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XXXX—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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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2011—2020年)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也是全世界人口超过千万的60多个民族之一。全国壮族总人口为1800多万,90%以上聚居在广西;瑶族总人口约260万,60%以上聚居在广西。壮瑶医药是我区壮族和瑶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独特民族医药,是我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壮瑶医药为民族的生存、健康和繁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仍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防病治病、保障健康的主要卫生资源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团结、繁荣民族文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加快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推动我区壮瑶医药发展实现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壮瑶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中医民族医病床数、技术人员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医疗设备总值分别比“十五”末增长29.6%、42.8%、16.8%和124.9%,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覆盖面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平台,取得了包括“973”项目等在内的一批重大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取得突破,涌现了“国医大师”班秀文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医专家;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超过110亿元,约占全区医药工业的65%;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等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在国际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随着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壮瑶医药也在不断进步。经过近30年的挖掘整理,壮医以“阴阳为本”、“三气同步”、“三道两路”、“脏腑骨肉气血”等学说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基本形成。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壮瑶医药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壮医医师资格考试正式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壮医目诊、药线点灸、经筋推拿等20多种技法初步形成技术规范,并作为适宜技术向全国推广。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至2010年,全区共成立了16家公立壮瑶医医院,其中,广西壮医医
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全国十家民族医医院之一;民营覃氏德坤瑶医医疗集团先后在北京等地开设了8家瑶医医院。广西中医学院成立了壮医药、瑶医药学院,开设了壮医专业本科教育,民族医学(壮医药学)硕士点获国务院学位办授权,壮瑶医药人才培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工作进展顺利,壮瑶医药稀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壮医药成为我国缺乏文字记载的民族医药中第一个通过整理形成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第一个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第一个具有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体系的民族医药,在我国民族医药中的地位得到迅速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壮瑶医药发展也面临着很多问题。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壮瑶医药的发展难以突破原有的模式,发展规模较小,速度较慢,难以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医疗体系不健全,人才资源不足,壮瑶医药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不强;壮瑶医药理论研究和文化传承研究比较薄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壮瑶医药的跨越式发展。各地各部门必须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结构调整,加快改革创新,促进广西壮瑶医药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22号文件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壮瑶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壮瑶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壮瑶医药特色和优势,打造广西民族医药品牌,壮大民族医药产业,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医药并重。坚持遵循壮瑶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壮瑶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同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推动壮瑶医药发展。
——坚持取长补短、协调发展。坚持壮瑶医药、中医药、西医药相互促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人民健康。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重点任务为中心,推进壮瑶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壮瑶医药。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以中医药为支撑的充分体现壮瑶医药特色优势的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壮瑶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提高;整理出版一批壮瑶等民族医药专著或教材,壮瑶医药理论进一步深化;建立常用壮瑶药材地方质量标准;推动首批壮成药国家新药的注册申报;壮瑶医药在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壮瑶医药特色疗法全面推广,形成以壮瑶医医院、中医医院壮瑶医科、社区和农村壮瑶医药服务网点为支撑的壮瑶医药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壮医药学科体系、科研体系基本完整,瑶医药理论和临床取得重大进展;健全壮瑶医药人才培养体制,着力培养壮瑶医药技术人员。
到2020年,壮瑶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振兴,成为广西中医民族医的突出特征和显著优势,整体实力全国领先。
2.主要指标。
壮瑶医药医疗指标:到2015年,建成1家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建设4家地市级、28家县级壮瑶医医院,30%的中医医院设立壮瑶医专科。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来宾市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壮瑶医科,28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市)8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壮瑶医科,全区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壮瑶医科。完成4-6个自治区级重点壮瑶医药学科建设,完成5-8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壮瑶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完成40个基层壮瑶医等少数民族医特色专科建设。
到2020年,全区6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壮瑶医科,80%的中医医院设立壮瑶医专科。
壮瑶医药科技指标:到2015年,整理出版15部壮瑶等民族医药专著,筛选推广20项壮瑶等民族医药技术,制定、颁布200种常用壮药材、100种常用瑶药材质量标准,20种壮瑶药获得医疗机构制剂生产批文。到2020年,制定、颁布300种常用壮、瑶药材质量地方标准,50种壮瑶药获得医疗机构制剂生产批文。实现首批壮成药国家新药的注册申报。
壮瑶医药文化指标:到2015年,建成1个自治区级壮瑶医药博物馆,4个地市级、28个县级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壮瑶医药产业指标:壮瑶医药产业产值占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升,到2020年力争达到3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壮瑶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