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
历史我国宪法有几部
历史我国宪法有几部宪法一个国家只有一部.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
82宪法为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到目前,共经过4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21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国宪法多次修改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
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21年修正版。
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五四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
被称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七五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可参阅。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宪法概述
宪法概述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特征:①法是国家根本法内容、法律效力、制定修改程序②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宪法就是写着公民权利的一张纸”----列宁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四个第一”宪法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 美国宪法2.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 年宪法3.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 苏俄宪法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 宪法补:1215 英国《自由大宪章》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口诀:87 美国反,91 法国看,苏俄在扯淡,54 跟着苏俄转。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2004 ;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999 ;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口诀:主人法制【例题单选】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A.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B. 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D.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渊源和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二)宪法典的结构序言:包括制宪宗旨、目的和指导思想、国家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正文:①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基本原则;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③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附则:对特定事项需特殊规定而作的附加条款。
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我国宪法无附则)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实践。
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规模/职能/行为方式)保障公民权利【例题单选】宪政的基本精神是()A. 建立有限政府B.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C.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D. 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1982 年宪法。
“五四宪法”:新中国法治迈出关键一步
“五四宪法”:新中国法治迈出关键一步作者:暂无来源:《决策探索(上旬刊)》 2021年第7期文/朱宁宁宪法文本凝结着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价值观,宪法语言汇集着一个民族最精美的表达,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在我国宪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被各界公认的一部好宪法,总结了我国长期革命的经验,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经验,把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原则、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用宪法的形式肯定下来,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回顾党的历史,在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五四宪法”的法治精神一直传承和延续至今。
西子湖畔见证厚重制宪史杭州西湖,醉人美景世人皆知。
这里,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
从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在西子湖畔的杭州市北山街84号院30号楼,77个难忘日夜见证了毛泽东率领的宪法起草小组为开国宪法所作的艰苦努力。
也因此,“五四宪法”草案初稿还有一个颇为浪漫的名字——西湖稿。
如今,这里已经成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这里的工作人员说,自2016年12月4日开馆至今,陈列馆累计接待观众134.8万人次,共安排讲解近7400批次。
走进陈列馆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尊汉白玉毛泽东雕像。
雕像后面的墙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这句话,正是毛泽东当年在来杭州的火车上对随行人员说的一段话。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从北京出发,乘坐专列前往杭州起草宪法。
在这趟专列上,毛泽东度过了自己的60岁生日。
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
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的背景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宪法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第二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以“四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
如把“文革”产物“四大”写进宪法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
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
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第三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这部宪法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记载在序言中。
这部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它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中国宪法解释体制有哪些缺陷中国宪法解读
中国宪法解释体制有哪些缺陷中国宪法解读中国宪法解释体制有哪些缺陷据分析: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
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宪法解释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对宪法解释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
监督宪法的实施,必然包含对宪法的解释。
从广义上说,解释法律也包括解释宪法。
实际上,1954年宪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以法令的形式作过宪法解释。
1975年宪法是在国家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下制定的,它删去了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只保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
1978年宪法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不仅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且把解释宪法和法律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明确规定下来。
1982年宪法在确认1978年宪法规定的同时,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从而使我国宪法解释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化。
解释体制缺陷如下:1、解释主体不够明确。
2、监督宪法实施机关未专门化。
3、违宪行为也无明确的惩治措施。
4、解释体制过于空泛,有待完善。
中国宪法的渊源包括?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一、成文宪法典新中国成立以后,共制定了一部临时宪法并颁布了四部宪法典,1998年、1993年、1999年又分别对现行宪法作了三次部分修改,从而确立了我国现行成文宪法的体系结构,所以成文宪法典是我国宪法的最重要的渊源形式。
但对现行宪法我国学者在肯定其优点的同时,又对其形式和内容的缺憾持续性地表达了质疑,部分学者甚至激进地主张要对现行宪法“推倒重来”。
我们认为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面前,永远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宪法典。
宪法规范既是理性建构的产物,更是随着社会客观情势不断成长的结果,因此相信可以一劳永逸地制定一部“完美宪法典”,那无疑是过于夸大了人类的理性建构能力。
公务员招警考试 宪法专项知识点测试题
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历史新中国颁布了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修正案。
宪法结构序言和正文,正文分四章: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真题演练】1.(2019广东-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以上的多数通过。
A.(1)三分之一(2)二分之一B.(1)三分之一(2)三分之二C.(1)五分之一(2)二分之一D.(1)五分之一(2)三分之二2.(2019北京-单选)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内容包括()。
A.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修正案C.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修正案一、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二、国体(一)概念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
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2.爱国统一战线: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事业单位 法律常识
第一部分法律常识第一章宪法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例题】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A.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B. 反对“三权分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D.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特征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出题点)②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记忆点:“四个第一”宪法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2.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3.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4.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宪法补: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口诀:三、宪法的渊源和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2.宪法性法律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5.国际条约(二)宪法典的结构四、新中国宪法的历史1.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由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是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宪法。
