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1总体要求1.1 按期参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与检查等活动,研究部署和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各项工作。
1.2 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议案,执行决议,报告完成情况。
1.3 以职责分工,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2 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2.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和奖惩事项。
2.2 责成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实施履职考核;确保投入,推进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整体发展。
2.3 协助董事长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建设,领导和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2.4 领导和推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风险管控,参加安全检查。
3 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者代表3.1定期召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和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3.2 组织制定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3 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参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加强指导、淘汰落后工艺,督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与保障。
3.4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履职考核。
3.5 组织编制和颁布集团应急预案,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4 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4.1主持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2 建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要事项,提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任务。
4.3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和集团领导交办的工作。
4.4 定期承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检查等重要活动。
4.5 组织和参与事故救援指挥;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事项。
5 集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职责5.1机电工会主席(1)依法反映与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岗位职责煤矿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煤矿环境保护的岗位职责一、环委会工作职责(一)环委会的性质:某矿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环委会)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环委会的主要任务: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研究、审定防止污染、改善和提高矿区环境质量的规划、计划、措施等;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组织协调、检查、推动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
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环委会的工作制度:1、环委会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召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布置检查环保工作。
临时性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随时召开环委会全委会议。
2、环委会会议上各成员科室必须汇报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各成员科室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全委会做出的所有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3、各成员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环保工作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环保工作计划,由环保处汇总提交全委会。
4、环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其办事机构矿环保科负责。
二、环委会成员科室环保工作职责(一)规划科1、在研究、制定矿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清洁生产为手段,做到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2、在申报和审批新、改、扩、迁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合法有效手续的项目不得上报、不得立项、不得安排资金,确保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
3、会同环保处编制和下达年度环保工程计划,保证计划内环保工程资金落实。
4、环境保护各项资金的安排不得低于国家规定要求。
(二)企管科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将矿的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经营者任期目标及企业管理全过程,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
2、对环保工程和环保设备、产品的招标要严格把关,按照环保技术市场的规定执行。
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附件1: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1、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最高机构,全面负责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2、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
3、负责组织研究、审定环境保护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制定、颁布公司各项环保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
5、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总结、评比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
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司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主要负责环委会的日常工作;2、负责公司环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制度、规定等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评比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督导公司各单位环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分析、研究、通报环保综合治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1 公司领导职责1.1 主管环保的公司领导职责1.1.1 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协助总经理并负责抓好公司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1.1.2 组织贯彻环境方针,落实目标及管理方案;协助总经理将环境管理所需资源及时到位,以持续提高环境管理的运行绩效。
1.1.3 负责组织评审环境管理的绩效。
1.1.4 组织公司级环保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1.1.5 负责对检修等相关方施加影响,使其作业过程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1.1.6 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对分管业务发生的环保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1.2 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职责1.2.1 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协助总经理并负责抓好公司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环委会职责
环委会职责
环委会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等47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同时,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环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研究审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人大监督、政协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和“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研究解决全局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高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市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有关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确保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市水利局:负责对重要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工作,不断开展对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切实解决采石、挖沙、取土制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尽快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城区排污主次管网建设。
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不断提高城区绿化美化和管理水平。
市经贸局:负责全市企业节水、节能降耗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实现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加快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对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或淘汰。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依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代市政府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对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和生态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排污申报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市环委会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三)定期研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全市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工作方案。
(四)负责指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评。
二、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市环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
(三)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定期通报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比结果,提出绩效等次和责任追究建议。
三、县区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职责(一)各县区委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各县区政府- 1 - / 19- 1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制度。
2.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及措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4.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和核与辐射等环境污染防治,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6.健全完善以环境保护责任制为核心,包含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的环境保护制度保障体系。
7.建立并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度,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附件: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发区管委会:1、编制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2、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环境的监督管理3、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管理;与环保部门共同严格引进项目的环保审批。
