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行李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客、行李国内航空运输的管理,保护承运人和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而收取报酬的国内航空运输及经承运人同意而办理的免费国内航空运输。
本规则所称"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旅客运输合同,其出发地、约定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空运输。
第三条本规则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一)"承运人"指包括填开客票的航空承运人和承运或约定承运该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运人。
(二)"销售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的企业。
(三)"地面服务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业务的企业。
(四)"旅客"指经承运人同意在民用航空器上载运除机组成员以外的任何人。
(五)"团体旅客"指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航程、乘机日期和航班相同的旅客;(六)"儿童"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十二周岁的人。
(七)"婴儿"指年龄不满两周岁的人。
(八)"定座"指对旅客预定的座位、舱位等级或对行李的重量;体积的预留。
(九)"合同单位"指与承运入签订定座、购票合同的单位。
(十)"航班"指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
(十一)"旅客定座单"旅客购票前必须填写的供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据以办理定座或填开客票的业务单据。
(十二)"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等证件。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规定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客行李的安全和顺利运输,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旅客行李包裹。
第三条旅客行李包裹指旅客在乘坐火车时携带的物品,包括行李、随身携带物品等。
第四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旅客应当按照铁路规定携带行李,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禁止携带的物品。
第六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规格进行包装,确保包裹完好无损。
第二章行李包裹的托运第七条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者托运。
第八条旅客行李包裹的托运标准由铁路公司规定,并在火车站指定的地点办理托运手续。
第九条旅客托运行李包裹应当如实填写托运单,并按照规定缴纳托运费用。
第十条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托运处,不能迟到。
第十一条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取件手续,逾期未取的行李包裹,铁路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第三章行李包裹的保管第十二条旅客行李包裹的保管由铁路公司负责,保证行李包裹的安全运输。
第十三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托运单的规定存放在指定的车厢或者行李车中。
第十四条旅客行李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旅客可以向铁路公司申请赔偿。
第十五条旅客行李包裹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铁路公司应当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第四章行李包裹的管理第十六条旅客行李包裹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分类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顺畅。
第十七条旅客行李包裹如有特殊要求,应当提前向铁路公司申请并取得同意。
第十八条旅客行李包裹采取打包方式托运时,应当确保包裹内容真实,便于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旅客行李包裹如需中途取出或者添加物品,应当依照铁路公司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铁路公司有权对旅客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包裹中不含有危险品等禁止携带物品。
第五章行李包裹的追踪第二十一条铁路公司应当建立行李包裹的追踪系统,确保行李包裹能够准确及时到达目的地。
景区寄存行李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景区行李寄存服务规范、有序,保障游客和景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内所有行李寄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助行李寄存柜、行李寄存处等服务设施。
第三条景区行李寄存服务应遵循安全、便捷、诚信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寄存物品范围与限制第四条游客可寄存以下物品:1. 个人行李、包裹等非贵重物品;2. 日常用品、衣物等非危险物品。
第五条以下物品禁止寄存:1. 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2. 珠宝、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3. 国家禁止寄存的物品。
第三章寄存流程第六条游客寄存行李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行李寄存登记表》。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核对游客的身份信息,检查寄存物品,确保物品符合寄存要求。
第八条游客将行李放入指定区域,工作人员为游客提供寄存牌,并告知寄存时间。
第九条寄存期间,游客如需取出部分物品,应向工作人员说明,经确认后取出。
第十条寄存期满,游客应凭寄存牌取回行李。
如遇特殊情况,游客应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景区应定期对行李寄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确保寄存区域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第十三条寄存区域应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寄存区域情况。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寄存制度,防止盗窃、损坏等事件发生。
第五章服务与投诉第十五条景区应设立行李寄存咨询服务台,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游客对行李寄存服务有投诉的,可向景区管理部门反映,景区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景区应建立健全行李寄存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游客投诉得到妥善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景区寄存行李管理制度范本,景区可以更好地规范行李寄存服务,提高游客满意度,同时保障景区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九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89.11.01【实施日期】1989.1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已经修订,现予发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对外贸易部1958年9月29日发布的《海关对进出国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戴杰198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第三条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
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选择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第四条查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时间和场所,由海关指定。
海关查验行李物品时,物品所有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物品,开拆和重封物品的包装。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进行查验。
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五条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
旅客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按本办法附件《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规定的范围验放。
