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图
田东县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图水利局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水利局办理非行政许可证项目目录附1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收费标准注:该项目收费标准的收费许可证号:价证号(行政事业)066-2元5水事案件处理一、水事违法案件举报接待部门:受理人:受理电话:受理地点:二、水事案件处理程序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或检查发现→登记后呈分管副局长审阅→由局长审批后立案→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意见书→分管副局长审阅→局长签发处罚告知书→进行听证→无异议后水政监察大队编写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
三、水事纠纷调解程序水政监察大队检查发现或接到举报→登记后呈分管副局长审阅→局长批示→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调解→反馈调解结果→归档。
办理水资源费缓缴审批1、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1)水资源费缓缴申请书;(2)取水工程取水运行报告;(3)取水工程取水许可文件证明材料;2、审批程序(1)接收材料:田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填写“收件回执”,(材料不全的,当天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通知。
不需要审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材料退回申请人。
)(2)受理:水利局政务服务窗口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录入审批系统,填写受理日期和承诺取件日期。
(3)审查审批: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水政水资源股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
7个工作日股负责人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10个工作日内局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签,审批文书印发。
(4)告知与公示:通知申办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发件。
取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1、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1)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提出)需要提交的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1份;②填报取水许可申请书3份;③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简要说明及审批文件;④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有关图纸)及审批文件;⑤与第三者利益关系相关说明;⑥经批准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批文件;(提交对象:日取水量地表水0.1万m3、地下水0.05万m3以上的建设项目取水和小型水库和水电站;)(2)领导取水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①取水工程竣工图纸;②取水工程验收合格的文件证明材料;③取水许可登记表3份;2、审批流量:(1)接收材料:田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填写“收件回执”,(材料不全的,当天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通知。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1.doc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1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取水工程(设施)名称取水工程(设施)地址取水口经纬度座标取水河道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年取水量(m3)设计取水能力(m3)退水方式退水量(m3)水资源论证单位开始取水时间验收所需资料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5.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送审批机关。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意见受理号:申请人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取水工程(设施)名称取水工程(设施)地址取水口位置水源类型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年取水量(m3)设计取水能力(m3)退水方式退水量(m3)水资源论证单位开始取水时间序号核验内容现场核验标准及审批规定核验情况处理意见1 取水标的取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取水量符合审批规定取水方式符合审批规定取水用途符合审批规定2 退水退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退水量符合审批规定退水水质符合审批规定污水处理措施符合审批规定3 对第三方取水的影响对第三方有不利影响的处理措施已经落实4 节水措施节水措施符合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决定书的要求5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已安装并正常运行6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情况按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可附页)核验意见申请人(签名)核验人员核验日期(签名)。
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
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监督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地下水,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取水井、回灌井、注水井、地源热井(包括地下水源热泵井和地埋管地源热泵井)、集水廊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疏干排水等活动,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水利厅统一负责全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
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具体负责全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并确定地下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疏干排水,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由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地下水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 2 —的县级地下水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地下水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前提交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施工方案包括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
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为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用地下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的凿井工程,可不提交施工方案,但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地源热井、回灌井、注水井以及单井钻井(孔)深度大于200米(含200米)或者每小时出水量大于60立方米(含60立方米)的取水井,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编制施工方案报告书。
单井钻井(孔)深度小于200米或者每小时出水量小于60立方米的取水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施工方案报告表(附件1)。