县环保局1.贯彻实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以及城县总体规划的制定或者审核;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负责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5.组织协调全县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国内、国际间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6.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并按照规定权限审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7.组织实施城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8.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监察局1.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2.积极参与对全县辖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工作;3.按“案件移送制度”,严肃查处和追究地方党政领导和环境监管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4.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及环境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1.做好环保综合平衡工作,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计划;2.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金制度;努力加大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及监督管理能力的投入,建立污染防治基金,不得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扩大污染防治基金规模;3.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环境保护事业费用。
县发改局:1.在研究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制订各项政策时,要优先把重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中去,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2.在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办理并完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3.督促全县各地在进行城县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4.负责本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统计工作。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文件通知
****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车间、科室: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略
副主任:略
委员:略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解决公司遇到的重大环境问题;
3、督促、协调公司重大环保设施建设的实施;
4、对下属单位、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环保工作关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环保部,由环保科科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框架及职责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框架及职责背景公司高度关注环境保护,认识到环境管理对业务运营的重要性。
因此,我们建立了一个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组织,以确保我们在各个方面遵守环境法规和标准。
组织框架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为了有效管理环境保护事务,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保政策和战略,并监督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
该委员会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并定期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环境保护部门公司设立了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的实施。
该部门与各部门合作,提供环境保护培训、策划和评估。
同时,它还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司的环境绩效,以确保我们达到环境保护目标。
各部门各部门在环境保护事务中承担特定的职责。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各自部门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确保其符合环境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各部门也需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职责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审查公司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战略;- 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 目标设定和绩效评估,确保公司达到环境保护目标;- 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和协调,确保公司全面遵守环境法规和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计划,并提供培训和策划支持;- 监测和评估公司的环境绩效,并报告给高层管理人员和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 协调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各部门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执行部门的环境保护计划;- 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以上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框架及职责的概述。
我们致力于保护环境,并将持续改进我们的环境绩效。
通过各个层面的合作和责任分工,我们相信我们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组织成员职责
环境保护组织成员职责首先,环境保护组织成员的职责之一是宣传和教育。
他们需要向公众传达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和关注度。
这可以通过组织环境教育活动、举办讲座和座谈会、编写宣传材料等方式来实现。
他们还可以与学校、社区和媒体合作,传达环境保护的信息和知识,让更多人了解环境问题,并鼓励他们采取行动保护环境。
其次,环境保护组织成员的职责还包括研究调查。
他们需要深入了解环境问题的根源,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以推动环境保护政策和行动的制定。
他们可以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因素的数据,评估环境的健康状况,并分析环境污染的原因和影响。
这些研究调查的结果可以为政府、企业和公民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更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环境保护组织成员还需要进行政策倡导。
他们需要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并提出改进建议。
他们可以就环境问题向政府、企业和其他决策者提供意见,促使他们采取更环保的政策和措施。
通过倡导和推动环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他们可以确保环境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环境保护组织成员需要参与行动实施。
他们可以组织环境保护活动,如清理河流、植树造林、城市垃圾分类等,直接改善环境质量。
他们还可以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制定和推广环保行动计划,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通过亲身参与环境保护行动,他们可以为改善环境状况贡献力量,并将环保意识传递给更多人。
总结起来,环境保护组织成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宣传教育、研究调查、政策倡导和行动实施。
他们既是环境问题的宣传者和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和政策倡导者,更是行动的推动者和实施者。
他们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懈努力。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市环委会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三)定期研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全市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工作方案。
(四)负责指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评。
二、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市环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
(三)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定期通报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比结果,提出绩效等次和责任追究建议。
三、县区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职责(一)各县区委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各县区政府- 1 - / 19- 1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制度。
2.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及措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4.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和核与辐射等环境污染防治,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6.健全完善以环境保护责任制为核心,包含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的环境保护制度保障体系。
7.建立并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度,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
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成⽴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环境保护委员会附件1: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1、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最⾼机构,全⾯负责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2、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作⽅针和⽬标。
3、负责组织研究、审定环境保护规划、重⼤政策和措施;制定、颁布公司各项环保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
5、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总结、评⽐环境保护⼯作,指导公司各单位环境保护⼯作,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
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司在环境保护⼯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先进的环境保护管理⽅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环境保护⼯作的⾼效进⾏。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主要负责环委会的⽇常⼯作;2、负责公司环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制度、规定等执⾏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评⽐各单位环境保护⼯作。
4、负责督导公司各单位环保综合治理⼯作开展,分析、研究、通报环保综合治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1 公司领导职责1.1 主管环保的公司领导职责1.1.1 贯彻执⾏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协助总经理并负责抓好公司⽇常环境管理⼯作。
1.1.2 组织贯彻环境⽅针,落实⽬标及管理⽅案;协助总经理将环境管理所需资源及时到位,以持续提⾼环境管理的运⾏绩效。
1.1.3 负责组织评审环境管理的绩效。
1.1.4 组织公司级环保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1.1.5 负责对检修等相关⽅施加影响,使其作业过程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1.1.6 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对分管业务发⽣的环保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1.2 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职责1.2.1 贯彻执⾏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协助总经理并负责抓好公司⽇常环境管理⼯作。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4•【字号】十政办发[2013]97号•【施行日期】201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十政办发〔2013〕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6月14日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环委会)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
