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2. 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联席会议制度1. 联席会议定义:学校联席会议是指学校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定期召开的一种综合性会议,旨在研究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
2. 联席会议组织形式:(1)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参加。
(2)联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3)定期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 联席会议议题:(1)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及其实施方案;(2)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止;(4)学校财务预算、资金使用及审计;(5)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培训、国际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事项;(6)学校内部矛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7)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 联席会议表决方式:(1)联席会议对议题进行讨论,形成共识后,由校长进行总结发言。
(2)对重要议题,经充分讨论后,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联席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发表意见,尊重他人发言。
3.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
4.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将会议内容传达至本部门,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 学校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等工作。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XX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XX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本区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
2.主席团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召集和组织联席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宗教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指导宗教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
三、职责和权限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策宗教工作的各项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政策。
2.联席会议有权听取和调查宗教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流程1.联席会议按照每季度召开,并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特别会议。
2.联席会议由主席团主持,由宗教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具体工作。
3.主席团在开会前需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各成员单位。
4.会议上,主席团首先说明会议目的,随后由各成员单位介绍本单位宗教工作的情况,即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以及各单位的工作计划。
5.会议成员对宗教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在讨论结束后,主席团会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形成决策意见,并通过表决方式决定。
7.会议结束后,主席团整理会议纪要,并通知各成员单位,确保对会议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五、权责监督1.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的宗教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可以要求各单位进行相关工作的调研和评估。
2.联席会议对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和违法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
3.联席会议有权对各成员单位的宗教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6、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要修改,经联席会议决定,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生效。
总结:XX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本区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设置,确保宗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工作流程和权责监督的安排也具体明确。
此外,本制度强调了对宗教工作的考核和处理,促使各成员单位提高宗教工作质量。
通过XX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更好地指导和监督宗教工作,将有效提高本区宗教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一、目的与原则(一)目的学校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学校各级领导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原则1. 依法依规。
学校联席会议的一切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确保会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2. 思想上统一。
学校联席会议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 整体推进。
学校联席会议要针对学校整体工作,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4. 理论联系实际。
学校联席会议成员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思路。
5. 决策民主化。
学校联席会议决策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多数人的意见得到充分代表。
6. 问题导向。
学校联席会议要以解决学校实际问题为导向,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形式与功能(一)组织形式学校联席会议由学校各级领导组成,由校长或校领导主持,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相应领域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二)功能1. 研究和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
2. 研究和解决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学生工作、后勤保障等各个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
3. 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
4. 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推进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5. 协调学校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内部协同工作的效率。
6. 研究和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推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三、会议程序与权限(一)会议程序1. 学校联席会议由主持人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召集,会前应征求会员意见,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地点。
2. 学校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3. 会议前需提前将会议议题和材料分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4. 会议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各方可以自由发言,发表意见和建议。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除有特殊规定以外,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
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先行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一般先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进行政治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包括:(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二)研究决定二级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作措施,讨论通过二级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三)审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四)研究决定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五)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中涉及行政事务的重要事项(如机构、人员、经费等)。
(六)研究决定教职工岗位评聘、工作考核、绩效分配、师生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审定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八)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向学校党委、行政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九)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促进学校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而设立的。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可以共同研究解决学校面临的问题,协商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实现学校整体发展的目标。
二、会议召开频率与形式1. 会议召开频率:学校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一般为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2. 会议召开形式:联席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线下会议通常在学校指定的会议室召开,线上会议则通过视频会议平台进行。
三、会议组织与主持1. 会议组织:学校联席会议由学校领导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确定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
