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渎职案剖析(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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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案例一:王某贪污公款案王某是某县水利局的副局长,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工程、超标包装、索要回扣等手段贪污公款。

经查,王某贪污公款数额达到数百万元。

王某的贪污行为始于他负责的工程项目上。

他通过虚构项目的方式,伪造相关文件,将公款以工程进度款的形式挪用到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

此外,他还借口购买材料,将公款用于购买与工程无关的高档家居用品和奢侈品。

另外,王某还在工程承包商中征收回扣,以便给予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好处。

王某的贪污行为一度未被察觉,直到有人举报了他的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取证,王某的贪污行为得以确认。

最终,王某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追缴其贪污所得。

案例二:李某受贿案李某是某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在公务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并频繁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张某的贿赂。

李某在张某的帮助下,通过徇私舞弊、对涉案企业进行保护等手段获得了大量的非法所得。

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受贿行为主要为保持沟通和密切关系而进行。

张某为了能够得到李某的保护和庇护,经常送给李某贵重礼物,如名牌手表、高档烟酒等,并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保护费”。

此外,李某还通过其职务之便,泄露警方内部信息给张某,使得张某能够及时知晓警方的行动,从而避免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和打击。

经过侦查和收集证据,李某的受贿行为被揭露出来。

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他所受的贿赂。

案例三:张某行贿案张某是某市某公司的老板,为了能够获得一份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他采取了行贿的手段。

他通过给予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财物和好处,以换取他在项目中的竞争优势。

张某出资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元的豪华轿车,并将其赠与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主任。

同时,他还通过第三方向其他相关评审委员送去一定金额的现金和礼品。

这些行贿行为使得张某在招标评审过程中竞争对手无法与他媲美,最终获得了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

然而,这些行贿行为并未逃过相关部门的监测。

法律案件分析受贿(3篇)

法律案件分析受贿(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某市某局原局长李某受贿案。

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罪。

经调查,李某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悔罪。

二、案件事实1. 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负责该市某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 2016年,某公司为承揽该工程,通过中间人王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10万元。

3. 2017年,某房地产公司为获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通过中间人张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20万元。

4. 2018年,某建筑材料供应商为争取该工程中的供货合同,通过中间人赵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30万元。

5. 2019年,某建筑公司为承揽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通过中间人钱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40万元。

6. 2020年,某设备供应商为争取该工程中的设备供应合同,通过中间人孙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2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本案中,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2. 李某的受贿金额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3. 李某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受贿金额巨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受贿、受贿金额较大等,应依法从重处罚。

受贿检讨书怎么写

受贿检讨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我谨以此检讨书,深刻反省我在工作中所犯的受贿错误,并诚恳地向您及组织表示歉意。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秉持着廉洁奉公的原则,严于律己,尽职尽责。

然而,近期我在工作中,因一时贪婪,收受了他人贿赂,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给组织和个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此,我深感懊悔,特向组织作出如下深刻检讨:一、深刻反思错误根源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我在思想深处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惕,没有深刻认识到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导致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了原则,犯了错误。

2. 党性修养不足。

我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很大不足,没有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导致在权力面前失去了抵抗力。

3. 监督制约不力。

我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认识不足,导致在关键环节失去了自我约束。

二、深刻剖析错误影响1. 败坏了党风政风。

我的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对党的纪律和规矩造成了严重破坏。

2. 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我的受贿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给单位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3.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的受贿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给社会风气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坚决改正错误,痛下决心1. 严肃对待错误,深刻反省。

我将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到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改正错误。

2. 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

我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做到清正廉洁。

3. 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自律。

我将严格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4. 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我将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在此,我再次向组织和领导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恳请组织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贪污和贿赂是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直接影响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

贪污案件的剖析对于建立健全的法治国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一起贪污案件进行详细的剖析,以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某市市长贪污案案发时间:2018年5月主要涉案人员:某市市长,一名工程公司老板二、案件经过1.贪污行为的发生据调查,某市市长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了一名工程公司老板的贿赂,在公共建设项目上违规为该公司提供利益。

2.案件曝光该案件最初是由一名举报人揭发的。

举报人向当地检察院举报市长涉嫌贪污,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最终证实了市长贪污的事实。

3.案件调查调查人员对市长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发现其财产超过其合法收入的数倍。

