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社会保障关系中政府的作用分析
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研究国内文献综述
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研究国内文献综述【摘要】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居家养老模式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
政府在这一模式下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包括提供政策支持、监督管理、资源调配等。
本文通过对国内文献的综述分析发现,在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不仅涵盖了政策制定和执行,在服务提供和监管方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职能实践也在不断完善和提升。
未来的研究可以重点关注政府职能在养老服务中的具体作用和发展趋势,以更好地推动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和完善。
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职能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居家养老模式, 政府职能, 国内文献综述, 内涵, 作用, 实践, 发展趋势, 研究方向, 重要性, 结语1. 引言1.1 研究背景现代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
居家养老模式强调老年人在家中获得全面的照料与服务,使他们能够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享受晚年生活。
在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和社会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起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养老服务、优化服务体系等职责。
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尚未完善,存在着服务不到位、资源不均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加强对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的研究,探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承担,对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在居家养老模式下,政府职能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家养老模式逐渐成为老年人的主要选择。
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研究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职能,有助于优化政府的养老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试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围。 中国的社会保 障事业 一直将重点放在城镇 。 而 占全国总人 口 8 0 %的 中国农民却依然被拒之于社会保障的大门之外。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 据显示 , 已市民化 的外 来农民工参加 养老保险 、 医疗 保险的只有 4 % 和 2 . 7 %, 而尚未 市民化 的农 民工更 不可能进入社会保险范 围。 社会保障 自 去年开始才逐步的开始向农村覆盖 , 但无论从保障项 目, 保障水平还 是
经; 齐祝 野 2 0 1 3 年第0 1 期 E c o n o m i c V i s i o n
理论研讨
试论社会保 障中的政府责任
高俊 杰
( 七台河矿业精煤(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 5 4 6 0 0 )
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 的产物 , 并具 有维护社 会稳定 、 调节收入差 距、 促进经济增长 、 提高经济素质等功能 。 现代社会 保障制度与政府参与 又是密不可分 的。
保障范 围都远远不够 。
3 . 立法滞后 。 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是在 实践 中摸 索、 在探索 中前进 的。 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 法规 立法层次低 , 缺 乏较 高的法律权威
和必要 的法律责任制度 。 在国务院已经制定 的条例 中 , 也很 少有关于专 门规范社会保障制度 的法规 。 当前有关社会保 障的规定 。 主要 是由相 关 部委来 制定 。
( 二) 为社会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作为保 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的社会保障 , 政府财政 的投入更 是责无旁贷 。 实际上近年来 , 中国财政支 出方面 已增加了对社会保障 的 投入 , 但 中国社 会保障资金的缺 口 依 然不能轻视 。 尤其是社会保险中养 老保险部分的资金缺 口。加 大社 会保障财政收入 不仅可 以有效缓解保 险基金 的统一筹划 问题 ,还可以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风险和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黄海学院1105班11413541 江建华摘要: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至少应该负有确立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之责、保障人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利之责、为社会保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之责、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监管之责等多重责任。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责任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及其重要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
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了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
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我们在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
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中政府的作用
论政府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中的作用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玉露丹李书章摘要: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在进一步加快,老年人口数量与日剧增,特别是高龄老人与空巢老人群体迅速增多,养老问题已然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
在“未富先老”的现实条件下,能否妥善解决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文化与中国政府特有的社会治理优势决定了养老问题仍需政府的主导,而廓清其地位与功能又是基础。
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居家养老运行现状的系统梳理,剖析养老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政府健全和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路径。
关键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作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我国在2000年就已经迈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
近几年来,老龄化问题进一步加剧,出现了老年人口庞大、未富先老、老龄化速度加快等现象。
《中国老龄化试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指出,2011年—2015年,我国60岁人口已经从1.78亿增加到2.21亿,年均增长7.2%。
与此相伴随的是,在文化变迁与家庭日益核心化的双重影响下,我国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空巢”老人数量快速增长,养老机构的建设不能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
破解这一难题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
鉴于我国社会组织尚未充分发展的现实,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
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政府在城市社区中发挥养老服务的有效途径,探索更适应新社会常态的养老模式,打造新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就已开始萌芽。
上海市率先进行了以家庭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机构为载体的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基本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该服务体系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
