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协议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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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四月

合作电子商务协议书

甲方:XXX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乙方:XXX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丙方:XXX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在仁怀市投资设立从事电子商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股份分配

1、甲方占公司股份的40%;

2、乙方占公司股份的30%;

3、丙方占公司股份的30%;

二、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贵州省仁怀市XX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贵州省仁怀市坛厂镇名酒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担任。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五百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项目(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的酒业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及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额为五百万元人民币。

2、启动资金由甲乙双方以公司运营实际支出按比例共同出资。

3、丙方不出资,但以提供电子商务相关技术为生产要素参与入股。

4、公司运营利润达到实际投入资本的100%后,实际出资方有权按比例从利润中收回实际投入资本。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担任董事长并委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人员须由甲、乙、丙

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丙方担任监事,具体负责:

(1)、全力协助甲方对公司的运营管理。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的处理

公司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1)、拟有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四十三条规定的事项;

(4)、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状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和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财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的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

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待出资方收回实际投入资本后的盈亏分配办法

1、利润分享和亏损承担,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方占30%;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在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在不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股东一致通过时(原则上按季度分红)。

(2)、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70%,按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方占30%比例分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三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三年起,经另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方享有优先转让权。

(2)、若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四方时,第四方的资金条件和管理能力不得低于转让方。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

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

2、退股:

(1)、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的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的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由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70%将按照分红比例分配,另外的3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3)、因一方或两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该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八、特别约定:

1、电子商务公司所销售的产品须由甲方合法资质的公司供给,产品以协议成本价按月进行决算予以支付。

2、乙、丙方负责电子商务公司经营产品的供应商信息,确保业务正常运行。

九、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成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火灾、水灾等因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还全部债务后可按实际出资比例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有亏损,有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并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向公司承担损失外,并向未违约方支付五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2、倍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倍协议自甲、乙、丙双方共同签字盖手印(右手打拇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商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倍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皆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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