四部宪法包括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内容重点)【例题】“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是()。
A. 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 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 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例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是()。
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考察
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考察作者:卢燕丽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6期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
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但是,无论从权威机关确认的变迁形式,还是从程序、内容和名称来考察和分析,1975年,1978年和1982年三次大的宪法变迁,其性质都是修改宪法,而不是制定新的兖法。
我国每次修宪之前,都是由中共中央提出宪法修改的建议,这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宪法惯例,虽然在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
因而是合宪的。
为保障修宪程序的正当性和明确性,这一宪法惯例应当成文化,法治化。
1954年制宪过程中移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宪法,在当时是一种必然选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其历史局限性也日益显露出来。
关键词:宪法;宪法思考;历史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54年诞生至今已逾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共和国宪法的命运就如同共和国自身的命运一样,也是跌宕起伏。
回顾共和国宪法变迁的历史,确实有太多的经验值得认真地总结,也有许多的问题需要作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正如韩大元所指出的“制宪史是宪法学研究的基础与出发点,对于研究宪法学的人来说,了解自己国家宪法发展历史是十分重要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宪政是昨天宪法发展历史的延续,也是我们预测未来宪法发展趋势的基础与依据。
因此,我们需要以理性与客观的态度分析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宪法命运,并以宽容的精神评价制宪过程中展现其智慧的制宪者的努力。
宪法学的发展告诉我们,成熟的宪法学首先以成熟的宪法史、宪法学说史、宪法思想史与宪法制度史的经验与知识作为依托。
”①应该说,宪法学界对共和国宪法变迁历史的研究已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与重视,也取得了可喜的学术成果,但仍有一些重要乃至重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前提,而且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本身的全部内容。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1.1949年9月21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表的开幕词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2.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于1954年。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首先发表于光明日报。
4.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5.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也是引领我国工人阶级走向更加光明未来的必由之路。
7.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以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8.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9.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是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
10.1953-1956年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其表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
11.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了《新青年》,从此拉开了近代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新文化运动的序幕。
12.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是瑞金。
13.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于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4.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15.2008年9月,我国成功地进行了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这是我国“三步走”航天工程的第二步,标志着我国成为了世界上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
16.中央人民政府在1949年正式宣布五月四日为“青年节”。
17.我国第一颗原子弹于1964年爆炸成功。
18.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19.会议确立了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20.同志首次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
21.中国改革的第一个突破口是农村改革。
22.首次使用“”这个科学称谓。
司考 宪法重点
马伯利诉麦蒂孙一案开创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美国实行司法机关保障宪法是身体的体制。
有专门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始于1799年法国宪法。
现代宪法的产生是以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诞生为标志。
自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已成为现代宪法重要内容。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但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说。
1779年美国《联邦条例》,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为民定宪法;1830法国宪法为协定宪法。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的制定程序和普通程序一样,其效力也和普通法律一样,只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而已。
我国建国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1954 1975 1978 1982 。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并进行了四次修改:1988 1993 1999 2004 。
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我国没有赋予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利,我国宪法监督中没有合宪性审查。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1年的《十九信条》是清政府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
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
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我国的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奉行“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前20日公布。
法院对于选民名单的起诉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直选候选人名单选举日15日前公布。
正式候选人5日前公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要求由特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由行政长官经立法会同意后任命,而澳门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政府批准。
两次不出,丧失国籍,被剥夺政治权利,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被羁押,坐牢,暂时停止人大资格。
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
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四部宪法
从四部宪法及其修正案看国家主席职权的变迁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政府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四部宪法。
它们分别是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
由于时代背景的不同和各自政治环境的迥异,这四部宪法对新中国国家的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是各不相同的。
但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这四部宪法对中国国家主席制定的不同的规定。
这四部宪法在国家主席的设置与否、职权大小、任期长短、等诸多问题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政治发展以及政治民主化得进程紧密相关。
所以研究这四部宪法在国家主席制度问题上的变迁,将有益于探寻中国政治发展的轨迹,也可以看到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艰难历程。
一、国家主席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
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
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均未设置国家主席。
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
相比1954年,此时的国家主席不再统帅全国武装力量,不再具有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的职权,国家主席所行使的职权只是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
国家主席不参与行政工作,不对全国人大负行政责任。
2、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具体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然后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再由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最后由会议主席团把确定的候选人交付大会表决,由大会全体代表中过半数以上的代表选举通过。
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因此,当选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基本条件有二:一是政治方面的条件,即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龄方面的条件,即他们必须年满45周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课件)
我国其他法律的制定要以宪法为依据,说明了什么? 请简要分析说明。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方面体 现在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 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另一方面体现在任何 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解惑答疑
1.“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对吗?为什么?