如今上海的社区居家养老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内容上,都实现了进一步的扩展。
深圳、广州、北京、大连等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已成型,并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作用
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作用
第一,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在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都必须遵循有限性的要求,做政府最应该做的事。
明晰政府角色,增强政府能力,把政府应该做的做好。
第二,在清晰界定政府责任并确实承担起这种责任的同时,正确厘清城镇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与民间责任,积极调动非政府组织和市场分担相应的养老保障责任。
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创造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
政府还应大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强化政策设计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一)转变政府职能,协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保障中的补充作用
(二)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养老保障的现状
(三)健全法律体系,落实依法行政,优化养老保障的法制环境
(四)完善监管体系,培育资本市场,加强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对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养老保障领域的角色进行科学定位,就必须变革政府行为方式,把政府应该做的做的更好,更有效,把政府不该介入的放给社会和市场,这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在养老保障制度中规范政府行为,对于体现我国“老有所养、老有所安”的社会主义保障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需要政府清楚地认识到本身应起的作用,更需要政府能力的提高;既需要养老保障制度本身的完善和长远构想,亦需要冷静地面对现实,认真解决具体问题。
只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有坚忍不拔的努力,就一定能使养老保障制度的功能顺利实现并不断完善,最终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论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论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张 宁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摘 要: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均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改革与发展中,政府作为社会保障责任主体,保证社会保障这一公共物品的充分供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在分析中国社保改革中的政府责任现状、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一是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二是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基金监管水平、多渠道解决“统帐结合”下的混合管理以及空账问题;三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
关键词:政府责任 社会保障 对策建议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的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我国政府应该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承担何种责任,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应承担的责任1.制度建设责任。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保障人民生活而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的社会安全制度。
因为有政府主导这一前提,所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什么标准,采用什么模式,各方主体的责任如何划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实施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2.法制健全责任。
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要想顺利运行,必须要有完善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以及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严明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是社会保障强制性的重要保证。
3.财政支持责任。
财政责任是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重点和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条件的社会安全制度,政府在其收支活动中作为主要主体对社会总产品进行,这一过程在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政府财政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的政府职能与市场调节
社会保障体系的政府职能与市场调节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提高社会公平正义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主要的责任方,又是协调者和监管者,同时市场也发挥着一定的调节作用。
本文将探讨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职能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一、政府职能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筹措资金、管理运营和监管等方面。
首先,政府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明确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
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障的基本权益和责任,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其次,政府负责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社会保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通过征税、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财政投入等途径,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资金保障,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政府承担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障体系的职责。
政府设立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最后,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监管作用不可忽视。
政府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可以保证社会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率提升,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
二、市场调节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市场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发挥着一定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的多元化和灵活性方面。
首先,市场调节可以实现社会保障的多元化。
市场机制可以提供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例如,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个人商业保险,满足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的需求;同时,市场还可以提供养老金投资和管理服务,增加养老保障的多样性。
其次,市场调节可以增加社会保障的灵活性。
市场机制可以根据需求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调整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
例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个人和家庭增加养老储备,提高养老保障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然而,市场调节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论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内容摘要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产生、建立、发展和完善起来。