2. 会议主持:学校领导或指定的负责人担任会议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四、会议议程与内容1.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会议的主题和内容明确。
议程内容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安排、议题介绍、讨论内容等。
2. 会议内容:学校联席会议的内容涉及学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
会议内容应围绕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展开,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解决学校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五、会议决策与执行1. 会议决策:学校联席会议的决策应以多数人同意原则为基础,形成决议并记录下来。
对于重要事项的决策,可以通过表决或签字等方式进行,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 会议执行:会议决策后,相关部门应按照决策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确保决策的顺利执行。
六、会议记录与报告1. 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与会人员、讨论的主要内容、决策结果等,确保会议的结果能够被准确记录和传达。
2. 会议报告:会议结束后,会议纪要应及时报送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供参考和执行。
对于重要决策和措施,可以编写会议报告,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通报。
学校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民族宗教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原则,加强学校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
3. 坚持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宗教和谐。
4. 坚持教育引导,提高师生民族宗教意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1)制定学校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和措施;(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3)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4)加强与上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5)完成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内容1. 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民族宗教意识。
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使师生了解和掌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增强法治观念。
2. 严格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民族团结。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爱,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
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 加强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校园稳定。
对突发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 加强与上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民族宗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指一个由政府和宗教界代表组成的会议制度,旨在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此制度在中国政府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使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的实际情况了解更加全面,为推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提供指导和参考。
会议组成由各级政府官员和宗教界代表,共同研究和协调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定、涉及民族和宗教问题的重要事项等。
同时,通过定期会谈和接触,为民族和宗教领域的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协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增进政府和宗教界的互信和合作。
“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稳定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学校宗教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宗教工作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旨在规范宗教活动,促进宗教与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学校宗教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2. 分级负责,明确管理职责;3. 宗教与教育相结合,促进宗教与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4. 尊重师生宗教信仰自由,不强制、不歧视。
第二章宗教活动管理第四条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宣传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设施举办宗教活动。
第五条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宣传宗教,不得强迫、诱导学生参与宗教活动。
第六条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七条学校设立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自愿参与宗教活动,应当向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宗教场所管理第九条学校内不得设立宗教场所,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宗教活动。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在学校内设立宗教团体、宗教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校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不用于宗教活动。
第四章宗教事务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宗教事务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3. 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宗教组织在学校内开展活动;4. 处理宗教事务纠纷;5. 向上级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宗教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宗教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教师与学生教育第十八条学校将宗教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而设立的一种会议制度。
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能够共同商讨学校发展规划、解决问题、协调资源,实现学校整体发展的目标。
二、会议组织机构1. 学校联席会议主席:由学校校长担任,负责主持会议、指导会议工作,并对会议决议的执行负责。
2. 学校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如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
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决策权和执行力,能够代表各部门的利益和需求。
3. 学校联席会议秘书:由学校行政人员担任,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和汇报工作。
三、会议召开频率和形式1. 会议召开频率:学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2. 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线下会议可以在学校会议室或其他适当场所进行,线上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四、会议议程和内容1. 会议议程:学校联席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确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a. 会议开场:主席致辞,介绍会议目的和重要议题。
b. 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汇报: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已完成和未完成的事项。
c. 重要事项讨论:讨论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学生工作等重要事项,形成共识和决策。
d. 各部门工作汇报: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的工作进展、问题和需求。
e. 其他事项:讨论其他与学校管理和发展相关的事项。
f. 会议总结和下次会议安排:主席总结会议内容,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 会议内容:学校联席会议的内容应涵盖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b. 教学改革:讨论教学改革的方向和内容,研究教学改革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c. 学生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情况,研究学生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民族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民族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3.03•【字号】黔教民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民族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相关厅局、市州教育局、民宗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教育局、民宗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为切实加强民族教育领导,健全民族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民宗委〈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13号)要求,决定成立我省民族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教育厅厅长王凤友担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省民宗委巡视员刘晖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正厅级)傅永华、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建明、省编委办巡视员曲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先林、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红光等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潘建春任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黄燕、省民宗委文教处处长黄家逊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级稽查特派员阳颉、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调研员郭雪莹、省编委办业务三处处长鲁显坤、省人社厅人才服务局王旭、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张诗莲等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省教育厅代章。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指导全省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全面统筹安排民族教育工作,传达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民族教育工作日常工作;根据召集人安排,负责具体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联席会议召集人部署,组织起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汇总反映有关各方的诉求和建议;牵头组织督查组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
