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县级部门及乡镇包抓任务一览表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2)》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年)》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渭河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沿渭各级政府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省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强化监测考核,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治污责任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年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对4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淘汰关闭重污染、高排放企业33家,以严格的标准推进了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对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日常监督;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对皂河、小韦河、新河、河等重点污染支流的治理,促进了渭河干流水质的改善。
经过三年的努力,既定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渭河水质改善目标顺利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202x年底,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2x 年下降了32.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45.2%。
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四条主要支流基本达标。
虽然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以及环境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治理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xx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建设生态渭河、景观渭河、安澜渭河为目标,将渭河流域污染防治作为关中地区水系规划与建设的核心工程,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和设施建设同步,行政推动、公众参与和严格执法结合,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全流域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行业监管执法力度,加快建立并形成有力有效的源头严防机制、过程严管机制和后果严惩机制,实现干流水质持续巩固、支流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将渭河建设成集水资源利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人与水和谐相处的关中生态长廊。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4年)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政府2011年12月2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渭河水质三年变清的要求,依据省、市政府签订的渭河治理目标责任书和《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污染治理现状(一)“十一五”渭河污染防治的主要成果“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渭河治理、宝鸡先行”的要求,将生态环保列入全市十件大事。
通过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渭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我市渭河干流出境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截止2011年,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2%;魏家堡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50.7%,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3.5%;小韦河出境断面COD较2005年下降了92%,氨氮较2005年下降了69%。
十一五期间,在我市GDP年均增长14.6%的情况下,万元GDP排放总量平均下降了11.3%,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双赢。
(二)渭河污染现状虽然渭河水质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但距省政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渭河干流出境、渭河支流小韦河出境、魏家堡引水渠监控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无法稳定达标。
随着百万人口大城市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呈10%左右的速度递增,渭河水质改善面临巨大压力。
(三)渭河污染的主要成因一是工业污染结构性特点突出。
我市造纸、化工等涉水重污染行业几乎全部集中在渭河流域,尽管“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淘汰了部分产能,但这些行业仍然是渭河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
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控、省控污染源共38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580吨和603吨,分别占我市工业污染物总排放量的93%和95%以上。
这些高污染行业排污强度大、治理难,也是规避监管、违法排污的重点对象。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09年3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管理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第六章农村环境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渭河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渭河流域内的生产、建设、生活以及进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其他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渭河流域系指向渭河干流汇水的区域。
第三条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加强法治、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5]44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0【实施日期】2015.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0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治理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工程、管理措施并重,节约用水、污染防治和机制创新同步,协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实现干流水质持续改善、支流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推动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015年市区、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沿渭排污口全截污、全治理;2016年重点镇和人口集中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严格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达标”。
对煤化工(化肥、甲醇、焦化)、食品加工(果汁、淀粉、味精、酿造)、电镀、造纸、印染、制药(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从严监管,确保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全面达标。
3.强化生态治污工程。
利用市区、县城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建设人工湿地,深度净化水质,2015年新建人工湿地147.4万平方米,2016年新建6.2万平方米。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06•【字号】渭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6日渭南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
按照国务院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二、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渭南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渭南段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干流渭南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渭南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切实可行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三、重点工作(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
