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全套管理规范 QD8.5.1-2016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有关环节和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范围
适用于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策划、确认、控制、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等环节有效控制。
3.定义
特殊过程: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对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进行确认和定期确认。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负责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依据最低库存量和市场部的订单下达生产任务。
4.2 工程部:负责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4.3 营销部:负责产品交付和客户服务,负责产品交付及售后的技术支持服务。
4.4 品管部:负责产品的验证及管理。
5.作业程序
5.1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策划
5.1.1生产部接到研发部门及相关部门给出的充足资源后实施,以确保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5.1.2受控条件应包括:
a.获得表述产品、提供服务或执行活动特性,及要达到的结果的文件:包括有关技
术文件、图纸、产品标准、作业指导书等;
b.配置并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c.在适当阶段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及产品和服务的接收
准则已得到满足;
d.使用适宜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e.指派胜任的人员,包括所要求的资格;
f.特殊过程的确认和再确认;
g.实施防止人为错误的措施-(过程防错一览表);
h.实施产品和服务的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5.1.3 生产准备
a.生产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顾客订货单,考虑库存情况,结合公司生产能力,当工
厂产能可以满足市场需求时,在本厂加工生产。当工厂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
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外协厂进行委外加工作业。根据分析情况制订相应的《生
产计划单》并由生管副总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后实施。
b.生产排程可随采购、生产、销售等情况的变化而变更;
c.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单》安排生产,生管部定期追踪统计生产进度。
5.2 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
5.2.1特殊过程,生产部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证实它们的过程能力。如:
a.过程鉴定,证实所使用的过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效实施;
b.对所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的能力进行认可及对维护保养制定严格要求。
c.对特定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具备相应能力,持证上岗;
d.由技术部确定最佳的工艺参数,负责编制作业指导书,以保证产品质量;
e.对这些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能力进行确认;
f.过程的再确认要求: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确保对
影响过程能力的变化及时作出反映。正常情况下每年再确认一次。及时填写《特
殊过程确认记录》、《特殊过程工艺检测记录》。
5.2.2 关键过程
a.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及经济性等方面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b.产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
c.工艺难度大,质量较易波动或问题发生较多的工序。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特殊过程,参数调试工序设定为关键工序。
5.3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实施
生产部依据营销部提供的客户订单,确保库存量,开具《生产计划单》,发放到生产车间。车间主管根据《生产计划单》安排生产并填写《生产部限额领料单》向仓库领取所需的物料,生产班组长负责审核.
5.3.1 调机人员根据载带生产流程表和调模指导书设置参数,使用适当的生产工具进行机器调试.设置。生产人员应按相关文件进行开机前的首检如合格开始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送检自检并填写载带生产流程;装箱签核对数量,搬运至待检区。有关人员及检验员随时对生产过程中各工序操作人员执行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5.3.2 产品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检验员均按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规范》执行。
5.3.3 使用适宜的生产设备,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对设备和相关加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生产部负责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预防维护:根据应用的运行厂商/服务手册进行机器维护工作;为避免任何突发事故发生需按照“设备保养计划表”优先进行预防维护;进行维护之后在“设备保养计划表”签署。
5.3.4 对生产服务运作实施监控,配置适用的测量和监视资源,执行《监测资源控制规范》,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并作相应记录。对产品的放行应执行《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
5.4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5.4.1 根据需要,生产部规定所有物料状态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产品出现重大问题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仓管员应挂上《物料标识卡》、《仓库领料单》、《流程卡》、《产品合格证》等加以现场区分。
5.4.2 在有追溯性要求时,对产品予以唯一性编号方式标识以便于追溯。
5.4.4产品标识采用标签、区域、标牌、印章、工位代码、检验代码和记录等方式实施标识。
5.4.5 产品测量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返工等状态,使用标牌/印章/区域或记录进行状态标识。
5.5顾客财产
5.5.1 顾客财产一般包括:
a.顾客知识产权,包括提供的规范;
b.顾客直接提供的原材料、元器件、包装材料;
c.来料加工所涉及的原料;
d.顾客的返修/报修产品
销售部负责顾客财产的归口管理,并做好财产登记。
5.5.2 质量部负责对顾客财产进行验证。
5.5.3 验证合格的顾客财产入库贮存时,置于专门指定的区域,或在其相关记录上注明为“顾客财产”,技术文件类由技术部保管;其他由各使用部门保管。
5.5.5 根据顾客财产的特点或顾客的要求,对顾客财产的贮存和维护进行控制,并定期检查产品,当发生贮存、维护不当造成变质、损坏或丢失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应加以记录,并报告顾客。
5.5.6 对于顾客的知识产权,如有关产品技术文件、专利技术、产品规范、管理或商业机密等信息,应进行保密控制。
5.5.7 本公司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
5.5.8 对于顾客的返修/报修产品,由信息接收者(经手人)负责填写“返修品交接记录表”,同时负责对产品进行验收并作好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