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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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账务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间接费用通过“间接费用”科目核算。如有多个项目,应在项目间进行分配。
1、材料费
领用的自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入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2、人工费
根据工资清单,所发生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费用计入合同成本中的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职工薪酬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3、分包工程费用
(1)预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的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2)分包工程验收结算时
根据与分包企业确认的结算通知单,首先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扣减预付账款,其差额确认应付的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3)支付进度款:
支付已经办理结算的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扣除代扣税款)
贷:银行存款
4、机械作业和机械使用费
(1)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明细科目。机械作业科目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原则。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累计折旧
月份终了,分配至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
(2)上述对本单位承包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机械作业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中的机械使用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折旧
(3)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或负担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与外部单位往来用)
其他应收款—公司内部往来(业务结算)(与独立核算单位业务用)
5、其他直接费
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水电费等,计入其他直接费科目。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购货款等
临时设施摊销
6、间接费用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费用,应首先计入“间接费用”科目
借: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
(2)月末,施工间接费用应转入施工成本中的间接费科目,如果是多个项目,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间接费
贷:间接费用
3.3工程结算业务
3.3.1工程结算业务流程
工程结算是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xxx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一合同段、二合同段、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每月底根据合同和《xxx分包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以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xxx路面工程xxx合同段月结账单》(附表10)送财务部审核。
工程分包的各分包单位月底应根据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xxx分包月结账单》报项目经理部审核,项目经理部审核后送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xxx路面工程xxx合同段月结账单》和《xxx分包月结账单》审核后按合同段汇总编制《xxx 路面工程xxx合同段月结账单》送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报甲方审定,甲方审定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3.2证书和支付
1、开工预付款,业主按开工预付款比例:合同价格(不含暂定金额)的8%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为开工预付款2%,第二次、第三次为开工预付款3%。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进度达到2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合同价格20%之后,分期等值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完工前3个月时扣完。
2、材料、设备预付款,业主除沥青外按材料款的75%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其条件是:
(1)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2)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以及
(3)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3、中期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28天内,业主中期支付工程款未达到工程进度20%之前时,不扣开工预付款;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28天内,业主中期支付工程款达到工程进度20%时,扣开工预付款。
4、最后支付,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后42天内支付
5、中期支付、最后支付未按期支付,按招标文件规定业主应支付利息,未付款额的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利率(不计复利)。财务部门应设置未付款利息备查簿,备查簿要载明应付款金额、应付款日期、应付款利率、应付款利息等。
6、保留金,保留金限额(合同价的5%),期限24个月,业主在支付工程款时,在未达到保留金限额时扣留10%保留金。
7、保留金退还,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
8、保险费支付,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如果由业主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业主扣回。
9、竣工文件,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施工环保费,施工环保费用每1/4工期支付总额的2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20%。
11、临时设施费,临时用地、临时道路工程(含临时构筑物)、供水、供电与排污设施按总额分期支付,建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报总额的80%,余20%在承包人已经拆除、恢复原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