1.组织全面排查。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规定,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渭河是中国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流经甘肃、陕西两省区,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区。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质污染、河道变窄、河岸塌陷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渭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保护水资源,改善人民生活,制定并实施渭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渭河水质持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1. 水质治理,加强对渭河流域的污染源治理,提高水质监测和排污监管能力,减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确保渭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河道整治,对渭河河道进行整治,加大河道清淤和疏浚力度,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减少河岸塌陷和水患风险。
3. 生态修复,加强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推动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系统功能。
4. 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渭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水资源供应。
5. 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渭河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1. 加大投入,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合力,确保渭河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2. 完善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渭河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估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渭河流域的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提高治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5. 宣传教育,加强对渭河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宝政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5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渭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省上新一轮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特制订我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总体思路。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渭河污染防治,为美丽宝鸡建设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落后产能淘汰关转、工业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水体污染补偿考核”等重点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以严管严控深化治理、细化管理,以严查严考落实责任、凝聚合力,实现渭河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为打造生态渭河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区域。
以渭河、千河、小韦河、金陵河、清姜河、清水河、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等“六河两库”水质改善为目标,以市区、县城、工业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为重点,综合实施污染防治,全面加快河流生态修复。
3.主要目标。
(1)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基本实现市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全面治理沿渭排污口,对19个排污口实施截污和达标治理,减少污水排放1.4万吨/日;(3)以降低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提升溶解氧浓度为目标,渭河干流、小韦河、渭惠渠出境断面和石头河入渭口达到省上考核要求,金陵河、千河、清姜河、清水河水质明显改善,凤县嘉陵江、太白县红岩河、麟游县漆水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6•【字号】咸政发[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4.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咸政发〔200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大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对渭河流域及支流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效民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刘国志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冯武轩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忠信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刘印生秦都区区长彭新盛渭城区区长杜润民兴平市市长刘勇峰武功县县长李志坚乾县县长孙矿玲礼泉县县长王福选泾阳县县长上官亚强三原县县长齐海斌永寿县县长李建民彬县县长孙景宏长武县县长王生江旬邑县县长闻俊辉淳化县县长张晓峰市发改委副主任季志林市农业局局长张国兴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邵建珍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志云市财政局副局长贾喜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解鹏市水利局副局长何章市环保局副局长程亚安市物价局副局长赵斌正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总规划师领导小组下设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
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国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晓峰同志兼任;水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忠信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章同志兼任。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6〕1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6〕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现将《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30日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60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施策,严格监管,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河流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且2020年,全市各监测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只能向好,不得下降。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05•【字号】陕政办发[2004]122号•【施行日期】2004.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22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二月五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近年来,渭河水质污染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改善渭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关中“一线两带”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依据《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陕西省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及《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以节水、治污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监控能力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调动流域相关企业的治污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支流、上游治理入手,认真查处和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渭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使水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沣河、(氵+皂)河、新河、小韦河、尤河等重点支流污染防治要取得明显成效,以确保渭河干流消灭劣V类水。