第二条市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综合性工作方案;组织审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投资计划和重大环保项目的实施计划;考核评选表彰生态文明示范、绿色创建先进单位;协调解决县市区、部门之间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三条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市环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总结和部署环保工作,研究审议、协调解决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第四条实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研究污染减排、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绿色创建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会议议题安排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如有需要,报经市环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实行工作述职总结报告制度。
各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同时,每年向市环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市环委会全体会议安排部分成员作典型经验介绍或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职责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职责
依据公司环境爱护管理机制要求,特制定《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环境爱护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公司环境爱护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全公司环境爱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
二、环境爱护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国家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讨论、审定公司环境爱护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检查和推动企业环境爱护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爱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进展。
三、负责与主管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环委会委员应参与环委会组织支配的调查、检查和考核活动,并依据各生产部门的职责,乐观开展环境爱护方面的调查讨论工作。
五、公司各部门应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和协调日常详细工作。
六、拟定工作方案,组织调查和起草会议文件,筹备环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支配其他重要活动,负责文件收发、印章管理及与委员的联络。
七、负责公司环保会议的预备工作,并提前将文件送至各委员。
八、讨论、拟订环境爱护政策、措施,提出规划建议,提交公司高层审议。
九、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环委会的打算、决议的状况。
十、组织、协调和检查企业环境爱护工作。
牵头组织对各部门环境爱护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并向公司报告检查考核结果。
十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环保档案管理。
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组织机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门:1.生态环保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的整体策略和政策。
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承担最高决策和指导职责。
2.环保局:作为生态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执法机构,负责制定生态环保标准和规范,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状况,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并负责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3.监测与评估部门:负责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估工作,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及时发现和预警环境问题,并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给其他部门进行处理。
4.检测与治理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检测工作,提供环境治理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并监督和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治理工作。
5.环保督察部门:负责对生态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环保问题和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二、职责分工1.生态环境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制定和审议生态环保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法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调集和配置生态环保工作的资源和经费;•审核和批准重大生态环保工程项目。
2.环保局的职责:•监督和检查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行为,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制定和实施环保标准和规范;•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3.监测与评估部门的职责:•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制定和实施环境监测评估方案;•及时发现和预警环境问题,并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给其他部门。
4.检测与治理部门的职责:•对环境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检测工作,提供环境治理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监督和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环境治理工作;•定期对环境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5.环保督察部门的职责:•对生态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环保问题和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环物委工作制度内容
环物委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委员会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和政策;
(二)组织环保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
第三条环境保护委员会设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若干名,成员不少于十名,由自治区政府任命;主席由自治区政府领导任命。
第四条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秘书处,主要职责为: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编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环境保护问题。
会议决议由主席签署并公布。
第六条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委员会协商一致后执行决策。
第七条环境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应当认真做好委员会文件的管
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同时,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应当按规定分类保存,便于查询、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问题,由环境保护委员会解决。
环保委员会成员职责
环保委员会成员职责(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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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
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1. 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定义和背景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机构,旨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调查和研究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2. 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1 组成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各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等组成。
其中,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专家学者提供专业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社区代表则代表公众利益发声。
2.2 职责2.2.1 环境问题调查和研究: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研究环境问题,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
通过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委员会可以更好地了解问题的实质和现状,为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提供依据。
2.2.2 环境保护方案的提出:根据调查和研究的结果,环境保护委员会可以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这些方案可以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治理、加强环境监测等措施,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2.2.3 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委员会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善建议。
同时,委员会还可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3. 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的意义和效果3.1 意义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的建立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3.1.1 加强对环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一个权威机构,可以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和环境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3.1.2 促进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委员会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委员会可以通过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与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深入交流,形成共识,推动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
3.1.3 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通过社区代表的参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可以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意识。
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职责
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司自主环境管理水平,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和审议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规划、计划。
(4)建立健全公司的环保机构及人员配备,领导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工作。
(5)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审定考核情况,定期审核奖励方案。
(6)组织编制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环保技术措施经费,并组织落实。
(7)组织制定并实施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落实预案制定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8)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整改。
(9)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0)监督、指导、审查各单位制定的环保规章制度、规划、计划。