在这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政府无疑起到了最为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生产、保障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为适应社会发展而建立、完善或改革社会保障的研究就成为重要的课题。
面对新的历史时期与社会现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和怎样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商榷的重大问题。
一、对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的探讨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即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它指的是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其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
中国的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构成。
它的根本宗旨是使个人和家庭相信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会尽可能不因任何社会和经济上的不测事件受很大影响。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个人和家庭遇到难于独自承担的风险时提供的社会互济,这种社会互济是建立在个人责任的基础上,即国家在个人遇到较大风险时只能负起有限的责任.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既要吸取国际经验,又不能照搬外国的模式,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中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设计了基本框架。
《决定》指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历史与现状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大力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建设、治理失业和通货膨胀的同时,开始了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50年代初建立和发展的,其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还涉及到城镇居民。
社会保障与国家治理
社会保障与国家治理近年来,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社会保障的不完善和不公平正在威胁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同时,社会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和国家治理的关系、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三个方面来探讨社会保障与国家治理。
一、社会保障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社会保障的发展与国家治理密不可分。
社会保障是国家用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发展权利的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障的运行和发展,需要有政府的资金支持和管理。
因此,社会保障不仅是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同时是国家过程中的一部分。
在中国,社会保障是经过国家法律体系规定并实施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对其进行具体的实施。
社会保障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可以说是不可替代的。
二、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发展方向1.现状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等六大保障。
在这些保障中,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较低,职工失业和退休后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等,都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2.发展方向未来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立健全、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此基础上,应根据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调整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完善制度的可持续性。
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保障的调节作用,为提高国民收入和促进就业提供支持。
社会保障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管理,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划,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调节和监管。
三、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1.制定政策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第一个作用是制定相应的政策。
政府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和未来预测,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
政策的制定应保证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应满足人民的需求和期望。
2.投入资金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第二个作用是投入资金。
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为社会保障提供必要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分析
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分析
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
参与而制定的政策。
以下是对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分析:
1. 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政策包括提供老年人日间照料、居
家护理、社区养老院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照顾需求。
政府可以提供经济支持和补贴,鼓励和支持私人和非营利组织提供
养老服务。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培训和资质认证机制,提高养老
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2. 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政府可以通过强
制性缴费制度,建立养老保险体系,确保老年人在退休后能够获得
一定的退休金。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医疗保险制度,减轻老年人
的医疗负担。
3. 社会福利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包括提供老年人的住房补贴、
老年人福利金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可以制定相
关政策,提供经济支持,确保老年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所,并
获得足够的生活补贴。
4. 养老金改革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养老金负担的增加,政府可以推进养老金改革,提高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政府
可以逐步推进个人账户制度,鼓励个人自愿缴纳养老金,并提高养老金的缴费基数和支付比例。
总体而言,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参与而制定的政策,通过提供养老服务、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式,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养老金改革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障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政府如何通过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民生
政府如何通过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民生近年来,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政策的改革与实施,致力于改善人民的民生状况。
社会保障政策旨在提供社会保障,帮助个人应对风险和挑战,同时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本文将探讨政府如何通过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民生,并探索其中的成效与挑战。
一、养老保障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健。
政府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