调查还发现了市长与工程公司老板的关系,以及涉及到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4.法律程序根据调查结果,检察院决定对市长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贪污罪。

法院在审理期间对市长进行了多次问讯和辩护。

最后,市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巨额罚款。

三、案件原因分析1.权力触角的延伸市长作为地方政府的最高官员,拥有极大的权力和资源分配权。

这种权力的集中和不透明性使得市长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2.公司老板的利益诱惑工程公司老板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项目和利益,试图通过贿赂市长来获取其支持和指导。

这种互利的关系使得市长更容易接受贿赂。

3.监管不力在该市的监管制度中存在一些漏洞,使得市长有机会从容地进行贪污行为。

相关部门对市长的财产状况和行为进行监督的能力有限,容易被市长掩盖。

4.道德观念的淡薄贪污案件的发生也与一些人的道德观念不健全有关。

市长和工程公司老板都放弃了道德底线,只关注个人利益,不顾及对他人的伤害和社会公义。

四、案件影响分析1.影响政府形象此案的曝光对该市政府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市民们对市长的公信力降低,对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产生怀疑。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1 通过本次学习让我让我深刻意识到,不要在欲望和利益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原则、迷失自我。

并利用手上现有的权利,做一些违背初衷的事情,最后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

个人方面我觉得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和思想。

思想得不到改变,欲望将会滋生变大、繁衍,从而不可收拾。

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对能滋生欲望的事情远而拒之。

严格自律,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拒绝贪污腐化,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听从他人善意的意见和见解。

吸取别人的教训,远离不良之风,洁身自好。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2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

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

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正如安徽巨贪-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

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

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贪污贿赂是指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贪渎之风令人深感忧虑,对于这种社会毒瘤,我们必须深入剖析其原因和危害,加强预防和打击,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一、案例介绍2018年11月,某省某市发生了一起贪污贿赂案件。

王某是该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长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与某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勾结,通过贿赂手段牟取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

王某贪污了数千万元的公款,并在企业采购环节中收受供应商的回扣。

这些行为不仅使企业陷入深重困境,还严重损害了公信力和社会正义。

二、案件分析1.原因分析(1)体制腐败:在这个案件中,企业主要是通过与政府官员的勾结来实现腐败行为。

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时缺乏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制度不完善:在该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对权力的运行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查制度,容易给腐败行为提供生存空间。

(3)腐败思想观念:一些公职人员的思想观念存在问题,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

由于缺乏廉洁的思想理念,他们往往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2.危害分析(1)财产损失:案件中,企业损失惨重,负债累累,不得不面临倒闭的危险;与此同时,纳税人的利益也受到损害,公共财政面临困境。

(2)社会不公:腐败行为的存在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增加了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因素。

(3)破坏社会道德:贪污贿赂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4)扶贫攻坚受阻:贪污贿赂行为侵占了国家财政资源,导致扶贫事业发展受限,阻碍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预防和打击1.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权力公开、权力分工、权力运行的规定,确保权力一个人一岗、一岗到底。

(2)建立权力审查制度:对拥有一定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定期有偿和无偿财产申报,对重要决策进行事后追责和问责,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案例一:贪污受贿案在这个案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之大。

案件中的人员虽然只是一些小官员,但他们的贪婪和贪欲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毁坏了社会秩序。

这次案例让我明白,打击腐败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做起,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微小的私利而触犯法律底线。

作为一个公民,我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有廉洁自律的精神,严防自身被腐败侵蚀。

案例二:权钱交易案通过这个案例,我意识到政商关系有时是一种剥削关系,其中强者无视法律,弱者为了求利而屈从,受害的是广大的群众。

权钱交易的存在导致资源配置不公,破坏市场竞争,消耗社会信任。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敢于揭露和抵制权钱交易现象,要求政府公开透明,建立规范的利益纠纷处理机制,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案例三:假冒伪劣案这个案例让我认识到假冒伪劣产品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政府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而作为消费者,我也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轻易购买低价、质量可疑的产品,关注产品质量和信誉度,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加强合法渠道的信任度,倡导消费者购买正规渠道的商品,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降低其生产和销售的动力。

通过这三个案例,我明白了腐败、权钱交易和假冒伪劣现象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也认识到每个人要积极参与到反腐败、反权钱交易和反假冒伪劣的行动中。