进出境物品的合理数量和准许各类旅客进出境物品的具体限值、限量及征免税规定,另行制订。
第七条旅客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款。
暂存行李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暂存行李仓库的安全、高效运作,保障客户物品的安全与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本仓库存储行李的客户和仓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条件第四条仓库应位于交通便利、环境安全的地方,并具备以下设施与条件:1. 仓库面积符合规定,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 仓库内部通风良好,保持干燥、清洁。
3. 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确保物品安全。
4. 仓库内部照明充足,便于客户存取物品。
第五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章客户物品存放第六条客户存放物品前,应填写《物品存放登记表》,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存放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客户存放物品时,应按照仓库规定的区域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第八条仓库工作人员对客户存放的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物品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九条仓库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物品安全。
第十条仓库工作人员对入库物品进行登记,确保物品追踪。
第十一条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十三条仓库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四条客户可随时咨询物品存放情况,仓库工作人员应予以答复。
第十五条客户需要取回物品时,应出示相关证件,仓库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取货手续。
第六章物品损坏与赔偿第十六条如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客户物品损坏,仓库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客户物品损坏,应立即通知仓库工作人员,并由双方共同确认损坏原因和程度。
第十八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协助客户进行物品的保险理赔。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注意: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Albert Einstein: Logic will get you from A to B. Imagination will take you everywhe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收入证明书样本收入证明书范本一兹有我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员工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部门______经理(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证明书二兹证明职工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_______________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收入证明书范本三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书范本四_________银行:兹证明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职务为_____,岗位为_____,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_____,该职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
其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办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寄存行李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寄存行李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寄存行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行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寄存行李服务场所。
第三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用户权益。
第四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和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用户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六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细心、周到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七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保护用户行李隐私并严格保密用户信息。
第八条用户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告知寄存行李管理人员,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第十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保证行李存放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禁止携带的物品寄存行李。
第十二条用户在取行李时应出示相关证件,认真核对行李信息,确保行李领取安全。
第十三条寄存行李服务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禁止寄存行李服务场所未经授权私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或私自变更规定。
第十五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对用户提出的投诉及时处理,保证用户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用户,寄存行李管理人员有权依据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寄存行李管理流程第一节用户寄存行李流程第十七条用户到达寄存行李服务场所,需向寄存行李管理人员提出寄存申请,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
第十八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核实用户身份,确保用户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九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应仔细核对行李信息,将行李分门别类存放,并登记入库。
第二节用户领取行李流程第二十条用户在领取行李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和领取单,经过核对后方可领取行李。
第二十一条用户需核对行李是否完好无损,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寄存行李管理人员反馈。
第二十二条领取行李后,用户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寄存行李服务场所,不得在场内停留。
第三章寄存行李管理要求第一节行李寄存要求第二十三条寄存行李管理人员需对行李进行包装指导和保护措施。
酒店行李房规章制度
酒店行李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酒店行李房的运作,保障客人行李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行李房。
第三条行李房是酒店重要的服务部门,负责接待客人行李、保管行李和送达客人行李等工作。
第四条行李房经理是行李房的领导,负责全面管理行李房的运作。
第五条行李员是行李房的员工,负责接待客人行李、安排送达客人行李等工作。
第六条行李房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客人随时能够寄存或取回行李。
第七条客人交付行李时,需填写存放登记单,行李员在存放登记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客人取回行李时,需出示存放登记单或提供有效证件核对身份,行李员核实无误后交付行李。
第九条行李房对客人行李保密,不得泄露客人的个人信息或行李内的财物。
第十条行李房严格禁止私自开启客人行李箱或擅自搜查客人行李。
第十一条行李房应保持行李存放区域干净整洁,行李箱应妥善摆放,保证客人行李的安全。
第十二条行李房应定期清点客人行李,确保行李数量无误。
第十三条行李房应配备必要的行李管理设备,如行李车、行李箱等。
第十四条行李员应接受相应的行李管理培训,熟悉行李管理流程和规定。