例如,中国实施了全民养老保险计划,覆盖了绝大多数的城乡居民,确保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政府还提供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助老年人承担医疗费用。
二、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政府通过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改善民生。
政府投入资金建设和扩大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政府还鼓励和支持医疗保险的普及和完善,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三、失业保障失业保障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政府通过设立失业保险制度和提供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并重新就业。
政府积极推动创业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同时,政府加强了就业培训,提供技能提升的机会,增加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
四、教育保障教育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机制。
政府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提供高等教育补助等举措,改善教育条件,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
政府还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和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努力缩小教育的差距。
此外,政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人们提高就业竞争力。
五、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贫困人群渡过难关。
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
例如,政府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特殊群体、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的帮助力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角色研究文献综述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角色研究文献综述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作用逐渐受到关注。
政府在提供养老保险、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制定相关政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和服务的不断完善,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还存在着诸多挑战和改进的空间。
深入研究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对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解决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政策支持、监督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法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改进方向,为政府制定更加有效的养老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分析政府在该领域中的政策支持、监督与管理情况,探讨政府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方向。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揭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性,并提出建议与展望,最终对政府在该领域中的作用进行总结和思考,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提供参考依据和指导。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加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角色发挥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1.3 研究意义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
通过对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进行研究,可以深刻理解政府在这一领域的作用和影响,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解决供给中的挑战和改进政府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本文旨在系统综述关于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研究文献,以期为政府部门、机构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健康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研究意义】2. 正文2.1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角色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扮演着监管者的角色。
论我国社会福利改革中的政府角色
论我国社会福利改革中的政府角色一、论我国社会福利改革中的政府角色二、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角色三、福利制度中的政府作用分析四、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探析五、我国社会福利改革政策的实施现状与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福利改革逐渐成为关注焦点。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角色不可或缺。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政府在社会福利改革中的作用,并列举相应案例进行分析。
一、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角色政府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开展医保和医疗救助、推进脱贫攻坚等,以保障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
利用各种财政手段,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不同人群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在近年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政府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比如,2016年,政府大力推进医改,推出了跨省异地就医、编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实际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提供更优质、更安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福利制度中的政府作用分析政府在福利制度建设和完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福利政策,如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等,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福利需求。
在交通、文化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推进。
政府在福利制度中的作用,可以得到多方面的体现。
例如,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面临严重生存问题,政府给予了持续和有力的援助和支持。
近年来,政府加大对教育和就业的支持,为一个良好的社会福利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三、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探析政府在社会救助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贫困人群和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济政策,如建立小额贷款、行业扶持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在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政府通过发放物资、资金援助等方式,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重要的生活救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社会保障中政府责任定位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社会保障中政府责任定位研究xx年xx月xx日contents •研究背景与意义•人口老龄化对老年社会保障的影响•我国老年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政府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定位•政府责任定位的实现路径与政策建议•研究结论与展望目录01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背景01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02老年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体现政府责任和民生关怀的重要方面。