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概况、用途、取水量(回灌量、注水量)、工程量等。
2、场地和地质情况:场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等。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取水许可证》(地表水)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事项代码:5312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许可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
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
(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序号第168号(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168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十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书
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许可申请书、登记表说明一、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1、申请书编号由水利部统一编号~编号分为两部分:?计算机编码,?申请书编号。
2、计算机编码由十五位数组成~第1,6位表示发证机构,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参照GB/T 2260-2002中的代码, 国家统计局网站根据各地县区市调整的情况定期发布最新的行政分区代码~其中第1,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3,4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5,6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县、旗,,第7,10为申报取水申请的年号,第11,15位为顺序号~顺序号不足 5位的前面用0补齐。
3、申请书编号~与计算机编码对应由三部分。
第一部分采用行政分区简称和区县行政名称第一个汉字~如京朝、京丰、京海等~第二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年号~第三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不足5位的前面不必补0。
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出。
文号样式如:京朝申字2007第1号。
4、“取水许可申请人”是指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单位,个人,”~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1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
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5、“单位性质”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6、“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
7、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应尽量填全~以便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审核及审批。
8、“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填写的是需要取用水资源的缘由以及可以取用水资源的条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0•【字号】酒政发〔2015〕145号•【施行日期】2015.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政发〔2015〕14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0日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含中央、省属、部队及农垦等驻酒单位)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
第三条本市地下水资源实行按行政区域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酒泉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年度地下水管理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辖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履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下达取水限量指标、征收水资源费、取水许可监督等职责。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健全供水单位、水管单位、乡镇水利站、用水协会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的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与地表水统一水权、统一计划、统一配置、统一收取水资源费管理制度。
水源井封井登记表
水源井封井登记表单位名称水源井位置
取水许可证号井号
井深井径
成井时间封井时间
法律依据
《陕西省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保护方案》(陕政发[2006]69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区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的通知》(咸政发[2007]49号))
水
源
井
现
状
已封闭封
井方法及时间
年月日咸阳市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井进行钢板焊接
产权单位经办人
执
行
单
位
经办人负责人负责人
签
章
签
章
备注已封水源井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开启。
取水许可证申请流程
取水许可证申请流程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申请理由(3)取水的起始时间及期限(4)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等;(5)水源及取水地点(6)取水方式、计量方式和节水措施;(7)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并现场勘查。
3.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论证表。
下列少量取水可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填报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1)涉水规划设计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的;(2)农业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的;(3)城镇生活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的;(4)其他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万立方米以下的。
4.申请单位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查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5.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6.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决定批准取水申请文件。
7.取水申请单位填报取水许可登记表,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建设单位开始建设取水工程。
8.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4)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取水许可申请书、登记表说明
取水许可申请书、登记表说明一、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1、申请书编号由水利部统一编号,编号分为两部分:①计算机编码;②申请书编号。
2、计算机编码由十五位数组成,第1~6位表示发证机构(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参照GB/T 2260-2002中的代码, 国家统计局网站根据各地县区市调整的情况定期发布最新的行政分区代码,其中第1~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3~4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5~6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县、旗);第7~10为申报取水申请的年号;第11~15位为顺序号,顺序号不足5位的前面用0补齐。
