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防腐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防腐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根据图纸结

合现场实际情况,完成防腐木制

作、安装、刷漆、维护等工作。

第二条工期

2.1工期要求:本合同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由甲方制定工期安

排,最迟交工日期为年月日.

2.2特殊情况(如下雨停电自然灾害等)施工期相应顺延。

2.3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经甲方

确认后可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3.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相关资料及说明,采用综合单价

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包验收方式承包。

3.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合同总价的方式,暂定合同

总价¥元(元整),结算

时按实际完成量计算。综合包干单价见下表:

3.3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主材、辅料、制作、损耗、安

装、运输、二次搬运、五金、水电、利润、成品保护、税金、维护

等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经甲方确认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

4.2 材料入场之后安装之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

4.3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

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剩余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

后无息支付。

第五条质量标准

5.1材料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5.2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为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养护条件

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4施工前乙方须提供材料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对样品进行封

样,封样样品作为后期验收标准之一。

5.5在防腐木安装完成后,须用油漆涂刷两边。

第六条验收标准

6.1乙方材料进场,须通知甲方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进行施工,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将材料即

刻退场,并安排合格材料重新报甲方验收,工期不予顺延。

6.2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15日内甲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

合格后30日内办理完结算及移交手续。

6.3工程未全部施工完成或施工完成后未正式移交前造成损伤、

成品保护不利的,甲方不予接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修责任

7.1质保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

7.2保修范围:工程质量及安装问题,包括且不限于防腐木开裂,

变形、五金锈蚀、油漆掉色、脱落、结构牢固性、安全隐患等的问

题。

7.3质保期内,如因人为毁坏及用户使用不当,乙方维修时只收

取工本费。

7.4在保修期内若本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

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完

成维修。

7.5质保期内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未在48小时内处理好则每处按

500元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严重质量问题未在72小时内处理好则每

处按1000元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交纳违约金后并不排除其维修

责任。同一地方经维修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则出现一次乙方按每

处2000元向甲方交纳一次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解决问题方

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违约金可以由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

扣除。

7.6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在接

到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并连续修理直至修

好,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采取保证小区居民生活正常

进行的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如乙方不能满足保修

合同的要求,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并且在付给第三方费用

的基础上向乙方加收15%的管理费,该费用无须乙方认可。

7.7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事故现

场抢修。

7.8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维修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

修好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

用及赔偿费用和甲方应收管理费(按修复费和赔偿费的30%计取)可

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同时

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7.9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

后取得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维修验收之日

起3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保修,保修期相应顺

延。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指示,要求工程变更,任何甲方书面指示

的工程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

8.2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按以下方式处理:

8.2.1材质、规格相同时沿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费。

8.2.2 若主材的材质发生变化,不能延用合同单价的,双方协议确定。

8.2.3除甲方书面发出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价格及费用。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