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报关员考试复习第四章讲义第4节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则五

(原文):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仪器、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样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解释规则五(一)

规则五,解决的是某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在什么情况下单独归类,在什么情况下与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的问题。

※符合5个方面的条件则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

1、特殊形状专用(照相机套、乐器盒)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口或出口(例如说装香水的瓶子)

4、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包装物属于从属物品。

“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1:银制的茶叶罐装入茶叶,这个茶叶罐相对于茶叶来说比较贵重,那么就构成了这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因此应按照银制品归类如7114.1100,而不是按茶叶来归类。

★解释规则五(二)

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二)说明的是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以单独归类,不需要于其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

例如说装液化气用的煤气罐,煤气罐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所以归类的时候应该要与液化煤气分开。

历年考题(多选题)

下列货品进出口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A.40升专用钢瓶装液化氮气

B.25公斤桶(塑料桶)装涂料

C.纸箱包装的彩色电视机

D.分别进口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答案:A、D

规则六

(原文):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本目录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与本规则。

★解释规则六

规则六,主要是解决,如何确定商品的子目的归类原则。

先确定一级子目,再确定二级子目、然后三级子目、最后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

确定子目时,应遵循“同级比较”的原则。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确定一级子目后,再将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确定二级子目,依此类推。

历年考题(2008年判断题):

进出口商品在品目项下各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确定。

答案:错

解析:根据规则六的规定,商品在品目项下的各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一、概述

(一)本类商品范围大致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1、活动物(第1章、第3章)

2、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2章、第4章);

3、非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5章)

(二)不能够归入本类产品,而归入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

1、第一个:通常作为某些行业原材料使用的动物产品;

2、第二个:作为培养微生物使用的活生物;

3、第三个: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

(三)归入本类与归入其他类的食用动物产品的区分:

对于动物产品的归类,关键是根据加工程度判断归入本类还是归入后面其他类(如第四类)。

1、超过了本类加工程度或者加入的物质超过允许范围的食用动物产品,将归入第四类。

2、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食用动物产品发生归类混淆的是第四类第16章的商品。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第1章活动物

注意:

(1)鲸、海豚,海豹、海狮、海象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鳖、水蛭、蛙、鳄鱼等动物应归入第1章而不归入第3章。

(2)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品目02.01至02.05、02.07或02.08,其余的归入05.11。

第一章历年考题

1、供食用的活珍珠鸡(重量大于2千克)(02年考题)

答案:0105.9993

2、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注意:

(1)本章主要包括第一章所列可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以及未炼制、不论是否供人食用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比较4个品目:02.09、15.01、15.02、15.03

(2)除了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以外,别的脂肪,例如说牛的脂肪应该归入到第3类里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3)一般来讲,归入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熏、盐腌、盐渍、干制。

(4)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炸、烤等烹饪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

第二章历年考题

1、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答案:0203.1110 (2000年考题)

2、冻整鸡

答案:0207.1200 (98年考题)

3、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

答案:0210.2000 (01年考题)

4、干的猪蹄筋,500克/袋

答案:0210.9900 09年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鱼: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除外)

※甲壳动物主要种类:龙虾、大螯虾、小龙虾、蟹、河虾及对虾。

※软体动物主要种类:牡蛎、海扇、贻贝、墨鱼、鱿鱼、章鱼、蜗牛。

※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海参、海蛰、海胆、鲍鱼。

注意:中华绒螯蟹0306.2491,即大闸蟹,中华绒螯蟹是学名。

(2)第三章的加工程度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包括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

注意:03.05和03.06品目的加工程度。

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练习:

1、熏制的大西洋鲑鱼

答案:0305.4110

2、熏鱿鱼

答案:1605.9090

解释:鱿鱼为软体动物。

3、水煮过的龙虾(未去壳,冻的)

答案:0306.1100

4、冷冻的对虾虾仁

答案:0306.1321

5、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对虾

答案:1605.2000

6、活的淡水小龙虾(06年考题)

答案:0306.2990

7、盐渍海蛰(98年第2次考题)

答案:0307.9990

4、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由于供人食用的动物产品主要归入了第2章至第3章的有关品目,所以本章所包括的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有限。

第四章历年考题

1、“达能”草莓果粒酸奶,125克/瓶(07年考题)

答案:0403.1000

2、全脂奶粉(脂肪含量23%),未加糖,450克/袋(08年考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