03在老年社会保障中,政府的作用和责任是不可替代的,因此,研究政府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意义有利于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履行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有利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社会保障模式,为未来老年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参考。
02人口老龄化对老年社会保障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逐年上升,预计在未来几十年内这一趋势将持续。
人口老龄化加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我国高龄老年人口比例也在不断增加,这给老年社会保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高龄化趋势明显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趋势养老保障压力增大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养老保障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加老年人是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需求群体,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如何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对老年社会保障的挑战03我国老年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养老保险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内的全体国民。
医疗保险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政策效果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政策效果本文旨在探讨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效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单一社会保险制度已经稳定性地实施了20多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当许多人出于企业自营离退休考虑,不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该制度遭受到重大冲击。
其次,这种制度依赖于个人缴费,缴费将对老年人的收入能力产生影响,从而使老年人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尤其是因为工作能力衰退而受到贫困的老年人。
另外,这一制度的投资收益计算和管理都存在漏洞,容易引发政策不能有效实施的问题以及相关的非法收益。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和维护老年人福利等。
首先,根据社会发展的情况,我国将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分步递增。
此外,国家还加强了社会保险的监管以及投资收益的计算和管理,打击套取社保收益的行为,从而使政策得以有效实施。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更加具体具体的政策,如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等,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些政策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先,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重视社会养老保险,自营离退休的趋势有所增加,保障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也有所减轻。
其次,政府的政策保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老年人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特别是由于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总之,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存在一些问题,但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和改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福利。
SWOT(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分析法是一种常用的战略分析工具,主要用于识别一个组织的内外环境,从而有效地实施一项计划。
首先,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
首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会福利保障费用开支,并将其重新分配给社会中更有需要的人群。
此外,这种制度还能够确保社会对退休人员的保障,特别是对那些因老龄化而无法继续工作的人,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给予他们必要的财政支持。
我国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职能体现——基于公共品视角分析
浅谈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发挥
浅谈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发挥作者:吕思侬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5期【摘要】老龄社会的到来是我国当前阶段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国情,提供养老服务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
在社会发展中我国人口结构和家庭养老功能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居家养老是当前解决人口老龄化难题的主流养老模式,但是居家养老服务由谁买单也是广受社会各界关注。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能是有依据可循的,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职能发挥中面临着十分复杂的情况,但是从服务型政府构建出发,还是要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为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履行好职责。
【关键词】居家养老;政府职能;服务保障一、居家养老与政府职能概述(一)居家养老的概念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及社区对居住咋家中的老年人提供支持性服务的养老形式。
一般认为,居家养老可以充分利用家庭各项生活设施,不仅可以节省开始,而且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目的在于使老年人得到持续而周到细致的生活照顾、健康管理和精神、心理上的全方位关心,能够使老年人最大限度的提高和保持自理能力,延长独立生活的年限。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依据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的养老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运用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只有明确理论依据,才能为政府发挥行政管理功能提供依据。
首先,从政治学的公共治理理论来看,政府代表国家以处理公共事务,利用公共职能来调整国家、社会、个体之间关系,共同解决公共问题,例如养老问题就是社会公共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必须以其职能来提供服务,并协调实践中居家养老社会、家庭等共同参与下的各方面关系;其次,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政府职能内在的包含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内容,作为公共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自然也成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的困难(一)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不健全我国立法体系中有关于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立法,但是相比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对简陋,原则性条款过多,并且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也缺乏在该立法体系下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内容。
谈社会养老的政府责任
谈社会养老的政府责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根本职能也就是要服务社会、维护公平。
我们应当始终把握政府责任建设这条主线,找准建设责任政府的着力点,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培养内在情感——这是建立责任政府的思想基础责任是政府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就是强调“以人为本”,以区别于“官本论”、“物本论”、“神本论”等错误观点。