3、申请书编号,与计算机编码对应由三部分。
第一部分采用行政分区简称和区县行政名称第一个汉字,如京朝、京丰、京海等,第二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年号,第三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不足5位的前面不必补0。
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出。
文号样式如:京朝申字2007第1号。
4、“取水许可申请人”是指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单位(个人)”,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
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5、“单位性质”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6、“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
7、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应尽量填全,以便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审核及审批。
8、“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填写的是需要取用水资源的缘由以及可以取用水资源的条件。
对于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准文号和名称,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区政府令第106号
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2000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内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旗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并依照取水许可证的规定取水。
取用自来水厂等供水工程的水,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下列少量取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一)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的;(二)为农业灌溉少量取水的;(三)用人力、畜力或者其他方法少量取水的。
少量取水的限额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下列取水免予申请取水许可证:(一)为农牧业抗旱应急必须取水的;(二)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取水的;(三)为防御和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必须取水的。
第五条农牧业抗旱应急取水转为正常灌溉取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抽排地下水转为正常利用的,应当申请取水许可证。
第六条旗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取水许可证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一)地下水年取水在300万立方米以上,地表水用于工业和城镇生活年取水在300万立方米以上或其他用水年取水在30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由取水口所在地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取水登记表
四川省
取水登记表
单位(个人)
名称
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制
说明
1、单位性质一栏填国营、集体、个人;
2、地下水类型一栏填深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出露泉水、水质类型一栏按综合评价标准1~5级填写;
3、水源名称一栏应填写工程所属的干流和支流名称;
4、取水地点一栏填写工程所处的县、区、乡、村、组地名;
5、取水单位在报送取水登记表时,应同时附具批准取水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成井抽水试验报告及近期使用情况等资料;
6、取水单位如有多处取水工程,应一表一处分别填写;
7、取水登记表的填写份数,按河流分级管理及工程审批权限的划分,应报国家的填写一式四份[国家、省、地(市、州)县各一份],应报省的填写一式三份[省、地(市、州)县各一份],应报地(市、州)的填写一式二份[地(市、州)县各一份];
8、审查单位意见一栏如经审查合格,填写“同意发证”,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填表单位补充或重新填报。
山东黄河水权交易探讨
山东黄河水权交易探讨张盼盼;彭程【摘要】水权交易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分析了山东黄河初始水权分配及引黄供水现状,阐述了水权交易的必要性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出了交易需要遵循的几点原则,对山东黄河水权交易进行了初步探讨.【期刊名称】《山东水利》【年(卷),期】2017(000)011【总页数】2页(P40-41)【关键词】黄河山东段;水权;引黄供水;水资源配置【作者】张盼盼;彭程【作者单位】天桥黄河河务局,山东济南 250000;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济南25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4黄河是山东省最重要的客水资源,全省已有13市80多个县(市、区)用上了黄河水,沿黄各市共有万亩以上引黄灌区65处,引黄灌溉面积233.33余万公顷。
在严格执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的同时,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合理优化配置黄河水资源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1 初始水权分配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的报告,确定了正常年份黄河最大可供水量370亿m3,其中山东省分水指标为70亿m3。
2010年,山东省水利厅、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联合印发《山东境内黄河及所属支流水量分配暨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以下简称《细化方案》),将山东省70亿m3控制指标细化至14市,其中干流水量指标65.03亿m3,支流水量指标4.97亿m3。
山东省水利厅每年将黄河干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给各县(市、区);黄河水利委员会按照《细化方案》对各市许可水量进行总量控制,将黄河干流水量分用途许可至用水户。
各用水户取得黄河干流水权的标志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证及取水许可登记表。
2 供水现状根据山东省水资源公报数据统计,2001—2015年15年间,山东省年均供水量为225.28亿m3,黄河年均供水量占全省供水量的比例为25.82%,所占比例逐年增加。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山东省各市引黄用水需求逐年扩大,用水矛盾愈加明显。
2.取水许可审批制度
雁峰区水利农机局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雁峰区水利农机局水资源股二、责任人水资源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股内全面工作,并对内工作负全面责任,股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取水许可责任人为股长、分管副股长、承办人。
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 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审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四)《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五)《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4年 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六)《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2008年1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修订)(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四、审批项目范围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免予取水许可申请的除外)申请取水许可或者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