唯有共同努力,才能够建设一个廉洁、公平、有信任的社会。

案例一:贪污受贿案在这个案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之大。

案件中的人员虽然只是一些小官员,但他们的贪婪和贪欲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毁坏了社会秩序。

他们为了贪图一些微小的私利,不顾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甚至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这次案例让我明白,打击腐败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做起。

首先,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作为一个公民,我要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明白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抵制这些不道德的行为。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近年来,受贿犯罪在社会各个领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告将对一起典型的受贿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揭示其发生的原因、特点以及所带来的警示。

一、案件概述具体时间,_____因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经查,_____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为相关人员或企业在具体项目或事务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_____元。

二、受贿手段及情节1、权钱交易_____通过直接干预项目审批、资源分配等关键环节,为行贿方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从而换取巨额贿赂。

2、利益输送利用职务影响,帮助特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进而收受企业给予的股份、房产等贵重财物。

3、迂回受贿通过其亲属、朋友等中间人的账户收受财物,试图掩盖受贿行为,增加调查难度。

三、案件发生的原因1、个人贪欲膨胀_____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丧失了廉洁自律的意识,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2、权力缺乏监督所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存在漏洞,对_____的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其能够轻易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外部诱惑增多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利益诱惑不断涌现,_____在面对诱惑时未能坚守原则,最终陷入受贿的泥潭。

四、案件造成的危害1、损害公共利益受贿行为导致公共资源被不公平分配,影响了相关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2、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合法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3、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此类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降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五、防范此类案件的建议1、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定期的廉政培训、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3、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受贿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潜在的违法者望而却步。

贪污受贿法律案例分析(3篇)

贪污受贿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某,男,45岁,某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

乙某,男,35岁,甲某的下属,担任该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2012年至2014年间,甲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审批、征收补偿等环节为乙某谋取利益,收受乙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2014年10月,乙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甲某也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

二、案件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中,甲某、乙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甲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某贿赂款,为乙某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 案件分析(1)甲某的受贿行为甲某在担任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负责土地审批、征收补偿等工作。

在此过程中,甲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乙某谋取利益。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土地审批环节,甲某擅自降低土地审批标准,为乙某的公司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②在征收补偿环节,甲某擅自提高征收补偿标准,为乙某的公司谋取更多利益。

③甲某收受乙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2)乙某的受贿行为乙某作为甲某的下属,在土地利用科科长岗位上,利用甲某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乙某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过程中,接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②乙某在征收补偿环节,擅自提高征收补偿标准,为他人谋取利益。

③乙某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3. 案件判决(1)甲某的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乙某的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乙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三、案例分析1. 贪污受贿犯罪的特点贪污受贿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特定。

贪污受贿犯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渎职案例剖析发言材料

渎职案例剖析发言材料

渎职案例剖析发言材料渎职案例剖析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渎职案例的剖析和思考。

渎职问题是组织管理中的严重违纪行为,不仅损害了工作环境的和谐,也影响了单位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

因此,从渎职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组织管理,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首先,我想分享一个渎职案例,以期引起大家的重视。

某公司的一名职员,在工作期间经常使用公司的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一些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在查处之后,发现他甚至将公司电脑用于开设赌场网站,非法牟利。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员的职业操守,也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为了明确渎职行为的危害,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面对这一案例进行剖析。

首先,渎职行为侵害了组织合法权益。

无论是盗用公司的资源,还是将工作时间和设备用于私人利益,这些行为都是对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

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资源和设备是用于工作的,当员工滥用这些资源和设备时,就等同于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员工以公司设备为工具从事非法赌博活动,不仅违反了公司规定,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给公司和员工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其次,渎职行为破坏了工作环境和团队凝聚力。

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是组织正常运转和员工发展的基础。

然而,当有员工渎职时,不仅损害了工作环境的和谐,还会对团队的凝聚力产生负面影响。

其他员工可能会感到不满和不公平,从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在这个案例中,其他员工对于该职员的渎职行为肯定会感到愤怒和失望,对团队的凝聚力有一定的冲击。

最后,渎职行为破坏了组织形象和社会声誉。

一个组织的形象和声誉是建立在员工的行为和言论上的。

当有员工渎职时,不仅给组织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影响到社会对组织的认可和信任。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媒体和公众得知该公司的员工滥用公司资源从事非法赌博活动,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将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以上就是我对于渎职案例的剖析。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贪污受贿案例是近年来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它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贪污受贿案例的产生,常常与一些关键的因素紧密相连,这些关键因素需要剖析和总结,才能够有效的遏制这一社会现象的发生。