学校联席会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家校合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联席会性质学校联席会是由学校行政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协商议事机构。
联席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关注学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联席会组织1. 联席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负责联席会的全面工作。
2. 联席会设副主任一名,由副校长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3. 联席会设秘书一名,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负责联席会的组织、记录、宣传等工作。
4. 联席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学校行政领导;(2)各年级组长;(3)班主任;(4)家长代表;(5)学生代表。
四、联席会议制度1. 联席会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联席会议议程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经秘书提前通知各成员,并报请校长批准。
3. 联席会议应遵循民主、团结、求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 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秘书负责整理,报请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五、联席会议内容1. 传达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 讨论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3. 研究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5. 交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6. 听取家长、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7. 讨论学校与家庭、社会合作事宜。
六、联席会议纪律1. 联席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2. 联席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秩序,认真听取他人发言;3. 联席会议成员应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4. 联席会议纪要应及时传达至相关单位和部门。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重大问题,可由学校行政领导研究决定。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设立的一种机制。
通过联席会议,学校可以及时解决问题、协调资源、提高效率,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联席会议的目的1. 促进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工作的协调一致;2. 及时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 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4. 加强学校领导层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1. 主席团:学校领导担任主席,负责会议的组织、主持和总结工作;2. 会议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3. 会议频率:根据需要,普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召开暂时会议;4. 会议形式:可以采用线下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
四、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 提出学校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2. 审议学校各项重大事务,如预算、招生、教学改革等;3. 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的利益关系;4. 监督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发展,评估工作效果;5. 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学校管理的创新和提升。
五、联席会议的程序1. 会前准备:由会议秘书负责,包括确定会议议题、通知会议成员、准备会议材料等;2. 会议召开:由主席主持,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和决策;3. 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4. 会议总结:由主席团负责,总结会议讨论的结果和决策的执行情况。
六、联席会议的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每学期或者每年对联席会议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2. 会后跟踪:对会议决议和行动计划进行跟踪,确保执行到位;3. 反馈机制:鼓励会议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联席会议的运行方式。
七、联席会议的优势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可以及时沟通、协调资源,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2. 促进团队合作:联席会议可以增进各部门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团队合作;3. 加强学校管理:通过联席会议,学校领导可以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4. 解决问题:联席会议可以及时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学校发展。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三篇)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各类重要事务的协调与决策,促进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学校整体运行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行政机构和相关教育管理机构,涉及学校重要决策和事务的讨论和决策需依据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学校联席会议是学校各级行政机构和相关教育管理机构的重要决策和事务讨论的平台,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学校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决策和推进学校各个层面的重要事务和发展战略,解决学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联席会议按照学校的层级组织,包括校级联席会议、院系级联席会议和班级级联席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各级联席会议的组成和职责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章校级联席会议第六条校级联席会议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学校各级行政机构的负责人、校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
第七条校级联席会议的任务是讨论和决策学校的重要事务,协调学校各级行政机构的工作,推进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
第八条校级联席会议按照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务进行召开,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会议议程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
第九条校级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会议时间和地点由校级联席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条校级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具有重大性和全局性,并应事先征求各级行政机构的意见。
会议期间可以邀请学校的教职员工或相关专家学者参加。
第十一条校级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将会议决议和要求下达各级行政机构,确保决议的实施。
第十二条校级联席会议的会议纪律要求严格,会议期间严禁私人谈话和手机使用。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做到言行得体,尊重他人的意见。
第十三条校级联席会议的决策原则是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决策时应综合各方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院系级联席会议第十四条院系级联席会议是学校各个院系的重要决策和协调机构,由该院系教务主任或领导小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
学校联席制度
学校联席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联席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机制,旨在促进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以提升学校的整体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和相关工作机构,学校能够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决策协调,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联席制度的组织架构1. 联席会议:学校联席会议是联席制度的核心机构,由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会议定期召开,旨在讨论学校的重大事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 联席办公室:联席办公室是联席制度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准备会议议程、记录会议记要、跟踪工作发展等。