(11)定期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环保大检查,并监督隐患的整改与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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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发区管委会:1、编制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2、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环境的监督管理3、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管理;与环保部门共同严格引进项目的环保审批。
市环保局1.贯彻实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或者审核;3.统一监督管理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负责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5.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国内、国际间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6.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并按照规定权限审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7.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8.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监察局1.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2.积极参与对全市辖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工作;3.按“案件移送制度”,严肃查处和追究地方党政领导和环境监管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4.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及环境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1.做好环保综合平衡工作,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计划;2.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金制度;努力加大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及监督管理能力的投入,建立污染防治基金,不得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扩大污染防治基金规模;3.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环境保护事业费用。
市发改局:1.在研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制订各项政策时,要优先把重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中去,以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2.在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办理并完善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3.督促全市各地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4.负责本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统计工作。
市经信局:1.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实施,拟订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政策;2.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规定的要求、标准,全市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总量减排任务;3.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促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4.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指导本地加快造纸、水泥、陶瓷、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步伐;市住建局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建设和完善配套排水管网,不断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方式;3.推行集中供热、供气、供水;4.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市公安局1.加强对污染大气环境的机动车辆实施监督管理,会同环保部门对汽车尾气进行监测;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及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等管理工作;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进行管理;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管;5.协同环保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6.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1.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参与制定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计划。
市林业局:1、负责对林地、绿地,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2、参与制定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计划;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3、参与创建生态示范镇、示范村工作;市农业局1.负责对水生生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2.参与创建生态示范镇、示范村工作;3.积极并参与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广秸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5.协同环保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
市水利局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做好有关水环境建设、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2.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3.认真实施和管理《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4.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充分注意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涉水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参与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5.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市卫生局1.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核定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污申报;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废物收集、定点贮存;定期检查废物处置情况,定期向环保部门通报医疗废物的流向;3.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4.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市规划局1.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合理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市区工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2.在进行城市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市城管局1.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程;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制定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扶持政策;3.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4.杜绝工业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5.按有关法规要求做好娱乐场所的噪声管理。
市畜牧局1、组织完成畜禽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和污水,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市能源办:推行农村沼气建设,太阳能利用;市工商局1.负责监督、查处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或其产品进入市场的行为;2.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包括个体经营者)进行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办理营业执照,对从事国家和地方规定不准生产、经营的产品的企业,应视作无照生产、经营、一律予以取缔,对新、扩、改建生产化学危险品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登记注册;3.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凡无《排污许可证》的,暂缓年审工商执照,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补办;4.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各镇(处):(一)加强环境管理基础工作。
1、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重视环保工作,有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辖区环保机构并有相关的工作责任制。
2、按时按要求完成辖区内的环保工作资料收集、报表的填写、材料的撰写,并及时报送。
3、镇(办事处)应将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备用水源保护工作1、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有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辖区内水源地建设规范,保护区按规范划分,有明显的标志牌和防护设施,有检查水源保护工作的完整纪录。
3、每半年对辖区内水源地实施现状调查,按时编制并上报基础环境调查报告,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
4、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备用水源水质每半年检查1次,有检查记录,水质达标率达到98%,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
(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1、年内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审批手续,建立台帐,环评执行率达到100%,本级政府无未批先建项目。
2、辖区内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3、辖区内15小、新5小企业关停取缔率达到100%。
无未关停取缔现象发生,发现1次,不得分。
(3分)4、辖区内企业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并及时交纳排污费。
5、配合环保部门加强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6、配合环保部门落实区域内工业企业总量减排项目,落实年度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1、科学制定辖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开展生态镇和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落实1至2个行政村或社区、学校作为创建试点,并按相关创建要求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3、辖区内灌溉、养殖水域水质达标率达到90%,无严重污染水质现象发生。
4、在辖区内开展1-2个村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方案并组织实施,改善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状况。
5、开展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村规民约,责任到户,辖区未出现焚烧或无群众投诉;农村沼气建设普及率达到50%。
6、加强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区保护和建设。
7、配合环保部门加强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顿,开展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1-2个,有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年度农业源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五)配合环保部门处理环境信访和污染事故1、辖区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污染事故发生。
2、建立完善的环境信访和污染事故联系调节和沟通机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污染事故纠纷和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处理及赔偿工作。
3、做好政策解释和维稳工作,无环境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发生。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辖区内有环保信息联络员,每半年按要求上报农村环保工作最新动态。
2、在辖区内开展“农村环保明白人”培训活动,设立永久性环境保护宣传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