下面,我将从案件的事实、原因和防控措施三个方面,对贪污受贿案例进行剖析。

一、案件事实1、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财产2018年7月,山东省财政厅原巡视员王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司法部门立案侦查。

经查,王某某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涉嫌严重犯罪。

其在审计工作中,违反了相关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大量收受管理对象的费用,向他人发放审计合同,还将财政资金蚕食到其个人账户中。

经法院判决,王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涉嫌严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2、企业家行贿,大面积侵占国家和人民财产2019年1月,四川省凉山州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黎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

据了解,黎某某在其担任职务期间,收受各种贿赂,共计达五百余万元。

他利用职权,给予企业家特权之恩,为企业解决各种事务,同时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上大加插手,致使一些企业侵占国家和人民财产。

经查证,黎某某已经涉嫌受贿罪,违反了国家法律。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案件原因1、职权意识淡漠,官员权力过大在某些情况下,官员的职权意识会变得淡漠,对于职责范围和职责限制不再重视。

而这种对职权的弱化,会导致官员权力越来越大。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官员会将职权当做私人资源,来挟持企业、个人不断索取财物。

所以,职权的合理权衡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官员心理失衡,法律意识淡薄对于部分官员来说,贪污受贿行为就象一种“迷恋”,他们开始习惯了不正当的行贿,逐步丧失了法律的敬畏和敏锐的法律意识。

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官员法律教育和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也是必须要加强的。

3、监管机制不足,内部审核疏漏在某些情况下,企业、个人在和官员交往过程中,会利用法律的漏洞,甚至钻空子。

失职渎职典型案例剖析

失职渎职典型案例剖析

失职渎职典型案例剖析一、“瞌睡门”事件。

在某个重要的会议上,参会的官员甲竟然公然打瞌睡。

这可不是普通的小会,那是关乎本地区民生项目规划的关键会议呢。

1. 行为表现。

当时,台上的专家正滔滔不绝地讲解着新的水利工程计划,这个计划涉及到几个贫困村庄的灌溉和饮用水问题。

可是官员甲呢,脑袋一点一点的,就像小鸡啄米似的,最后直接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周围的人都投来了异样的目光,但是他却毫无察觉。

2. 失职渎职原因剖析。

官员甲之所以会这样,首先是他缺乏对工作的基本尊重和责任感。

他可能觉得这种会议就是走个形式,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些项目对老百姓的重要性。

他前一天晚上可能参加了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导致第二天精神萎靡。

这就像一个战士上战场前却喝得酩酊大醉一样,是对自己职责的严重亵渎。

3. 造成的后果。

由于他在会议上打瞌睡,错过了很多关键信息。

后来在对水利工程计划进行表决的时候,他稀里糊涂地就投了票。

结果这个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漏洞,有一个村庄的灌溉渠道修错了方向,导致大片农田干旱,村民们辛苦种的庄稼都快枯死了,村民们怨声载道,对政府的信任度也大打折扣。

二、“签字不看”事件。

官员乙在处理一份土地审批文件的时候,那叫一个“神速”,直接看都没看就签字了。

1. 行为表现。

这份土地审批文件厚达几十页,里面涉及到土地的性质、用途、环境评估等重要内容。

可是官员乙呢,就像完成任务似的,别人把文件拿过来,他眼睛都没抬一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可能还在心里想着,反正以前都是这么签的,不会有什么问题。

2. 失职渎职原因剖析。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的工作态度极其敷衍。

他已经习惯了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而忘记了每一份文件背后都是重大的决策。

而且他可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觉得这么多年都没出过事,这次也不会有事。

另外,他可能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觉得看了也看不懂,不如不看,就这么糊里糊涂地签字了事。

3. 造成的后果。

这份土地被违规批准用于建设一个化工工厂。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5篇)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5篇)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5篇)案例一:贪污受贿案剖析案件名称:XXX贪污受贿案案件基本背景:XXX是某国企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从公司的资金中贪污公款,同时也接受一些商业伙伴的贿赂。

案件过程与细节:根据警方调查,XXX利用其职位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并操控了相关账目,避免被发现。

