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自燃发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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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自燃发火措施
为有效的防治矿井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我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1、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指导思想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掘进、回采等各方面采取防火措施。
2、通防部对易发火地点的防火监测及预防处理,在灾变情况下参与救灾处理,按规定进行防火监测和处理报表数据。
3、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通风、防灭火系统不完善,不得开采(或掘进)。
4、巷道高冒区、断层附近施工不得使用木垛,工作面回撤时,不得采用替棚法。
5、严格落实防火观测制度,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
6、工作面结束或过石门后及时封闭,密闭墙质量符合要求。
7、建立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易发火老空区进行连续监测。对采空区密闭墙设置束管监测点,每周进行一次气体取样分析,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比较。
8、对所设计的巷道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方式。
9、掘进施工中防治自燃发火措施
(1)、所有开采自燃发火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石门揭露煤时,必须采用锚喷支护,并采用U型钢支架做为第二次支护,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做为第二次支护。
(3)、施工中禁止盲巷出现,严禁掘巷探明断层或尖灭线,尽量
用仪器或资料分析。
10、采煤期间防治煤层自燃发火措施
(1)、工作面在安装前,通防部负责完善该工作面的防灭火供水系统,否则不准生产。
(2)、工作面切眼不采侧在开采前应进行防火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处理时,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推近煤门时,应用砼垛或其它不燃材料充填支护,防止煤体冒落。推过石门后,应对煤体周围冒落浮煤喷注凝胶或将浮煤清理干净。
(4)、采面推过石门后,通风部门应在48小时内密闭该石门。密闭墙不少于两道,密闭墙应采取加强堵漏措施,回风侧墙上留设防火处理管路及气样采集管。
(5)、工作面停采线必须回撤干净,严禁设木垛,支木柱,严禁用替棚法回撤,以利于顶板冒落完全,减少可燃物存在。
(6)、工作面停采回撤时,自下而上对停采线浮煤喷洒防火材料;上下出口留设的木垛必须回撤干净。
(7)、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应在及时完成密闭工作。
11、构造带开采防止自燃发火
(1)、应用仪器和资料分析构造带(断层、煤层尖灭带等),不得掘巷探明构造带。
(2)、掘进工作面过断层前,应根据断层情况研究措施,以尽量防止托顶煤掘进。
(3)、过构造带掘进时的爆破、支护和冒顶处理,参照石门见煤点掘进时的处理方法。防止煤体大量漏风。
(4)、采掘工作面尽量平推过断层(或无煤带)。必须另打切眼时应对断层(或无煤带) 附近留设的煤柱进行防火处理。该地点的支护材料必须回收干净。
(5)、采煤工作面平推过断层时,严禁托顶煤开采。必须托顶煤开采时,要有回收煤柱和防止浮煤发火的措施(如使顶板冒实)。
12未述及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预防自燃发火措施
通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