缺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缺少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必然会滥用手中的权力。
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作为受托人的政府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时刻强化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境界。
一是始终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我们要时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求幸福;时刻明确掌握的资源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只能用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时刻明确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的政府应当执政为民,为人民谋求利益、为人民承担责任、为人民维护公正,同时保持政府自身的公平、正义与清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下大力解决好缩小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重视人民就业、发展社会事业、强化社会诚信等问题,在为民服务中体现出对历史负责,对民族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要求。
特别是当各种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时,要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更不能办出与民争利的事情来。
二是始终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
各级党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
要不断强化全心全意、真心实意、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增强对少数民族的感情,增强对边疆地区的感情,增强对农民朋友的感情,增强对弱势群体的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满腔热忱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而农村养老保险则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就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养老保险两部分。
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普及率较低,因此新农合养老保险成为推动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方式。
新农合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广泛,保障水平较高,成为许多农民养老的重要来源。
但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在实施中还面临许多问题。
首先,农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度普遍较低,大多数人认为养老金太少,不愿参保。
其次,农村养老保险缺乏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支持不足,农民自付能力也较低。
此外,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也给农村养老保险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对策建议为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 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面临困境,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采取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捐赠,扩大养老保障资金来源。
2. 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宣传教育是提高农民参保率和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材料和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养老保险知识,让农民了解养老保险的作用和福利,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3. 推出差别化参保政策,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各异,因此政府可以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制定差别化参保政策。
对于收入较低的农民,可以提供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收入较高的农民,则可以适当调高养老保险费率,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4. 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除了农村养老保险外,我们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扶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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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会保障关系中政府的作用分析香伶2012-11-19 15:28:24 来源:《财贸经济》(京)2000年12期【作者简介】香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对社会保障理解的思维方式是单向和绝对的,按照传统观念,社会保障等同于国家保障,政府在各项社会保障中承担了无限的责任。
建国后,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也是一种非正常的发展。
一方面,福利的供应者主要是国有的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但可以享受到从住房、医疗、教育等多种福利待遇,而且享受若干福利性补贴。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形同上了终身保险。
同时,福利支出刚性的作用,又使许多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日益庞大的福利开支侵占了生产发展基金,其最终后果是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
但由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权是国家的,亏损自然要由国家来补偿,因此,实际上还是国家财政承担最终的保障责任。
而另一方面,国有企事业单位外的各类经济组织,即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却基本上享受不到多少社会福利待遇,使社会保障根本就体现不了公平性。
严格来说,这种畸形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加大了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而且也无法体现人民的意志,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
只有彻底改变传统的单位福利主义观念和体制,才能将传统的国家保障和单位保障从根本上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使其走向市场,让社会保障制度真正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能。
一、现阶段政府对养老社会保障应主要解决的问题和承担的责任1991年6月,国务院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即提高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统筹提高到省级统筹。
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基金实行部分积累。
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基本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它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和单位包揽过多、缺乏个人参与和积累的局面。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一方案。
该方案在“统帐结合”的基础上,统一了交费比例、个人帐户规模和养老金发放标准。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可以说,上述一系列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迈出了市场化的第一步,重新界定了在社会保障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职责,使政府的职能有了新的定位。
但是,正如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期间一样,新旧体制往往交织在一起,要把其间的矛盾和线索理顺是件十分艰难的事情,这要付出相当的努力和时间。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是同样,政府角色的转换也赋予了政府新的职能。
我认为,在目前,政府主要关注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养老社会保障体制与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重点是养老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