他还与涉案的商业伙伴勾结,接受了一些贿赂,以在公司采购中为其提供利益。

案件影响与后果:这一贪污受贿案使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导致公司的经济状况严重下滑,并对员工的工资、福利等造成了严重影响。

同时,这起案件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力。

案件剖析:这起案件的发生主要源于XXX的贪欲和不道德行为。

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完全背离了作为公务员应有的职业操守。

同时,他还与商业伙伴勾结,接受贿赂,造成了巨大的民间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的教训是,我们要加强对公务员和企业高管的监管,加强对贪污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从根本上提高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

案例二:盗窃案剖析案件名称:XXX盗窃案案件基本背景:XXX是一名年轻的小偷,长期在市中心活动,专门以盗窃为生。

案件过程与细节:根据警方的调查,XXX经常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盗窃活动,他借助拥挤和人们的不注意,从人们的包、口袋中偷走财物。

他有一套独具匠心的技巧,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盗窃行为,并且不容易被识破。

案件影响与后果:XXX的盗窃行为严重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人们的财物损失和心理困扰。

他的盗窃行为还造成了社会治安的恶化,对城市形象和社会安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案件剖析:这起案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利己主义和道德缺失。

小偷利用人们的不注意和社会环境的短板,从而进行盗窃。

要解决这类问题,既需要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又需要加大对小偷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的约束作用。

2024受贿检讨书(精选6篇)

2024受贿检讨书(精选6篇)

2024受贿检讨书(精选6篇)受贿检讨书篇1在当今社会大环境下,人生和社会充满了变化,充满了机会,也充满了诱惑。

尤其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利益的驱动,送礼者煞费苦心,研究领导的心理、想法,更有甚者研究领导的业余爱好,使得诱惑更为巨大和经常,考验也更为尖锐和严峻。

然而,“兔起鹘落瞬息万变,无音乱耳五色迷目”,“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其实每一个人为善为恶全在自己。

假如对正常的变化有一个平常心,面对诱惑时刻保持警惕,任何时候都头脑清醒,把握住自己,就能抵受住每一次诱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前,作为学校一把手,我们每天都会与诱惑擦肩,为此我们要特别警示自己,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内控力。

在当校长的这么多年里,我时刻牢记“公廉爱民,丝粟无所取”,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常思贪欲之害,时时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落实在一思一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体现高风亮节。

我们要小心地行使手中的权利,谨慎地处理好自己的家情和友情,随时经受住欲望和理智、人性与党性、关系与原则、执法与守法等方面的考验,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财富观、友情观。

尽心竭力地为老师、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我们要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做到“勿以物乱官,勿以官乱心”。

是廉,是贪;是俭,是奢;是勤,是惰;是公,是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们手中执掌着一定的权力,如果凭借权力,近水楼台先得月,想的是“有权不使,过期做废。

”大力谋取一己之私,必然会导致腐化堕落,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为此我们一定要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

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上下左右的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案例一:公司高级主管贪污案这个案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受贿的严重后果,并意识到了对社会和自己的危害。

案例中的高级主管因为不满足于自己丰厚的薪水和权力,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不断地索取贿赂,大大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这不仅仅导致了员工的不满和团队的动荡,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从这个案例中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受贿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道德的背叛。

从根本上来说,受贿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而且,一旦继续下去,不仅会损害公司和员工的利益,还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通过反思这个案例,我意识到了一个人的诚信和廉洁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一个职场人士,我们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道德标准,不被金钱和权势所诱惑。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为公司和社会做出贡献,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企业的人。

并且,在遇到了诱惑时,我们应该要有足够的勇气和坚定的意志去拒绝,守住自己的原则。

案例二:政府官员受贿案这个案例让我深思,在反腐倡廉方面,不仅仅是要打击贪污受贿这种引人注目的腐败行为,更要加强制度和机制的监管,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

案例中的政府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丧失了公仆的本质身份,并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从这个案例中,我明白了反腐倡廉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制度和监管机制,实现权力在阳光下的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的发生。

政府和组织应该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

同时,案例也提醒我,无论是什么岗位,我们都应该始终谨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崇尚廉洁自律的作风。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案例三:医生受贿案这个案例让我感受到了受贿的严重性,尤其是医疗行业的受贿行为对患者生命和健康的危害。