第十五条行李房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如客人遗失行李或行李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行李房应定期进行行李安全检查,确保行李管理工作的安全有序。
第十七条行李房应建立健全行李管理档案,记录客人行李的存放和取回情况。
第二章行李接待第十八条客人交付行李时,行李员应微笑迎接,礼貌询问客人的姓名和房间号。
第十九条行李员应及时将客人行李送到客房,尽快通知客人行李已送达。
第二十条行李员应根据客人的要求将行李放置在指定位置或提供相应的协助。
第二十一条客人取回行李时,行李员应核实存放登记单或核实客人身份信息后交付行李。
第二十二条客人取回行李后,行李员应礼貌告别,询问客人是否还需要其他协助。
第二十三条行李员应定期巡查客房,查看客人是否有行李需要送到行李房。
第二十四条行李员应维护客人行李的整洁,如行李脏了应及时擦拭。
酒店行李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行李物品管理,确保客人行李物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员工,包括行李员、客房部、安保部等相关岗位。
第三条酒店行李物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服务至上,以人为本;4. 简便快捷,提高效率。
第二章行李物品的接收与存放第四条行李员在客人入住时,应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帮助携带行李,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五条行李员应仔细核对客人身份,登记行李数量及特征,并做好行李交接记录。
第六条行李物品存放应遵循以下规定:1. 行李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行李存放区域,不得随意堆放;2. 行李物品应分类存放,贵重物品与普通物品分开;3. 行李存放区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物品损坏;4. 行李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物品状况,确保安全。
第七条行李物品的存放期限为客人入住期间,客人退房后,行李物品应立即清点,及时退回或处理。
第三章行李物品的运送第八条行李员在运送行李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
第九条行李运送过程中,应确保行李物品安全,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十条行李员在运送行李物品时,应主动与客人沟通,了解客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一条行李员在运送行李物品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行李物品的交接第十二条行李员在交接行李物品时,应仔细核对行李数量及特征,确保无误。
第十三条行李交接过程中,如发现行李物品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行李交接记录应完整、准确,包括行李数量、特征、交接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行李物品的损坏与赔偿第十五条行李物品在存放、运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行李物品损坏赔偿标准如下:1. 普通物品:根据物品原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2. 贵重物品:根据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行李物品损坏赔偿程序如下:1. 行李员发现损坏物品后,应立即报告上级;2. 上级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物品进行鉴定;3. 确定赔偿金额后,与客人协商赔偿事宜;4. 完成赔偿后,将赔偿情况记录在案。
酒店行李房管理制度范文
酒店行李房管理制度范文酒店行李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行李房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客人的物品安全,确保酒店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行李房是酒店的重要部门,负责客人行李和贵重物品的寄存和管理,担负着保管客人财物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行李房的所有员工。
第四条酒店行李房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酒店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酒店行李房应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维护好行李房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行李寄存第六条客人寄存行李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寄存登记单,并由客人签字。
第七条行李寄存登记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客人姓名、房间号、行李品名、数量、重量、颜色、寄存日期、寄存期限、取件密码等。
第八条客人寄存行李时,需告知行李房工作人员行李中是否带有贵重物品,并签署声明。
第九条客人取回行李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和取件密码,行李房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交还。
第十条客人行李寄存期限为24小时,超过期限的,客人需额外支付寄存费用。
第三章贵重物品寄存第十一条客人寄存贵重物品时需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单,并由客人签字。
第十二条贵重物品寄存登记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客人姓名、房间号、物品名称、数量、重量、颜色、寄存日期、寄存期限、保险金额等。
第十三条酒店行李房应配备专人负责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确保物品安全。
第十四条客人取回贵重物品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和取件密码,并签署确认单。
第十五条客人贵重物品寄存期限为24小时,超过期限的,客人需额外支付寄存费用。
第四章物品丢失和赔偿第十六条客人寄存的行李和贵重物品,如果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酒店行李房应及时向客人报备。
第十七条酒店行李房应配合酒店保安部门和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尽力找回丢失物品。
第十八条客人因酒店行李房管理不善造成行李或贵重物品丢失、损坏的,酒店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行李房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酒店行李房应定期进行行李房内部的安全检查,确保环境安全整洁,防止火灾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酒店行李房管理制度
酒店行李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酒店行李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人的行李安全和服务的顺畅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行李房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李房是酒店客人入住时存放行李物品的地方,是客人抵达和离开酒店时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行李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酒店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行李房服务流程第五条抵店时:客人抵达酒店时,酒店行李携带服务员应主动帮助客人提取行李进行登记。
第六条存放行李:客人提取行李后,服务员应及时将行李送到行李房进行登记和存放,确保行李安全。
第七条取用行李:客人需要行李时,酒店行李携带服务员应根据客人提出的要求,及时将行李送到客人所在的位置。
第八条送行服务:客人离店时,酒店行李携带服务员应主动提供帮助,将客人的行李送到出租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上。
第三章行李房管理第九条行李登记:客人的所有行李都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行李的数量、颜色、品牌等信息,并进行记录。
第十条行李存放:行李应当妥善存放在专门的存放区域内,并分门别类存放,便于取用。
第十一条行李保管: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当保证客人的行李安全,并在必要时进行安全保管措施。
第十二条行李交接:行李房工作人员在将行李交接给客人或其他同事时,应当进行核对,确保行李无误。
第四章行李房服务规范第十三条服务态度: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当对客人热情友好,主动帮助客人提取行李,解决客人的问题。
第十四条服务效率: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当在客人提出行李需求时,尽快将行李送到客人所在的位置。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当保证行李的安全存放,并在取用行李时确保行李完好无损。
