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2023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
![2023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https://img.taocdn.com/s3/m/62ae63c6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b5.png)
2023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一、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1.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情况在此次检查中,了解到贵矿山充分重视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已建立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其与矿山生产工作的变化相适应。
2.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实地检查和询问相关人员,发现贵矿山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存在一定问题。
部分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松懈现象。
因此,建议贵矿山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以切实执行。
二、安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1. 设备运行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发现,贵矿山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良好,未发现明显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设备使用人员对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技术娴熟,并能够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 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贵矿山针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然而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个别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建议贵矿山对维护保养记录的填写进行规范化,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性。
三、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1. 作业场所的布局和环境贵矿山的作业场所布局合理,通风状况良好,对于有毒有害气体有相应的处理和排放设施。
但是在一些更加狭窄的作业场所,需要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理和更换通风设备,以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
2. 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个人防护贵矿山在劳动保护和个人防护方面做了一些努力,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
然而,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建议贵矿山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四、应急救援措施的准备情况1. 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配置贵矿山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培训。
但是,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一部分应急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建议贵矿山加强对应急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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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企业: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现场检查时间:年 月 日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表1-2:开采综合部分表1-2:开采综合部分表1-2:开采综合部分表1-2:开采综合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3:爆破部分表1-3:爆破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5:甘肃省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8:供水及消防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
地下矿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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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处理记录
C类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及处理情况
C类
9
应急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3条
查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的情况
C类
11
劳动保护
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37条
查劳保用品质量、采购、发放和使用情况
C类
矿山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说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
查是否提取及提取标准,以及使用情况
C类
矿山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查是否提取及提取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C类
8
隐患排查与处理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B类
4
防灭火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1.3条
查看设计资料,必要时现场检查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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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4
安全教育培训
(1)有年度培训计划和职工培训档案;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按每年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井巷的岔道口必须设置路标
(4)地下采矿必须按照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设计
(5)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6)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掘和切割巷道,必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受破坏后,必须及时修复
(7)采矿方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严禁人员进入悬拱和立槽下方进行处理。严禁人员直接站立在溜井口、漏斗的矿石上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
(2)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3)有定期测尘、测毒制度;井下各风点的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其作业安全要求
(4)停止作业并已撤出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畅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者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置栏栅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5)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所有出矿点,矿尘较重的地方必须有洒水降尘措施
(8)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对地下开采的上部边界,必须根所选用的采矿方法,在设计中确定警戒安全顶住的规格或岩石垫层的厚度
(9)有水的溜矿井必须放空
(10)存在老采区塌陷的地面要设防护网及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1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竖井掘进
(1)竖井施工,必须设置临时风口盘,封口盘上设井盖门,盖门两端必须安装栏栅
7
采掘系统
(1)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损坏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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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
44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三条。
5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查验安全合格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三条。
查制度结合现场抽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3.4o
未实施超前探放水。
24
排水系统设备配备情况
查阅设计结合现场抽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4.Io
未建立排水系统。
25
排水泵运行使用情况
查阅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4.Io
排水泵数量及排水能力不满足要求。
26
防水门安装使用情况
查阅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抽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3.3o
未按规定设置防水门。
27
井口标高
现场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2.3o
矿山工业场地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未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未在井口修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
28
截水沟及井筒封闭情况
现场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6.2.5o
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未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筒、钻孔未及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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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企业: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1/ 332/ 333/ 334/ 33现场检查时间: 年月日5/ 33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2:开采综合部分6/ 33表1—2:开采综合部分7/ 33表1—2:开采综合部分8/ 339/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3:爆破部分10/ 33表1—3:爆破部分11/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12/ 33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13/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5:甘肃省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部分)14/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6:提升运输部分15/ 33表1—6:提升运输部分16/ 33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18/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19/ 3320/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8:供水及消防21/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22/ 33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23/ 33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24/ 33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25/ 33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26/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27/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28/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29/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30/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31/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32/ 33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33/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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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凿岩振动产生的粉尘造成操作人员矽肺病