案例中的医生收受贿赂,不仅违反了医德,更是对患者权益的严重侵犯。

通过这个案例,我明白了在医疗行业中,首要的是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余伟案件法律分析(3篇)

余伟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余伟,男,汉族,某市人,原某市某局科员。

2018年,余伟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经审理,法院认为余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案件事实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余伟在担任某市某局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

具体事实如下:1. 2013年,余伟在办理某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0万元。

2. 2014年,余伟在处理某企业环保验收事宜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20万元。

3. 2015年,余伟在协助某企业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30万元。

4. 2016年,余伟在处理某企业项目验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20万元。

5. 2017年,余伟在协助某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0万元。

6. 2018年,余伟在处理某企业项目验收事宜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0万元。

三、法律分析(一)余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余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二)受贿罪的法律适用1. 刑法规定:受贿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 本案中,余伟受贿金额为一百万元,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刑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法院依法对余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余伟的刑事责任1. 余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余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法院根据余伟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谢培忠案件法律分析报告(3篇)

谢培忠案件法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谢培忠,男,汉族,某市人,原系某市某公司总经理。

2019年,谢培忠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二、案件基本情况1. 犯罪事实谢培忠在担任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五百万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14年至2016年,谢培忠在负责某市某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贿赂人民币五十万元,为其在项目招投标中谋取利益。

(2)2015年至2017年,谢培忠在负责某市某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收受某施工企业负责人贿赂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其在工程款结算、工程进度等方面谋取利益。

(3)2016年至2018年,谢培忠在负责某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商贿赂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为其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

2. 犯罪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谢培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三、法律分析1. 刑法适用(1)关于受贿罪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谢培忠作为某公司总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资格。

(2)关于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谢培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符合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3)关于受贿罪的主观要件。

谢培忠在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但仍然故意为之,符合受贿罪的主观要件。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谢培忠犯受贿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谢培忠受贿的数额、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3.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学校教育反贪案例剖析(3篇)

学校教育反贪案例剖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贪腐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反贪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本案例选取一起学校教育反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期为我国学校教育反贪工作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市一所重点中学校长张某,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具体表现为:1. 在学校基建项目招标过程中,张某收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贿赂,故意将项目承包给该公司,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2. 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取就业机会,收取好处费。

3. 在学校采购过程中,张某收受供应商贿赂,导致学校采购价格虚高。

4. 在学校财务管理过程中,张某侵占学校公款,用于个人消费。

三、案例剖析1. 案例原因分析(1)制度漏洞: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校长权力的有效监督,导致张某有机可乘。

(2)监管缺失: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张某的违法行为。

(3)道德沦丧:张某个人道德败坏,丧失党性原则,追求个人利益,导致贪腐行为的发生。

2. 案例启示(1)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对校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2)强化监管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教师忠诚教育事业、廉洁从教的精神。

(4)加大惩治力度:对教育领域的贪腐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四、案例反思1. 学校教育反贪工作的重要性学校教育反贪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

加强学校教育反贪工作,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2. 学校教育反贪工作的难点(1)取证难:学校教育反贪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取证难度较大。

(2)监管难:学校教育反贪工作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等多方共同努力,监管难度较大。

(3)法律适用难:学校教育反贪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适用法律难度较大。

受贿渎职案剖析

受贿渎职案剖析

受贿渎职案剖析受贿渎职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收受财物、索取礼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责,破坏了公正的行政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风尚。

从历史上来看,受贿渎职案件屡见不鲜。

每当一个受贿渎职案曝光,不仅会引起社会对公职人员道德水平的质疑,也导致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

这些案件揭露了公职人员职责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化的问题,更凸显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的问题。

贪污腐败是受贿渎职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公职人员往往面临诱人的经济利益,有些人在面对巨大的财富诱惑下,放弃了职业道德准则,以及为民服务的初心,从而通过以权谋私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另外,一些公职人员的职责意识淡薄也是造成受贿渎职的原因之一。

他们对自己的职责一知半解,对自己的权力和权限没有准确的认识,往往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而是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

受贿渎职案件的危害是巨大的。

首先,受贿渎职破坏了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秩序。

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仅会丧失公众监督的信任,也会让公众对政府的治理能力产生质疑。

其次,受贿渎职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风尚。

公职人员收受贿赂,不公正地为他人谋取利益,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社会正义被侵蚀。