第五章行李房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培训要求: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行李房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岗位要求:行李房工作人员应熟悉行李存放区域和客人行李配送的路径,保证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人员配置:酒店应根据客房数量和入住率合理配置行李房工作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航班公司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航班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班公司的所有航班运营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航班计划、售票、值机、登机、行李托运、机上服务、降机、行李领取等。
第三条航班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航班运营流程的顺畅和旅客的满意度。
第二章航班计划管理第四条航班计划由航班调度部门负责制定,内容包括航班号、起飞时间、到达时间、机型、座位数等。
第五条航班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如需调整,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提前通知旅客。
第六条航班调度部门应定期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航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售票管理第七条航班售票工作由售票部门负责,售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票价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票价;2. 为旅客提供准确的航班信息,解答旅客的疑问;3. 严格遵守退票、改签、升舱等规定,确保旅客权益。
第四章值机管理第八条值机工作由值机部门负责,值机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提前做好值机准备工作,确保值机设备正常运行;2. 严格执行航班座位分配,确保旅客座位信息准确;3. 对旅客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符合安全规定;4. 为特殊旅客提供特殊服务,如轮椅、婴儿车等。
第五章登机管理第九条登机工作由登机部门负责,登机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登机顺序引导旅客登机;2. 确保登机安全,对旅客行李进行二次检查;3. 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机上服务,如饮料、餐食等;4. 对机上旅客进行安全宣传,提高旅客安全意识。
第六章行李托运管理第十条行李托运工作由行李托运部门负责,行李托运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行李托运规定,确保行李安全;2. 为旅客提供行李查询、领取等服务;3. 对行李进行分类、打包、标识,确保行李的有序运输。
第七章机上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机上服务由客舱服务部门负责,客舱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旅客舒适;2. 严格遵守机上服务规范,提高旅客满意度;3. 对机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酒店行李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酒店行李登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行李管理,保障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行李的领取、存放、运送、交付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酒店行李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行李物品的安全和客人满意度。
第二章行李领取与存放第四条客人入住时,行李员应主动上前迎接,向客人表示欢迎,并将客人引至总台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行李员应协助客人搬运行李,并确保行李的安全运输,不可损坏行李。
对贵重物品,应让客人自己携带,行李员在一旁等候。
第六条行李员应将客人行李搬运至客房,并与客人确认行李件数无误。
第七条行李员应将客人行李存放于行李房内,行李房应保持整洁、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行李员应建立行李存放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客人的姓名、房间号、行李件数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三章行李运送与交付第九条行李员应确保客人行李的安全运送,不得私自带走或损坏客人行李。
第十条行李员应在客人离店时,协助客人整理行李,并将其运送至酒店门口,交给客人。
第十一条行李员应建立行李运送记录,记录客人离店时间、行李件数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行李丢失与赔偿第十二条行李员应定期检查行李存放情况,发现丢失或损坏的行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行李员应按照酒店规定和法律法规,对丢失或损坏的行李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行李员应建立行李丢失赔偿记录,记录赔偿金额、赔偿原因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酒店应设立行李管理岗位,负责行李的领取、存放、运送、交付等工作。
第十六条酒店应加强对行李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李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酒店应定期对行李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行李管理的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所有。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范本
铁路行李包裹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行李包裹运输行为,保障旅客和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铁路行李包裹运输活动。
第三条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效率和安全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旅客和托运人的需求。
第四条国家铁路企业应当加强行李包裹运输的组织和管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障运输安全,防止行李包裹损失和损坏。
第二章行李包裹运输组织第五条行李包裹运输组织工作,应当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
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售票,合理地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第六条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车票由车站和市内售票所出售。
旅客应当持有效车票办理行李包裹托运手续。
第七条行李包裹票是运输行李包裹的基本凭证。
行李包裹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包裹重量、包裹体积、运费、运输路线、托运日期、托运车站、到达车站、托运人签名等。
第八条旅客自带的被褥、衣物、个人阅读书籍、残疾人车厢等旅行必需品,可按行李托运。
乘客可在乘车范围内凭有效车票不限次数托运行李和残疾人车厢。
第九条行李中不得放入货币、凭证、珍贵文物、金银首饰、档案资料等贵重物品,以及国家禁止运输的任何物品或危险品。
第十条行李包裹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行李包裹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行李包裹进行安全检查。
对不符合运输规定或者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包裹,应当拒绝托运。
第三章行李包裹运输管理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李包裹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行李包裹运输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行李包裹运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合理设置行李包裹托运、领取站点,方便旅客办理相关手续。
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
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客票销售第三章客票变更第四章退票第五章旅客乘机第六章行李运输第七章航班超售第八章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报告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服务管理, 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维护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始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空运输。