联席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直接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3. 子委员会:为了更好地解决学校内部各个领域的问题,学校可以设立相应的子委员会,如教育教学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后勤委员会等。
这些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研究和解决特定领域的问题,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联席制度的工作流程1. 召开联席会议:学校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普通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学校领导主持。
会议前,联席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工作情况和议题,准备会议议程,并向各部门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期间,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学校领导进行讨论和决策,并下发相关工作任务。
2. 落实工作任务:根据联席会议的决策和下发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负责人将任务分解到各自的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在任务执行过程中,联席办公室负责跟踪工作发展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 监督与评估:联席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联席办公室也负责采集各部门的工作数据和信息,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联席制度的优势和效果1. 加强协作与沟通:学校联席制度能够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高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效率。
铜仁学院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铜仁学院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提升我校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和谐稳定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持续有效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在学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建立日常规范的议事制度。
召集人:饶小华(党委副书记)副召集人:罗红芳(党委委员、副校长)成员:付家能(党委统战部部长)叶丹(党委宣传部部长)张成勇(党委组织部部长)张钱(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陈尽东(保卫处处长)杨成光(人事处处长)龚静(教务处处长)石建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珊(国际交流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周曾艳(团委书记)徐永东(后勤处处长)蒲天银(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周永雄(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邹志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张会幈(学报编辑部主任)张学飞(科研处处长)邱仕虎(机关党委书记)王劲松(工会主席)办公室成员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校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各院系、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与信息沟通。
具体包括:(一)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教分离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针的学习宣传,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负责对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校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校党委提供政策性建议。
(三)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校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严防境外宗教组织利用各种渠道向学校渗透。
(四)完成中央、省、市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
学校宗教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宗教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学校条例》,为规范学校宗教活动管理,维护学校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宗教活动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保障师生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条学校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强迫、诱导他人参与宗教活动。
第四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在宗教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宗教信仰而对学生进行歧视或限制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五条学校宗教活动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相结合,促进宗教教育与国家教育相衔接,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宗教活动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学校党委或者学校行政机关,负责学校宗教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宗教团体注册管理第七条学校内的宗教团体应当依法向教会注册,取得合法的宗教组织资格。
第八条宗教团体注册时需提交包括基本情况、信仰教义、宗教活动内容等相关资料,并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学校宗教团体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宗教秩序和稳定。
第十条学校宗教团体应当遵循爱国、爱教、爱校的宗旨,积极参与学校的宗教活动,并丰富学生的宗教生活。
第三章宗教活动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宗教活动组织应当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向学校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学校宗教活动组织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不得传播违法、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宗教活动组织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组织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学校宗教活动组织应当尊重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对学生进行强制宗教信仰。
第十五条学校宗教活动组织应当制定完善的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宗教活动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宗教活动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经学校审核后方可从事宗教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宗教活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
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一个地区或国家范围内,由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领导人或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构。
旨在促进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宗教事务管理、社会稳定、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历史渊源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国提出并实践,是中国政府为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宗教共存的国家,各大宗教勋贵和平共处,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形成了丰富多彩、和谐统一的宗教文化传统。
二、组成机构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由五大宗教的高级领导人或代表组成,包括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印度教徒协会等。
会议设立主席团,由不同宗教的领导人轮流担任主席,共同协商决策。
三、功能作用1. 促进宗教团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通过会议平台,各宗教团体可以就宗教事务、信仰文化、宗教活动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化解分歧。
2. 维护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和谐。
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将致力于在法律框架内,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协助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宗教和谐。
3. 促进宗教文化传承和发展。
通过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各宗教团体可以共同制定宗教文化传承和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宗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4. 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将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存在问题与挑战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机构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各宗教之间存在一些历史、文化、教义上的分歧,如何平衡各宗教间的关系;各地区宗教发展不平衡,如何协调各地宗教事务发展;还有一些地方存在宗教极端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如何加强管理等。
五、展望与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五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的作用,需要政府、宗教团体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一方面,政府应该做好政策引导,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宗教团体应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宗教文化传承和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稳定和宗教和谐上共同努力。