再次,受贿渎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最后,受贿渎职破坏社会信任建设。

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但一旦他们违背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就会破坏公众对公务员的信任感,也会给全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受贿渎职行为,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首先,要严格落实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其次,要完善公职人员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薪酬体系、评价考核机制等措施,提高公职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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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渎职案剖析目录第一篇:受贿渎职案剖析第二篇: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第三篇: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1第四篇:受贿窝案受贿窝案“一把手”带头受贿的应用第五篇:渎职与受贿何时数罪并罚正文第一篇:受贿渎职案剖析*,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肩上,本应挑着13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

然而,这名共和国的原最高药监官眼中,不是重如泰山的责任,而是多了“寻租”本钱——近十年时间,他以权谋私,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

面对责任,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肃贪〃反腐风暴席卷药监*年5月29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广为关注的*受贿渎职案一审宣判。

被告席上,*神情落寞。

“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天,从*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算起,走过了9年;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退休,不到3年。

事实上,中国药监界的腐败之风,早已引起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及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离职前后,一场反腐风暴在中国药监系统迅疾掀起——2002年,原浙江省药监局局长周航因受贿折合约400万元被判死缓,成为中国首位落马的省级药监局长;2005年7月,*退休仅半月余,曾担任其秘书的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及妻子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2005年11月,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被捕;2006年1月,同样曾担任*秘书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和该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被立案调查;2006年11月,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被捕;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贿,*及其妻儿被正式立案调查……“对*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年1月24日,听取了监察部就郑案调查的情况汇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求。

随着调查深入,*涉嫌受贿数百万、药监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权力黑幕”被层层撕开。

此后,他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被开除党籍,并被依法逮捕……庄严的法庭上,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刘耐雪、其子郑海榕,非法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法院还认定,*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犯有玩忽职守罪。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的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对*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

寻租〃“权力家庭”受贿649万在*高达649万元的受贿簿上,最多的一笔来自浙江某集团公司:1997年至2006年,*通过其妻刘耐雪、其子郑海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

9年间,从每月2000元的顾问费,到一笔免去近200万元住房首付款,随着*的权力扩展,其与家人的受贿行情“水涨船高”。

早在1997年6月,该集团就开始“聘请”刘耐雪为顾问,月薪2000元。

期间,适逢集团的中层干部投资成立针头车间,刘耐雪只凭一张“借款5.2万元”的借条,以儿子郑海榕的名义入了股,每月分红2800元。

对此,*心知肚明,称之为“干股”。

和母亲一样,其子郑海榕也很会利用父亲的权力“赚大钱”:2002年,他大方地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一辆奥迪车,后将该车卖得18.5万元“揣入腰包”;此后,他在上海购房,又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首付款17万元;2003年5月,李某某把下属公司5%的股份送给他,2004年底就有了25万元分红;2005年底,他要买上海该集团公司的房,李某某一下免去首付款199.25万元……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

*的权力,却成了他与家人共同获利的“摇钱树”。

药商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2002年2月,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房间来了个不速之客——李某某。

他想替下属企业申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希望郑局长“帮帮忙”。

*当即安排其秘书,带李某某去找时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的郝和平。

就这样,李某某企业的注册材料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出奇地快。

1999年到2003年,该集团下属公司申报的24种药品的注册,靠着*这棵“大树”,一路绿灯。

郑海榕有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2000年至2006年,每月都会收到广东某公司打来的1万元钱,共计70余万元。

而他却没在这个企业工作过一天。

这位负责人还以为*家“报销”装修费为名,送给郑海榕25万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广东这家公司负责人证实,1999年,公司需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纳洛酮”,找*帮忙后顺利进口;2000年,公司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通过*向相关部门打招呼,最终获批;2003年,公司药品物流配送中心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在*的帮忙下顺利通过……2000年夏,浙江一制药公司负责人得知国家鼓励生产某种新药,便找到了*。

7月18日,*对该公司直接送来的申报项目报告作出批示。

不到一周,药监司就“飞速”地发文同意。

为此,这家药厂的负责人特意将郑海榕约到香港,送给他一张100万元港币的现金支票。

当检察官讯问*:“如果郑海榕不是你儿子,他们会送他100万元港币吗?”*回答:“我想不会。

因为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

”家人站台前,*居幕后,联手上演了一幕幕“前门办事,后门收钱”的好戏。

随着私欲的膨胀,特别是独揽了药品注册大权后,*更加无所顾忌,赤膊上阵,从幕后跳到台前亲自受贿。

2001年至2005年逢年过节,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都会到北京给*“上供”,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