第三条残疾人旅客国内运输按照《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携带人体捐献器官旅客的国内运输按照《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民航局对全国的旅客、行李国内航空运输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本地区的旅客、行李国内航空运输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应当明确告知旅客以下航空运输服务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保存已履行告知义务的相关证据:(一) 实际承运人;(二)(三)(四)票价;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税费;行李尺寸要求、免费行李额及超出免费行李额的行李运输价格;(五)(六)(七)则;(八)定。
第七条航空运输过程中的收费服务及费用标准;运输总条件;票价合用条件,包括客票变更规则和退票规超售规则以及其他拒绝、限制运输旅客的规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 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
第八条购买客票以旅客支付全部款项为完成标志. 旅客购买客票后,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不得再增加其票价.第九条残疾军人和残疾警察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残疾警察证》,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票。
儿童旅客可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坐位.婴儿旅客可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坐位;如需要单独占坐位时,应当购买儿童票。
机场行李分拣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场行李分拣工作,提高行李分拣效率,确保行李安全、准确、及时地送达旅客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场内所有从事行李分拣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机场行李分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行业规定和本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行李分拣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行李的接收、分类、标识、装载、卸载、存储和搬运工作;2. 按照航班要求,准确、及时地将行李分拣至指定区域;3. 对行李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行李完好无损;4. 及时处理行李遗失、损坏等突发事件;5.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李安全检查工作;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机场应定期对行李分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确保其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
第六条机场应建立行李分拣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质量:行李分拣准确率、效率、差错率等;2. 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能力等;3. 团队协作: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4.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航行业规定。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行李分拣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执行行李分拣操作规程,确保行李安全;2. 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吸烟、嬉戏打闹;3. 严禁擅自离岗、串岗、替岗;4. 严禁在行李分拣区域存放私人物品;5. 严禁泄露旅客隐私信息。
第五章奖惩第八条对在行李分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行李分拣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行李损坏、延误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机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机场应确保行李分拣区域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通道等。
第十三条行李分拣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机场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行李分拣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员工行李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行李房的管理,确保员工行李的安全、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行李房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行李房的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权责分工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行李房的整体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定期检查等。
第五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行李房的日常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员工本人负责妥善保管个人行李,遵守行李房的管理规定。
第三章入住与退房第七条员工入住行李房需办理以下手续:1. 填写《员工行李房入住登记表》;2.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3. 遵循行李房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员工退房需办理以下手续:1. 填写《员工行李房退房登记表》;2. 交还钥匙;3. 清理个人行李,确保行李房内无遗留物品;4. 遵循行李房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九条员工行李房的使用范围:1. 仅限于存放员工个人行李;2. 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3. 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十条员工行李房的管理要求:1. 员工需保持行李房的整洁、卫生,不得随意堆放物品;2. 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行李房的结构和布局;3. 员工不得在行李房内吸烟、使用明火;4. 员工不得将行李房作为私人储藏室,不得存放非个人行李。
第十一条员工行李房的安全措施:1. 建立行李房出入登记制度,确保人员进出安全;2. 定期检查行李房设施,确保安全无隐患;3.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救。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二条对于遵守行李房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行李房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车站行李房的规章制度
车站行李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乘客的行李安全和车站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行李房工作人员必须执行本规章制度,维护车站行李房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站行李房内所有乘客的行李寄存、取出等行为。
第四条行李房的工作时间根据车站运营时间确定,具体以车站公告为准。
第五条乘客寄存行李时,应按规定进行寄存手续,确保行李安全。
第二章行李寄存规定第六条乘客寄存行李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行李寄存时,乘客要仔细核对行李寄存单的信息,确保无误。
第八条乘客寄存的行李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寄存危险品、易燃品等违禁品。
第九条行李寄存时,行李房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乘客开箱查验,保障行李安全。
第十条行李寄存费用按照规定进行收取,乘客应遵守收费规则。
第十一条行李寄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寄存期限,超期未取将被视为废弃行李处理。
第三章行李取出规定第十二条乘客取出行李时需出示有效的行李寄存单和个人身份证件。