虽然近十年来,我国政府结合本国国情,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针对我国社会保障长期以来政出多门的现象,成功地进行了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改造,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但是,社会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
目前,养老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就是我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瓶颈”。
这两个难点不解决,直接阻碍了社会保障改革进程。
关于扩大养老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据统计,到1998年一季度,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为96%,集体企业职工只有51%,其他经济类型企业职工仅为30%多。
由此看来,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还主要局限在国有经济部门,而非国有经济部门职工则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制度。
尽管政府也一再要求各种非国有经济部门建立社会保障,但非国有经济部门却还没有真正动起来。
当然,各非国有经济部门都有其难以实行的理由。
其实,追根寻源,我们还是束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城镇职工采取的一元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圈子里,而没有真正多向思维的尝试。
我国的经济是多元化经济,因此,多元化并存也是我国建设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经之路。
多元化必须坚持统帐结合的原则,在此原则下采取不同的方式兼顾社会不同经济群体的利益。
如像郑功成先生所提出的:(1)可全面强制社会统筹部分,而对个人帐户加以区别对待。
即对个人帐户部分,只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强制,集体企业可根据其实力参照,个体、私营经济则可以放开,他们可采取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来弥补政府负责的基本养老社会统筹部分的不足。
(2 )根据不同的对象群体设计不同的统帐结合制度。
即在现有统帐结合模式基础上,按照保障对象群体的不同,对缴费率与养老待遇水平以及统帐结合方式、记帐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3)针对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和乡村职工等不同群体,设计不同的社会保险方案。
实际上,一是体现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改革目标设计,既可以避免传统制度政府包打天下的弊端,也可以避免社会保障的有名无实,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抗风险能力;二是体现了与各项目改革现状的衔接,力求平衡过渡,有利于避免因社会保障利益的刚性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效应;三是体现了分类管理以及公平和效率有机结合的原则,即以就业为基本的各项社会保障项目采取缴费与受益挂钩的办法。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问题。
长期以来,征缴难、清欠难的被动局面没有根本的改观,企业至今仍拖欠社会保障费数百亿元,养老保障基金支撑能力尤其脆弱,已成为目前养老保险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有的地方已将历年积累的基金全部吃光,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其一,缴费率高,但回报率却较低,无法启动人们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热度,加大了人们逃避缴费的动机。
根据1997年26号文件确定的养老保险改革框架,基础养老保险部分,职工要缴纳其缴费工资的13%(目前由工作单位缴纳),退休时将领到相当于本地区平均工资20%的退休金;其次是个人帐户养老金,要求职工缴纳其缴费工资的11%(由工作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
两项相加达24%的贡献率,大概可以得到58.5%的替代率。
这样的替代率很难对职工产生激励机制,使得人们更愿意以其他方式投资保值和增值;其二,由于基础养老金是一种公共产品,按照传统惯例,仍不失为是变相的大锅饭。
于是产生了“搭便车”的行为,许多企业会以效益不好或老职工太多为借口而不缴费、少缴费,造成国家征缴的困难。
实际上,社会保障的基金收缴是与社会保障覆盖模式息息相关的。
只有保险模式适应于各经济群体,并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他们才会把缴费当作自己的事,与政府形成合力。
目前,政府社会保障基金收缴问题的做法应该是,一方面,加大基础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强化征缴手段,因为这是广大职工养老的基本保证,是企业对职工应负的责任。
对于企业出于拖欠而采取的欺诈行为,国家应实行立法处置。
在这点上决不能含糊。
另一方面,积极促进职工个人帐户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是职工最为关注、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大问题。
如上所说,58%的替代率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充社会保险作辅助,没有基金的有效保值增值,职工的生活是不会有保证的。
从长远的战略眼光看问题,政府有必要加大通过基金式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来应付人口老化问题,大力发展基金式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计划,这应当是我国未来在养老制度中加进基金式成分和引进竞争机制的一种合理选择。
2.关于社会保障从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的转制成本问题。
这个问题目前是社会保障界的热门话题。
由于在新、旧制度转型中中老年职工个人帐户出现“空帐”,从而把政府推向了矛盾的最前沿。
几年来,“空帐”问题越滚越大,已经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首先,政府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几十年来,职工为自己所积累的那部分养老基金已被政府作为生产基金直接用于国有企业的投资,国有资产是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政策条件下形成的,它们体现了老职工长年劳动贡献的积累,这样职工养老金的权益直接表现为原有社会保障制度下政府的债务。
问题是政府如何运作。
大家对此已提出了多种建议:例如,对一些确实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国有企业,国家应作为最后出台的“雇主”替它们缴纳;对于按老办法对“老人”的现付应由国家财政预算列支。
对于“中人”视同缴费的“空帐”,国家应按养老金缴费比率代他们参与缴费。
在其可选择的方式上,国家可以用国民财富的增量来偿债,也可以用存量来偿债,也可以两者并用。
增量偿债法包括提高效益,另一种方法就是发放债务,以券低债,到期还钱;存量偿债的方式包括出售一部分住房、国有企业和土地等国有资产,以其收入偿债,也包括将一些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营运,以其收入抵债。
目前,要把职工的历史欠帐基本偿还,也就是要使“老人”、“中人”和“新人”都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有钱的帐户,据世界银行测算,需要19170亿元(1994年价格,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权益)。
还有一些专家测算,所需资金应当在4.0—4.5万亿元之间。
这样庞大的数字对于政府来说绝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而较为理性和客观的方案是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担的原则采取分帐负责的办法来解决历史欠帐。
例如:(1)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由政府承担起50%的责任。
在政府负担部分,包括政府财政逐年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拨款;同时如上所说的,可以通过出售、出让部分国有企业等所获得的利益,直接转为养老保险基金;根据情况需要发行特种债券;把利息税等税种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养老保险基金。
(2 )通过多种方式,让企业分担部分补偿责任。
其做法有,规定非国有企业按规定比率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统筹层次,让企业所负担的部分在所有企业中分散、调整企业向社会统筹部分的交款率等。
(3 )现有职工承担部分责任。
其方法是采取半实半虚的个人帐户,这种责任在相当长时期内将表现为名义责任或部分实质责任。
实际上,从中国目前情况看,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个人帐户“实帐化”,而是根据我国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个人帐户沿着“空帐——适度空帐——实帐”的轨迹逐步实现个人帐户“实帐化”,亦即留有“适度空帐”仍沿用社会统筹方式,靠几代人代际分摊负担。
此处的“适度空帐”,是建立在适度的经济增长和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基础上的“空帐”。
因此,空帐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但将其控制在一定的度上则是必要的。
要注意使个人帐户记入比例适中,并在制度设计上使个人帐户在动态过程中有逐渐做实的可能性。
否则,如果“空帐”程度太大,个人帐户实际积累规模不足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危机,那么,基于个人帐户名义积累所作出的刚性福利承诺就意味着政府的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