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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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光华阳光水城、华宇西城丽景、俊峰龙凤云洲3处租赁房地产租赁价值评估

评估人:投行三班龚粤小组、余蓝小组

估价日期: 2011年5月2日

目录

致委托方函

评估人声明

评估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房产评估结果报告

一、委托评估方

二、受托评估方

三、评估对象概况

四、评估目的

五、评估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原则

九、评估方法

十、区域因素修正

十一、个别因素修正

十二、评估结果

十三、评估人员

十四、评估作业日期

十五、评估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致委托方函

xxxxxxxxx:

承蒙委托,对位于的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处房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11年5月2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坐落于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商品房,本次评估评估对象1个,实例2个。

在评估时点,评估对象未设抵押、典当、担保等他项权利。

二、评估时点

2011年5月2日

三、估评目的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供价格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11年5月2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金: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895元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1048元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1081元整

大写: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捌佰玖拾伍圆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壹仟零肆拾捌圆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壹千零捌拾壹圆整

评估结果汇总表

投行三班房产租赁评估组二〇一一年五月二日

评估人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评估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写本评估报告。

5、评估人员王靖森、李亚洲、楚倩、胡琼丹、冉梦娜、王屹凤已对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对其建筑、结构、设施的完好程度进行了评估,但建筑物及相关设备的质量状况最终应以有相关资质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6、本报告评估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

表。

参加本次评估的评估人签名:

姓名签字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1、由于本次评估是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因此以保持现状为评估前提。

2、本报告评估出的房产租赁价值,仅为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服务,不得用于其它交易。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房地产租赁价值。

3、报告评估出的房地产租赁价值,不涉及独立于建筑物的设施和设备等(该类设备的有无,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4、房产估价结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一定条件下得出的结果只能适用于特定时期。本次报告评估出的房产租赁价值,为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

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评估对象的价格或者价值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则本估价报告需做出相应的调整,甚至重新评估。

6、自出具报告之日起,本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

房产租赁评估结果报告

一、委托评估方

二、受托评估方

投行三班评估小组

三、评估对象概况(包括实例房产)

1、房产位置

2、房产现状

根据委托方介绍及评估人员实地勘查,估价对象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楼房,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及现状使用情况如下:

建筑物详细列表

评估对象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通暖、通燃气),宗地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

四、评估目的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五、估价时点

2011年5月2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公开市场价值标准,评估结果中的房产租赁价值是指评估对象于评估时点2011年5月2日的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通暖、通燃气),宗地内“五通”(即:通

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条件下的租赁市场价值。

七、评估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估价规范》;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受托评估方掌握的有关资料和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获得的资料。

八、评估原则

1、合法原则

房地产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本报告遵守这一原则。

2、替代原则

具有相同使用价值、有替代可能的房产之间,会相互影响和竞争,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因此,在房产评估中,可以通过对房产各个条件的比较来评估租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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