第十三条行李取出时,应仔细核对行李与寄存单的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四条乘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出行李,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取出,应提前与行李房工作人员协商。
第十五条行李取出后如有发现行李遗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向行李房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六条行李的取出必须是行李所有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第四章车站行李房工作人员的职责第十七条行李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车站行李房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行李房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细致服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九条行李房工作人员要熟悉行李寄存、取出等操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
第二十条行李房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行李寄存、取出等信息,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李房工作人员要了解行李房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行李安全。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行李房工作人员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暂停寄存服务;(三)罚款;(四)其他必要的措施。
行李装卸管理制度范本
行李装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李装卸工作,保障行李装卸安全,提高行李装卸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李装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公司行李装卸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行李装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行李装卸工作。
第五条行李装卸管理部门应制定行李装卸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装卸任务,确保装卸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行李装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装卸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行李装卸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装卸工作考核制度,对装卸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行李装卸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行李装卸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行李装卸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装卸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行李装卸过程中,应做好防尘、防潮、防盗、防火、防爆等工作,确保行李安全。
第十二条行李装卸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药品,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三条行李装卸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行李装卸安全、高效。
第十四条行李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行李损坏。
第十五条行李装卸人员应按照行李分类标准,将行李分拣到相应的位置。
第十六条行李装卸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影响环境卫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行李装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装卸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装卸工作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十八条行李装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装卸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行李装卸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装卸人员,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装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装卸人员,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场物品管理制度
机场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机场物品管理,保障机场安全和旅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场内所有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旅客携带的行李、机场设施设备、商品货物等。
第三条定义(一)机场物品:指旅客携带的行李、机场设施设备、商品货物。
(二)机场物品管理:指对机场内所有物品的接收、储存、运输、保管、分发等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机场物品管理流程第四条物品登记(一)旅客携带的行李应在值机前进行登记和称重,并贴上相应的行李牌,以便后续的管理和追踪。
(二)商品货物应进行相应的清点和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记和储存。
第五条物品运输(一)旅客行李应当按照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规定进行运输和装卸。
(二)商品货物应当按照目的地和种类进行分类和打包,并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第六条物品保管(一)机场应设置专门的仓库和保管场所,对旅客行李和商品货物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安全和完整。
(二)机场应对重要物品设立专人负责,进行特殊保管和监控。
第七条物品分发(一)旅客行李应按照规定进行取件和分发,确保及时到达乘机地点。
(二)商品货物应按照目的地和客户要求进行分发和交付,确保及时送达和完好无损。
第三章机场物品管理规定第八条旅客行李管理(一)旅客应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对行李进行适当的包装和分类。
(二)行李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和登机牌,以便核对身份和乘机信息。
第九条商品货物管理(一)商品货物应按照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规定进行包装、标记和运输。
(二)货物的发货方和收货方应确认货物的数量、品种和收发时间。
第十条机场设施设备管理(一)机场设施设备应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机场物品管理监督第十一条监督机构机场管理方应设置专门的物品管理监督部门,对物品管理流程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内容(一)对物品管理流程和规定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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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港 • 从飞机中卸货 • 运送行李到空侧行李厅 • 行李分类——安放到行李提取装置上 • 输送到行李提取区 • 通知旅客提取行李 • 从行李提取区提取行李
20尺货柜: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 40尺货柜: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
•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2.04米X2.34米X2.70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 吨,体积为68立方米. •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 吨,体积为86立方米. •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92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 积31.5立方米. •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 体积65立方米. •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 积28立方米. •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 积50立方米.