通过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水污染治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和流域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关中“一线两带”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铜川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铜川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为了认真贯彻贯彻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动员大会精神, 深入做好本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结合本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流分布概况本市地表水系分属渭河两个一级支流石川河和洛河。
漆水河、沮河属石川河两条重要支流, 两河于耀州区南1.5公里交汇后入石川河, 南流约1公里出铜川界。
漆水河东南流向, 穿过北市区、南市区, 全长64.2公里, 流域面积773.5平方公里, 数年平均径流量3623万立方米。
由于在柳湾设有饮用水取水口, 年总取水量2504万立方米, 故在取水口如下, 除丰水期外, 基本处在断流状态。
沮河发源于本市西北部, 全长77公里, 流域面积878.5平方公里, 数年平均径流量6210万立方米。
桃曲坡水库位于沮河下游, 总库容5720万立方米。
桃曲坡水库下游至石川河入口段, 除泄洪和农灌放水外, 常年处在断流状态。
此外, 赵氏河经新区南部入富平, 在富平淡村附近汇入石川河。
宜君县境内青河、五里镇河、雷塬河等均流入洛河后入渭河。
二、本市渭河流域水质现实状况近年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表水环境污染治理, 建成了3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能力达6.7万吨, 关闭拆除了4家污染严重旳小造纸企业;沮河、漆水河沿岸厂矿、医院等建设了50多套废水处理设施, 流经市区旳漆水河出市断面两项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分别由2023年旳115毫克/升、12.76毫克/升下降到2023年旳73.6毫克/升和6.7毫克/升, 分别下降了36%和47.5%, 辖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尽管如此, 本市地表水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设在漆水河三里洞、新村、岔口3个水质监测控制断面数据显示, 漆水河水质污染仍很严重, 平、涸水期重要污染物超标数倍甚至几十倍, 多为劣Ⅴ类或Ⅴ类, 且属经典旳有机型污染。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渭政办发〔2012〕211号•【施行日期】2012.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渭南市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好《规划》,对改善渭河水质、建设美丽渭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合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2〕10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省政府“渭河三年变清”的总体要求,坚持“三结合、三控制”,综合整治、源头预防、防控结合、生态修复,认真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断面水质控制、生态基流控制三项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分类治理、责任奖惩和全流域联防联治的新机制,全力打好新一轮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对渭河干支流及重要排污口分别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控制目标:(一)渭河干流水质及总体控制目标2014年底前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华县以上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潼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部门和单位的通报-渭政发[2010]44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部门和单位的通报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部门和单位的通报(渭政发[201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近年来,特别是《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施行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一山、两河、三个区域、五个行业”等防治重点,采取“关”(淘汰落后产能)、“治”(治理工业污染源)、“建”(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整”(整治区域环境)等综合措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市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上半年,渭河潼关吊桥断面(渭南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月均浓度控制在省上要求的指标值内,实现全部达标。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上半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的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水务局、蒲城县人民政府、华县人民政府、临渭区人民政府、市环保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充分认识渭河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提高各类水污染防治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做好水资源调配和生态水补充工作,促进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圆满实现渭河水污染防治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结束——。
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单位】825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9-08-22【生效日期】1999-08-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8年8月2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人体健康和人民生活、生产用水,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渭河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渭河流域系指向渭河干流汇水的区域。
本省渭河流域内的河流、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第三条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集中治理和分散治理相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制定本辖区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省人民政府和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年度计划内予以安排。
渭河流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和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利、城建、地矿、农林、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和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都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情况。
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完善法规标准
制定地方性法规
结合渭河流域实际情况, 制定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 规,为流域水污染防治提 供法律保障。
完善排放标准
针对流域内不同行业和污 染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 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污染 物的排放。
强化执法监管
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 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 境违法行为,确保法规标 准得到有效执行。
必要性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方责任和任务,提出了科学有效的防治措 施,是推动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要手段 。
02
CATALOGUE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 导,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深化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原则
生态优先: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污染现状
渭河流域水质普遍较差,部分河段甚至达到V类水质,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的生产 生活。
影响
水污染问题已经对当地饮用水安全、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 ,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重要性
实施方案是全面加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对于保障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对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和废水循环 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生态农业
01
推广生态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降理
02
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减少养殖废水排放。
