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意识形态机构及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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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意识形态机构及管理

模式

李全

[内容提要]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共对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视,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意识形态机构和人员大量增加。各种不同类型的机构,与赫鲁晓夫时期相比有了一些新的特点,在管理方式上也发生了不少变化。

[关键词] 苏联勃列日涅夫意识形态管理模式

[分类号] D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6505(2008)01-0139-05

一、勃列日涅夫时期意识形态机构概述

对勃列日涅夫时期为数众多的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可以从“条条”和“块块”两个方面加以分析。所谓“条条”,就是指从中央到地方苏共党的各级委员会、各级部门。它构成一个金字塔形状,共分四个层面。

最高层是苏共党的中央委员会、苏共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人数不多,但位高权重、责任重大,负责制定大政方针、路线和政策,从宏观上指导意识形态工作。苏共中央总书记虽不是一种机构,但作为苏联的最高领导人,领导着包括意识形态工作在内的苏联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处于金字塔的最顶端。

中间层面是各共和国、州及边疆区一级的党委会,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的精神,制定实施意见。除此之外,对中央的决策还有一定的建议权。

第三个层面是执行层,就是数量众多的市、区一级的党委会。这个层面的主要任务是将苏共中央及上级(即共和国、州及边疆区)党委的决策具体化。

第四个层面亦即最基础的层面是各种基层党组织,比如学校、各种单位、集体农庄的党组织等。它们通过思想教育工作及各种组织活动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苏联的意识形态工作,从决策到最后执行、从部署到最后操作,就是通过上述四个层面来完成的。

所谓“块块”,指的是各种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相连的具体机构与部门。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官僚机构已非常庞大,虽然都是在做意识形态工作,但各种机构分属于不同的序列,机构的性质也不尽一致,大体上分为苏共中央组成部门、苏联部长会议(即苏联政府)组成部门、苏共科研和教育机构、舆论宣传机构、半官方组织五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为隶属于苏共中央的意识形态机构。在苏共中央组成部门中,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主要有:军事部(与苏联陆海军总政治部合署办公)、国际部、文化部、国际信息部、科学和学校部、宣传鼓动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联络部、对外政治宣传部等,这些机构在苏联的意识形态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各种大政方针都由它们起草、制定。

第二种类型属于苏联部长会议,后来改为隶属苏联政府的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主要有苏联文化部、国家新闻保密局、出版委员会、广播电视委员会、电影委员会、宗教事务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等。它们直接领导业务工作,虽然在属性上是政府工作部门,但实际上苏联部长会议对这些机构的管辖权并不大。

第三种类型主要是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机构。苏共中央设有四个中央级的科研和教育机构: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苏共中央社会科学研究所、苏共中央高级党校和苏共中央社科院。此外,还有党政领导干部进修学院等等,这些机构承担着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培训苏共高级干部的重任。

第四种类型则是一些舆论宣传单位。实际上,作为苏共中央、苏联政府喉舌的一些大的新闻单位,比如说真理报社、消息报社、塔斯社、新闻出版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承担着向苏联国内外宣传苏共官方的路线、政策、方针的重要任务。

第五种类型就是一些官方色彩很重的团体、协会,比如说共青团系统、工会系统、妇女组织、合作社系统、苏联作家协会、苏联记者协会、苏联作曲家协会、苏联电影工作者协会、苏联美术家协会、苏联对外交流协会等。它们通过这些系统和协会对成员进行意识形态上的教育和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履行着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引导。上述几种类型的机构大多在各加盟共和国、州、边疆区设有分支机构。比如说工会系统,有效利用遍布全苏的机构和场所履行宣传教育职能。共有2·2万个俱乐部、文化馆和文化宫,31·4万多个“红角”,12700

所人民大学,22400多个工会图书馆(总藏书量3亿册),从1971年起又接管了原属于苏联国家电影事业委员会系统的650个电影放映站,归苏联工会管辖的电影放映站达51000个。[1]

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意识形态机构,从设置上大概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将赫鲁晓夫时期的某些机构进行拆分。1962年12月20日,赫鲁晓夫将联盟共和国宣传鼓动部,科学、高等教育和学校部,文化部这三个部门合并为统一的苏共中央意识形态部。勃列日涅夫上台以后,又重新把这个部拆分为三个部门:苏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科学与院校部,并强化了这三个部门的任务。

第二,将以往独立存在、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合并。比如说苏联部长会议宗教事务委员会,就是1965年12月在斯大林时期于1943年9月成立的俄罗斯东正教会事务委员会、1944年5月成立的宗教礼仪事务委员会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的。

第三,新增了一些机构。为适应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强化某些方面的工作,勃列日涅夫时期新增了一些新的机构和部门。从列宁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国家管理机构不断膨胀,十月革命后成立的临时政府只有13个部长,斯大林去世前达到68个;赫鲁晓夫时期即使进行了合并改组,中央机构的部委也达70个之多;勃列日涅夫时期,全苏部级单位已达110个以上。[2]仅苏共中央的组成部门就在15年间增加了7个,1966年5月3日,苏共中央书记处批准的苏共中央组织结构部级机构更多达20个。[3]到了1980年,苏共中央部级机构共有27个,在新增加的部门中,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就有苏共中央对外政治宣传部等。[4]而最典型的、对意识形态工作影响最大的莫过于1967年开始在克格勃成立的第五局(与意识形态的破坏活动作斗争管理总局)。

第四,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大为增加。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各种机构的管理人员由苏俄建国初期的20多万增加到1860万人,占国民经济总就业人口的15%。

[5]从中央到地方,中央委员会、州委和区委的意识形态部门力量明显得到加强,各种意识形态干部数量也呈增长趋势,在苏共各级委员会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1966年7月21日奥伦堡州委关于意识形态干部的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就说明了这一点,“最近10年来党的宣传系统工作人员由157人增加到223人,占整个党务工作人员的比重由21·2%增加到33·4%”[6]。

二、几个主要的意识形态机构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意识形态机构空前膨胀,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在众多的机构中,苏共中央宣传鼓动部、苏共中央文化部、国家新闻保密局和克格勃第五局这几个机构地位极其特殊。

1·苏共中央宣传鼓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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