一般
坠落
天井凿岩不慎坠落摔伤
较大
触电
电线有裸露操作人员不慎触电
一般
摔倒
走路不稳造成身体局部檫伤
一般
擦伤
残孔未清理干净误打成爆炸
一般
爆炸
明火造成炸药燃烧爆炸
一般
6
爆破
爆炸
操作不当造成雷管爆炸
较大
摔倒
路面不平造成操作人员跌倒摔伤
一般
坠落
天井装药不慎坠落摔伤
较大
一般
窒息
作业面缺氧造成人员昏迷
较大
4
敲帮
问顶
冒顶片帮
爆破震动造成围岩松动冒落砸伤操作人员
一般
摔倒
路面不平造成操作人员跌倒摔伤
一般
井巷开拓采准施工
5
凿岩
冒顶片帮
爆破震动造成围岩松动冒落砸伤操作人员
一般
机械伤害
启动设备时操作人员姿势不对受伤
一般
噪声
凿岩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造成操作人员耳鸣
一般
风水管
破裂
风水管质量问题或捆绑不紧造成破裂松脱伤害操作人员
触电
电线有裸露操作人员不慎触电
一般
粉尘
工作中浇水不彻底产生的粉尘
一般
噪声
震动放矿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造成操作人员耳鸣
一般
机械伤害
启动设备时操作不当受伤
一般
车辆伤害
操作人员站位不正确造成的车辆伤害
一般
汽车
运输
13
运输
噪声
矿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造成操作人员耳鸣
一般
粉尘
矿车运行时产生的粉尘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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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企业: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2:开采综合部分表1-2:开采综合部分表1-2:开采综合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3:爆破部分表1-3:爆破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表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5:甘肃省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表1-6:提升运输部分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8:供水及消防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表1-9: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六大系统)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表1-10: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安科院补充内容)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地点检查情况和结果9矿山企业领导,是指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地下矿山检查表(DOC)
![地下矿山检查表(DOC)](https://img.taocdn.com/s3/m/6ac795f681c758f5f61f672a.png)
地下矿山检查表
1. 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提升运输系统共检查26项。
2.斜坡卷扬运输安全现状评价
斜坡卷扬运输共检查13项。
3. 供排水、防灭火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供排水、防灭火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供排水、防灭火系统共检查14项。
4.供电及通讯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供电及通讯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供电及通讯系统共检查9项。
5 .地下开采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地下开采系统现状安全检查表
地下开采系统共检查33项。
6. 平硐运输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平硐运输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平硐运输系统共检查5项。
7 .通风、防尘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通风、防尘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通风、防尘系统共检查10项。
8. 其他方面安全现状评价
其他方面安全现状检查表
其他方面共检查5项。
9 .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现状检查表
安全管理系统共检查19项。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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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1、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安全规程要求
并处
三
防排水
1、矿井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并有防止地表水汇入井下的措施
并处
八
应急
救援
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的
并处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
安全
评价
1、未按照规定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2、矿山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3、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4、矿山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限期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https://img.taocdn.com/s3/m/d794faa2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c9.png)
附件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组织检查单位:被检查企业名称: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二故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被检查矿山(生产系统)名称: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并有效运行。
1.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晰,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2.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一1二三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5.是否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者保安矿柱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6.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者开采深度超过 800 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7.新建地下矿山未选用充填采矿法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者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1.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
2.有自然发火危(wei)险的,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3.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4.井下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5.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6.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四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2.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并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3.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https://img.taocdn.com/s3/m/3a5ab4f3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7b.png)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
被检查企业名称:被检查矿山(生产系统)名称:
注:检查结果符合性填写符合或者不符合(不符合的说明存在的主要问
题)或者无此项。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
组织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月日
被检查矿山(生产系统)名称:
被检查企业名称:
采掘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
被检查企业名称:
组织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年月日
泰顺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是否落实停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2、检查时间:2月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二)停产企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1、履行了停产备案手续的企业的督查,防止出现未经批复,擅自恢复生产(施工)的现象。
检查时间:非煤矿山企业停工时期。
2、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失效,履行了审批手续,非煤矿山生产恢复期安全整改的督查。
检查时间:非煤矿山企业生产恢复期。
(三)停产企业复产复工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I)是否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复产方案准备工作;
(2)人员复产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3)安全
生产设施设备是否达到复产复工安全标准。
检查时间:春节后非煤矿山复产复工时期。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https://img.taocdn.com/s3/m/b8683d38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f9.png)
4、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5、井下炸药库,要有独立的回风道;井下所有硐室都必须供给新鲜风流。
6、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及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7、消防组织机构、制度健全。
8、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充足,并做到定期检测,确保在有效期内。
5
供、配电及通讯系统
1、井下照明电压,运输巷道和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伏;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伏;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伏。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超过127伏。
*
2、矿山的一级负荷(提升、通风、排水)应由两个电源供电。
3、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金属外壳、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有接地保护,禁止接零或中性点直接接地。有井下保护接地网。
4、井下敷设电缆应当有必要的保护和绝缘措施。井下开关应为带漏电保护开关。
5、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6、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照明电源应接在主开关的前面。