学校大型活动联席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大型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由校长任召集人,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联席会议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统筹规划、协调指挥、监督评估等工作。
三、活动申报与审批1. 各部门、学院举办大型活动,应提前向联席会议提交活动申报材料。
2. 活动申报材料应包括:活动名称、举办单位、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规模、经费预算、安全保障措施等。
3. 联席会议对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对符合要求的活动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活动提出修改意见或不予批准。
四、活动筹备与实施1. 获得批准的大型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2. 筹备工作包括: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确保活动安全等。
3. 活动实施过程中,主办单位应按照活动方案认真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监督与评估1. 联席会议对活动筹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 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向联席会议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基本情况、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联席会议对活动进行评估,对活动成果予以表彰或提出改进意见。
六、经费管理1. 大型活动经费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 活动经费预算应合理、准确,经联席会议批准后执行。
3. 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铜仁学院大中型会议会务工作规则
铜仁学院大中型会议会务工作规则(修订)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规范会议管理、端正会风会纪,持续改进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精简节约务实高效二、会议审批程序(一)学校党委、行政召开的重要会议,由牵头部门起草会议方案,在会议召开前一周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呈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二)各部门提出召开的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提出部门起草会议方案,在会议召开前3天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呈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三、会务分工1.全校性大型会议(如:党代会、两代会等)或学校作为承办部门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的大型工作推进会议,学术交流会议等。
需要成立专门的会务组来负责会务工作。
2.全校性日常工作会议(如:新学期中层干部会议、年终总结会议等)由党政办负责会务工作。
3.学院、部门(含临时机构)牵头负责承办的全校性会议(如:教学工作会议、科研工作会议,“铜仁学院明德奖”表彰大会等),由牵头部门与党政办共同负责会务工作;学院、部门提出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会议(如:专项工作推进会),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党政办负责指导协助。
四、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原则(一)党委、行政全部领导出席的会议1.新学期工作部署会议:校长主持,各分管领导部署安排工作,党委书记讲话。
2.重点工作承诺大会:校长主持,党委书记讲话。
3.省目标考核工作汇报会:党委书记汇报工作并作表态发言(市目标考核工作汇报会根据检查带队领导情况而定)。
4.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副书记主持,纪委书记作工作报告,党委书记讲话。
5.“铜仁学院明德奖”表彰大会:副校长主持,分管领导讲话。
6.党代会: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或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作工作报告。
7.“两代会”:分管领导主持,副书记致开幕词,校长作工作报告,党委书记讲话。
校园宗教工作制度
校园宗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宗教工作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三条校园宗教工作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
第四条校园宗教工作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宗教政策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校园宗教工作要充分发挥我校优势,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共同做好校园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防范控制和依法打击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校园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校园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校园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我校校园宗教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校园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校园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防范控制和依法打击工作。
三、宣传教育第九条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教育。
通过校园网、橱窗、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
第十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活动、实践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一条加强无神论教育。
通过开展科普活动、学术讲座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精神,抵制迷信邪说。
四、防范控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校园宗教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园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排查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宗教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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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提升我校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和谐稳定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持续有效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在学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统战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建立日常规范的议事制度。
召集人:饶小华(党委副书记)
副召集人:罗红芳(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员:付家能(党委统战部部长)
叶丹(党委宣传部部长)
张成勇(党委组织部部长)
张钱(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陈尽东(保卫处处长)
杨成光(人事处处长)
龚静(教务处处长)
石建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刘珊(国际交流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周曾艳(团委书记)
徐永东(后勤处处长)
蒲天银(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周永雄(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邹志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会幈(学报编辑部主任)
张学飞(科研处处长)
邱仕虎(机关党委书记)
王劲松(工会主席)
办公室成员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校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各院系、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与信息沟通。
具体包括:
(一)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教分离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针的学习宣传,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负责对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校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校党委提供政策性建议。
(三)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校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
件,严防境外宗教组织利用各种渠道向学校渗透。
(四)完成中央、省、市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
(五)研讨其它与宗教工作相关的议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协助校党委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宗教工作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部: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要把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
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宣传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针等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倡正确的宗教观,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让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成为吸引广大师生的育人“磁场”。
同时,充分发挥校园网络新闻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互联网管理,防止利用校园网群、微信群等传播宗教。
(四)统战部:负责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调查、了解、检查全校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解决宗教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学校各部门之间以及校外各机构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协调合作,形成防渗透合力,加强对宗教渗透的监督力度和对宗教容易渗透的领域的监控,防止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