

初步确定佛山金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茂)为其中一家专业执行机构。专业执行机构的特点和操作业务如下:

(1)由从事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管理的精英团队组成(如佛山金茂就是以江苏金茂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骨干队伍为主,该公司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开展W3100计划,已成功推动多家企业上市),该团队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的经验,并与众多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