附:什么是开顶柜 • 开顶柜分两种的,有软开顶(用放水布来遮盖箱顶) 和硬开顶(薄铁皮遮盖箱顶),一般都是用软开顶, 装的时候用吊机把货物从上面放落下去,而且订 舱位的时候订这种柜子至少要提前半个月的,因 为特种柜不多,不一定在要出口的码头有,很有 可能要从其他的港口调柜过来,这种情况下订舱 之前要先交一部分的押金,如果你取消了出运, 押金是不退的,另外开顶柜的THC费用和普通的 不一样,要贵很多,具体多少根据船公司的不同 而不同,最后就是这类的特种柜要及时装运出货, 提货清关,因为特种柜一般在码头是没有免堆期 的,放一天就是一天的钱。
六、中转行李处理问题
• 绝大部分的行李分拣错误发生在中转航班 上 • 中转行李处理时间短:40分钟时间 • 无主“无主行李”的识别处理 • 对于中传行李的处理,已经成为考核一家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商的一个关键因素。
七、行李分拣系统布局
• 中央式航站楼布局 • 线性式航站楼布局 • 远端式航站楼布局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 根据民航规定,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 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 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1、危险品 指国家规定的禁止运输的物品、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 等,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 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 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磁性物 质、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物质、容易污 损飞机的物品以及承运人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 险物品。 2、除承运人允许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体育运动用器械外, 枪支、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各种类型带有 攻击性的武器,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3、军械、警械。 4、管制刀具。 5、活体动物,但小动物及导盲犬和助听犬除外。 6、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二、行李作业流程
无论机场大小,行李作业任务基本相似,差异主要表现在作 业的手段和程序上 。 1、行李装载和卸载的顺序 离港 • 携带行李到办票柜台处,准备托运 • 办票、托运(停车办票、车道边办票、卫星办票、航站楼 办票、过站行李) • 运送行李到达空侧行李厅 • 行李分类和装载入航空专用集装箱(ULD 为Unit Loading Device的缩写,是航空运输中用来装载货物的集装器,可 以是箱,也可以是板。) • 运送行李到科技所在区域 • 行李装载入飞机
• 5)北京首都国际机场(BCIA) • 总共330个值机柜台连接着总长度达68公里 的传送系统,包括西门子的高速托盘系统。 行李沿着一个长达2.2公里的通道,以每小 时可分拣和运输行李物品19,200件运行。 • 该系统以每小时36公里的速度,从T3C 值 机柜台传送到T3E 的传输带。 • 该系统要求行李从一架停泊的飞机转移到 另一架的时间不超过25分钟。
2、RFID行李标签
• 2)行李读取的准确度高 • 据测试结果显示,使用条码行李标签的准确扫描 率为80%,而使用RFID行李标签后,机场行李处 理速度大大提高,有效识读率达到97%(RFID射 频快报注:受部分金属行李箱的干扰影响),能 够节省5%的时间、人手及营运能力。 3)经济合理:RFID行李标签的成本大约为1元钱, 条码标签为5角。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资料显示, 如果全球机场都使用新技术,航空业界每年可节 省7.6亿美元。
2、RFID行李标签
1)RFID (Radio Frequency ID,射频识别),与传统的 条形码相比, RFID具有如下优势: • 不需要光源 • 使用寿命长,能在恶劣环境下工作 • 能够轻易嵌入或附着在不同形状、类型的产品上 • 读取距离更远 • 可以写入及存取数据 • 标签的内容可以动态改变 • 能够同时处理多个标签 • 可以对RFID标签所附着的物体进行追踪定位
四、行李运行系统管理模式
1、从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这一新的管理模 式将导致部分业务通过资源外包的方式由 专业公司运营维护。 2、确立专业化经营模式
五、旅客流程和行李流程衔接性问题
• 行李分区处理模型
旅客下飞机的一般规律是
• 将行李进行统一编号,分区处理另外,对 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行李• • • • 行李作业流程及管理系统 航空行李运输事故处理和赔偿 行李管理的组织安排 规章:《蒙特利尔公约》、《中国民用航 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国内航空 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航 行李损失赔偿指导原则》等
一、行李处理的重要性