2、有爆破资格(有爆破证)人员准许爆破作业。
3、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4、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版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设立警戒标志。
5、距离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
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并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后,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1。2
安全机构
1、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2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地下矿山)
![202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地下矿山)](https://img.taocdn.com/s3/m/fdbe9701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b1.png)
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地下矿山)被检查单位名称:所属地:市(县、区)一、安全管理检查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制定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等。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查企业培训计在职安全教育划、记录及档案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 受安全教育查企业培训记录、档案•随机抽查询问矿工安全6培训矿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查企业培训计划、记录及档案查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持证上岗情况开采 设计安全 评价基本 图纸查阅《矿山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等有关资料。
查开拓、开采是否在设计范围及符合性查阅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等有查对评价问题关资料。
的整改情况是否有符合实际的下列图纸和资料:1.矿区地形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含平面和剖面);2.开拓系统图(/年);3.中段平面图;4•通风系统图;5•井上、井下对照图(/季度);6•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7.通信系统图;8•供配电系统图;9•井下避灾路线图;10.相邻采区或矿山与本矿山空间位置关系图。
查看各图纸有 无及其时效性10 日常安全管理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落实情况。
查会议、例会记录1 1 领导下井带班12 隐患排查与处理13 施工队伍管理14 应急救援15 劳动保护部署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是否有制度、计划、公示、档案。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检查及处理情况。
对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当地安监部门进行了备案;是否纳入企业内部管理范畴.实行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检查、统一奖惩。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表(地下开采)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表(地下开采)](https://img.taocdn.com/s3/m/d5326b64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0b.png)
2、各队、班组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
3、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跟班下井检查。
GB16423-2006
4.3
查看安全员任命文件及跟班检查记录.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记录。
四
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也应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有合格的测风压、风量、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仪表,查看登记档案和检测检验记录
七
劳动防护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防护服、胶鞋、手套等)
安全生产法第37条
按标准发放,建立发放台帐,检查台帐
八
“三同时”审批
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
GB16423-2006
6。1。1。4、6.1。1.6
检查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3、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a.人行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1.0m;b.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c.斜井坡度为7°~15°时,应设人行踏步;15~13°时,应设踏步及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d.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
国家总局18号令
查看有关审批材料
九
设备设施检验检测
竖(斜)井提升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以及爆破器材库等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有登记档案和检测检验和检修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29、30条
查看有效的检验报告,矿山内部检测检验检修记录。
十
应急救援
1、有透水、冒顶片帮(特别是大面积冒顶)、火灾、中毒窒息及坠井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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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
井口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门口设置警示标志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
空气压缩机
安全阀、压力调节器、断水(油)保护装置和信号,空压机和风包的温度保护装置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2、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并处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
带班下井制度
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
并处
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二
通风
1、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安全规程要求
并处
三
防排水
1、矿井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并有防止地表水汇入井下的措施
并处பைடு நூலகம்
地下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地下生产系统) 表二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处罚类型
法律依据
一
安全出口
1、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提升设备必须有能独立的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的系统,其操作系统必须设在司机操作台
并处
装置齐全、动作可靠
查看现场
5、提升钢丝绳定期检测记录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6、竖井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
七
安全
评价
1、未按照规定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2、矿山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3、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4、矿山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限期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因贯通航道产生坡度落差,必须设置护栏、扶手、安全警示标志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通风防尘
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采场必须安设局部通风设备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配备绝缘手套、绝缘拉杆、绝缘踏板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工岗位职责制、操作规程
限期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二
规章
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重要岗位(提升运输、供配电、水泵房、主扇风机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限期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设备(指主提升机、绞车、主扇、压风机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六
提升运输
1、斜井提升运输有必要的挡车装置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竖井提升运输防过卷和防坠等安全保护装置
并处
齐全有效
查看现场
3、提升运输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安全标志齐全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
应急
救援
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的
并处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2、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并处
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2、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并处
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如有以上现象应及时处理,经当班安全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并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采掘、掘井、爆破等重要施工作业安全规程。
4.操作规程。各岗位、各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
三
安全
投入
1、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3、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
隐患
排查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并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并处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并处
对矿山企业给予警告,处3万元的罚款
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1、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2、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3、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4、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2、未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
3、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
并处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
限期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2、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并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
特种作业人员
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
并处
给予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
业的
限期
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
重大
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