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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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目标:20XX年前完成。
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文件陕政发〔2008〕3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六部门《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订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1—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2—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3—目录第一章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现状第一节陕西省渭河流域概况第二节当前渭河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节渭河流域治理现状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规划依据第二节规划水平年第三节规划范围第四节指导思想第五节编制原则第三章治理目标、任务和主要工程第一节治理目标第二节治理任务及主要工程第四章项目实施计划与资金筹措第一节项目投资估算及安排思路第二节资金筹措原则及投资构成第五章保障措施—4—第一章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现状第一节陕西省渭河流域概况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流域总面积为13.5万平方公里,流经陕、甘、宁三省区。
其中陕西境内流域面积为6.71万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总面积的50%,包括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铜川、延安、榆林等7市1区61个县(市、区)的全部或部分。
陕西境内渭河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但却集中了全省三分之二的人口和生产总值、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
渭河流域的发展对陕西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渭河干流全长818公里,陕西境内河长502公里,宝鸡峡以上为上游;宝鸡峡至咸阳为中游;咸阳至潼关为下游。
渭河支流众多,泾河、洛河是渭河的两条最大支流。
泾河自长武县进入陕西,于高陵注入渭河,流域总面积为45421平方公里,省内为9391平方公里,占20.7%。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0年渭河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0年渭河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咸政办发〔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0年渭河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市水利局修订的《咸阳市2020年渭河洪水防御预案》已通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咸阳市2020年渭河洪水防御预案目录一、总则 1(一)编制目的 1(二)工作原则 1(三)编制依据 1(四)适用范围 2二、渭河基本情况 3(一)河道概况 3(三)气象水文 4(四)水沙特性及变化 5(五)中下游河流特征 6(六)水文观测站网 6(七)渭河洪水 6(八)防洪工程现状 8(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9三、预防预警机制与汛情信息处置 11 (一)预防预警信息报送与发布 11 (二)汛险情信息处理 12(三)对外信息发布 13(四)预防预警行动 13四、防汛应急响应及应急处置措施 16 (一)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16(二)Ⅰ级应急响应 16(三)Ⅱ级应急响应 19(四)Ⅲ级应急响应 22(六)Ⅳ级应急响应 24五、防洪抢险保障 27(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27(二)物资保障 27(三)抢险队伍保障 27(四)供电保障 28(五)医疗卫生保障 28(六)交通运输保障 28(七)治安保障 28(八)资金保障 28六、灾后恢复 29(一)有关善后事项 29(二)物资补充 29(三)防洪抢险总结 29(四)水毁修复重建 29七、预案管理与修编 30(一)宣传 30(二)培训 30(三)预案演练 30(四)预案修编 30八、附则 31(一)预案解释部门 31(二)预案实施时间 31附表1 渭河咸阳段基本情况和防洪工程建设现状表 32附表2 渭河咸阳段堤防顶冲段情况预估表 33附表3 渭河咸阳段堤防险工段统计表 34附表4 渭河咸阳段设计洪水计算断面以上流域及河道特征值表 35附表5 渭河咸阳段分段洪峰流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表 36附表6 干支流洪水传播历时经验关系 37附表7 渭河咸阳段不同频率洪峰流量水位表 39附表8 渭河干流咸阳市防洪预案要素表 40附表9 渭河魏家堡站8000m3/s咸阳站9000m3/s及以上洪水淹没范围情况调查预估表 41附表10 渭河魏家堡站7000m3/s咸阳站8160m3/s洪水淹没范围情况调查预估表 42附表11 渭河魏家堡站5000m3/s咸阳站7000m3/s洪水淹没范围情况调查预估表 43附表12 渭河魏家堡站4000m3/s咸阳站6000m3/s洪水淹没范围情况调查预估表 44附件1 水旱灾害防御名词术语解释 45附件2 提防、涵闸抢险技术 47附件3 河道工程抢险技术 60附件4 河道清滩方案 63附件5 抢险队伍组建方案 64附件6 汛前检查和汛期巡堤查险规定 65附件7 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组职责 68附图渭河咸阳段洪水淹没风险图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做好渭河洪水防御工作,使洪水处于可控制状态,保证洪水防御调度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陕政办函[2013]70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函〔2013〕70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6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2013年是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的关键年、攻坚年。
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污染防治工作,明确2013年防治工作重点,确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水质目标渭河干流:宝鸡市及杨凌示范区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2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1.25毫克/升以内;咸阳市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32.5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1.75毫克/升以内;西安市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32.5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2.7毫克/升以内;渭南市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32.5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2.5毫克/升以内。
重点支流:铜川市石川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以内,氨氮1.5毫克/升以内);小韦河入漆水河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7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8毫克/升以内;新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7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8毫克/升以内;皂河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达到175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22.5毫克/升以内;尤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达到7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12.5毫克/升以内。
临河、灞河消灭劣Ⅴ类水质,其他支流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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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住建局马智武
乾县德乙养牛场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2012年6月
2013年6月
畜牧局王成
乾县秦川牛养殖场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2012年6月
2013年6月
畜牧局王成
乾县临平镇污水处理厂
Hale Waihona Puke 日处理规模2000吨2012年5月
2013年6月
临平镇孙凯
陕西个升农业乾县生猪养殖实训基地
生猪养殖、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沼气
2010年
2012年9月
农业局高博
包抓领导负责所包抓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包抓部门及乡镇对包抓项目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项目负责人时项目管理第一负责人,对项目完成负领导责任。
乾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县级部门及乡镇包抓任务一览表
项目名称
任务
开工时间
完成时间
包抓单位及负责人
乾县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增加除磷脱氮工艺
2011年
2012年6月
环保局樊正乾
陕西海升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乾县分公司
提标改造废水深度处理
2012年4月
2012年8月
经济发展局侯功社
乾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