*前后笑纳了11万余元。

该公司申报药品注册时,*亲自给注册司和审评中心打电话催办。

企业送钱,真的都是朋友之谊?这一点,药商们很清楚。

某药商就承认:“之所以聘请刘耐雪为顾问,给郑海榕款物,主要因为他们是*的亲属。

公司希望在业务上得到郑的关照和帮助。

”这一点,*也十分清楚:“送钱的人都是药企的老板,都是发生在1998年我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以后……都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

”对金钱的贪欲,使*一步一步走向堕落、走向毁灭。

药监局系列腐败案查处期间,*先后4次转移其在办公室收受的美元、欧元、港币、人民币总计达340余万元;转移的珠宝和贵重手饰、书画等经鉴定达100余万元。

错位〃首任“掌门”玩忽职守1998年——改写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历史的一年。

这年3月,伴随机构改革,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政司等合并组成副部级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医药管理局局长*出任首任局长。

国家设立这一新机构的初衷,是按国外成功经验将药品收归一个行政部门统一监管,更好地保证13亿民众的用药安全。

新机构的成立,也给了人民群众莫大的期待。

不幸的是,新机构首任“掌门”*却以权谋私、收受巨额贿赂,忽视了肩上的千钧重担——十几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

*的目中无“责”,在2001年到2003年一项被他称为“浩大工程”的专项工作中暴露无遗。

这一名为“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涉及许多种药品,直接影响全体中国人用药安全。

当时,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国家以及地方多种批准文号,监管难度也较大。

修订后将于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取消地方标准。

对于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经审查批准,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药品,即“地标升国标”;不符合的就必须淘汰。

无疑,对于新机构来说,这是一次加强监管的好机会。

然而,“掌门”*一错再错,让这项工作背离初衷,反而给造假者又提供了一次机会,给用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如此重大的全局性工作,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听取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没有局部试点,没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甚至没有经过局党组和局务会议集体讨论。

2001年4月10日,*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自己大笔一挥,签发187号文件,启动了换发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

由于换发文号工作量太大,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87号文件出台9个月后,*又大笔一挥,签发了582号文件,从实质上降低了药品审核标准。

按照187号文件,“专项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而582号文件,则改为“企业申报时可以提供的有关材料可为复印件,由省级药监部门重点审核其原生产批件和原始档案,专项小组仅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原始档案进行抽查核对。

”一句“形式审核”,让国家药监局的法定审核职责流于形式。

专项工作小组有关人员说,药品地方文号本来就是由省药监局批的,国家药监局只有实质审核才能真正实现监管。

让省药监局“自己审自己”,无疑大降监管力度。

在审核降低标准,仅进行形式审核和抽查的情况下,专项小组还是发现了一些不符合条件、不应换发的药品。

这些药品的资料被工作人员放进红色夹子,称为“红夹”药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这些药品应该以假药论处或撤销批准文号。

然而,*没有经过局里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同意注册司的请示,让审批底线被再次突破。

按照这份请示,对这些“红夹”药品,仅以企业是否取得《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gmp)认证证书为条件,换发批准文号;甚至对刚提出gmp申请和准备gmp改造的药品生产企业,也换发了批准文号。

如此一来,1069种违规审批药品获得了“通行证”。

gmp认证,仅代表药品生产过程合格,难道还能代表药品有疗效吗?法庭上,*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把违规的药品变成了合法的药品。

专项工作进行了两年。

其间,*在干什么?据专项小组工作人员回忆,*从未听取过专项小组的汇报,也未对专项小组进行过检查和指导。

同一时期,正是郑“掌门”受贿敛财的高峰期。

黑洞〃“带病”审批留下隐患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本是提高人民用药安全的“民心工程”。

因为*的玩忽职守,变成了“带病”审批。

专项工作进行中,药品造假的举报不断,其中包括吉林某公司生产的注射药品。

该药品被举报原始材料造假,一直未获得换发。

2004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派人到当地调查,没有找到原始档案。

调查组由此建议:缓发批准文号。

然而,*亲自指示:注册司先给换发批准文号,再继续调查。

此后一个月,工作人员终于查清,该企业的确是通过造假方式取得的原始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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