1、时间紧: • 出发地:值机结束后15~30分钟 • 最小转机时间(MCT)45分钟。国内转机30分钟。 “白云中转”:国内转国内、国际转国际——MCT60 国内转国际、国际转国内——MCT75 • 目的地:旅客到达行李转盘时间10分钟左右 2、量大:飞机体积增大(宽体客机的出现)、允许携带行 李的标准发生了变化(许多航线已经没有总量的限制,自 带数量的限制。还有超重的低额收费)全球每年有17亿件 行李要被运送,这个数字肯定是与日俱增的。人均两件, 一个吞吐量5000万人次的机场,每天需处理行李27万件。 按每天运行16小时,平均每小时行李处理能力要达到1.7万 件。
安装并使用RFID行李处理系统的国际机场 (2008、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 美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肯尼亚 英国 沙特阿拉伯 美国 韩国 意大利 美国 美国 泰国 新加坡 日本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荷兰 加拿大 马来西亚 地区 纽约 香港 北京 上海 郑州 重庆 武汉 成都 贵阳 内罗毕 伦敦 迪拜 旧金山 首尔等 米兰 拉斯韦加斯 迈阿密 曼谷 樟宜 东京 悉尼 墨尔本 阿姆斯特丹 温哥华 吉隆坡 机场名称 约翰.肯尼迪国际机场 香港赤鱲角国际机场 首都国际机场 新浦东国际机场 新郑国际机场 江北国际机场 天河国际机场 双流国际机场 龙洞堡机场 乔莫•肯雅塔国际机场 希思罗国际机场 迪拜国际机场 旧金山国际机场 韩国全部机场 马尔佩萨国际机场 麦卡伦国际机场 迈阿密国际机场 素旺那普国际机场 樟宜国际机场 成田国际机场 金斯福德.史密斯国际机场 泰勒马林国际机场 史基浦国际机场 温哥华国际机场 吉隆坡国际机场 系统启用时间 2006年 2008年1月 2008年2月 2007年 部署中 部署中 部署中 部署中 部署中 2007年3月 2008年9月 2008年8月 2007年 预计2008年 2007年12月 2007年 2007年 2007年9月 预计2008年 2005年12月 预计2009年 预计2009年 2006年 2007年 预计2008年
行李流程研究的问题及方法
• 需要分析行李转盘旁等待认领行李的旅客 密度; • 使用的工具是旅客到达累计曲线、行李到 达累计曲线和旅客离开累计曲线; • 旅客流程仿真分析和优化
三、航空办票(值机)的不同方式
• 传统柜台值机:在候机楼的值机柜台办理值机手 续 • 电子客票自助值机:针对电子客票旅客,航空公 司在候机楼提供自助值机设备,旅客凭电子客票 自助办理登机牌,目前深圳机场B号候机楼和广 州机场已有该设备 • 酒店值机:针对商务旅客,航空公司将值机服务 迁移到酒店,目前深航锦江国际酒店可办该项服 务 • 异地候机楼值机:对于没有机场的城市,在当地 办理值机手续,异地机场乘坐飞机,目前东莞城 市候机楼能够办理从深圳、广州机场始发航班的 值机服务
4、到达环节 • 影响因素:机场总体设计、空侧地面交通 密度、行李处理设备、可用人员及其分配 • 评判标准:卸载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行李的 时间,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抵达行李提取大 厅的行李百分比
九、航空行李运输事故处理和赔偿 • 行李 顾名思义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 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 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 下列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 内托运,而应作为自理行李或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在包装、 体积、重量限制范围内带入客舱运输。航空公司及其代理 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下列物品的遗失或损坏,只按照一般 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1、重要文件、商业文件和资料。 2、证券、货币、汇票、珠宝。 3、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4、古玩字画。 5、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 6、样品、绝版印刷品或手稿。 7、旅行证件、钥匙。 8、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摄像机原配件等。 9、移动电话、随身听唱机、电脑软硬件等。 10、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药品。
八、行李运行评价及管理
1、标准:《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P40 2、行李处理环节管理: • 目的地标记正确 • 正确使用中转与换机 • 易碎品行李要有标记 • 受损坏的到达行李要有合适的注明 • 对有可能伤及行李搬运工的笨重行李应有标记 • 确保行李外表具有足够的标记来说明物主
3、运送环节 • 集装箱装载行李——问题少 • 敞开式小车——坠落、气候 • 控制——出错、损坏、遗失等行李控制统 计指标:每1000件行李出错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简称 《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 “下列物品不得夹带在行李中:易碎易腐 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有价证券、 金银制品、流通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商 业文件、护照和其他证明文件或样品。对 旅客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乘运人 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