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资料员培训——资料表格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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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资料员培训——资料表格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以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正式文件。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管理上的一些表格,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施工日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有见证试验取样记录及施工总结。它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管理方面的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Ⅰ填表说明
1)附件收集。所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对重要方案还应附施工单位公司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意见。
2)资料流程。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或对分包单位的方案进行审核,之后报送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返还总包单位,各相关单位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技术文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查通过,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
Ⅱ注意事项
①“编制单位名称”填写直接编制方案且负责该工程实施的单位。如各分包单位首先填写此栏,后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并在“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栏写出意见后再报送监理单位。
②“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栏若空间不足时,可另附页。
2.技术交底记录
Ⅰ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必要的图纸、图片、“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相关文件。
2)资料流程。“技术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也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
3)相关规定与要求
①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②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重要事项以及施工措施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③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④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⑤“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⑥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
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Ⅱ注意事项。
交底内容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能够切实地指导施工,不允许出现“详见×××规程”之类的语言。技术交底记录应对安全事项重点单独说明。
3.设计变更文件
3.1图纸会审记录
Ⅰ填写说明
①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后转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②相关规定与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
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
Ⅱ注意事项
图纸会审记录应根据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及供暖、电气、通风空调、智能系统等)汇总、整理。图纸会审记录一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是现场施工的依据。
3.2 设计变更通知单
Ⅰ填写说明
①附件收集。所附的图样及说明文件等。
②资料流程。由设计单位发出,转签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③相关规定与要求。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翔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Ⅱ注意事项
①设计变更是施工图样的补充和修改的记载,是现场施工的依据。由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分别办理,不得办理在同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上。
②“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3.3 工程洽商记录
Ⅰ填写说明
①附件收集。所附的图样及说明文件等。
②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其中一方发出,经各方签认后存档。
③相关规定与要求。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Ⅱ注意事项
①不同专业的洽商应分别办理,不得办理在同一份上。签字应齐全,签字栏内只能填写人员姓名,不得另写其他意见。
②“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4.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4.1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是施工方,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等,标明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位置。
Ⅰ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可附水准原始记录。
(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
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Ⅱ注意事项
1)“委托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
2)“平面坐标依据、高程依据”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应以规划部门钉桩坐标为标准,在填写时应注明点位编号,且与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
4.2 基槽验线记录
基槽验线是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
Ⅰ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普通测量成果”及基础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