“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说明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个逗号的删改
经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最后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涉及对土地和私有财产征收、征用 及补偿问题的条文,删除了一个小小的逗号。为了删改这 个逗号,大会主席团向代表们提交了长达450余字的解释 和说明。 宪法修正案草案中的相关表述为: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经大会主席团经研究,最终的定稿中将上述两处规 定中“并给予补偿”前面的逗号删去,修改为: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根本制度
国家标志
内政外交方面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等等。
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
法 律 主要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适龄儿童完成九年 义务教育
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权利义务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
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六)什么是国体?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七)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四部宪法
宪法的一般知识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强调必须限制国家权力,保证公民权利。 宪法的含义: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是一个国家统一 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 基础。宪法在阶级本质上与普通法律一致,即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但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有它自己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四部宪法 (二)宪法的一般知识 (三)国家基本制度
二、宪法的基本内容 (一)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内容 (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三)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的四部宪法
1、1954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一部很好的 宪法。) (1949年的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75宪法 (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这是建国以来制定的第四部宪法中最差的一部。 3、1978年宪法 ——比75年宪法有新前进,但也很不完善。 4、1982年宪法及修正案。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四部宪法,也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是54宪法的续承和发展。★我国的现行宪法就是1982年宪法。 1988年、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三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成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和 补充。3个宪法修正案共17条。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实例演示
《女中学生状告商家讨公道》 1995年6月12日晚8点多,北京青塔院中学16岁的女生汪丽娜从住家附近的绿凯 和平里购物中心分店购物出来后,推车行走100多米时,被绿凯店几名工作人员 拦住,以拿了商店货物未付钱为由,要求搜查随身所带的物品。汪说要搜也应去 派出所,由公安人员进行。当她推车往派出所方向行进再次经过绿凯店门时,又 被几名店员拦住,坚持要翻包搜查。汪只好将自己刚从绿凯店里买的价值11.7 元的东西给店员核对,而此时一名女店员已将汪的手提袋拿去搜查,最后也没有 找到“偷拿的货物”。汪丽娜的名誉和人身自由受到侵害,委屈得哭了。她想到政 治课上讲过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以绿凯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到当地 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26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当庭调解责令商家公开赔 礼道歉,并赔偿汪丽娜精神损失费6000元,使汪丽娜放下心理包袱。
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广西壮族2024年事业单位考试全真模拟试题含解析
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广西壮族2024年事业单位考试全真模拟试题一、常识判断1.宪法作为一国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共制定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
A、“七八”宪法B、“五四”宪法C、“八二”宪法D、“八八”宪法2.根据《食品安全法》,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食品生产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C、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D、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3.关于我国2011年新实施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B、紧缩性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C、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D、紧缩性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4.关于宋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比黄花瘦”是女词人李清照的名句B、“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说的是柳永C、“樯橹灰飞烟灭”说的是官渡之战D、辛弃疾是“豪放派”代表词人之一5.一个国家中的文化精华。
称其为“国粹”,中国的三大国粹为()。
A、儒学、国画和针灸B、茶艺、昆曲和武术C、瓷器、书法和儒学D、国画、京剧和中医6.毛泽东指出:“如果不帮助农民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就不能组成中国革命最强大的队伍而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其实质含义是()。
A、农民阶级只能被动参加革命B、农民阶级是新生产力的代表C、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可靠的革命同盟军D、农民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7.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8.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9.2011年3月,日本九级大地震,使得内地罕见的“抢盐热”一度达到沸点。
现行宪法发展历程
现行宪法发展历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权力结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发展历程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它反映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变迁。
下面将以中国现行宪法的发展历程为例,对相关参考内容进行概述。
中国现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经过几次重要修宪,目前实施的是1982年通过的第三部宪法。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第一部临时宪法于同年9月1日通过并正式生效,这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原则、政权机构和国民的基本权利。
它强调了中国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领域的权利和地位,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正式宪法。
这部宪法是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制定的,它强调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领导地位,并确立了国有经济的地位。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权。
1975年,第一部宪法经过修正,削弱了国民议会的地位,加强了党的领导地位。
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变迁,以及国家治理的调整。
1982年,中国通过了现行宪法,这是对1954年宪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
新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具有领导地位的重要性。
它同样强调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并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还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鼓励个体经济和外商投资。
2004年,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对1982年宪法的一次重要修改。
修宪案明确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加强了公民的权利保护。
宪法还确认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宪法的法律地位。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反映了国家政治体制的变化和法治建设的进步。
宪法的修订是对国家发展需求和社会变革的回应,确保了国家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单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单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等内容,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单总结,希望大家喜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单总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从1949年到1982年,除建国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外,先后还制定和颁布了四部宪法: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在建国前夕,即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和公布的。
它总结了中国人民一百余年来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的经验,确认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规定了新中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对内对外的基本国策。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共分7章60条,它是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一部在过渡时期起宪法性作用的政治文献。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
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
除序言外,共分4章106条。
1954年9月15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出席会议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由会议主席团公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它的特点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总结了经验,一条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
宪法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原则贯串在我们整个宪法中。
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原则,我国现在就有社会主义。
宪法中规定,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这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制定出来的,是“左”的思想的产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的背景
时间:2011-08-19 11:45来源:百度作者:admin 点击: 133次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宪法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以“四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
如把“文革”产物“四大”写进宪法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
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
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这部宪法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记载在序言中。
这部
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它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
第四部宪法
1980年下半年,在叶剑英委员长直接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大规模、全局性的修订。
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
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
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
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
章138条。
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国家对私营经济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这是中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9处修改,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修正案内容还涉及政协制度、县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等。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6处修改,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等写进了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
宪法
constitution
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皇帝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
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