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以上、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上的项目。
五、申报条件(一)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二)实施取水许可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遵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
(三)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考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办理取水许可提交资料
办理取水许可提交资料一、申请取水提交:01、取用水书面申请,正式文件,2份。
02、(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复)。
03、(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04、(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
0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农业:引提水≥0.1m3/s,蓄水池库容≥50万m3,取地下水≥2000 m3/日;工业、城镇及其他:地表水≥1000 m3/日,取地下水≥500 m3/日,蓄水池库容≥10 万m3者。
上述标准以下者如有必要也需论证〗。
06、第三者承诺书(盖章、签字、手印等)及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0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08、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符)。
0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原件符)。
10、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与原件符)。
11、法定代表人简历。
1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煤矿)。
13、其他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14、其它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5、水利工程供水的,提交与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协议。
16、排污口设置情况说明。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排污口地点,坐标(经纬度),污水类型,排放方式,排污能力,年排放量,污水处理方式,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审情况等。
17、备案项目,提供有关备案材料18、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核发取水许可证提交: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4、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计量认证情况;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7、排污口设置落实与登记情况;8、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9、取水口坐标(经纬度)。
10、填写“取水许可登记表”电子文件。
附件: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框图(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取详细地址区、街道、乡、村、组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联系人及电话
邮政编码
计划取水量(m³/h)
主管机关
计量装置型号或类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退水地点
取水地点及地理坐标
申请取水起止日期
暂定2021年月日-2021年月日
取水水源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号
取水用途
单位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取水工程设计单位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取水设备
台数
型号
功率(立方米/小时)
填表说明
1、“取水水源”栏填写地表水、地下水
取水井
口数
2、“取水用途”栏填写工业、生活、环境、电站、建设项目取水等
井径
3、“退水地点”栏填写河道、渠道、市政排水设施
井深
咨询电话
2020年取水用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2020年度取水许可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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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取水()字 [ ] 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审批机关
监督管理机关
(若委托其他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应附具委托书)取水权人名称神木县中鸡镇板定梁塔煤矿
法定代表人苗成良职务矿长
单位类型集体行业类别煤炭
申请取水起始日期许可证有效期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中鸡镇高家畔村邮政编码
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867932620@
1
年取水总量万m3
地表水万m3
水源类型江河湖泊水库其他年取水量(万m3)
最大取水流量(m3/秒)或
日最大取水量(m3/日)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计量方式
地下水万m3水源类型普通地热水矿泉水其他年取水量(万m3)
最大取水流量(m3/s)或
日最大取水量(m3/d)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计量方式
取水标的
城镇生活取水生活用水
供水人口用水定额升/人·日
年取水量万m3公共用水年取水量万m3一般工业
用水
年取水量万m3
工业取水
主要产品
设计年产量
用水定额
年取水量万m3
农业取水
设计灌溉面积亩有效灌溉面积亩主要作物品种
灌溉定额(P=50%) m3/亩灌溉定额(P=75%)m3/亩年取水量(P=50%)万m3年取水量(P=75%)万m3
发电取水
发电分类
(以√标示)
水电:一般水电();抽水蓄能发电()
火电:空冷();闭式循环水冷();贯流式水冷();
其它:
机组台数与
装机容量
年发电量Kw h 设计年利用小时h年取水量万m3水电分类的最小机组
发电流量m3/s
火电分类的最高
小时用水量m3/h
其他取水年取水量万m3用途:
取水量年内分配(万m3)
1月4月7月10月2月5月8月11月3月6月9月12月设计日最大取水量:万m3出现月份:
水井工程
井号水源地点
凿井深
(m)
孔径
(m)
日开采量
(m3/d)
出水流量
(m3/s)
备注
补充说明
提水工程
工程名称
设计扬程
(m)水泵型号
设备取水
能力(m3/s)
台数
设备总取水
能力(m3/s)
年取水总
量(万m3)
备注
补充说明
引水工程
取水建筑物名称
取水建筑物主要
特征值设计引水流量
(m3/s)
年取水总量
(万m3)
备注
补充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蓄水工程(一)(水电站专用)
工程名称水源名称集雨
面积
(km2 )
库容特征
水库
调节
方式
最小下
泄流量
(m3/s)
发电引水口
至尾水口河
道长度(m) 总库容
(万m3)
正常
蓄水
位
(m)
库容
(万m3)
防洪限
制水位
(m)
库容
(万m3)
死水位
(m)
库容
(万m3)
工程设计任务
蓄水期、运行期水
量调度方案(原则)
等补充说明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蓄水工程(二)(非水电站)
工程名称水源名称集雨面积
(km2 )
库容特征设计供水情况
备注总库容
(万m3)
正常
蓄水
位
(m)
库容
(万m3)
防洪
限制
水位
(m)
库容
(万m3)
死水位
(m)
库容
(万m3)
年供水
总量
(万m3)
供水保证率
(%)
最小下泄
流量
(m3/s)
补充说明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共页,第页)
节水、计量和退水情况
节水措施
取水计量
设施
污废水处理措施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处理工艺
退水量t/d 退水地点
退水计量设施
退水水质
要求(包括
主要污染
物名称和
总量)
退水地点水功能区标准要求退水水质是否符合水功能区标准要求
违章行为处理记录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年月日
年度总结记录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取水许可变更记录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
监督管理机关
(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